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防火责任书(合集两篇)

各类防火责任书(通用2篇)

各类防火责任书 篇1

1、各用火单位对所辖各场区、房屋、设备、仓库,负有第一防火责任,应全权管护,保证不发生火灾事故。

2、各单位要做好内部职工的防火知识教育,设立安防组织机构,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要明确自身管辖范围和责任,了解辖区内的用火状况和各不安全部位,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及时发现各种险情并报告和处理。

3、积极开展安全防火自检自查,按消防标准和检查制度执行,做好每日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整改。

4、防火设备必须由专人保管负责。做到齐全、有效、能发挥应有效能。在指定地点以外需要明火生产时,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落实专责人,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沙箱、水源、铁锹等防火工具),不经森铁处批准私自用火每次罚款500元。

5、积极参加防火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认真履行消防职责,确保不发生经济火灾事故。如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由森铁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负责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后果,并对由此给森铁处带来的一切损失予以全部补偿。

7、严格各重点防火期特别是大风天防火安全规定,落实责任,领导要始终坚持在一线工作,对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负全部责任。

苇河林业局森铁处:

单 位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各类防火责任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及学生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1、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

3、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二、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

3、严格教育子女,不是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

4、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是在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寝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这些场所。

5、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宿舍要切断所有电源;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宿舍);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热毯;不得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燃器具;住校学生夜间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人为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

6、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电话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

7、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学校盖章: 年级( )班学生: 家长(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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