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申请书【通用九篇】

行政处罚申请书(精选9篇)

行政处罚申请书 篇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人,住所: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复议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__)食药罚决【20_____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法,应当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不可能知道涉案保健食品假冒批准文号。

二、被申请人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行为错误。

在《(__________)食药罚决【201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申请人并未陈述申请人有销售涉案食品的事实,但是处罚决定书中却专门对申请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即无销售事实,违法所得从何而来?

三、被申请人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

1、根据《(自_____)食药罚决【201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违法的的依据是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作出的,其规定的`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从其条文中可以看出,这是国务院法规对食品生产者作出的法律规范,申请人为药品经营个体工商户,显然不适用此条款。

2、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销售的三种涉案食品假冒食品批准文号,但却没有依据假冒食品批准文号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只能笼统地引用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明显适用法律不当。

四、被申请人的处罚显失公允。

被申请人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5万元的最高额度对申请人进行处罚,明确责罚不当。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__)食药罚决【201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且有失公平、公正原则,为维护申请人自身合法权益、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局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行政处罚申请书 篇2

区监察局:

我叫耿小建,男,中共党员,19xx年10月22日出生,19xx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麻池河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交通干部。

20xx年3月16日刘家街村发生森林火灾,村主任赵引霞同志不幸因公殉职,我作为包村干部,贵局已于20xx年4月1日给予本人行政记过处分。

事情发生后,我本人认真学习《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深刻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常深入所包村组、农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在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对来往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绝不允许群众带火如山。在森林防火的重点地域和时段,组织巡逻小分队实行全天候的巡查,夯实责任,严格纪律,对巡逻人员实行包山头、包路口、包坟园、包林边地和包重点人群的“五包”责任制,对违规人员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年来所包村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我恳请贵局予以解除行政记过处分。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槛用职权的。

行政处罚申请书 篇3

执法支队:

因我店未按要求检查库存食品,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这是我在管理上的疏忽,我店积极配合贵单位做好相关调查,我认为未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后果,情节轻微,已经深刻认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决定认真整改。

鉴于现在生意不好,长子在读大学,次子在读高中,老公是下岗职工,经济特别困难,介于家庭的特殊情况,恳请向贵局提出减轻行政处罚申请,希望贵局领导能切实了解和关切申请人的具体状况,给予减轻行政处罚,我只有能力承受300元的处罚,以后我也不开门经营,要出去打工,请领导给予充分的谅解!

特此申请!

行政处罚申请书 篇4

纪委:

本人*,*,*族,*年*月*日出生,文化程度,党员,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科员。*年*月*日因使用单位电脑上网购物,被纪委监察局处于行政记过处分。

半年来,在党支部、单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使我能够深刻认识错误、认真反省和改进。回顾自身的经历,由于思想上的松懈,自身责任感、纪律性的降低,使我违反了工作纪律,并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我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也使单位受到了的影响。现特此将本人半年来的主要表现汇报如下:

一、认真改造世界观,不断加强政治思想。我深刻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吸取教训,痛改前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以此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党性修养和政治修养,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此提高自己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再认识。

二、尽职尽责工作,各项任务完成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从指挥,努力工作、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在各项工作中,总是走在最前面,不怕苦,不怕累,在各项工作考核、检查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今后,我会继续努力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己的工作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以报答上级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本人的处分期已到,请纪委根据我半年来的学习和工作表现,给予撤销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申请书 篇5

xx人民法院:

我们是交通肇事案受害人亲属。20xx年1月17日时,驾驶车在北京市xx处发生与受害人碰撞的,造成经而死亡的后果。发生后,肇事人及其亲属主动向本人承认错误,积极与本人协商处理事故的善后事宜,并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鉴于肇事人及其亲属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我们对肇事人陈涛的肇事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在处理本案时,对减轻处罚,直至免于刑事处罚。

受害人亲属: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处罚申请书 篇6

**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

贵局在20xx年1月对我公司经营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检查,在抽检中发现21瓶葡萄酒存在侵权行为,并给予3万元的行政处罚。此事,实属我超市工作人员工作疏忽以及管理人员的疏漏。对此,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在贵局给出的整改建议的基础上逐条逐项的进行整改,对供应商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向是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在消费者心中也有良好口碑。通过此事,我公司已深刻认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并已认真整改。同时也恳切的向贵局提出减免行政处罚申请,希望贵局领导能切实了解和关切我司的具体情况,给予酌情处理,从轻处理。

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年*月*日

行政处罚申请书 篇7

刘春生:

我局执法人员于20年03月18日01时05分在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顺成酒店路口巡查发现,你使用粤SJ260W小型轿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违反了《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你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元)的处罚决定。

经核查,由于文书送达程序有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为此,我局决定撤销原作出及已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粤东交罚[20]01723号),重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制作相关文书并送达你处。由于你拒收我局邮寄送达的撤销文书的通知,依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__年9月28日

行政处罚申请书 篇8

申请人:_____,性别,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厅,地址: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厅长。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监39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2日得知,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监39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编号:c),均能证明涉案建设项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请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因此,该具体行政行为与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且严重错误,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在没有履行听证程序的'情况下,做出批复,程序违法,应当撤销。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原告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原告、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被申请人剥夺了申请人的听证权利,违法做出同意的批复,应当依法撤销。

二、批复内容与备案的建设项目不符,依据事实不清,应当依法撤销。

20xx年4月27日,律师到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得知,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所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为《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监39号),而律师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申请政务公开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出示批复却是《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一个项目,同一个文号,同一时间,却是名称不同的两个批复。事实不清,依据不明,应当依法撤销。

三、缺乏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材料不全,应予撤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附录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行政处罚申请书 篇9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案由:因对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___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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