法院的社会实践报告【通用3篇】

法院的社会实践报告(精选3篇)

3.法院的社会实践报告 篇1

今年暑假跟往年一样暑期实践是学校的一项教学计划,我们学院的要求是“三个一”或课题调研,我也本想做课题但由于同学有事回家去了没办法就只能做实践了。为了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学到的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在实际中检验所学的知识,在检验中得到提高。同时也为了能熟悉法院的工作,刚考完试,就拿着学院的介绍信来到了龙华区法院开始我为期二十多天的见习。

龙华区法院是基层法院,位于海口市金宇路,只有一幢很简陋的办公楼,其旁边是海口市中院。与市中院相比,不得不感叹基层就是基层条件就是不如高层。龙华区法院有十几个大小不一的审判庭。不知道是人民的法制意识增强了还是社会变乱了侵权事件增多了,每天有很多新的案件。今年到我见习结束期间就有一千九百多件民一案件,六百多民二案件,八百多刑案,几百件执行案和一些行政案件。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知道基层法院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是很辛苦的。我认为司法领域应该重视基层的工作,有必要改善基层法院的工作条件。

我被分到立案庭,立案庭有五位法官两位庭长一位副庭长,以为保全法官和一位执行法官。刚去时我很怕韦庭长因为我一进去自我介绍是他很严肃把我给吓到了。以致那是我做事都非常的小心。到第二天中午他跟我讲话,我也问了他很多关于立案方面要注意的问题。通过与他的聊天使我不仅知道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讲话也爱开玩笑的人;也是我知道了立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比如:要起诉一个公司必须要有它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起诉状等等。高庭长虽然很少跟他讲话当从他跟当事人立案中可以看出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法学基础,分析问题全面娴熟让人十分的敬佩。蔡庭长是位很年轻的姐姐,也许是年龄就相近吧,我觉得跟她很亲近有问题就想请教,现在真有点想他们了。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每一个案件要进入审判程序必须先立案,立案庭的工作有审查立案、审理案件的排期、诉前财产保全、申诉案件的复查、信访、执行、邮寄送达等。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起诉之日起七日内审查立案。龙华法院立案庭为了方便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更好的服务人民,每天有三个专门的立案法官,在当事人起诉时当场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进行立案。案件在立案审批缴费之后就要对其进行排期,排期看似简单其实也很繁琐,排期的人员必须对各位法官的工作安排和立案的情况进行排期。诉前财产保全和执行分别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由于人手不足,他们每天都在外面奔波很少在庭里,对于这两方面我不怎么了解。申诉案件的复查,首先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进行申诉,由立案庭进行复查,制定裁定书,对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支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驳回。立案庭看似些简单的形式工作其实有很多可以学的东西,只可惜我呆的时间不长还有很多知识没学到。

在法院的时间虽然只有二十多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也学会了做很多的工作,具体如下:1、我刚去的几天邱姐教我怎样输立案审查的记录,虽然很简单只要认真学一教就会,但是还是要很细心,如果不细心就会漏掉很多的事项特别是立案时间一定要输对,因为这一条如果输错了是改不了的,其他的还可以改但有点繁琐。这项工作对民事案件是简单但是刑案就有的难因为输入的信息很多,特别是要计算被告人的年龄时要用周岁,如果计算错了就可能影响到刑事责任的承担,如:满十六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满十六周岁就可以除八种犯罪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将未满十六周岁算成十六岁那就是性质的不同了。2、收案、立案审查、诉讼费计算、分案。收案就是将案件输入电脑备以后查阅和统计,再收案是要能够区分案件的类型和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不知道这个就不能找到案由及输正确当事人的信息;立案审查就是审查案件是否符立案的条件,对符合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不予立案,我当然没有这个权限呀,我的工作只是将他们立案的相关信息输入电脑,发现了问题就可以想他们告诉他们然后改正。计算诉讼费也很简单就是将诉讼标的输入,然后按计算诉讼费结果就出来了。不过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简易程序诉讼费要减半,劳动争议案件,行政案件一般是案件计算的。法院大多数案件都是简易程序,只有少量的普通程序。因为简易程序较简便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尤其是对于工作量大的基层法院来讲。分案有民案、刑案、执行案,执行案中有执行案和行政案,执行案只要分到执行庭就可以了,然而其他案件还必须分到具体的审判员那里。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也很费精力和耐心。3、送案和盖章。送案就是将立案庭各程序都结束了的案件分类移送到其他事务庭,签收是由各个庭的内勤做,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利。因为我送案送的频繁认识了很多的人,记得有次执行庭的人跟我说:“小妹你是海大的呀,来我们庭吧。为什么我们庭就没有海大的学生呢,你们海大还会来见习生吗?如果会来就叫他来执行庭。”听到她这样讲我很高心,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他们的肯定,给他们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印象,挽回了海大学生在他们心中的形象。说到盖章就不得不提办公室主任他是一个很和蔼的人,每次我上去都是抱一大堆材料(送达回证、起诉书、当事人信息表等)去盖章,很多次他都叫我坐到那等站着很累。这些就是我实习期间经常做的事,虽然每件都很容易当要每天坚持做好不犯错误也是很难的,里面也有很多的学问。其实学东西不能看事情很简单就觉得没啥学的没意思,其实如果简单的事就做不好还能然人相信你能做好难的吗。

在做完法官们交代的事之余我也还有很多自己支配的时间,庭长跟我讲没事的时候可以去看看开庭学点庭审知识了解庭审程序。为了能够赶到早上的开庭每天上班我都起的非常的早,很多次当我到达那里我们庭还没有开门。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起早精神也特别好,早到上班给他们留下了个很好的印象,我也觉得十分的自豪。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我参加了数十次的庭审的旁听,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孝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保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就拿接电话和回答当事人的询问来讲吧,我在见习期间接了很多的电话,大多是对法律知识和法院的运作不清楚,很多时候觉得这个问题好像会做但具体到实践操作就得问法官了。有个人问我财产保全可以用什么作为担保,这我知道当他问道外地的可不可以用外地的担保公司作担保时我就瞢了,因为以前没接触过等等。因此,作为学生还是应该学好学扎实理论知识,同时还应多参加一些实践活动,不断地锻炼自己,学会将理论融于实际。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见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

以上就是在法院见习的情况。总之。我在见习期间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为我以后的学习和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矗

2.法院的社会实践报告 篇2

一个月的实习生活终于圆满结束了,之前迫不及待的想离开变为现在依依不舍的留念。

一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但真的让我学会了很多。从刚开始的什么都不懂,到现在已经基本掌握了装订卷宗的方法与技巧,如何打印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如何退费结算等。通知当事人来领传票,邮寄判决文书给当事人,处理相应的卷宗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我也能应付自如了。这种实战体验是在课堂上怎么也学不到的。通过实习,自己也庆幸对法院的基本流程有了个初步的认识,更让自己对今后的学习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法院实习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案子,真实生动的庭审比书上枯燥的案例分析更吸引了我。几乎是一有空我就去参加旁听,一个月下来也听了不少的庭审,也多多少少学到了些还未学到的知识,也体会到书本上学到的知识被运用起来的满足感。有时庭审结束,跟审判员讨论起案子来,还能产生的共鸣,这着实提高了我对法学的热情与兴趣。另外,通过庭审,我还发现了法官对案件的熟悉程度以及自身对案件的中立性决定了庭审的质量与效率。同时,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在庭审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案件有清晰的思路和观点,不然到时对法官的提问一问三不知,增加败诉的概率。

通过平时的观察,也发现了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审判员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同时这些也是我要学习和借鉴的。

1、心中要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秉公司法,判决能使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2、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律处理案件。同时,在审案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子,这就要求法官有非常广的知识面。

3、有时遇到一些简单的案子,法官都是先进行调节。总会遇上些蛮横不讲理的当事人,这就需要法官有足够的耐心和具备较强的社会交际能力。

在与当事人接触的这一个月里,我感触颇深,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还是很薄弱。一个标的为100多万的承包项目,承包人竟然没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最后发包人赖账,拒绝付款。我问他当时为什么没签,他说以前都没有签的。事后,书记员告诉我,像这种案件证据收集困难,虽有工人的证言,但证据力度太小,法官一般不予采纳,可以说胜率非常的低。我不禁感慨人心的险恶,更震惊人们的法律意识浅薄,他们虽然事后都会寻求帮助,但大多数都为时已晚。我想,中国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这段意义非凡的暑期社会实践,让我成长。

1.法院的社会实践报告 篇3

在东部,麋鹿的故乡,有一个念活“大小”辩证法、一心一意保平安的人民法院,这就是xx市人民法院。

20xx年7月6日,我有幸能够再次到xx市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社会实践。相对于09年春节时的茫然,这一次方向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如果说上一次社会实践注重的是广度,即努力地去熟悉书记员日常的工作及流程,那么在经过半年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后,我想这一次社会实践讲究的应该的深度,将课本知识与实际案件结合起来,加深对法学专业的认识,以促进日后更好的学习。

xx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41年,机关内设13个部门,两个民事审判庭,民一庭主要负责借贷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继承纠纷、财产纠纷等案件,拥有在职法官11人。我的指导法官是一位拥有18年办案经验的老法官,陆法官。我日常的工作主要是书记员助理,具体工作如下:1书写诸如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的司法文书;2整理、装订卷宗;3复印、打印法律文书;4随法官做调查笔录;5随法官送达传票等。这些工作我在春节实习时已基本涉及,所以做起来还算得心应手。法院平时的开庭率很高,我想这次社会实践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在听庭中学到的东西。以下是我对民一庭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 和谐执法彰显细节之美

1, 对于企业性质的认定。当原、被告涉及企业法人时,审判人员总会先询问其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要求出具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复印件等。民法老师课上一直强调的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实际办案中尤见其重要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涉及到具体民间借贷及债务纠纷时,就必须首先搞清楚企业的性质。

2, 开庭传票的送达。7月20日,我随陆法官到西团镇送达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的民事起诉状和开庭传票。被告一看原告要求赔偿6万多元,死活不肯签收,担心一旦签了名,自己就要赔偿对方6万多元。陆法官意识到被告把送达回执和判决书混为一谈了,便耐心地向被告讲解起诉状、开庭传票、送达回执与判决书等司法文书的作用、效力和区别,最后被告被说通了,签了字,还真诚地说:“你们不但处理纠纷,还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法律知识。”虽然我站在旁边没有开口,但也觉得特自豪。

二,取证有妙招

1, 对于当事人身份的认定。我们遇到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持有一张被告亲笔书写的1万元欠条,但法官发现欠条上原告的签名为“顾喜娟”,而原告身份证上的名字为“顾喜镌”,原告辩称“镌”字书写较为复杂,且与“娟”字同音,平时都用“顾喜娟”,正好当日开庭时被告无故缺席,为此法官提出了证明原告身份的两点取证建议:其一,原告可以到所在村委会开具证明,证明其常用名为“顾喜娟”。其二,原告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调出本地区范围内,所有叫“顾喜娟”的人,请求她们一一作证,说明此欠条与其无关。

2,对于误工费的认定。我们碰到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所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是运输倒卖水产品的司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被告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然而在关于误工费赔偿金额的问题上,双方发生严重分歧:原告声称每月能够往返苏北与苏南地区运输水产品25次有余,每次纯收入1000元人民币以上;被告则辩说,自己以前也是搞运输的,结合市场行情,如今每月顶多出车7、8次,每次获利500元人民币。面对以上状况,法官可是提出了好办法,要求原告出具出事前三个月跑运输过程中的过路小票,以此来认定误工赔偿标准。本案中,原告明显有夸大工作能力之嫌,法官此番取证方式堪称一绝。

三,公民维权意识显著提高

1,名誉权纠纷。我们碰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八旬老翁,因为年事已高,当地浴室多次拒绝老人独自沐浴,并且言辞过激,用语不当。对此,老人深表不满,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于是,一纸诉状,将当地浴室告上法庭。老人是一名老党员,诉讼请求不过是要求被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并且声称自己愿意承担诉讼费用。碰到这样的案子,我们几个实习生预备看热闹似的旁听案子了,但是在实际审案过程中,当我们看到老人在法庭上拿出准备好的法条念出时,不禁肃然起敬。最后案件在双方的调解下解决,我们高兴的看到被告当庭向老人道歉,并且甘愿承担诉讼费用。

2, 媒体的强大力量。对于一系列老大难的民事纠纷案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看到许多双方当事人在庭上都异口同声地提到了“南京零距离”,“南京零距离”是xx地区的一档新闻节目,致力于借助媒体的力量,惩善扬恶,揭露不法行为,深受观众们的喜爱。如今那句“有困难找警察”,却变成了“有困难找零距离”!违法、违规者为什么害怕媒体,我们用一个形象的词叫“见光死”,媒体作为社会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其力量自然不可小觑,公民维权途径的多样性,可喜可贺。但是我们更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媒体只是调解,而法院是调解更是制裁,法院需要媒体的配合,而媒体也更需要借助法院的力量!两者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通过为期三个星期的社会实践,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指导法官的关怀与教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最后,我要向所有为我的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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