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隐患通知书【汇总5篇】

道路安全隐患通知书(精选5篇)

道路安全隐患通知书 篇1

区交通运输分局: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的排查报告,应立即对G105线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整治。现将排查情况转发给你局,请立即进行开展整治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年12月23日

道路安全隐患通知书 篇2

县交通局、住建局:

根据自治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我县要全面加快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前已建立以县安委会办公室为数据中枢的安全隐患动态数据库,全面推行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县交警大队于20xx年2月27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5条,提交县委、政府后,县委书记已作出批示,为确保我县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求:

一、交通局、住建局要对交警大队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核查,对核查确认后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限期整改治理。

二、交通局、住建局要将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按照木安生办字〔20xx〕5号文件要求,每月填报整改治理情况,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三、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隐患整治不到位而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xx县辖区易发生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

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25日

道路安全隐患通知书 篇3

各乡、镇(街道)道安办,区直成员单位:

为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提升道路通行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我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xx年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xx〕55号)、《福建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闽政办〔20xx〕76号)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的方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区道安办将对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同时将其作为道安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区交通局要做好排查指导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道路隐患排查及报表填报工作。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汇总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认证,确定整治计划、整治方案、责任单位、整治资金及相应的督办等级(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低标路段)。

二、对照标准,摸清底数。排查工作应根据《福建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修订试行版)的通知》(闽预防办〔20xx〕26号)和《福建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与督办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预防办〔20xx〕2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交办公路〔20xx〕26号),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隐患数量和分布情况。根据事故发生特征及严重程度,确定督办等级,并按照“一处一档”要求建立隐患基础台账。

三、梳理汇总,审核批准。各乡、镇(街道)道安办应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根据公路状况、事故特征、交通流量等实际情况,科学分析判断,逐一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提交区政府审定。8月26日前向区道安办报送本辖区、本单位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情况及相应的报表(经联合排查的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

(区道安办联系人:马,联系电话:0591-87861。区交通局联系人:周丹俊,电话13705950。)

附件:1.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情况汇总表

2.道路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情况报告

3.道路危险路段排查情况报告表

4.道路低标路段排查情况报告表

晋安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晋安区预防道路交通事

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7月8日

道路安全隐患通知书 篇4

县交通局、住建局:

根据自治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我县要全面加快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前已建立以县安委会办公室为数据中枢的安全隐患动态数据库,全面推行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县交警大队于20xx年2月27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5条,提交县委、政府后,县委书记已作出批示,为确保我县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求:

一、交通局、住建局要对交警大队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核查,对核查确认后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限期整改治理。

二、交通局、住建局要将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按照木安生办字〔20xx〕5号文件要求,每月填报整改治理情况,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三、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隐患整治不到位而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xx县辖区易发生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

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提升道路通行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我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xx年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xx〕55号)、《福建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闽政办〔20xx〕76号)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的方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区道安办将对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同时将其作为道安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区交通局要做好排查指导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道路隐患排查及报表填报工作。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汇总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认证,确定整治计划、整治方案、责任单位、整治资金及相应的督办等级(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低标路段)。

二、对照标准,摸清底数。排查工作应根据《福建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修订试行版)的通知》(闽预防办〔20xx〕26号)和《福建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与督办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预防办〔20xx〕2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交办公路〔20xx〕26号),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隐患数量和分布情况。根据事故发生特征及严重程度,确定督办等级,并按照“一处一档”要求建立隐患基础台账。

三、梳理汇总,审核批准。各乡、镇(街道)道安办应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根据公路状况、事故特征、交通流量等实际情况,科学分析判断,逐一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提交区政府审定。8月26日前向区道安办报送本辖区、本单位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情况及相应的报表(经联合排查的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

(区道安办联系人:马,联系电话:0591-87861。区交通局联系人:周丹俊,电话13705950。)

附件:1.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情况汇总表

2.道路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情况报告表

3.道路危险路段排查情况报告表

4.道路低标路段排查情况报告表

晋安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晋安区预防道路交通事

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7月8日

道路安全隐患通知书 篇5

各乡、镇(街道)道安办,区直成员单位:

为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提升道路通行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我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xx年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xx〕55号)、《福建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闽政办〔20xx〕76号)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的.方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区道安办将对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同时将其作为道安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区交通局要做好排查指导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道路隐患排查及报表填报工作。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汇总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认证,确定整治计划、整治方案、责任单位、整治资金及相应的督办等级(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低标路段)。

二、对照标准,摸清底数。排查工作应根据《福建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修订试行版)的通知》(闽预防办〔20xx〕26号)和《福建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与督办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预防办〔20xx〕2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交办公路〔20xx〕26号),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隐患数量和分布情况。根据事故发生特征及严重程度,确定督办等级,并按照“一处一档”要求建立隐患基础台账。

三、梳理汇总,审核批准。各乡、镇(街道)道安办应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根据公路状况、事故特征、交通流量等实际情况,科学分析判断,逐一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提交区政府审定。8月26日前向区道安办报送本辖区、本单位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情况及相应的报表(经联合排查的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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