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安全责任书(通用15篇)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
甲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分公司
乙方: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青银高速迁拓工程三标项目部
为保障道路施工现场和过往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项目:青银高速青岛收费站迁移及拓宽工程
二、施工期限:自20xx年 5月 8日至 20xx年7月1日。
三、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循遵守甲方指定的文明安全施工规定。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其熟知在高速公路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施工区域确定交通控制方案,并将控制区域的具体位置、封闭方法及示意图报甲方。
3、必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明显的施工标志。
4、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违规现象及时整改。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车辆及人员须办理路政、交警管理手续,做到持证上岗;着反光背心,否则不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人员不得在安全作业区域外活动。
6、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万元的安全保证金,若施工期内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保证金全额返还;但如果发生下列情形,安全金相应扣除:
(1)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行为,每人次扣款1000元-5000元。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的调度指挥,每人次扣款5000元-10000元。
(3)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向乙方开具《高速公路作业现场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并每次扣款10000元。
(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堵塞现象,除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外,每发生一次扣安全保证金总额的30%。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事故或造成任何过往车辆、人员损失及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扣除20 %—50%的安全保证金。
(6)安全保证金扣除后,乙方须于次日将安全保证金相应补齐。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五、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区长施工质量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乙方双方的约定,乙方承建甲方 工程施工任务,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 中,甲方乙方都应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和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 范、标准,并确定履行法、法规所赋予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
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始终在安全文明的前提下进行。现经甲 方乙方商定,进一步确认,同意就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事 宜明确如下,并就有关安全管理事项制定以下协议内容,以 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进场后应遵守国家和本市对安全及文明施工的 有关文件规定,包括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以及 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规 定负全责,凡在施工现场内(含生产现场和生活区)因违章 指挥、违章操作导致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事故、 触电土方坍塌事故及管线折断、破裂、泄漏事故或由乙方自 身原因造成的失火、失盗、人员伤亡事故,以及民生政治、 刑事、治安案件和食物中毒、疫情、职业危害、交通事故等 非正常死亡,除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外, 一切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除外) 。
二、施工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从 项目经理到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 (含管理人员在内) ,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编制详细的施工 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使所有施工 人员知情,并使操作人员制定和掌握具体的实施方法) 。向 有关部门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
三、乙方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 场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 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实施现场安全 监督、跟踪管理、并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对可能发生的问题 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发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要 及时指出、坚决制止。
四、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规范 及标准进行施工,并做到: 1、实施市政管线作业应根据基坑、基槽等和开挖深度、 土质类别选择开挖方案,明确边坡或采取相应护坡支撑和护 堤桩以防塌方。边坡周围施加静载(土堆等)或动载(泵车 浇筑等)应符合相应安全规定。
2、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及其影响的区域内地 下的障碍物清理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保护措施。
3、加强暑期中暑或流感的有效防控,发现异常立即了 解情况并送医隔离。
4、施工作业前需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 材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误后方可使用。电气设备、电源 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物浸水位置(导电物品)搭 接捆绑在一起,各种临时电源线,绝缘皮要防止摩擦破损和 被重物埋压。电动机、配电箱应按规定安装防护设置、漏电 保护器及接地、接零和设备专一电闸等有效控制。当临时停 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上锁。
5、在施工中动用明火(如进行电气焊作业)或高处作 业等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含生活区) 的消防设备、器材按有关规定配置,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运 输、储存、保管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6、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下班后清理检查工作,对作业区 域存在的危险因素(如管道沟、槽,管道井及高低压线路、 变电、配电设施)要采取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围栏,设置警 示标识(含晚间设置警示灯) 。要严加防范、重点监控。在 管道井下或密闭容器作业应严守操作规程并注意通风、照明 和保持通讯联络,并有两个以上人员作业,以防因缺氧造成 的事故。
7、实施挖土作业和拆除工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按规范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布置现场消防通道、消 防栓、消防水龙带、消防专职安全员。
五、乙方应按规定要求制定劳保技术措施,保证操作人 员劳保用品和用工规范要求。
六、乙方应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和环保、环卫的有关规 定设置宿舍、食堂、饮用水及其他卫生设施。对施工现场的 环境(如现场废水、尘雾、噪声、振动、坠落物等)进行有 效地控制,为防止职业危害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七、外地施工人员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及时 办理暂住证、做工证、健康证、外地施工队伍进京需及时办 理注册手续,签订保稳定保安全责任书。
八、关心职工及外地施工队伍的生活,及时了解思想动 态,最大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帮助他们客服工作、生 活上的困难,确保其思想稳定生产安全。
九、保证责任区内符合安全、环保、环卫要求,做到: 不起尘无遗洒、进出车辆保洁,路面有人清扫,落实门前三 包。
十、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对各 种不安全因素、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不安 全问题及隐患乙方应立即整改,对当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采 取临时可靠措施加以控制,对经指出不予整改的或乙方失职失误造成的事故案件的,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的约定,按违约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有效期至工程竣工时乙方撤离施工现场后。
十二、本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法律、法 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抽检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关键季节农产品监测。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
(六)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二、检查考核
区农业局年底将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表现突出,将予以表彰,如果工作不力,将通报批评。
三、责任追究
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宁江区农业局宁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签字)(签字)
二○xx年x月
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产品安全工作实际,胡屯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农产品监管措施,建立一个机构完善、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安全高效的运行机制;
(二)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三)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具体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保证有2个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行政村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蔬菜产区无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包装内可以查询到生产农户的信息。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生产基地、每个蔬菜大棚、每块菜田都要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机构设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转、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将追究责任;对于监管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或撤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胡屯镇人民政府(盖章)代表:(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代表:(签字)
20xx年月日
一、班组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并自觉接受监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3、切实落实车间主任布置的各项工作,在操作作业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和生产操作规程;
4、正确佩带劳保用品,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加强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安 全生产;
6、认真开展岗位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 、教育活动;
8、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向相关方施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影响;
9、积极协助安全管理部做好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
10、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1、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2、工作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13、作为事故应急小组成员的,应明确职责,切实履行。
二、目标:
1、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计划 参加培训率达90%。
3、按计划参加班组活动率达90%。
4、劳保用品正确配戴率达100%。
5、有效执行操作规程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 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签字: 日期: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单位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对生产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产地准出销前检验,凡交售的农产品,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产地准出合格证明或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经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对进入市场流通的不合格农产品实行召回或销毁制度。
四、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坚决杜绝使用违禁农药、渔药及兽药。
五、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六、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讲诚信、守承诺,做到相关制度和质量承诺公开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对因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而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愿意接受处罚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单位(盖章):
监管单位:
20__年月日
为落实本项目质量目标责任,根据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确保该工程按合同履约,保证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决定对 工程项目施工与 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
本工程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达到的质量等级为合格,项目部拟达到的质量目标为合格 。
一、项目部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必须服从公司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还应接受建设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检查和指导,并随时征求他们的意见,作为持续改进的目标。
二、有关质量管理事项:
1、工程部指导项目部贯彻落实国家质量管理体系和公司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技术操作文件,保证工程施工在正常状态下进行,达到质量管理目标;
2、项目部应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机制,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3、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等级;
4、工程部如发现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改正和返工,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施工中机械设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达不到工程施工需求的,公司检查人员在场要求更新设备及更换人员;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由公司与项目部共同配合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项目部承担。在必要时下发质量惩罚通知书,其经济罚款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或当场缴纳罚款;
6、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建设单位给予的奖励属项目部所有,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罚款等费用,由项目部承担。若工程项目获“长安杯”或更高的荣誉,按公司有关奖励办法对项目部进行奖励;
7、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8、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完成后按验收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工程所用材料、隐蔽工程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三、工期目标责任:
1、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 天;
2、项目部就工程工期须延时或有关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3、项目按合同约定提前完工的,建设单位给予的奖励属项目部所有。由于违约、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经济处罚和损失,由项目部全部承担。
为切实监管各餐饮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1、依法对动物屠宰场的动物卫生防疫及畜产品安全进行监管。
2、做好检疫工作,落实查证验物制度,做到出厂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滚花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做好检疫记录台账,严把动物及其产品进出检疫关口。
3、监督动物屠宰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按照要求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
5、制度健全。包括:检疫申报制度、消毒制度、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同步检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6、记录完整。包括:检疫申报记录、疫情报告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及报告记录、耳标及产地检疫证明回收。
7、检疫工作室张贴法律法规、检疫管理制度、检疫程序、岗位责任制、投诉电话,悬挂执法标志。
二、定点屠宰场的责任:
1、动物屠宰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具备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3、制度健全。包括: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隔离观察制度、“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制度。
4、记录完整。包括:消毒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待宰急宰记录、动物隔离观察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自检及报告记录。
5、按照规定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并做好登记、存档。
6、按规定和要求对屠宰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7、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记录。
8、场内设置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休息室,检疫工作室。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管单位和动物屠宰场各一份,一份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监 管 单 位: 代表签字:
动物屠宰厂(场):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1、依法对养殖场(户、小区)进行畜产品安全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小区)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档案。
2、做好检疫工作,严把动物进出检疫关口。
3、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小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4、对养殖场(户、小区)组织开展监测工作。
二、动物养殖场(户)主的责任:
1、动物养殖场(户、小区)必须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并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搞好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测。
2、动物养殖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若需购买或引进畜禽,必须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购买和引进,并按规定申报检疫。出售畜禽前1天、购进畜禽后3天内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
4、必须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养殖档案中兽药饲料使用记录完整。
5、同时具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6、动物养殖场应严格执行无公害畜禽生产技术规程,严格饲料、兽药、饮用水等投入品管理,严禁使用违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违禁兽药,不人药兽用,严格执行休药期
7、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动物防疫,定期对养殖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8、不得出售病死畜禽,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9、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否则,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管单位和动物养殖场(户、小区)各一份,一份交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监管单位: 代表签字:
动物养殖场: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积极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和谐氛围。项目经理部与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履行各自责任。
一、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汶马项目高速公路C21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责任目标
(1)杜绝职工(含民工)因公、非因公(病故除外)死亡事故,确保无责任事故。(2)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
(3)杜绝发生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公共安全事件。
(4)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避免群死群亡。
(5)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率为100%。
2、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国家、四川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合同文件及公司、管理局的各项安全规定。
(2)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持续改进。
(3)落实“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新员工、农民工等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制度,严格落实项目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4)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将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作业队、班组(或岗位职工)及协作单位。按季度或年度检查考核兑现。
(5)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申报制度。
(6)落实危险源动态管控、隐患排查整改和特种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制度。(7)落实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8)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按合同文件及公司、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申报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合理有效使用。
(9)制定与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防洪度汛、森林防火等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季节性气候变化和应急管理要求,落实防洪度汛、森林防火等应急物资,积极组织开展防洪度汛、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演练。
(10)及时、如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和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1)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示范班组(安全和谐型)和安全文明岗位,努力实现3级达标目标的管理要求。
(12)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监督检查及时全面、记录完整,《安全生产履责监控办法》落实的好。
二、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责任目标
(1)杜绝职工(含民工)因公、非因公(病故除外)死亡事故,确保无责任事故。(2)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
(3)杜绝发生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公共安全事件。
(4)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避免群死群亡。
(5)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率为100%。
(6)对本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负责。
2、工作目标
(1)协助安全总监、质量安全部,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环保工作。
(2)督促检查本项目部现场各负责人、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环保职责。
(3)配合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环保保证体系,保障安全环保措施费用的有效投入。(4)督促现场各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认真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落实不到位的,禁止组织施工。
(5)督促各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6)合理安排现场的作业人员,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配合安全环保部门做好各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工作。
(7)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认真做好现场各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8)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认真开展“三工”活动,对现场的“三违”现象负监督管理责任。
(9)督促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各项森林防火、消防等工作,对施工现场的森林防火、消防设施等进行巡视巡查,发现压力不足或损坏的及时通知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进行更换。
(10)加强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的日常检查及参加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及时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复查。整改率达到100%。
(11)组织各作业人员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积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汶马高速管理处、监理办、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保水保的文件、通知要求。
(12)自觉遵守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13)负责做好本施工队的消防保卫工作,不发生各类火灾、被盗事件。
(14)负责本施工队的办公、生活垃圾的清理及固体有害物资的回收,不发生乱丢造成环境污染。
三、附则
1、本责任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汶马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中铁十七局集团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施工队长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结束。
3、本责任书解释权属汶马高速公路C21合同段项目部。
项目部负责人: 施工队队长: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为了切实搞好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县农业局与各乡镇、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单位签订工作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乡镇农技站长、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负责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等相关股站长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人。分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
二、责任内容
1、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不因工作不力而发生较大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各项工作,如质如期完成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
3、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在农产品种植、加工环节不使用可能为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责任考核
县农业局将组织考评小组,对各乡镇、生产企业、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考评,纳入县农业局对各乡镇年度农业生产目标考核,并对因工作不力而发生较大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定双方各执一份
湘潭县农业局(盖章) 责任单位:
局 长 : 责任人 :
X年XX月XX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与你单位签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企业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落实企业内部检测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货销售台账。
四、凡进入本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五、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要在每个交易日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情况。特别是对果蔬区重点区域,要坚持进入果蔬批批抽检、样样抽检,如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置,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禁止该市场销售。
七、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八、本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管理操作,如有违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关部门严厉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丹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人:
丹凤县超市负责人:
20xx年xx日xx月
为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促进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责任书和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决定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下达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施工目标管理。
一、 履行四个必须:
1、 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全面负责本班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
2、 必须认真按安全质量要求规定和检验程序对工程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不合格不转入下道工序施工,严把工序安全质量关。
3、 必须限额用料,限额领料,严格按定额使用材料,降低物质消耗。大料不小用,长料不短用,机械设备、工具按操作规程使用。
4、 必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技术责任制,施工中各种图纸、文件、资料、原始记录、档案资料等齐全、真实、完好,及时归档。
二、 每天做好九项工作:
1、 班前检查作业环境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并及时整改,不推给工长。
2、 布置安排当天工作时要讲安全、质量注意事项,要有记录。
3、 主动找工长,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进度、质量、安全、责任区料具等现场管理问题。
4、 班组组成员参加工长组织的施工技术、工艺、质量交底,组织班组成员认真进行自检、互检,参加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上签字,按规定填写各种原始资料,对数据的可靠性负责。
5、 指导作业工人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检查本班组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带好安全帽。
6、 组织班组成员内部技术交流,不断提高小组成员操作技术水平,不对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不得使用,并有向班组组长及上级领导报告的责任。
7、 组织班组成员认真看图,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规范、工艺标准、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对承包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负责。
8、 当天使用材料要做到工完场清,用不完的材料应收回原处,当天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清扫干净,按规定保养,当天使用的工具应清扫干净收回库房。
9、 经常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以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思想,提高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对小组成员违章操作、粗制滥造,有责任令其停工、返工的权利。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不得擅自处理,隐瞒不报,否则负全部责任。
三、 对于项目经理及各施工班组,其安全责任如下:
1. 工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要经常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负责解决工程项目施工所需人、财、物的调配、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使工程顺利进行。
2. 公司将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3. 工地对本责任书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司将严格考评。做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因责任制贯彻不严,没有认真落实而酿成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 对各班组的工作标准、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人事安排、劳务使用、经济分配等有协调、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对违反项目管理制度的行为有行使经济赔偿、辞退的权利。
5. 各班组严把安全质量关,不出质量事故,不发生安全事故。达到工序操作、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超过自己处理权限的立即报工长处理。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上报工长)不得超过10分钟。
6. 确保工期进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操作程序。确保作业区当天工完场清,责任区材料堆放一头齐,环境安全整洁。
7.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游烟;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8. 施工现场电箱附近应保持无障碍物,同时禁止私拉电线。
9. 施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并保持消防器材附近无障碍物。
10. 无机械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
11. 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1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13. 各施工人员承担如下责任: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施工工期拖延的责任;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责任。
14. 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做好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5. 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50岁以上和18岁以下、体弱多病、患心脏病、高血压、癫痢病、高度近视眼等禁忌病人从事工地范围的作业。
16.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7. 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该施工人员负责。
18 因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指挥,违反工序操作造成质量返工,必须赔偿材料费、返工费。
19. 各级管理人员对作业层签发的工序操作、施工组织设计、指令等文件,因违反科学管理或因签发文件自身存在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质量返工由主管负责人和责任人按职位共同承担材料费、返工费的赔偿。
20. 因违章指挥、工作失职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本协议书仅壹份,由我方存留,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工程完成为止。
公司代表:责任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保障道路施工现场和过往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项目:
二、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道路施工责任书。
三、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循遵守甲方指定的文明安全施工规定。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其熟知在高速公路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施工区域确定交通控制方案,并将控制区域的具体位置、封闭方法及示意图报甲方,范文《道路施工责任书》。
3、必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明显的施工标志。
4、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违规现象及时整改。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车辆及人员须办理路政、交警管理手续,做到持证上岗;着反光背心,否则不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人员不得在安全作业区域外活动。
6、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万元的安全保证金,若施工期内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保证金全额返还;但如果发生下列情形,安全金相应扣除:
(1)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行为,每人次扣款1000元-5000元。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的调度指挥,每人次扣款5000元-10000元。
(3)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向乙方开具《高速公路作业现场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并每次扣款10000元。
(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堵塞现象,除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外,每发生一次扣安全保证金总额的30%。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事故或造成任何过往车辆、人员损失及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扣除20 %—50%的安全保证金。
(6)安全保证金扣除后,乙方须于次日将安全保证金相应补齐。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五、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