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家长关于交通的一封信范文(精选7篇)
尊敬的各位家长、学生:
您好!交通安全事关孩子的生命和每个家庭的幸福,交通事故给众多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无法挽回的损失!为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我们共同努力筑起一道安全的防线。在此,我们倡议:
1.教育自己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莫抢行”;做到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横过公路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严禁在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
2. 发挥“大手拉小手”的作用,家长自觉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以自身的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以身作则做好孩子们的榜样。
3. 发挥“小手推大手”的作用,各位同学要争做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监督员,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及同学积极宣传交通安全常识,监督他(她)们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4.走路时注意来往车辆动向,在路上不要追赶、阻拦行驶中的车辆,不扒车;不要向行驶中的车辆抛扔物品。牢记一年四季天气特点,掌握客观规律,参与交通时确保安全:春雨绵绵──撑伞行路莫大意;夏日炎炎──纳凉消暑要留意;秋风凉凉──眼睛防止被沙迷;冬雪霏霏──当心路滑记心里。
5.未满12周岁的学生请勿骑自行车上路。学生骑自行车时,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等。
6.禁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以及汽车等车辆,请家长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禁止让子女驾驶机动车。
7.坚决抵制乘坐“黑校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坚决拒绝在载货类机动车车厢内乘坐。家长、学生要积极向学校、公安、交通等部门举报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8.接送学生的家长不要把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尊敬的各位家长,您是孩子法定监护人,请您对孩子一定要尽到自己交通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您的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您全家平安、幸福!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幼儿、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也比较复杂,提升幼儿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丰富幼儿交通安全知识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结合我园实际,现将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要求事项告知家长,希望家长与幼儿园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有关交通规则,做好幼儿的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文明出行守规则。家长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幼儿途中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摩托车或电动车接送孩子的家长,请切记骑车者与乘车者均需佩戴大小合适的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一辆车上只载一人,不超员超载,不要驾乘改装电动车;乘坐轿车出行的家长与幼儿均需系好安全带。请家长与幼儿出行时做好“一盔一带”、不闯红灯、不抢道、不逆行;自觉抵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超速竞驶等违法行为,自觉远离各类交通安全风险。
2、避让大车不抢行。据专家研究,车辆越大,司机的盲区就越大。近期发生的一些交通事故,一部分是因为小轿车、摩托车、电动车或者行人与拖头车、渣土车、客车等较大型车辆抢行引起的。请您在遇到拖头车、渣土车、客车等较大型车辆时,务必尽量远离,做到不抢行、不贴近行进,以免发生刮擦或者被卷入车底造成生命危险。
3、有序停车做榜样。家长接送幼儿时请勿在斑马线、黄线网格线等禁止停车区域占道停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摩托车、电动车等小型车辆可在幼儿园对面过道上可停放区域有序停放。小车等机动车辆在路边停靠时要注意旁边行人、来车,做到靠右停车,即停即走,切勿给他人造成不便。遇保安人员、护学岗、幼儿园教师规劝时,请您务必配合,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请家长以身作则,为幼儿树立好榜样。
4、过斑马线听指挥。教育您的孩子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在园门口区域需要过马路的学生,必须听从保安人员、护学岗、幼儿园教师的指挥,在幼儿园保安人员、护学岗、教师的指挥下行至斑马线对面。如果保安人员出现吹哨、喊叫等制止幼儿过马路行为时,请您教育您的孩子耐心等待,待保安人员控制车流、发出可以过马路信号时再让您的孩子过马路。
5、不独留孩子于车上。家长接送孩子时请勿将孩子独自留在车内,以免发生意外。好奇的孩子,有可能触动汽车的一些开关而导致危险,教育孩子乘车时不要玩尖利玩具,汽车的颠簸或急刹车时会导致孩子被划伤;不要让孩子把身体探出车外,避免错车或超车时的危险,也避免您关车窗时卡住孩子引发意外。
6、履行职责重教育。家长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请家长重视幼儿的出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一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结队嬉戏,不在上下学途中攀爬树木、电杆、危险建筑物,不在危险性路段行走或在行走途中看书。二是任何时候不在公路、街道、公共场所玩耍嬉戏,不做危险性活动;三是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的平安出行,是家校双方共同的愿望,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印发《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书》,希望各位家长与学生认真阅读,共同遵守。
1.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翻越隔离带,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玩笑嬉戏。
2.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学。除家长接送外,应尽量选择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教育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未经检验合格、无运营资质的、无牌无证的“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的车辆。
4.家长不无证驾驶,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速。
5.严禁租用非载客营运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对使用农用车辆、电瓶三轮车、无牌无证的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要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家长、学校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家长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教育孩子在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的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步行时选择人行道,靠右侧行走,按指示灯通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在机动车道骑行或与机动车抢行,不脱把骑车、并排骑车、互相追车;乘坐公交车、校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到有序上下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乘车,不乘坐黑车、无牌车、农机车、低速载货汽车及超员超载车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年满18周岁,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头盔,做到“一带一盔”,学生只能单人单车骑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摩托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使用电动平衡车、沙滩车、轮滑、滑板车、儿童自行车等运动娱乐和滑行器具。
家长朋友应当做好孩子的榜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带领孩子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接送孩子时,自觉服从执勤交巡警及学校保卫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职责。我们真诚希望在各位家长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幼儿家长:
您好!
幼儿入园、离园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高度重视。目前,荆门城区大面积道路改造,给大家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而幼儿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更需要家长的悉心照顾。为了您孩子的平安,请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无论您是自驾、坐公交还是步行接送幼儿上下学,都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增强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时幼儿必须坐后排并系好安全带请不要驾乘摩托车带幼儿入园、离园。
三、家长必须固定专人接送幼儿。在接送幼儿途中,请履行好监护职责,确保幼儿安全。教育孩子不在马路上嬉戏、追逐打闹,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手续不全的车辆和超载车辆。
四、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幼儿园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幼儿安全教育不容忽视。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幼儿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在安全方面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让孩子平安度过每一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平安,一生幸福!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学生家长:
厦门已步入“金砖时间”,世界注视着厦门,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人人都是东道主。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创建水平和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品位,我们建议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家长为孩子做出表率,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交通安全法规要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二)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四)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其次,言传身教,做孩子榜样。
您今天的行为,将成为孩子明天的习惯。因此,在驾车接送孩子时,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一定不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在可临时停车的路段,即停即走,不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停车,尤其是不占用公交车位停车,不将车辆停放黄格线、斑马线等禁停区域,做文明市民,安全出行不违规。同时配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证上学放学高峰期学校周边道路畅通。
再次,培养孩子独立参与交通能力。
教会孩子基本通行规则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其知危险,会避险,明白被看见,才安全的道理。教会孩子在下车时注意观察周边情况,在确保安全后再打开车门,避免匆忙下车而发生意外。建议孩子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或让多名孩子拼车上下学。同时,帮助孩子树立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孩子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的交通行为,
家长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共同为孩子铺就一条健康文明的安全之路吧!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幼儿家长:
您好!
“20xx年xx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为我们敲响了交通安全警钟。提醒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一、带孩子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坐拼装车、故障车、报废车等不合格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速超员车辆;不乘坐驾驶员不具备所驾车型资质的车辆。
二、如果家长自己接送孩子,请您做到:
1.要经常检查驾驶车辆情况,尤其是电动车及自行车的车铃与刹车,确保车辆自身安全。
2.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请戴好头盔,减速慢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3.接送孩子路上,不为赶时间而超速违章驾驶;人行道前礼让行人,给孩子做好示范榜样作用。
4.停放车辆自觉整齐摆放于规定地点,保证道路畅通及幼儿入园、离园安全。
5.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让您的孩子在幼儿园门口的马路中间下车;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请您一定要将孩子送至班级老师手中。您的安全措施,是孩子平安的保证。
6.乘车时不抢先、不拥挤。
三、如果有托管接送幼儿的家长要密切关注您的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
为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特发此告知书,希望家长和幼儿园一起加强对幼儿的管理教育,培养幼儿养成自觉遵守交规的良好习惯。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