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细则怎么写推荐3篇

部门工作细则怎么写(精选3篇)

部门工作细则怎么写 篇1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7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xx﹞7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滁政务﹝20xx﹞38号)以及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椒县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全政务﹝20xx﹞17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党的和xx届二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以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将“规范”二字贯穿我局全年工作各个方面,从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流程、制度等入手,确立各项业务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推动标准化建设成果在全局普遍应用,加强我局自身建设和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带动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上台阶、出成效,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政务度和行政效能。

二、主要任务

按照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简便适用的要求,建立覆盖我局政务公开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

1、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标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落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局办公室负责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我局印发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文件和政务公开内容,制定县环保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局政务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规范水平。

2、完善政务信息更新职责分工和保密审查。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和统一规范的原则编报政务信息,信息撰写部门对信息的合法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局办公室负责及时更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信息。局门户网站栏目信息依据职责分工,按照“谁管理、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更新维护。各部门草拟行政公文时,应根据公文的内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发文单上选择注明公开属性,属于不予公开的,还应选择注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和保密审查,公文签发人在签发公文时最终确定其属性。各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将该信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信息予以报备。

4、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标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统一组织、统一编码、统一目录”的“三统一”模式,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及时对外发布或补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政务信息,确保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局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局门户网站栏目和技术标准,进一步调整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实现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效联接与融合,并负责政务公开相关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撑,有效提升政府信息网和局门户网建设水平。

5、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按照行政职权审核和确认的结果,规范行政职权名称,及时对行政职权目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行为等内容进行补充和更新,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统一政务平台、局门户网站统为载体,实现环保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建立结构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环保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6、完善内部事务公开标准。补充和完善本局内部事务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在局内公开财务收支、考核奖惩、干部人事以及局领导点评各部门及人员工作绩效结果、每周工作重点、领导班子周值班、环保项目现场实施动态、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等,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保障本局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

1、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的方式,需要获取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处理,对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行政服务流程明确、标准、简化。按照“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接负责制”、“办理实名制”、“升级督办制”等原则,建立群众诉求处理快速化、服务优质化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工作部门、专兼职人员,完善服务热线接听、办理、答复、反馈、监督、回访等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办理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37号)等相关文件,提高对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组织修订、实施阶段(8月-10月)

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市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推进方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对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制度和文件进行修订,总结政务公开的成果,把符合实际并运行成熟的制度以标准的形式予以固定。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对制度、规章、政务信息等进行归类,经规定的程序审核对外发布。

(三)巩固提高总结阶段(11月-12月)

按照“制定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用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评价标准体系实施效果,及时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将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和理念及时转化为标准,保证标准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作为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各股室、队、站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简称局公开办),局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办理政务公开日常事务,主任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本局各部门相互协同、密切配合,有计划、按步骤共同推进“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深入开展。

2、加强宣传培训。将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局门户网站开辟“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专栏,并在本局公共场所利用展板开展集中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标准化业务培训,牢固树立服务标准化理念。

全椒县环保局

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

部门工作细则怎么写 篇2

一、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每月2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为中心学习组、全体乡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研究活动日。

第二条 坚持会议、学习签到考核制度。签到册由会议主持人收集并交纪委书记保存,一月一结算。学习、会议每迟到、中出、早退一次惩扣5元,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并惩扣40元。

第三条 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每次惩扣5元。

第四条 办公室每月出《信息》2期,《中心学习信息》1期以上,每次党委会、党政干部办公会必须撰写《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呈报,否则一次惩扣20元。

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财政全额负担的事业单位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 因事请假的,必须书面向书记、乡长写出请假条,书记在家由书记批,书记不在家由乡长批,获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条交党政办,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七条 开会、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含主管部门)或党政主要领导的通知或同意方可认可,党政办公室必须有专门的记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每天惩扣40元;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的,按《公务员法》规定在年终考核中直接考核为不称职。

第九条 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包括下村期间)严禁参与各种打牌等娱乐、赌博活动和其他与本人身份不符的活动,每发现一次惩扣50元。

三、首问责任制

第十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十一条 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第十二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时限,不允许出现故意拖延不办。

第十三条 不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属其它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人办公室。经办人不在时,应告知联系电话,

四、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乡政府所用办公用品和物资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采购。需在店内赊欠的物资,由办公室人员凭政府打印的专用资金赊欠单填写好货物品名、数量、金额、事由,同时签好字。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用品一律由个人负责购买,不得到办公室领取。

第十五条 差旅费报销。乡干部、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出差、学习考察,其住宿、车船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按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并凭党政办出据的差旅证明单到财政报销。出差标准为:途中补助县城每天10元;出差(培训、学习、会议除外)误餐补助县内每天20元,县外市内每天30元,市外省内每天40元;短期培训、学习的县内每天补助5元,县外的每天10元;凡在县城有住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在县城无住房而会议也没安排食宿的每晚住宿费不得超过80元。宣汉至车费每次30元。(1)(2)(3)

第十六条 来客需招待的,由党政办上报乡长、书记同意后,党政办统一安排在食堂内(特殊情况确需在饭店就餐的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就餐标准:早餐每人5元,中餐及晚餐每人1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标准,必须经乡长、书记同意。来客原则不上包包烟,如需上包包烟,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经办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各部门来客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一切费用由部门负担。

第十七条 租车管理,原则上不准租车、包车,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包车、租车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标准为至宣汉20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先由用车人自行支付,本人凭票签字报销,不允许赊欠车费。

第十八条 宣传报道奖励。凡在国家级报刊上登载一篇,奖现金500元;在省级报刊登载的,奖现金300元;在市级报刊、电视台登载或报道的,奖现金100元;被县委、县政府、县电视台登载或采用的,奖现金30元,被县级其他部门登载的,奖现金20元。

第十九条 经费会签制度。所有开支票据必须在当月内送领导签字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签字报销),超时不予报销。所有开支由经办人注明事由交乡长审签后,送书记会签方能支付入帐。重大资金支出,原则上由党政班子成员事前集体研究预定或事后集体研究审定。事业单位发生的费用,由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乡长会签后方能支付入帐。

第二十条 严格审计报销制度。开支经费坚持一事一报销制度,严禁一事分开报销经费。凡不按经费审批程序报销的,单位出纳不得支付任何款项。所有经费收支由乡财政所每月底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1份收支明细帐表。

第二十一条 帐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计记帐,出纳报帐。会计按有关部门规定时间报表。并坚持帐目公开制度。每半年在党委会上公布一次,年底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帐目。

五、报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林业、国土、城建、计生、民政等项目的审批及上报,由各部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盖章上报或审批,坚持每月研究一次。

六、内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机关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政所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机关内调配使用。不准转让或自行处理,不得化公为私。

第二十四条 凡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机关,应到办公室办理有关财物手续,方能办理调离手续。

第二十五条 节假日值班(双休日)由党政办负责,年终累计补助XX元,五一、十一、春节由政府另行安排,补助40元/人、天,并备好记录本,值班人员对来电、来访要做好详细记录,对确需办理事宜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工作移交。

第二十六条 加强档案管理。档案必须做到专人专柜管理并登记上锁。查阅档案必须由管理人员查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第二十七条 文件收发时必须及时登记,分类处理。对传阅和交办的重要文件要追踪去向,对交办文件各分管领导要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 水电管理。各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若发现“长明灯”,罚相关责任人10元/次。机关住宿同志用电实行电表抄表制,每月抄表一次,并按照实际用电度数计算电费,在其补助中扣除。党政领导办公室每月核定用电10度,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卫生管理。政府除因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使用杂工,每次大扫除(包括会议室及礼堂)由党政办公室提前通知,凡是不参加者每次惩扣10元,迟到、早退者惩扣5元。平时清洁打扫区域分为:院坝由党政办公室排班打扫,各楼层由各楼层负责打扫。凡打扫不清洁,惩扣责任人10元并限期打扫。

第三十条 各类文件经主要领导签发,打印样稿后,由撰稿人负责校对,主要领导审稿,准确无误后方可打印。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确需打印、复印经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复印。

第三十一条 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盖党委或政府公章,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办理重要事项需将印章带离单位的,填写好用章批准单,交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离乡政府。加盖部门公章,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第三十二条 微机打印材料及管理。微机室打印主要是为党委政府服务,部门需在微机室打印的材料,由党政办主任审核把关,签字后方可打印,否则每出现一次无签字打印材料,扣打印人员工资50元。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部门工作细则怎么写 篇3

财务部经理职责

一、主持并全面负责财务部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财务部管理规定及会计制度、方法,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财务部管理,编制并执行财务预算,正确、合理、迅速的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参与经营生产决策。

六、组织协调内外关系。

七、考核、控制财务部员工的工作质量。

财务部副经理职责

一、组织本部门员工搞好会计工作,审核各种财务报表。

二、负责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情况的综合分析,撰写分析报告。

三、负责收集、加工、整理经济信息,提供经营决策资料。

四、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内外经济关系,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以及借贷资金的安排、分配和运用。

六、掌握外汇管理各项法规、制度,实施外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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