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精选2篇)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和安全行车制度,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行车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对驾驶人员要加强日常的安全行车教育,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①严禁上路抢道,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强行超车,对车辆采取合理避让。车辆上路前要完备车辆上路运营的各种必须手续和文件(如驾驶证、牌照、车辆保险、车辆完税证明、司机的驾驶证)。②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车辆(特别是学校领导)。③不得私自开车外出、不得酒后开车、不得擅自将所驾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车辆应保证本学校的工作需要,不得用于私人活动,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外借。车辆离开临夏到其他县、市,须报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各级各类学校严禁租用和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限的客车。
(五)政府部门批准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证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且不能超载运行。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人驾驶校车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要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六)各级各类学校没有政府部门以正式手续批准的车辆一律停止运行。否则,若发生交通事故由校长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校长的刑事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区、责任学校各一份。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
2、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学生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他票据。
3、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
4、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5、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