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实用13篇)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通用13篇)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1

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羊场乡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本责任书由中小学校长与中心校签订。

一、目标

在X年中,我乡中小学校不能有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成绩显。要继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力度,保持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零记录。

二、责任

1、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经常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法规教育,提高师生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如安排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广播、板报、讲座、标语、横幅、征文、竞赛等形式。

3、路边学校要加强学生上课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学生上课期间走出学校上公路,发生事故。

4、各校要落实责任制,学校要与教师、学生、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从各个环节抓好预防工作。

5、各校要加强对师生交通工具的监管治理,禁止车辆带病运行和超载的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6、学校要教育师生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特别是无牌无证的车辆。

7、加强与村委会、道路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交流,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中心学校年终对各中小学上述责任目标进行考评,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学校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心学校(盖章)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校长(签字)

X年3月1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2

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看好人、车、路,进一步增强机动车主及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安全重担人人担、人人身上有责任”的安全责任体系。为确保一方平安,镇人民政府交管办特与客运、货运车主及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以形成相互监督的责任机制。

一、政府交管办职责

1、政府交管办负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及对自己的安全责任感。

2、定期召开机动车主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3、结合安全生产宣传,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典型事故、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公民安全意识。

二、车主责任

1、客运车主及驾驶员要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

2、自觉主动接受公安交警、镇交管办、安监部门的安全检查。

3、严禁非法营运、无证驾驶违章载人、客运混装、酒后驾驶、带病行驶等.

4、参营客车在驾驶和经营过程中,驾驶员必须要自觉爱护车辆,坚持

做到:三勤(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三查”(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停车后检查)、七不准(车辆故障没排除不准出车;驾驶员疲劳休息时不准出车;驾驶员喝酒后不准开车;没有驾驶证不准开车;非本车驾驶员不准开车;驾驶员要礼让三先,文明开车,不准开“英雄车”;不准违反交通规则开霸道车)、严禁“三超”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要求。

以上安全责任,各参营客车、货车,务必遵照执行,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概由违规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责任人:

玉台镇人民政府交管办

第二责任人:

车主:

联系电话:

驾驶员:

联系电话:

二0__年一月十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3

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陕西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创建“平安塔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乡政府决定对你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达以下责任目标:

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标:

1、道路交通警示牌建设:道路交通警示牌覆盖率达

50%;

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明显提高;

3、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对易发事故点的巡逻监视率达到80%;

4、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直接财产损失控制在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万分之五以内。各村的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0人。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工作组织领导。各村主干对辖区的道路交通工作负总责。各村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工作通报制度和落实协调机制。

(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村应将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道路交通规划、公共道路交通设施、农村多种形式道路交通组织、道路交通宣传教育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职责,逐级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每年组织对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考核验收。深化“平安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评比。

(三)加强道路交通工作经费保障。根据各村、各部门经济发展水平,调整道路交通经费开支标准,使道路交通事业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将义务交通巡逻队队员的意外伤亡保险、抚恤、救助、地区生活补贴、特殊岗位津贴,执勤补贴等纳入预算给予保障。

(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各村应根据乡政府的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村要将道路交通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文明乡村”、“文明单位”评比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创建“道路交通安全模范村”活动,建立健全村级道路交通志愿网络、工作责任和经费保障等制度,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举办“道路交通安全五好家庭”、“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模范个人”评比活动。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好每年的主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推动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科普和普法宣传的内容,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

(八)完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应急机制。各村协同配合的乡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队,制定本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责任书期限

责任书的期限从当年签订责任书之日起至下一年签订责任书之日止。

塔湾镇人民政府镇长:

各村及单位领导签字:

X年三月一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上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运船舶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特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船舶必须服从永兴镇人民政府、镇安办和镇船管站及所在村的领导管理,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船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船主相关信息应报镇安办备案,主动学习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镇人民政府(镇安委)及村上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负责对船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四)遵守《四川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船舶必须具备适航条件,必须具备船检证书、营运证书、国籍证书和办理航线许可证,严禁船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及不穿戴救生衣驾驶、严禁船舶超载、载客、冒雾、冒险、夜间航行。汛期严格按照安全警戒水位减载,停航土封渡水位停止航行的规定,坚决服从“超载一次禁运一月,超载二次禁运一年,超载三次终身禁运”的规定。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若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及其它灾害事故,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全力以赴施救,并无条件接受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统一调动,服从指挥。

(七)自用船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将船舶租借给他人使用。如因特殊原因,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自用船可以装载从事生产、生活服务的自家人员,但装载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包括操作人员),所载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船上必须配备有救生设备,且实际装载时的船舶吃水不得超过载重线。

(八)洪水期必须坚持值班制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奖惩办法

(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安全保险证金制度,全年若无违章,无违规,无事故发生,积极参加学习和会议,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退还或转作下年安全保证金。凡责任单位(船舶)违章、违规一次,在责任单位所交保证金中扣20-100元,直至扣完为止,若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保证金一次扣完。

(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管理成效显著,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年终进行奖励。

(三)凡违反本责任书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由镇人民政府对船主(员)予以批评教育;扣减船舶责任单位安全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从事船舶运输活动。

(四)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滞后,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管理力度不强等造成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的,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追究负责人责任。

(五)按时参加镇安委会和管船站举办的各种培训会,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从保证金中扣除20元,直到扣完为止。

四、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由村民委员会、船主签字生

村民委员会责任人:

船名:

责任人: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我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乡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村主任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村一大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村交通安全管理组,具体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二、 强化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掌握本辖区、本单位驾驶人、车辆、道路、桥梁、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交通安全隐患地段等交通安全基本情况,督促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及时申领驾驶证,办牌办证和按时参加年检审、宣传教育等源头管理工作。各村与辖区内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货车及微型汽车等车辆驾驶人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村内醒目位置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及内容,刷写墙体标语2条以上;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面对面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教育中小学生不坐超员车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微型汽车,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其驾驶人上牌证率达到100%,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晓率达到95%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各村要积极会同安全生产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要经常组织对本辖区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险桥、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杜绝因危险和没有及时治理或因施工道路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健全事故紧急救援联运机制,降低事故亡人量。

五、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村要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会议,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村主任要坚持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堵塞工作漏洞,排查事故隐患,狠抓措施和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乡政府将适时协调联系公安、交通、农机、工商、教育、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赴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

六、严肃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突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或消极就会整改的,予以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从下达之日起开始实施,责任书不因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为第一责任人,继续履行责任书。

乡政府责任人: 各村责任人:

二○一x年四月十日 二○一x年四月十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在去年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的基础上,特制定此道路交通管理目标责任书。

本责任书由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与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签订。

一、责任目标:

(一)各村(居)委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继续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并发挥其作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有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协调、督促、部署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应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对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超载、违章行驶等严重交通违章问题要进行宣传进行教育,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各村(居)委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有隐患及时发现,有部门按职责具体负责落实整改,有责任严肃追究”的道路交通事故防治体系。

(四)各村(居)委继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和治理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进行治理。

(五)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进一步认识本地区交通安全形势,通过与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协商,解决问题,消除交通隐患,努力搞好交通安全工作,使交通事故与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六)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交通安全的责任人要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或职能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落实好工作措施。

二、实施要求

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督促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三、考核与奖惩

每年年终对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完成上述各项责任目标的情况组织考评。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其执行情况由江埔街道办事处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

单位:单位:

责任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7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遏制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依据《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试行)》、《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约谈制度(试行)》有关规范,制定本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特重大交通事故为核心,以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机制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部署要求,主动更新理念,积极创新机制,严格责任落实,筑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强化动静态监管,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市场健康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平安和谐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纲要。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防范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建设有新突破。全面实施镇领导包面、部门包村、干警干部职工包组、村干部包户、村民小组长包驾驶人的“五包干”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四级包保”责任制,并做到与乡(镇)辖区每一名车主、每一名机动车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与每一家户主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各乡(镇)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下发的《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基层交通管控力量,进一步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各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实现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万车死亡率接近或低于安全平均数,有效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年度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保持平稳态势。

三、责任人

各村村主任是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交通协管员是直接责任人。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是包保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包保村完成责任目标。

四、责任目标

(一)力争辖区内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含路外事故);严格控制客运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和货车、低速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摩托车死亡事故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年内不被上级问责。

(二)领导和督促所属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决定,研究解决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大问题,全年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会议不少于四次,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动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完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目标任务,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任务分解以及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内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规定、实施细则和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要将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管理纳入本乡(镇)安全管理范畴,对车辆和驾驶人要建立领导干部与村委会(社区)挂钩联系制度,分片包干,把各类机动车和驾驶人按属地分配给乡(镇)、村组干部和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实行“一帮一”监管,与车主(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按规定时间对联系对象进行宣传教育,监督其规范使用并及时进行登记、检验。要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对车辆和的资质审查,由各乡(镇)和村委会对每辆机动车、每一位驾驶人建立详细的管理档案和台账。各部门要有兼职协管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公用、私用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台账,制定完善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全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防控网络。

(四)按照“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要求,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力促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社区”、“道路安全学校”“交通安全村社”“交通安全单位”创建活动,在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的同时,全年至少组织两次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职业和社会教育的内容。

(五)突出重点,狠抓细节。重点防控交通事故比较集中和突出的区域;有效整治重点公路、公路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紧紧锁定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重点管控车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时段管控;强化重点人群的管理教育,努力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继续加大对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辖区内交通秩序良好,重点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基本杜绝无牌车、无证驾车和乱停乱放现象,有效遏制酒后驾车现象。有效整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其他车辆违法载人及非法从事客运现象。沿路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现象得到根治,公路、城区道路秩序良好、安全畅通。

(七)把客运企业(含经营客运的私车车主)纳入重点管理,签订责任状,辖区内的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台账健全、底数清、情况明,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扎实有效,措施到位。做到重点客运单位、重点驾驶人得到有效监管。非法客运得到有效整治。

(八)督促和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改善道路交通条件,落实安全措施,消除重大隐患。

(九)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年内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活动不少于四次,组织有关人员在赶集日、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和婚丧嫁娶集中时段、地点,劝说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安全无保障车辆,劝说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有效整治拖拉机、低速汽车、货车和其他车辆违法载客及非法从事客运的现象,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渎职、失管、失控发生低速汽车、拖拉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制定道路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有关单位妥善做好辖区内发生的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抢救和善后处理等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五、考核和奖惩

年终考核纳入镇人民政府综合考核,考核为优秀的村进行表彰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村及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包保单位,由镇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责任书的考核评分标准由镇办公室另行制定下发。

(二)本责任书执行期自X年1月1日起至X年12月31日止。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一份。

(四)本责任书由镇办公室负责解释。

XX镇人民政府 (签章)

责任人签字:

单 位: (签章)

责任人签字:

X年1月20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8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和民委会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负责辖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村(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将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村民小组或居委会干部,与村民小组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村民小组长或居委会干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半年、年终目标考核;

(二)及时排查村委会主干道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道路及道路产能安全隐患工作台帐,按照道路养护等级及时报告。属于村委会整改的,筹集资金、组织劳动力加以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组织人员抢修、设置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

(三)建立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帐,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牌证和保险,对村民无正驾驶、违法载人或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劝阻,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四)加强恶劣天气、学生放假、村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组织人员上路巡查、说服、劝阻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农村等部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采取多种形式对村民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教育,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六)完成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制,将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现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有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各村(居)工作人员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按照规定实施安全检查,管辖范围内存在车辆不符合营运安全技术条件从事客运业务,或驾驶人员无从业资质营运的;

(二)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工作不力,辖区内存在货运汽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的;

(三)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四)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及时处置,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五)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或者隐瞒不报、拖延报告的;

(六)阻碍、干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

(七)其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失职渎职的。

目标管理单位: 目标管理责任人:

岳池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村(居)民委员会

驻村干部签字:

村三职干部签字:

年一月八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9

为了确保学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学校、社会、家长交通安全教育一体化网络管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特签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切实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学校、班主任利用班队会、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雨、雪、雾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不在车内嬉戏打闹、向外探头伸臂等,听从司机、乘务人员的管理,文明乘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三、学生家长是学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要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视,要经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时时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与学校、社会共同构筑起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学生本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时时注意交通安全。要听从家长的教育,接受学校的教育,服从交管(或乘务)人员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时刻铭记在心、体现在行,来去平安。

五、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学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以上几点,需各方面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学 校(盖章): 学生家长(签章):

班主任(签章): 学 生 (签):

20__年11月1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10

为了靠实工作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切实加强“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解决机动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运营,农用车违法拉人载客等问题,提高“五小”车辆的挂牌办证纳管率。

2、开展专项整治,解决农用车辆拉人载客,黑车非驾、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行驶、非法营运等问题,达到车辆合法行驶、安全营运。

3、加强路面及街道管理,解决在公路及街道上打场晒粮、堆放杂物、乱停乱摆车辆、乱设商业摊点等违法占道经营问题,达到道路畅通无障碍。

4、对全镇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学校、路段、桥涵、河道、民用住宅等存在的一切不安全隐患要进行彻底的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职责任务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派出所主抓、相关部门联动、镇村组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村委会: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村主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能作用,村与组、组与户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靠实安全监管责任;②集中对各类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造册登记,督促完善相关手续;③开展群防群治,对重点路段划段包干,逐村组、逐路段、靠实责任、包干到人;④及时组织劳力修复水毁路段,清理占道的柴草、粪土等杂物,确保路面平整畅通,下大雪后组织群众清扫村组主干道路积雪。⑤举办农用车辆驾驶员培训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派出所、司法所:①在镇政府的统一安排下,配合县上有关部门加强国、省、镇道路的监管,进一步落实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措施;②抽组人员全天上路巡查,依法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③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和车辆证照审验检查,有效提高法律法规知晓率和驾驶员持证率。

3、农机管理站:①集中开展农机安全检查,纠正农机违章作业;②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③认真做好农用车、出租车及各类车辆的清理统计、安全培训工作;④加强农机具的审验工作。

4、中学、教育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一切安全措施,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提高师生对交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确保校园周边安全和师生交通安全。

5、工商所: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规划出租车停车区,彻底解决车辆乱停乱摆、占道行驶和乱设经营摊点等问题。

6、卫生院: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健全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严格按照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及时有效地救治事故伤残人员,把事故死亡率降到最低限度。

7、文化广播站: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面宣传,及时向上报信息,并坚持逢集日广播或巡回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责任追究

1、实行道路交通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凡因预防事故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严重失职,酿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落实“四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长、村主任(单位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因人为因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及一切不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事故倒查制度,彻底调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处理。

6、卫生院: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健全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严格按照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及时有效地救治事故伤残人员,把事故死亡率降到最低限度。

7、文化广播站: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面宣传,及时向上报信息,并坚持逢集日广播或巡回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责任追究

1、实行道路交通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凡因预防事故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严重失职,酿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落实“四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长、村主任(单位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因人为因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及一切不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事故倒查制度,彻底调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处理。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11

学生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确保接送学生途中的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接送孩子安全责任书:

一、要求学生遵守作息时间(上午6:35-6:55到校,下午16:45-16:55离校,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随意留宿他家,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长承担责任。

二、家长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骑车时要靠右边;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

三、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四、严禁家长驾驶车辆顺路接送别家孩子,如果出现此类现象,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该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五、家长在学到校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规定的区域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六、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学生时间。

七、学生因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及离校必须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及时联系。

责任人: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12

为了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做好我公司20xx年国春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公司特与各车负责人及驾驶员签订以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凡属公司车辆,必须保证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资格证、保险卡等齐全有效,行车时必须随车携带以备查验。资质证件必须与准驾车型相符,严禁无证人员或资质与准驾车型不符者替换驾驶员驾驶公交车辆。所有公交车辆司乘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主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车辆临检和安全教育学习。

二、各车主及驾驶员必须加强对公交车辆的自检(做到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和每日例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养,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营运,所有公交车辆严禁私自包车外出营运,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行驶、超员、强超抢会、压时、压点、违法乱停、乱放等现象发生。严禁公交车在公路中心线停车上、下旅客,严禁导向轮使用翻新胎,严格遵守“交安法”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做到遵纪守法,安全驾驶。对消防器材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司乘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三、杜绝“三品”上车,行驶途中要做到“礼让三先”,不开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做到城区内不压道慢行,行驶途中不争道、不抢行。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司乘人员必须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礼貌待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运价政策,严禁变相涨价,争做一名有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合格司乘人员。

四、严格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车、谁负责的原则,各车主是安全负责的第一责任人,驾驶员为具体责任人,各车主要经常性的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措施和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停运,如因车主管理不到位,有禁不止,心存侥幸,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在行驶中有违章、违规行为被主管部门查处者(包括对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车主承担。

客运行业属高风险行业,为了营造公司全体员工重安全、讲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层层落实责任,望各车主及司乘人员认真履行以上职责。

甲方:略阳县顺达公交有限责任公司(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字:

20xx年一月二十六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所辖村(居)委会内不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所属辖区内车辆的安全基本情况,熟悉车辆安全运行动态情况。

2、村(居)委会应当向所属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3、村(居)委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善后和调查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1、乡镇政府责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2月底前对各村(居)委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告镇人民政府。

2、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会,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会当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并不得参加镇评优活动。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各一份,签字生效。

__镇人民政府

村(居)委会

目标责任人:

责任人:

二O__年二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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