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2026(通用13篇)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造成事故的有责任人承担。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园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及教师生命安全,特制定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一、炊事员
1、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要进行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2、服从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
4、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5、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时要做到: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时不得吸烟,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幼儿餐具及厨具做到一餐一清洗或消毒,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搞好门前卫生,并保持清洁,下班前检查好水、电、煤气、门窗是否关好。
6、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8、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9、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10、禁止经营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
11、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1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注意食品卫生;使用好食堂配备的设施,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上报。
13、勤俭节约,不浪费粮食和副食品,虚心听取教师及家长意见,保证主、副食质量,保证幼儿吃的好、吃的饱。
二、餐具、物品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餐具、食具消毒可采用热力消毒的方法: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消毒15分钟;物品消毒可采用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浸泡消毒→清水冲洗;
3、掌握正确的消毒液配置和消毒方法,严格按消毒程序进行操作,保证消毒效果和消毒安全。
4、做好餐具的保洁工作,防止污染。
5、物品消毒:根据不同的类别用消毒夜清洗、擦拭、浸泡。消毒液必须放置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6、对所承担的消毒区域彻底消毒,不留死角。
7、严格遵守消毒规定,如有违约造成不良后果的,幼儿园将追究责任人应有的责任。
三、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 3、每样食品使用使用保鲜盒分盒装好,标明餐名、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离岗或调离之日止。
乡镇人民政府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状
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打好食品质量安全攻坚战,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基层,及时将有关企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现将有关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1、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组建乡(镇)、村、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并颁发聘书,搞好培训,落实任务。
3、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和建立食品安全乡(镇)实施方案,全面付诸实施。
4、加大普查力度,对监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做到一家不漏,按要求严格纳入监管范围。
5、协助县质监局,根据企业的质量安全分级状况,实施不同的的监管方式和巡查次数。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制度是否有效运行,使用添加剂是否贴合有关规定,是否有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和非食用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是否实施了定期检验,不合格产品是否得到了有效处理等。对出现过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6、督促企业签定《公开承诺书》和《质量安全职责书》,并监督其自觉履行。
7、及时上报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不全的企业名单至县质监局和政府有关部门。
8、日常监管工作做到“三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并及时做好各有关企业生产状况的月报、季报、年报。
9、配合县质监局,加强对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协管员素质,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10、如工作不到位、任务未完成,愿理解组织处理。
县人民政府(盖章)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县政府领导(签名)职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就餐秩序稳定,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甲乙双方就食品安全问题达成协议,具体规定如下:
一、乙方按照甲方需求为甲方供应______,供货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为甲方供货产品的卫生安全、品质规格、营养成分、运输物流过程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
三、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于协议有效期间内不定期检验、核对所供货产品,以确保食品的品质,安全及营养成分符合要求,检验如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乙方同意认同甲方检验、核对所供货商品的结果。如确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甲方有权随时中止供货协议,乙方须回收所有不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五、乙方所供货产品如因食品安全问题或品质不合格,对师生健康、权益造成损害,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不良后果,经查明属实,乙方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餐饮行业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由甲方 主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乙方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各部门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责任人必须保证实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入库、开单、报帐、保管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责任到人,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济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料加入食品。保证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2、各责任人进行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副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腌腊食品、包装食品、食品半成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
3、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每天必须定时验收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严格遵守公司对食品原辅材料的质量要求。严格验收保证食品原料新鲜,蔬菜类菜品原材料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实,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加强管理,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4、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报账复核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库管人员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善后6个月。
5、店经理、厨师长、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必须保证食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报账、保管的流程科学、合理,完善食品原辅材料的索证索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原辅材料建档建册工作,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购进非食用性原辅材料。保证食品的安全,杜绝食品原辅材料交叉污染。
6、吧台酒水员、收银人员每天必须根据公司要求对吧台酒水、饮料、香烟、食品、收银现金做好进销存登记建册工作,针对茅台、五粮液、香烟要单独登记每一瓶的编号,登记每一条香烟的条码。吧台酒水、饮料、香烟、食品必须由公司指定的并签订供货协议的供货商供货,严禁吧台酒水员和收银人员私自购进假冒伪劣酒水、饮料、香烟、食品。
7、店经理、厨师长必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餐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对餐厅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员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各部门的环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新菜原辅材料使用流程
如各分公司须使用新菜品原辅材料(时令蔬菜除外),都必须由公司物流部下发经签字加盖物流部鲜章的定价表准。任何部门任何人都可以向公司推荐供应商及食品原辅材料,但是所有推荐人要由此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推荐人首先需准备好相应的资质材料及产品报公司物流部登记,当日由物流部报餐饮公司处确定,再由物流部核价经张总签字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四、责任追究
公司遵循“谁开单、谁负责;谁采买、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单、谁负责;谁报账、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本责任书以《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由于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失职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所有法律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五、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食品安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手印)后即生效。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乙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法定负责人: 店经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年 月 日 厨务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店会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店内酒水、收银、输单第一责任人:
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食品安全责任人:
验收、储存、保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为明确市场食品安全职责,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促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食品经营户的主要职责:
1、证照齐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不经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可能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各留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经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食堂管理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学校负责人签字:
食堂负责人签字:
为切实加强我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市场监督guǎn lǐ的责任意识,加大对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净化食品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真正达到食品安全监管有目标、检查有方向,查处有效果的目的,为此**市工商行政guǎn lǐ与工商行政guǎn lǐ局,签定食品安全监督guǎn lǐ责任状:
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督guǎn lǐ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局及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guǎn lǐ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按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食品安全监督guǎn lǐ职责。jú长为总负责人,主管jú长为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配合抓好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并逐级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
二、认真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和落实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1、依据地方政府及市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以及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资金预算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
2、深入基层,强化检查督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行为。
3、强化制度建设,实行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并严格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的学习培训。基层监管人员培训率达100%,并均达到应知应会水平。
四、全面贯彻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guǎn lǐ规范》,按照《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guǎn lǐ等级达标标准》,加强规范、完善、提升工作,不断提升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能力。年内基层所均达三星级食品安全监管工商所;已达到三星级工商所的单位,年内培树一个以上明星示范所。
五、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及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1、认真按照省局的要求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的工作,强化基础工作。
2、狠抓经营者自律建设。进一步做好食品送货车备案工作,倡导食品经企业推行连锁经营模式,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店)活动。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的监督guǎn lǐ,规范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3、认真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章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照、无证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保证辖区内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监管责任事件。
4、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对消费者反映的食品质量纠纷要及时解决,对存在的食品质量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认真做好问题食品下架退市。无消费者有理越级上访案件。
六、认真完成其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能经受地方各级政府的各类检查。
市局领导(签字)__________直属局、派出分局领导(签字)
二Оxx年三月十一日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进购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要加强监管禁止学校小卖部,超市,出售“三无食品”及霉败变质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莲池乡人民政府,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二?一二年 月 日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第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二、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特别是经营的乳制品批批有三聚氰胺项目的检验报告,做到有检上市、无检下架。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第三、经营中发现问题乳制品,做到不藏匿、不销售,及时清查上缴,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
第四、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
第五、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
第六、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组织参加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七、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法定代表人:
为切实监管好辖区食品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 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 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 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 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 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 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 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 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 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 二○一六年 月 日
1、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4、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6、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7、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8、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9、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0、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11、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12、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 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13、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14、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15、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人们造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按本公司《食品防护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