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书2026(精选14篇)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的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精神,学校与各班签定此食品安全责任书。
各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该班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的采买工作由专人负责。学校伙房购买粮油、调料等食品必须到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其他专项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并注意食品的保质期,不购买过期的食品。且购物要索要发票。购买蔬菜有收据。没有购买无法追溯来源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2、学校强对学校伙房的管理。学校的伙房做到洁净、物品摆放有序。每周对伙房消毒一次。伙房预防火灾,要配备一具灭火器
3、学校伙房的食品加工一定要符合相关要求:不购买熟食成品;不允许食用剩菜、剩饭;生疏面板要分开使用。
4、学校做饭的教师必须是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要定期对做饭的教师进行体检。学校的做饭教师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规定的服装——戴帽子、白大褂。
5、学校伙房的厨具要符合相关的卫生及安全要求。
6、要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随便在校外的小摊上购买零食;要求学生不要在学校吃零食。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特与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甲方负责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遵守就餐时的纪律,听从从业人员的安排。甲方加强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督促检查。乙方必须做好以下事项:
一.食堂的从业人员要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合法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定期参加体检。
二.食堂从业人员要当天购买新鲜、无毒、无公害的物品。
三.所卖饭菜要清香可口,不能有异物残留其中。态度谦和,服务热情周到,关心师生身体。
四.所出售的食品要保证煮熟煮透,不得出售变质变味食品。食品实行留样制。
五.要按规定做到有储藏间、工作间,食品生熟分离,并根据季节的变化做好冷藏保鲜工作。
六.保持好室内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严禁他人进入操作间。
七.随时接受学校及上级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对各级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学校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执行。
八.若因食堂食品引起的学生中毒事件,将根据事故的大小由从业人员全部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九.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为确保全校师生饮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特与商店经营者签订此责任状 以明确责任,履行义务,负责后果。
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一、商店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卫生检疫部门的指导与要求定期体检,取得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业。
二、严把食品采购关,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⑴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⑵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⑶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⑷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⑸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 只要一项无都为三无产品) 。
三、 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及时做好台账。 商店经营者对所有采购的货物必须留存名称、数量、价格和销售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和票据,以供必要时备查。
四、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五、坚持食品试尝及留样制度,严禁不安全食品流入商店销售。
六、不定期检查售剩食品,对不洁或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严禁再出售,应该立即予以销毁。
七、食品价格要比市场价低,不能强买强卖,要保证师生的合法权益。
八、不能经营烟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食品,不得进行食品加工。
九、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不能违反有关规定去满足学生,要规范营业时间和营业范围,服从学校管理。
十、加强商店环境卫生的整治。 商店内要始终保持地面、柜台、货物的洁净,切实落实好防尘、防潮、防蝇、防鼠、防毒等措施,商店周围的卫生由商店自行认真负责打扫。
十一、商店经营者要经常做好场所卫生,注意门前三包,做好环境安全,消除触电及火灾等安全隐患。
十二、学生课间购物时要严格防范因哄抢、拥堵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如遇学生哄抢,应立即停止购物,组织学生有秩序的疏散。
十三、坚持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学校安全会议。
十四、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同时马上通知主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并在2 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生产场商、进货渠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五、商店经营人员须 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听从学校的监督检查管理,及时整改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十六、自觉接受学校学生会、德育处、工会、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如违反本规定中的任何一款,校内检查责成整改,一周内不整改,罚款100-300 元警示费,并取消新一轮承包资格;如违反以上规定而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或批评,处罚200-500 元警示费;如被媒体曝光或文件通报,学校将处罚经营者警示费500-1000 元;如引起师生食物中毒,当事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医疗、调解、社会影响等),如因此致伤、致残还须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之处,以学校处理意见为准。
商店经营者 (签章):
后勤主任 (签章):
侨联环城学校 (公章):
为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全体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堂食品实行定点采购,现与食品供应商就食品安全签定如下安全责任状。
1、由食堂管理员统一把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把食品的采购关,积极防控食物中毒工作。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书,同时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标准,不得出售“三无”、过期变质或已开封食品。
3、肉类供应商向食堂供应的动物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须向采购员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供应商应保证所配送的肉类食品无病菌、无病毒,并系当天所宰杀的生鲜肉品。
5、若不遵守协议,造成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经调查系此类食品所致,由其负完全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食堂与食品供应商各执一份。
食堂责任人(签字): 供应商(签字)
20_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餐饮部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____为____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厨房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银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厨房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厨房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厨房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厨房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厨房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餐饮部留存一份各部门负责人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食品安全责任人 餐饮部总监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餐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负有直接责任。
三、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
六、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的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十一)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七、责任追究: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按《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监督责任单位与餐饮服务单位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 餐饮服务责任单位:
监督责任人 :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规范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一、管理措施
1、从业人员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要有市防疫站核发的《健康证》。
2、工作时间从业人员要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要有清毒、照明、通风、防腐、防“四害”、消防、污水排放等设施并投入使用,特别是餐具消毒、保洁。严禁把有毒物带入中心,要有专用容器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并每天清运到垃圾站。
3、采购原料和食品必须定点采购(签定协议),并须索取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做好验收记录工作。
4、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贮存、包装、销售等过程中,要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分开贮存,防止交叉感染。
5、严格履行与学校的合同条款。
二、责任追究
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对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工作要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力度,加强治理,不能一味地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要从“讲政治、促稳定、保健康”的高度切实抓好卫生安全工作。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出现责任事故要坚决予以处理,不姑息迁就,不隐瞒实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出现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视情节进行罚款。(由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仲裁、处理),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备案、经营单位一份。
从业人员签字学校法人签字
为切实监管好辖区食品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为责任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与承包、租赁食品摊位、柜台经营者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食品进行强制检验。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强化食品进出口管理。
(五)因制、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六)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要求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七)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提供办案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得对执法部门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协同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十)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食品安全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违反上述责任内容的,根据以下不同情节,分别作出处理:
1、经限期整治,3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市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所在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2、经限期整治,6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人民政府(盖章) 企业名称: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第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二、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特别是经营的乳制品批批有三聚氰胺项目的检验报告,做到有检上市、无检下架。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第三、经营中发现问题乳制品,做到不藏匿、不销售,及时清查上缴,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
第四、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
第五、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
第六、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组织参加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七、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法定代表人:
为使工地正常工作顺利开展,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的发生,确保工地员工生命的安全。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工地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1、采购食品人员,应有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采购。保证食品质量和新鲜度,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及原料。
2、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每日做饭前必须将所有食材清洗干净,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严禁供应剩饭剩菜。
3、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
4、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必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5、炊事用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落实保洁措施。
6、定期进行食堂内外环境消毒,进行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虫苍蝇。
7、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8、食堂人员严格讲究个人卫生,在食堂内不得吸烟。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9、食堂人员在拌凉菜时,必须带一次性手套,决不允许用手直接接触菜品。
10、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本人、办公室及主管副总各一份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责任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1、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4、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6、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7、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8、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9、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0、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11、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12、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 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13、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14、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15、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人们造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按本公司《食品防护计划》执行。
莲池乡中小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 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 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严格按 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 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 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 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 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 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进购 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 姓名。 禁止进购无商标、 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 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 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 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 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 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 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要加强监管禁止学校小卖部(超市) 出售“三无食品”及霉败变质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 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 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 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 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 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 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 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 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 份。
莲池乡人民政府(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二○一二年 月 日
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