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心得体会(推荐5篇)

邹碧华心得体会(精选5篇)

邹碧华心得体会 篇1

邹碧华这个名字是这么的陌生而又熟悉。陌生的是我与他并不相识也没有人生中的交集,而熟悉是他与我原是本家,又都从事着同样的职业。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人民法院报上。接下来的日子里,各种报纸大篇幅关于他的报道,但我仍旧对他的故事一知半解,一直到前几天,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视频会议上,我才对他的整个故事有了一个完完整整的了解。

观看他的视频会议后,我回到家以后久久不能入睡,辗转反思、夜不能寐、思前想后,心情更是跌宕起伏,并不像其他人那样对他的逝世只是觉得悲伤、惋惜,我却通过他的故事受到了启发和鼓舞,觉得自己不应该再这样活下去了。

往日的自己对待工作纪律散漫,对待生活无知任性,对待学习粗心大意。奥斯托夫斯基曾经说过:“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邹碧华是一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我辈学习之楷模。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在司法改革中,他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他的事迹我会铭记,他的品格我会学习,他的精神我将传承。从今日起,我将一改往日纪律散漫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踏踏实实地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像“邹碧华”一样的好法官。

生子当如孙仲谋,法官应如邹碧华!

邹碧华心得体会 篇2

人们说,邹碧华是法治路上的“燃灯者”,是敢於担当、善於谋事的好干部。从去年12月10日邹碧华去世到现在,我们一直在追寻他走过的足足,试图还原他充分燃烧的47岁人生。

“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说,“不要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在担任长宁法院院长期间,他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全市首家“诉调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他曾冒酷暑前往一位信访人家中,用了足足5个小时开展沟通工作,最终化解心结。

笔者认为,邹碧华同志一生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共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在20xx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邹碧华同志非常重视法院的廉政建设,提出“必须提升廉政工作的基本定位,将廉政管理融入队伍管理,将廉政教育融入法院文化,使之成为法院管理的重要环节,站在法院工作的全局性的角度来确立廉政工作的战略思想”。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他亲自执笔“让我们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给干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他让各位干警家属都来做“家庭廉政监督员”,与法院共同担负起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共同保护好自己的家庭。

26载的法律生涯中,邹碧华同志崇法尚德、慎思明辨,他喜欢毫无保留地与人们分享自己的专业见解和人生感悟,他常常利用周末时间,应邀到全国各地参与法官培训教学,或在公共论坛开设讲座,把自己多年所思所悟的思想成果传播到更广的范围。他在新浪网开设个人微博“庭前独角兽”,宣传法院工作,弘扬法治思想,不遗余力地播撒智慧的种子。他说,这是一种“予人玫瑰的快乐”。邹碧华同志用自己的行动,矢志不渝地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并实现了人生价值的完美超越。

邹碧华心得体会 篇3

他是一名学者型的法官,二十余年精于法律,优秀已经成了他的一种内生品质;他是一名法院的管理者,知识渊博,把推动司法进步作为自己的追求;他是一名乐观主义者,他认为,每个人都是历史,中国司法的进步有赖于每个人的参与。他就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

成就感,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

他从大学毕业就一直活跃于审判台,处理了无数的难案、要案。对于法官这一职业,他勤勤恳恳,用自己的热情与真情感动着当事人,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然而,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却并不是邹碧华儿时的梦想,高考时填报志愿的意外开启了他与法律的不解之缘。据邹碧华回忆,当时填报志愿的时候,不是按系来报的,而是按照专业填报,那时的他对经济比较感兴趣,便填报了北大的世界经济,而世界经济的边上写了个经济法,邹碧华当时误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的方法,以为经济法和世界经济是一类的。直到拿到通知书,上面写着“北京大学法律系”,他才知道自己选择了法律。就是这样,邹碧华阴差阳错地进入了法律界,中国的司法界也在无意中网罗了一名学者型的法官。进入法律系后,爱好阅读的他大量阅读法律书籍,书中许多疑难、有意思的案例吸引了他的眼球,使他开始对法官职业有了向往。

但理想国度的美好画面,在活脱脱的现实面前却不堪一击。然而,智者之智不在于对现实的抱怨,而在于从现状中挖掘自己能够实现价值的地方,也正是在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才能推动现实的进步。大学毕业后,邹碧华进入了上海市高院从事书记员工作。工作以后,邹碧华对法官职业有了一些了解,并且认识到这项职业与我们印象中的法官状态有着很大的差距。平常我们都只是通过影视作品来了解法官与律师的工作状态,殊不知期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刚开始工作的时候,邹碧华到基层法院实习了一年(在虹口区法院当书记员)。那时候的开庭就是一个办公室里来两帮人,各坐一边,书记员在写字台边记录,法官就在写字台对面(也就是当时法官的办公桌),就这样坐成一圈。“这就是我最初接触到的法官,很不像法官。”然而,略显无奈的过往,也掩饰不了他现今对这份职业的挚爱与迷恋。

也许对于法官来说,这些形式的东西可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办案过程中体会到的成就感。如果法官把案子处理得很得体、很公平的话,双方当事人都会很满意,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让邹碧华在其中找到了一些成就感。“这是一种令人向往的感觉。在做事情的过程中,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找到一些东西,就是这种东西让我们慢慢地有了一种成就感,并为之不断地努力追求。”也正是由于对这种成就感的向往,在许多法官因为工作量大、工资不高而纷纷转行之际,邹碧华始终坚持着自己对法官职业的追求。

有一次,一位深圳的老律师到上海来开庭,那时候高院的法庭已经很正规了,一中院的大楼也已经造好,有些高级法院的案件放在一中院开,法官的工作也已经很有压力。当时那个老律师在法庭上要找一份证据材料,由于先前整理得不是很清楚,翻来翻去翻不到,急得满头大汗。邹碧华对他说,“律师,请你坐下来,慢慢找,相信大家都会等着你,你不用着急。”结果,老律师坐下来不到一分钟就把材料找到了,如释重负。开完庭后,老律师在其他人签笔录的间隙,对邹碧华说:“我在全国各地开了很多庭,在上海第一次感受到法官这么好!”就是这样一个细微的细节,给了当事人很特殊的感觉,让他们感受到了一种人文的关怀。而这种细微的东西需要在从事这份职业的过程中,去一点一点体会。“这也是法官职业里最有价值的东西。能够体会到法官职业的价值,可能是我比较幸运的地方。”而这种幸运的感受无不体现着他感情的细腻、真挚。

正如丹尼尔·戈尔曼在《情商》一书中写道:“自我激励是影响人生成就的一大原因。”成就感也许就是最初激励邹碧华不断奋进的力量。从事法官工作二十余年,邹碧华一如既往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勤于思考,思考让他拥有了健康而强大的内心。法官不能仅仅是“办案机器”,在办案时必须用心积累。面对复杂案情,邹碧华总能保持清醒,理性思考。在研讨案件时,邹碧华绝不迷信权威,对于专家观点的态度是:“我们关注的不该是专家说过些什么,而是专家所持观点的理由是什么。”他勤于笔耕,把实践和思考凝于笔端,二十多年来持续不断地丰富着自己的研究成果。他勤于学习,他常讲:“对法官来说,积累是一种过程,而多看书才能培育理论素养。”孜孜不倦的学习让他具有了广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通过多年的积累、研究与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他归纳出了要件审判九步法。20xx年,他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许多法院作为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这些成果,无不凝结着邹碧华的智慧之光。

优秀,是一种品质

也许最初,邹碧华对于法官职业的热爱是源于成就感的激励,但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二十余年,绝不仅仅是自我激励那么简单。随着时间的推移,优秀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一种内生的品质。

“你想把一件事情做好的首要前提是你想要把这件事情做好。同样你想成为一个好法官的前提是你想要成为一名好的法官。”但我们眼中当之无愧的优秀法官,却对于“优秀法官”这一称呼非常谦虚,“我不觉得自己是一名优秀的法官,只是想要做一名自己所追求的法官,并愿意把它做好。”既然做了选择,就不会畏惧风雨兼程。自从事法官职业以来,邹碧华始终坚持着作为法官的职责,丝毫不敢懈怠。“从事一份职业之后,你一定要去热爱它,如果你自己觉得这份职业是没有意思的,或者说,你觉得实在是没有办法要养家糊口必须得做,你是不情愿的,那么你无论如何都做不好。”法官的责任异常之重,不仅要协调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还要处理好与律师的关系。“如果单单把法官职业看作是生存工具,在面对当事人时就会极度烦躁,觉得这个人怎么那么啰嗦,那个人又如何如何,内心很难平静,会产生一种抵触感。

但若真的想要做一名好法官时候,就会觉得法官所要面对的各种各样的当事人、律师以及问题,都是这个职业所要承载的,就会想办法把这些该承载的东西处理好,接着冷静地去研究、分析这个案件及其法律问题。所以,只有在内心重视法官这一职业,才会想方设法去琢磨思考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很多时候,当事人是带着负面情绪的。比如说,有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法庭上最激烈的就是,你敢判我离婚,我就把手指头砍下来,而另一方就说,你敢判不离,我马上就跳楼。这时法官就面临着双方情绪极度激烈的冲突状态,这也是职业里所要承受的。其实很多这种矛盾激化的案件,都是在法官的说服中慢慢地也就调解了。”邹碧华充满自豪地说:“上海有很多法官在这方面的功夫是很厉害的。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在从事法官的过程中,慢慢培养成的一种法律以外的职业素养,包括怎么接待当事人、怎么控制自己的情绪等等。”“当你下定决心把职业变成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以后,就会想要用这个理想或追求来指引你,觉得这个是为理想付出的代价,你就会很耐心地去接待当事人,就不会觉得这是难以忍受的东西,因为这是你本来就应该承受的。”

作为一个好的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也正是基于这种理解,邹碧华时刻要求自己多读书、多积累。无论是在讲座还是与人交流的过程之中,邹碧华都很乐意推荐几本好书,建议多多阅读。通过广泛的阅读,邹碧华在研究探索专业问题的同时,也不断提升着自身的人文素养,形成了宽阔的视野和独特的眼光。

转变角色,从容应对

从业二十余年,邹碧华从一名普通的法官成长为法院的领导,遇到的境况各不相同,但他始终保持着一如既往的优秀。可能这就是他所说的,认真对待工作的心不能变。

最初,作为一位法官时候,邹碧华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研究法律问题。他平时的工作就是围绕在案情和法律之间,所要做的即是彻底地研究案情,不断磨练自己运用法律的知识技能,并在实践法律的同时积极地撰写与实务相关的文章。除此以外的事情就很少关注。这时的心态可说是一名追求司法严谨的学者型法官。

之后,在上海市高级法院做庭长时又是另一种心态。作为庭长,首先需要具备的是丰厚的法律知识技能,在对案件的判定上需要有坚实的法律功底作依据。其次,身处高院还应当考虑许多外来的情况,因为其他区县有很多的疑难案件报送到高院进行审核,作为高院的庭长,邹碧华即是这些疑难案件的最后一关,必须要做出最后的决定,这给当时的邹碧华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认为,对一个疑难案件的定夺不仅要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还需要考虑到社会的影响、法律的伦理等等方面。由于自己的爱好即是如此,所以他在其中也找到了很多乐趣,像他自己讲述的那样:“我特别喜欢这样的生活,可以自己查阅大量的资料,大量的书籍,对一个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挖掘,直到最后找到解决的办法。期间,可以和很多专家就某一个问题进行探讨,可以触类旁通,研究很多东西,这让我收获颇多,在带领团队的过程中,也锻炼了很强的领导能力。”这时,他的心态可能一半是一个法律精髓的追随者,另一半则开始了全局性的思考。

20xx年,邹碧华调任为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这时的境遇又让他学习和理解到了很多不一样的问题。到了基层法院后,其职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基层法院的院长,关于法律专业技能方面的比重减少了很多,与以前相比大概只有10%-20%,而剩下更多的是关注法院的长远发展、制定发展措施等。作为一个基层法院的领导者,他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要做的不只是单纯地去研究某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应该作为一个带头人,去带领整个团队进步。而人才的培养、资源的配置、人事关系的掌握、社会方面的沟通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正在这样的情况下,邹碧华始终保持着沉着的心态,从容应对。他开始学习心理学、管理学、哲学以及国家的宏观政策等等,开始着手从大局把握问题,对法院的宏观发展做进一步的设计,努力确保法院工作高效运行,确保核心的观念不能变,确保卓越的成绩让人民满意。在这个过程中,他对自己的定位也开始慢慢转型,开始进行知识结构的调整,开始从一个纯粹的法律研究者转变为一个以管理为主的领导者。

从庭长时触类旁通的学习,到院长时带领法院取得卓越成绩,境遇随着时间不断变迁,而他始终保持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力的心态。从最基础的法律问题的研究者到管理研究法律的工作者的领导,邹碧华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热爱,这也就是他所阐述的对工作的一份尊重。

身兼数职的邹碧华对于时间的管理也颇有心得,他认为每个人都要掌握一些时间管理的基本技能。从时间分配来讲,要学会怎样巧妙地分配自己的时间。邹碧华平时既要处理法院的工作,又要带一定数量的硕士生、博士生,工作虽多,但是他可以巧妙分配自己有限的时间,将本职工作都做到最好。对于硕士生、博士生来说,导师已经不是单纯的知识教育,而更多的是思维的启迪,老师也没有必要每天监督学生,重要的还是一个引导过程。他说道:“由于我一边要带学生,一边要工作,就不能像其他老师那样有很多时间去教课,但是,我会让我的学生学会如何做自己的学习规划,所以我一开始就会让他们把学习计划制定好并交给我,我会督促他们看看是否完成计划。而且为了防止我临时有事出差,我会让学生提前一段时间交论文。这样也给自己留了一定的时间。”他总结道,时间管理的精髓在于平衡工作价值。

此外,邹碧华不仅有着法律人的严谨,还有着艺术家的品位。他小时候曾跟着父亲学习美术,虽然后来由于太耗时间而放弃,但是对艺术的欣赏品位仍然保留了下来。所以当谈到业余爱好时,他认为不仅仅是音乐和电影,欣赏美术作品也可以放松精神、缓解压力。

爱你所选,实现价值

对于已经或即将离校的毕业生,邹碧华建议,“要喜欢自己做的事情,这样才能享受,才能找到成就感,这才是一种聪明的做法。我们常常需要静下心来去思考,正在做的事情能获得什么成就。或许这能够让一个情绪不稳定的人恢复平静,使其重新面对自己的生活,又能维护公平与正义。也就是说,找到自己工作的价值或意义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些会带来快乐,带来幸福。”

如今,法学成为一个热门专业,越来越多的非法本学生在考研时,选择法学专业。但是当他们在学习或者选择职业时,常常会因为自己的非法学专业背景感到自卑。邹碧华认为,完全不需要因为本科学的不是法律,就觉得自己比别人差一些。学习其实就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当积累到一定的量,就一定会发生质变。本科学的是不是法律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有没有掌握一个好的方法,只要掌握了一个好的方法,只要不断去积累,就一定会成功。他建议,应该在研究生阶段好好钻研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说到这里,邹碧华谈起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他在1999年读完博士回到高级法院的时候,被指派去管理公司法方面的案件。而他从本科到博士期间完全没有学过公司法,实际上这方面对他来说完全是陌生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比别人差。他按照自己的方法,逐步去研究公司法方面的问题,每遇到一个就研究一次,这样日积月累,两年以后在公司法方面也就有了一定的积累,如今邹碧华所著书中有许多就是关于公司法方向的。

在很多学生的观念里,职业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方向,体制内受到的约束比体制外更多一点,就也可能意味体制内可能就面临着人才流失问题。作为一名法院的管理者,邹碧华觉得这并不是一个需要担忧的问题。人各有志,假如一个人愿意报考公务员就说明他愿意接受这些约束。反过来说,其实在任何地方都是受到约束的,只是看我们承不承认它、接不接受它而已。首先,从内外比较来看,体制内的约束并不见得比体制外多。比如说,外企内部的约束也很多,虽然表面可能对上下班、作息时间没有约束或者没有约束那么紧,但是企业中的人际交往等基本规则,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逃避的,如果三两下就把人都给得罪光了,也难以生存下去。体制外对人的要求和体制内不同,可能哪天就突然让你卷铺盖走人了,看上去自由,但实际上并不自由。其次,在体制内,也训练我们工作上的品行,如果能在很多规矩的约束下,照样能把事情做成,实现我们的想法,虽然很难,但是做到的时候,会有价值感、成就感。最后,如果在这种约束的环境中都能够生存下去,而又不丧失自己的理想和激情,或者说能够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这一切,对一个人来说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一旦做到了,就成为了一个胜利者。如果连这个都做到了,那么到任何地方都不会差。很多体制内的人运用在体制内所受到的训练,到体制外面去,照样可以做得如鱼得水。所以,我们思考问题时应该辩证地去分析,并不是有约束就一定不好,其实它反而可以让我们更有规范、有规则地去做事,因此体制内的约束也能给我们很多训练和帮助。

邹碧华心得体会 篇4

在最高院的组织下全国法院干警聆听了邹碧华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我院也通过视频的方式聆听了邹碧华报告团的报告,通过聆听五位报告团成员的报告后,使我心灵上得到重新的洗礼,精神上得到再次的换发。他把审判工作当作艺术去追求,当作生活去品味,当作生命去呵护,让我为之感叹。通过这次报告会我从中得到以下的心得体会:

坚持不懈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通过报告使我深刻了解到邹碧华法官是如何钻研法学知识,他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既要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又要不断充实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他还不断充实其他方面的知识,为了更好的为审判事业服务。可以想象他付出了怎样的艰辛,这种学习的境界是常人难以做到的。正是因为他不懈的努力,才会有今天的成就,才会让他的精神永远留在人民心中。我作为一名新加入法院队伍的法官,要以其为榜样,不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充实与审判业务有关的各方面知识,天道酬勤,虽然我不能达到向邹碧华那样高度与深度,但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学习,一定会有所提升,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一定能为审判事业做出我的小小贡献。

公正司法,廉洁奉献。

邹碧华法官一生,以公正司法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以廉洁奉献作为一种信仰,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一名年轻的法院工作者,更应该把为人民服务当作得去争取,把服务大局当作得去拼搏,把司法公正当作得去奋斗。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地位观、金钱观、价值观,做到得知欣喜,失之坦然。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身份,就要以苦为乐,以苦为荣,兢兢业业工作,勤勤恳恳做事,扎扎实实履职,堂堂正正做人。

攻坚克难,开拓创新。

邹碧华法官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为无数群众解决了难题,法律法理是死的,而人情思想是活的,他遇到问题从不退缩、善于思考、攻坚克难。他敢于改革,不怕困难,在司法改革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为发展法律事业建立法律共同体做出了不懈的努力。而作为一名年轻法官的我,他的这种精神是我要学习的,在今后的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群众工作问题多样,不能遇到问题就退缩,要敢于迎难而上,多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借鉴他们宝贵的审判经验,取其精华用到自己的审判工作当中;敢于创新,有什么新想法、新思路,多与领导和同事沟通,我想在今后探索创新方法中,在工作的实际展开当中会遇到不少问题和挑战,这是需要我在今后的不断学习思考中找到答案。

人民法官植根于人民,也服务于人民。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分,社会评价是人生的价值,邹碧华法官用他的一个个事例证明了他的价值,他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追求,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我要以此为榜样投身于审判事业当中。

邹碧华心得体会 篇5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如鸿毛” 这是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中的一句话。意思是:人都有一死,有的人死比泰山还重,有的人死却像鸿毛一样轻,阐明了个人的死亡给这个世界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

在听了邹碧华同志事先进事迹报告会后,我觉得用“重如泰山”这个词用来形容邹碧华同志的离世一点也不为过。他用自己短暂的一生完美地诠释了生命的重量。

《钢铁是怎么炼成的》书中有这样一名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陆路无为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邹碧华同志把毕生的心血都用在对理想的追求、对人民的热爱当中,他虽然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是他决定生命的厚度。他用自己对理想、对人民、对生活的热爱,构造了一个多维的爱的丰碑。

对理想的热爱。邹碧华同志学的是法律,其实做法官是一件很辛苦的差事,并且赚得工资也有限。在他的同学中最后选择做法官职业的也是寥寥无几。只有邹碧华同志坚持下来了,并且把做一名优秀法官作为一个理想不断地追求和探索。他用自己的生命让理想之花,化为现实。他为了写《要件审判九步法》,专门去学习日语,而且白天还要上课,他于时间在赛跑,他在争分夺秒的为理想奋斗。他可以和干警们座谈,交流心得体会,让干警们热爱工作,树立法治理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思想,感召周围的同事,影响着周围的人。在司法改革中,他凭借对理想的无限热爱,在不断进行尝试,他的做法可能会触及一些人的利益,但他为心中的理想,没有动摇,因为在他心中有一个法治中国梦。所以他大刀阔斧的进行司法改革。

对人民的热爱。“法官不是一个冰冷的审判机器”,法官更需要有对人民的热爱,才能真正的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做到案结事了。邹碧华同志耐心的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总结症结所在,争取让每个当事人拿到判决结果时心里都是暖暖的。邹碧华同志创建律师服务平台,不仅给律师工作带来了便利,更重要的是让普通百姓诉讼更加便利。这一平台一经推出受到了律师的一致点赞。“有权也不能任性”,邹碧华同志把自己手中的权利都用在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为人民谋福利上了。正是因为这种大爱的精神,才能让他化解了一起起纠纷,解决了当事人一个个难题,抚平了当事人心灵一道道伤口……。他把心理学知识应用于审判,使他更能抓住问题的关键,极大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对生活的热爱。一个人只有热爱生活,才能不断在平淡的生活中,过得有滋有味。邹碧华同志就是这样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会画画、会唱歌,会下琪,工作如此繁忙,还能抽出时间和孩子聊天。邹碧华同志懂得生活的幽默,早上起床能用最快的时间吃完早饭,站在门口等妻子,并说:你看是我在等你呦。这是生活的乐趣与智慧,他能把平凡琐碎的生活过得精彩纷呈。

正是因为邹碧华同志大爱无疆,才能有不远千里的律师朋友为他的长逝送行、朋友圈内哀思一片、当事人得知邹碧华同志去逝的消息痛哭不已。邹碧华同志带着他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对人民的热爱,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他不知道,他的精神,他的理想让更多的法官们以他为榜样,继续着他未完成的事业,投身于法治中国梦的建设当中。邹碧华同志请您放心,我们广大法官将会继续发扬您大爱无疆的精神,让法治的光明,照耀祖国的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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