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模板(精选6篇)
工程名称:
受罚单位:雨污水三队管道降排水班组
罚款原因:因该降排水班组组织不当,BW99-101污水管道基坑水位过高导致我方抗肩无法浇筑。(后附照片)
造成工程进度缓慢,达不到预期工期要求,影响我方进度部署,特此向雨污水三队降排水班组处罚人民币
金额:(小写)¥5000元
(大写)伍仟圆整
签发单位:
日期:20xx年x月x日
监督备案号:______编号:______
X省X科技有限公司,铝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施工的厂房,办公室工程,经检查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______
1、______未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备案,施工许可相关手续,
2、______脚手架搭设不贴合要求,厂房采用单排钢管搭设,连墙点未安放“两步三跨”要求设置,无扫地杆,架体未超过作业面,竹竿未铺设,安全未张段,内侧防护不到位。
3、______龙门架未经检测验,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4、______临时用电未按“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设置。
5、______临时防护不到位,部分作业人员安全帽未正确佩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条文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______□立即停止部位的施工。□立即对工程全面停工整改。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整改完毕以后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报我站,接到我站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后方可恢复施工。特此通知。
安检员:______
兴化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建设单位签收人:______
单位签收人:______
电话施工单位签收人:
电话: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
东利脚手架
负责人:______
专职安全员:______
日期:______
检查部位:______
整改资料:______
1、一层东、北转角部位的外立面门式脚手架未进行整体连接。
2、北立面剪刀支撑钢管搭接不贴合规范要求。(钢管脚手架搭接长度和扣件不足等)
3、临街人行通道护棚转角内侧无扫地杆连接固定。
4、北立面脚手架个别部位缺少扣件,个别部位扣件紧固不牢,墙支撑连接件数量不足。
5、XX院内主楼通道人行护棚只搭设单层防护顶棚,未按规范要求搭设双层防护顶棚。
6、酒吧位置、裙房西立面及人行通道护棚所搭设跳板均未钢线捆绑固定,存在安全隐患。
7、酒吧位置悬挑脚手架,应监理单位要求20xx年X月X日之前拆除完成,否则无法恢复现场施工。
8、西立面临街人行通道护棚,顶层硬防护跳板搭设间距不紧密,跳板与钢管架未进行钢丝捆绑固定,存在必须安全隐患。
9、西立面临街盘扣式脚手架防护铺装完成后,出现松动,部分已开线,影响我司现场礼貌施工形象,责令20xx年x月x日之前维护完成。附:______现场相片(10张)
负责人签字:______
专职安全员签字: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
20xx年X月X日
国道214线临沧(博尚)至双江(小黑江桥)二级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临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临双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云南元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临双二级公路总监办施工单位:金光道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整 改 通 知 书
TJ01)
中国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TJ02) 云南路建宏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TJ03)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TJ04) 广东省佛山公路工程有限公司(TJ05)
整改通知单
项目名称:国道214线临沧(博尚)至双江(小黑江桥)二级公路 编号:TJ01-05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8日至8月2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8月23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
4.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其余科目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试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人每科55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0元。
六、教材征订
考生需要购买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的,请与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1.复查申请时间:xx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上午11:30(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
(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3.复查程序:
(1)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到我校研招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室)申请成绩复核(外地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传真至研招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2)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研招办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