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责任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责任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拟定责任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1、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全面提高部队管理教育水平。都兰大队党委十分重视安全防事故工作,坚持“党委议安全,主管抓安全”的指导思想,始终把安全防事故工作 作为部队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赵建平为组长,参谋曹瓦、白玉龙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大队与中队,大队与大队成员个人签订了个人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全队形成了层层管,人人抓的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良好格局。同时,为保障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建设一支思想和作风过硬的队伍,我大队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对全体官兵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为此,大队首先依据条令条例和、、等要求,结合大队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到大队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到人人都在制度约束之内,事事都在制度规范之中,使官兵养成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切实提高了大队正规化水平,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在安全防事故工作方面,大队全体官兵严格落实安全防事故的各项规定,加大对人、车等点环节的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重大责任事故。
2、大力加强纪律作风,深入贯彻条令条例,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条令条例是部队建设的基本依据,是大队全体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法规,严格执行条令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抓好条令条例的学习教育。认真落实条令学习月、学习日制度,使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强化官兵的条令意识,增强官兵落实条令的自觉性。二是抓好条令条例的落实。大队严格按照条令条例的标准和要求,管理部队,加强正规化建设,认真落实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做到生活条令化,官兵行为规范化,各项工作制度化,各项秩序正规化。
3、加强部队管理教育,坚持以纪律建设为核心。年初以来,大队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从点滴入手,严格日常养成,培养部队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着力提高官兵服从命令、严守纪律的自觉性。大队党支部着眼保持部队的高度稳定,下大力气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特别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端正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消防部队预防事故工作有关规定,认真总结探索预防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根据形势、任务、季节等情况,适时开展了五无竞赛活动。做到把人管住,要实事求是地对待和处理各类事故,严格执行报告和统计制度,反对弄虚作假、隐情不报、掩盖矛盾、推卸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不良风气。
4、扎扎实实抓好“两个经常”工作落实。“两个经常”工作既是消防部队平时管理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又是战斗力的构成要素,也是提高灭火救援能力的有效途径。管理出战斗力,思想工作也出战斗力。特别是自20xx年11月3日和3月11日先后共20名战士入住中队以来,大队着力做好“两个经常”工作,旨在凝聚战斗力,磨砺过硬作风,最大限度地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完成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消防保卫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做好“两个经常”工作,重在经常,难在经常,贵在经常,不能一劳永逸,因此大队针对“两个经常”工作面临的新情况,针对部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与时俱进地做好“两个经常”工作,从点滴入手,从小事抓起,突出“三相、三手、三长、三扣、三声、三带”整治,严格官兵日常养成,抓好部队警容风纪、礼节礼貌等形象建设,培育良好警风。
5、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人员车辆安全。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大力开展官兵警示教育,严格车辆管理制度。执勤消防车辆一律不得用于与灭火救援无关的事项,实行干部跟车制,即每台车辆都要有干部专门负责跟车,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所有战斗员尤其是驾驶员进行安全防事故教育。实行“三不准”制度。一不准开快车,开霸王车,开英雄车,在任何情况下务必保证车辆及人员安全。二不准开疲劳驾车,带情绪驾车。三不准私自出车。
6、围绕中心工作,严防执勤训练事故。始终坚持科学的态度,在灭火救援和业务训练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官兵人身安全。在开展体能业务训练时,坚持干部跟班作业,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坚持科学施训、循序渐进,防止训练事故的发生。在灭火救援行动中,大中队指挥员能够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火灾发展蔓延趋势,正确部署战斗阵地,及时下达战斗命令,根据火场情况作出正确判断,避免人员伤亡。同时,根据气候特点,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加强接警出动、特勤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使用。
7、讲究科学方法,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大中队始终高度重视对驾驶员、炊事员、通信员等人员以及伤病员、探亲休假等单独执行任务人员的管理教育,严防失控漏管和“灯下黑”,严格执行请销假、值班、查铺查哨等制度,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确保人员在岗在位。重点抓好重大节日以及重点时段的人员管理,坚持人员在岗在位,确保执勤备战工作的顺利开展。
8、坚持思想领先,确保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坚持不懈地用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官兵的思想,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官兵正确处理个人成长进步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增强官兵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1、人员思想问题复杂。一是新兵下连,新战士还不适应驻地的环境,心里上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二是中队还未成立,一些士官和上等兵在工作上思想懈怠,放松要求,未能够按照条令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
2、部队管理失之于宽。针对一些违纪现象和苗头,在处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姑息迁就,没有做到以条令条例为依据“依法施管”、“按章办事”。
3、工作标准有所降低。部分士官凭借资格老,放松自身要求,工作、生活失去应有的兵味,执行部队的规定随意性较大;士官的模范作用、标杆作风大打折扣,活力减少,干劲减弱。士官选拔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初改士官时的那股积极劲日渐减弱,仅满足于现状,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1、加强安全管理。一是明确开展训练时,值班干部必须到场,必须有干部跟班作业;二是督促落实训练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三是大、中队至班组成立相应安全小组,负责训练各环节安全工作的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加大督察力度,检查部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指导中队规范一日生活秩序,交接班、岗哨、卫生检查、查铺查哨等制度。
3、加强骨干建设。指导建立健全班长骨干队伍,发挥其监督作用。采取人盯人的方式,对可能发生问题的重点人、重点场所、进行严防死守。组成思想骨干队伍,使士官和义务兵均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一旦出现任何思想波动和问题,干部能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是我校校园网的主管机构,要全面负责校内上网计算机的技术管理和监控工作,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学校政治稳定有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学校校园网的安全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
1、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确定应急联系方法,适应处置有害信息、计算机病毒、黑客、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等网上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的需要。
2、制订行之有效的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落实管理人员,落实信息上网安全审核责任制。
3、对电子邮箱、服务器空间等服务,要落实信息审核上网等安全管理制度。
4、校园网站要对所设置的社区、论坛、BBS、交互式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的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害信息,在做好备份的同时,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5、凡公用部位的计算机,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上网人员登记制度和上网日志保存备份制度
6、接通互联网的学生用电脑必须安装反黄软件。
本责任书参照《学校安全工作条例》和《学校管理工作制度汇编》要求进行惩罚。
7、责任限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责任书一式二份,分管部门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分管部门责任人:
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责任人:
年 月 日
一、学校内的计算机机房和电子阅览室等互连网上网服务场所,要有明确的主管领导和具体的管理负责人,并为本单位机房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完全责任。
二、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应落实消防责任人,健全消防安全设施,严格检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学校内部的计算机机房和电子阅览室等互连网上网服务场所的计算机要编号并分配固定IP地址。各单位根据其规模向网络中心申请IP地址集分配范围。
四、学生上机时要按照分配的编号上机。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要做好学生上机记录,并对记录要保留60天,以配合相应部门的检查。
五、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要监督和指导学生的上网活动,以保证学生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
六、严禁学生在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从事电脑游戏,特别是非网络游戏,以及网络聊天活动。
七、学校的房产和设备不得用于经营或变相经营网吧。
八、积极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文化部门、校保卫处的安全整治和调查工作。
九、保证遵守学校其他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
十、如违反上述规定,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管理负责人的责任,并中断其网络服务。
如能够保证以上规定的落实,并同意承担相应责任,请在下面签字,同时学校将提供本单位机房等互连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网络连接,否则将终止本单位互连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网络服务。
单位名称:
责任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1、制定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对学生进行上网行为安全教育。
2、合理规划校园计算机网段要求教师、行政、教室计算机进行V—lan划分落实上网IP与MAC地址登记和绑定明确各电脑客户端位置和使用者。
3、建立校园因特网上网行为安全日志日志至少保存60天。
4、根据学校上网策略控制要求能对反动、黄色内容进行过滤对师生上网行为进行控制杜绝上班抄股、游戏等行为。
5、开通学生绿色上网服务保障学生健康上网并做好记录。
6、做过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定期检查各计算机病毒防火墙开启情况如果异常及时处理。
7、建立网络报修平台在规定处理报修申请。
8、定期清洁各楼层网络控制室做好检修、吸尘等工作。
9、节假日关闭不用网络设备雷雨天做好防雷工作保障网络设备安全。
10、根据网络设备使用情况向学校事先提出更换建议。
11、保障学校网络办公平台运行、保障学校网站正常访问、保证学校FTP空间开通。
学校(盖章):
校长(签名):
学校网络管理员(签名):
为了保护我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以及《沙头角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请各位老师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每位老师使用的电脑应使用固定ip地址并进行绑定,使用真实姓名对计算机进行命名。具体操作方法:鼠标右键点击"我的电脑"_属性_计算机名,在此界面的中部“要重新命名此计算机或加入域”,单击 更改,改名的格式:沙中李维,以此类推。
二、所有连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使用公安部门检测认证的杀毒软件,禁止安装网上下载的未经公安部门检测认证的或试用版的杀毒软件,同时要做好病毒和木马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坚决杜绝访问国家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四、禁止浏览、下载并传播一些盗版、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的文件和电影。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核才能发布,所有校园网用户的帐号密码必须自己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六、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校园网建设领导小组应不定期检查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内容,督促管理员和各部门对有害信息进行清除。
请老师们遵守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将导致无法上网并承担一切后果。
为了保证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期间,承担如下责任:
一、 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 设置安全可靠的防火墙,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与系统漏洞测试,适时对软硬件进行升级,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三、 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在网上传送密件,不泄漏用户个人资料。
四、 不在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的九类有害信息。发现有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北京首科电讯有限公司。
五、 建立公共信息内容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制度,用户上传的公共信息在本网站上网发布前,必须经过本网站工作人员的人工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
六、 网站信息内容记录备份保存不少于60日,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七、 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联系制度,保证北京首科电讯有限公司可以随时与网站安全责任人沟通联系。本网站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网站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二、第三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具有删除违法信息的权力。责任人变更后,应在两天内书面通知北京首科电讯有限公司。
责任人:
日期
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网络信息安全上升到了国家安全层面。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完善安全防御体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响应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坚持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处室负责人及网管员负责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实现24小时网络监控制度。
三、学校教工及学生严禁利用学校网站、红页、微博、微信、内部交流qq群、贴吧群等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的;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③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稳定及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④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⑤煽动非法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⑥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⑦影响学校声誉及安定团结,攻击、侮辱、谩骂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⑧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教职工有义务对上述学校网络中出现的不当言论及时制止、教育,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处和校长室。
四、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所有责任书签名人员不得违反相关制度和规定。如因违反导致学校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信息处和教师本人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
签订人(签字):
二0xx年五月二十二日
为切实加强对奎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某地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的网络信息环境,服务我局城市管理事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局属各单位及各科室签定以下《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甲方:奎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不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制作或者故意传播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部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1、局属各单位及各科室向局综合办报送本单位(科室)网络信息管理人员(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科室)信息进行汇总、上传、审核、修改等工作.
2、局属各单位及各科室对发布的栏目信息,局属各单位上报前,由本单位主管领导(责任领导)阅批后报至局办,待局领导审批后方可上传.
3、未经过审批程序,网络信息管理员(责任人)自行上传的,由12319网监员进行截图后直接删除,并上报综合协调监察室纳入绩效考核,发布违规言论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报局办处理.
4、对出现重大事故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依法追究部门责任人及责任领导的管理责任.
5、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工作如有调整,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后附:《城管局网页各栏目(板块)责任分工表》
甲方(签字及盖章):乙方责任领导(签字及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责任人(签字及盖章):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电子交易平台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保障互联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相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代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电子交易平台网络与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二)增强安全意识。责任单位须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加强本单位网络安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一)严禁访问非法、赌博类等网站,不得传播或故意引入计算机病毒和编制破坏性程序。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和软硬件设备实施干扰、攻击和破坏。
(二)严禁利用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对内或对外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暴力反动、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言论、图片及其他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
(一)如发生恶意攻击或干扰电子交易平台网站、病毒入侵、资料失泄密等安全问题,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195号令)的相关规定,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络和使用人办公电脑、U盘等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如出现任何问题,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若发现问题,将在分中心网站进行通报,在整改未到位前,不得代理相关业务,相应责任和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执行。如遇人事调整,由继任人履职并承担责任。
责任单位(盖章):
分中心(盖章):
领导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提高教师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特与各教师签定学年度安全及收费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教师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落实上级及学校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成立班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夯实责任,建立健全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同时要充分利用班(队)会、安全教育课时间,对学生广泛开展安全常识教育活动及自护自救演练活动,通过板报、标语等形式扩大宣传及教育的力度。
2、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教师要严格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对学生加强“防火、防触电、防摔伤、防中毒”等安全教育;
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超载车、无证照车辆,严禁学生私自骑自行车、摩托车,严禁学生追车、扒车;严防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师生的食堂管理,严禁食用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劣质有毒食品,食堂时刻要有人值班,严防投毒、食物中毒、传染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引导学生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无危险的课间课外活动,值周教师加强巡逻。
6、加强住宿生管理。
各班主任要时时对校外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定时对其住所进行安全检查;各宿管教师每晚严格查宿,确保住宿生安全。
7、各班要建立雨雪天家长接送制度,同时对学生加强“不要过危桥险河、发大水不要强行渡河、预防雷电击”等安全常识教育,若遇恶劣天气要灵活处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8、各班要加强对管制刀具的管理,严禁学生携带有刃刀具、铁棍等,若发现立即没收,定时对学生进行检查。
9、严禁私自组织学生外出登山、旅游等活动,若确需外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并报上级审批,私自安排、组织的外出活动若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对学生采取科学的教育管理方式,加强对特殊生的安全管理,多与家长沟通,积极构建学校、家庭联合教育体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羞辱、讽刺学生,对此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各教师要与特殊生的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1、各教师要及时处理学生因学习、生活、交往等同学之间产生的矛盾,严防事件恶化。
12、各教师要时时讲安全、事事抓安全,把安全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积极主动的、创新性的、全面的加强安全管理(如本内容未尽事项自己要想到做到),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收费工作:各教师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形式超范围收费收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向学生推销辅导用书,严禁以罚款形式管理学生,若发生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三、签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由校委会商讨决定。
教师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校长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贵家长:
我校坐落在交通发达的新蔡县工业园聚集区,校门紧邻驻新公路,交通非常繁忙,过往车辆多,车速快,学生出行安全让我们深感忧心,故学校再次要求所有走读生能够克服困难回校住宿和就餐。如果仍坚持走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要求学生临护人(家长),按学校作息时间,督促或接送学生按时上学、放学,且必须由家长同校方签订责任书。
学校警醒走读同学及家长:
1、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个人人身安全,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
2、遵守学校纪律,凭走读证出入校园,把学校作息时间告诉家长按时到校,按时回家;
在预备前5分钟到校,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家长必须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子女在该回家的时候没有到家,家长必须立即查明情况。
3、遇雷电交加的暴风雨、暴风雪天气,不要在树下、岩石下等危险处避雨;
4、上学、放学尽量结伴而行,不斗殴,不围观;
中途不停留游玩,不上网吧。
5、不购买街头零食,亦不替同学购买违禁物品(烟、酒、火种、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6、家长要随时同班主任联系,全面了解、汇报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状况,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空间。
7、非上课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上课期间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学生安全意识要加强,家长安全防范要到位,学校安全教育要具体。对于走读生的校外安全及校外监护,家长一定要负起全责。新蔡县现代双语实验学校不承担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交通、人身、食品安全等责任,不承担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的一切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上网、打架、偷窃等)。请家长慎选是否走读。
如果仍坚持走读,请细读以上条款。学生、家长签字后视为完全同意以上条款。本协议一式二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甲方:新蔡县现代双语实验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护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青云街道中小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专职或兼职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已经建立教育网站或网校的单位,应保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并保证不利用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信息化专用服务场所开办电脑学校、职业技术培训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
三、本单位负责教育上网人员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及政府荣誉、利益、形象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本单位负责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中小学生远离营业性网吧,教育师生正确使用新泰教育网和互联网服务于教育教学和管理,并杜绝下列行为:访问有伤风化的网络站点;通过网络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利用网络设备和软件,监听或盗用他人帐号、口令、IP地址;使用黑客程序侵入、危害他人计算机;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学校要严格要求广大教职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网络下载与教学无关的其它资源和看网络电视、电影、QQ聊天、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网络活动,避免因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络活动而导致教育网络不畅。
六、负责制订并落实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如下几点:
1、加强本单位网络中心和计算机机房等信息化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的防潮、防火、防雷击、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加强信息化服务场所的巡查,遇到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2、对进入本单位信息化服务场所使用网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外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信息化服务场所使用网络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准许并登记。各场所管理员保证随时监视网络和计算机运行状况以及上网人员使用网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教学区外等场所的计算机不得私自接入、更改新泰教育网的相关网络设备,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协调,由主管部门按规程进行处理。
4、定期检测网络软件、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有无安全漏洞,如发现漏洞及时采取技术措施补救,增强网络系统的安全性。
5、配备网络版或单机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定期查、杀计算机病毒。如发现病毒,尽可能及时清除。如不能清除,应主动切断有毒计算机与新泰教育网的连接,以防病毒泛滥。
6、本单位保证及时向新泰教育信息中心和有关部门提供最新校园网络的拓扑结构图和IP地址的分配使用情况。
7、积极实施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出口访问记录的安全审查制度。本单位提供的网络访问出口网关设备,如路由器、防火墙或代理服务器等,要尽可能按规定实现关键字过滤、有害信息过滤及封堵、垃圾邮件清理、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等功能,并建立完备的审计日志记录,日志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上网计算机上网记录保存不少于60天,并定期检查。
8、各学校要指定专门的学校通信员,并且不得随意更换。通信员代表学校在新泰教育网上发布的校园动态必须由校长签字审核认可后方能上传,如不按此要求引发的一系列后果由校长负责并由新泰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本单位保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和新泰市教育局、新泰市教育科研信息培训中心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定期汇报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情况。如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内存在各类有害信息、计算机安全事故以及网络违法行为,保证在保留有关原始记录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查处。
八、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不认真履行本责任书规定,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同意按有关规定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名称:xxx(公章)
学校法人签字:xxx
学校分管领导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x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拟定北宿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任何个人,未经学校电教室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校园网络的管理部门是学校电教室,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和运行维护。上网的教师要办理上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联网责任书,并自觉遵守。
三、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对学校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四、健全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配合学校做好防盗防窃工作。
五、校园网络的IP地址由学校电教室统一管理。每位教师必须使用被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用真实姓名命名主机名称,分配的固定IP地址并绑定mac地址,使用网络资源。违者一经发现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上网的权限或计算机的使用权力。
六、教师不能参与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x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自己的计算机、或者被授权管理的计算机发现病毒或不良信息立即采取措施,自己不能处理的找有关计算机专业负责人处理。
七、在校园网络和个人主页上开办论坛、电子公告和聊天室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个人,应按规定到学校电教室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由学校电教室上报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批准,并办理备案。
八、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x、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x的信息。
九、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十、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和数据信息;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数据信息应使用x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学校电教室可对其提出警告乃至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照校纪、校规及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x、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
如学生不遵守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就寝、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星期天,节假日远道的同学的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星期天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平乐、东赵等近道每天回家吃饭、住宿同学的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教育学生按时做息,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来学路上不拐路,不到危险的地方去,不到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等地方玩耍,校外时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与学校无关。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密切与学校配合,
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9、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10、本责任书由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学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盖章:汉圆实验中学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z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结合学校与z市公安局签署的《z市公安局互联网安全保护责任书》的要求,接入学校校园网的各二级单位应当履行如下安全保护责任:
一、建立以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或站点的安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以保证本单位网络的安全。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上网(包括在实验室、宿舍上网)的安全管理。各二级单位必须统一通过校园网接入CERNET,不得私自通过其他国际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擅自接入,以保证学校网络安全的统一管理。
二、各单位应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提供有关本单位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查处网上违法犯罪案件。
三、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四、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下列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网上信息发布审核、登记、检查制度;
2、聊天室、BBS、留言簿等栏目的有害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3、网站、个人主页、FTP用户管理制度;
4、上网人员登记管理和公用帐号管理制度;
5、实验室、研究室等网络机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单位应当依据公安部82号令规定,落实以下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1、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者行为的技术措施;
2、对*、淫秽色情、垃圾邮件和垃圾短信等有害信息的发现、过滤、封堵措施;
3、对网络运行和网上信息的安全审计和审查措施;
4、对用户注册信息、登录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帐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的记录留存技术措施;
5、系统操作人员和上网人员身份认证措施;
6、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的冗余备份措施。
六、凡提供上网服务的单位,除落实本责任书第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安装并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
七、各单位依照本责任书落实的记录留存技术措施,应当具有至少保存六十天记录备份的功能。
八、各单位不得实施下列破坏校园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行为:
1、擅自停止或者部分停止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技术手段运行;
2、故意破坏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擅自删除、篡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技术手段运行程序和记录;
4、擅自改变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用途和范围;
5、其他故意破坏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或者妨碍其功能正常发挥的行为。
九、各单位对所属网站、主页及信息服务栏目等应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发现有害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备份后删除,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十、各单位未按照要求落实校园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将追究单位主管负责人的责任。造成结果的,保卫处将依法对其责任人进行查处;网站等出现有害信息,未及时发现、删除、报告的,学校保卫处将以传播有害信息查处,单位主要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并确定专人负责,报保卫处校网络中心备案。同时,应建立与校保卫处和网络中心24小时的联系制度,校保卫处和网络中心对安全事件应及时响应和处置。
十二、以上各规定,各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如未履行和落实以上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学校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