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热门12篇)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精选12篇)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1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建立乘车学生、驾驶员、接送学生车辆信息档案,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3、了解掌握车辆运载学生的情况,及时发现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4、放学后,学校安排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做好学校与学生、家长“一对一”登记接送。

二、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拼装、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货运车、面包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放学;

2、家长应该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进入机动车道,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不租用、雇用未经备案、登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由合伙家长自行负责;

4、家长必须及时了解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5、严禁学生骑两轮摩托车上、放学;

6、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车辆,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酒后驾驶;

(4)驾驶员超速行驶;

(5)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本责任状中“车辆”指所用交通工具,也涵盖步行,“驾驶员”指所有驾驶任意交通工具的人。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报镇政府备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2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规范化管理,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防止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定如下责任书。

主管领导责任: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的车辆管理和使用。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部门的车辆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部门领导责任:

1、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车辆的安全、维护、管理、使用等工作。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部门领导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因监督管理不利,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驾驶员责任:

1、准驾人员接到部门领导的派车通知后,必须按时出车,行车途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2、准驾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车辆或违反车辆驾驶“十不准”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准驾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取消驾驶工作岗位。

3、准驾人员必须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随时保持车内外清洁,若车辆出现故障,准驾人员需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时维修,确保车辆车况良好。

4、准驾人员在驾车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从签之日起生效。

部门主管领导: (签)

部门法定代表人: (签)

驾驶员: (签)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3

为了切实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教育部、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__]94号、闽公综[20__]1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基厅[20__]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原则

依法管理,联系实际,完善制度,分级落实,各司其责,强化督查,严明纪律,责任到人。

二、教育局职责

一是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与所辖学校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园长(民办学校法人代表)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各级各类学校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况以及学校师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

二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和家校联系项目,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探索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三是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没消除而导致校车、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化学生接送车辆的技术检测和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各校自备或租用车辆的安全状况和营运资质,严格审查各校聘请的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各类学校及相关人员。

三、学校职责

一是切实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要拒绝乘坐“黑车”和超员车辆,乘坐符合要求的车辆时,一定要讲公德,服从组织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规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学校要经常对所有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二是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由学校的保安、值勤教师或辅导员在上下学期间的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形成小学生每天按路队上下学的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小学生要佩戴反光小黄帽。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特别是骑自行车的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管理教育,对中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各校应指派专人对学生接送车辆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各中心小学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常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含民办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不得放行,并根据长教政[20__]6号文件规定“首次责令整改,二次取证处罚,三次报警取缔的处置原则”予以处置。

三是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是切实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要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严格审查,凡用于接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车辆,必须强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承运人责任险),学校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幼儿须有保育员)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凡是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一律停止由学校组织的统一接送。并做到以下几点:

1、使用自有车辆做校车的学校要做到:

⑴严把驾驶员雇用关。除要求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雇用:①实际安全驾龄不满三年的;②在一个年审周期内扣分满12分的;③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④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员。

⑵要与校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使驾驶员充分认识到,其责任重于泰山,学生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要自觉地经常学习交通法规并严格遵守,做到安全礼让,文明驾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本着对学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让学校和学生家长放心。

⑶严把车辆核载和安全性能关。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作为校车,严禁超员接送学生。

⑷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督促驾驶员参照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工艺规范(附后),坚持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日趟检),并做好检视记录。除按时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车辆年检以外,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上线安全技术检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车辆各部件时时安全有效,杜绝开病车上路。

2、租用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做校车的学校,学校要负起监管责任:

⑴在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租用合同的同时,要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阐明交通安全责任的重要,专业单位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交学校进行审查,学校不仅要审查预案,而且还要复印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的行驶证,确定其确实达到校车管理的安全标准时,才能与其签订租车合同和交通安全责任书,如车辆所属单位临时更换驾驶员和车辆,也要写明情况,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更换。各校应及时将驾驶员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上报教育局政教科。

⑵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车辆单位每月要向校方提供一次本月的车辆管理档案,校方在审核档案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被审核的档案时间以校方的签字为准,未提供档案的,校方要向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下发后,未见整改的,校方有责任向我局提供相关信息。

⑶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之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其教育档案同车辆日常保养档案的监管形式等同。

3、由家长(单独或联合)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责任由家长承担,家长联合雇用车辆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还负有监管责任。

⑴学校要建议家长,在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时要符合校车使用的基本条件,其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条件等同于雇佣专业单位的车辆和驾驶员的条件。学校在审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员复印件的情况下,要求家长和车辆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有关情况统计上报教育局备案。

⑵学校要与乘坐此类车辆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签订详细的专项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校方有责任将审核车辆的情况向家长进行通报,通报形式也以书面通报和口头通报为准,口头通报将留有通报记录,通报记录也作为对校方进行交通安全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⑶学校要对乘坐此类车辆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并将与家长签订的专项安全协议书妥善留存备案。班主任每周都要对情况进行一次了解,发现有车辆超员等现象要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校领导要及时报市教育局或乡镇(街道)领导,联系交管部门进行治理,也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向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4、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作为接送学生校车的,要将校车及驾驶员情况报教育局及交巡警大队备案。如有变化,应及时到教育局进行变更、报备,使用未报备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将追究学校责任。已经备案的校车如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市教育局和所属中心小学将下发整改通知单,两次下发通知单未进行整改的,市教育局将取消其校车的使用权利,并协同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严厉处罚,直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四、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未提到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完成本责任书的情况,将作为市教育局对学校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4

配备校车的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幼儿园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学所有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5

为了确保学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学校、社会、家长交通安全教育一体化网络管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特签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切实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学校、班主任利用班队会、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雨、雪、雾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不在车内嬉戏打闹、向外探头伸臂等,听从司机、乘务人员的管理,文明乘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三、学生家长是学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要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视,要经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时时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与学校、社会共同构筑起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学生本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时时注意交通安全。要听从家长的教育,接受学校的教育,服从交管(或乘务)人员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时刻铭记在心、体现在行,来去平安。

五、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学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以上几点,需各方面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责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6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学校搭乘各类车辆上学、放学回家学生。

二、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学生交通安全。

(二)学校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到重点路段安排部分老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接受能力确立教育目标和内容,请交管部门到学校为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无运营资格、农用和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注重安全,尽量不乘摩托车,电瓶车。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确保出行安全。

(五)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教育学生提醒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六)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减速慢行。家长不得将车辆驶进家长止步线以内,原则上不得在校门前调头,以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学生的安全。

(七)家长接受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责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7

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浙K 车辆驾驶员 (下称乙方)

X年春运自1月26日开始至3月7日结束,为期40天。为加强春运安全管理,落实春运安全责任,提高春运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隐患,确保春运工作安全、顺利、圆满完成。本公司特与参加春运的相关客运车辆驾驶员签订如下责任书:

1、甲方在春运前对参加春运的车辆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2、乙方在2X年发生过特、重大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或本次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行驶50%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

3、春运期间未经公司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已聘用的驾驶员必须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集中安全教育”学习,没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记录卡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4、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疲劳驾驶、开英雄车、酒后驾驶、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5、春运期间乙方要精心维护车辆,按时参加安全门例检。保持车辆技术良好,记录仪正常使用。

6、乙方在春运期间不履行责任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甲方要给予乙方处罚。

7、本责任书有效期为X年01月26日 至X年03月07日。

甲方(代表): 乙方:

X年1月15日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8

为了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防火、防盗、预防煤气中毒,确保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因违反本责任书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不准使用煤炭柴禾炉具生火做饭,使用明火取暖要做到人走火灭。

2、正确使用液化气。液化气钢瓶必须经过检验并处于有效期内,不得过量充装液化气,不得给钢瓶加热,不使用时要关闭钢瓶的阀门。

3、使用液化气、明火时要做到开窗通风,防止煤气中毒。

4、不准私拉乱接电路,使用电器不得超过相应负荷。

5、因超负荷用电造成公用电器损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6、做到人走关灯、休假断闸,用完电器后拔掉电源插头。

7、夜间睡觉前要关好门窗,人走要锁好门,防止被盗案件发生。

8、无人时房屋不得存放现金、贵重饰品等,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9、学校教职工、护校人员在雷暴天气、突发火灾等应急情况下有及时报告的义务,并合理进行处置。

10、教职工上下班、外派学习或出差应当搭乘客运班车。若有应急事宜无班车可乘的,可以搭乘其他资质齐全的载客车辆并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因教职工调离、退休离校或学校重签此类责任书而自动失效。

龙泉镇中心学校(公章) 教职工签字:

__年9月1日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9

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激励驾驶人员认真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保持驾驶车辆不发生交通事故,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驾驶车辆年度内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包含:重伤及死亡事故、车辆损坏损失1万元以上)。

二、驾驶员责任:

1 有接受地方交安委和总公司交通管理工作组的安全管理、检查教育的义务。

2 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3 经常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学习安全驾驶经验,遵守操作规程,努力提高驾驶技术。对车辆坚持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办公室,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车上路。行车中,坚持“三检”,平时坚持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车容、车况完好,不开不年检车上路。

4 安全驾驶、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保证在车辆运输途中,正常安全驾驶;做到“十不”: 驾车行驶中不抢行猛拐、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遮挡号牌、不无证驾驶、不接打电话查看信息、不观看影视资料、吸烟、赤足和穿拖鞋。

5 文明行车、安全礼让、听从交警指挥,驾车时您和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支持交通民警执法,发生违章要依法接受处理。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贯彻四不准:不准抢道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抢红灯、不准刹慢行车。五不开:不开快车、不开逆行车、不开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酒后驾车。做到六坚持:坚持你快我慢、你抢我站、你超我让、你挤我停、你斗气我沉住气、你开英雄车我开风格车,踏踏实实地把安全落到实处。切实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爱护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放在首位。

6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服从办公室调派,不得借故推委,在出车途中由于临时安排,需要改变原出车计划者必须向办公室汇报。

三 考核

由总公司工程安全部根据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中《交通安全考核奖惩及风险抵押管理办法》附表《驾驶员安全行车考核表》对照打分进行考核。考核分达90分以上,全额返还,并安抵押金全额奖励,低于90分,每少一分扣考核奖10%,低于80分,每低一分扣按10%扣减抵押金,直至扣完为止。

四 抵押与兑现

(一)签订责任书后,向总公司财务部交纳交通安全抵押金1000元。

(二)由工程安全部考核按得分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填报《驾驶员安全行车考核奖励申报表》报安委会批准后,实施奖励。

五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单位 驾驶员

负责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二)、家长职责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三、责任: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四、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11

长岗小学地处军二路边,紧邻合界高速出口。交通便利,安全隐患却严重存在。为了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制定学生道路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学生放学:中午以校,下午以班,整队出门。以自然村庄编排路队,每队设路队长两名,路队旗两面。放学时,由教师护送学生从斑马线处穿过公路。路上行走时,一律按路队单排靠公路右边路牙行走,不得插队、抢先、推搡、横穿公路等。

2、学生上学:一律靠道路右边行走,需要横穿公路的,必须在家门口(由家长护送)或从学校前的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使用的允许上路的各种交通工具必须停靠在大门主体道两边或公路边,不得挤占主体道和斑马线。

4、上学放学乘车的同学要求一律坐公交车,下车时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的学生要随同路队穿过公路后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5、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骑自行车的学生一定

6、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书 篇12

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__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建立乘车学生、驾驶员、接送学生车辆信息档案。

3、定期对驾驶员身体状况、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学生及家长责任

1、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车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从汽车右边下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长必须定期对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4、家长应准时在规定地点接送学生。

5、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①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②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③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④驾驶员酒后驾驶。

⑤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⑥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6、家长必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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