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12篇)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通用12篇)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1

为顺利完成展览活动,切实做好展区内的食品安全,保障参展人员及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规定,参展人特签定本承诺书,并按承诺执行。

一、参展人承诺:参展人参展的产品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参展人承诺:参展人参展的产品不存在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如产品受到涉嫌侵权的投诉,科普庙会的主办方有权先予暂停销售,经查确属侵权的,参展人对侵权产品立即下架撤展。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由参展人承担。

三、参展人参展的产品随时接受主办单位和庙会组织管理方的检查,经营活动全程接受庙会管理单位的监督。 四、参展人在参展过程中做到文明经营、合法经营、安全经营。 五、参展人利用科普庙会的场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参展人与消费者(庙会游客)独立建立交易关系,由参展人独立享有承担权利义务,庙会主办方和组织管理方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参展人在经营中发生的纠纷,与科普庙会的主办方、组织管理方无关。

六、参展人承诺:在参展过程中,服从科普庙会主办方、管理组织方的管理,配合主办方创办一场和谐的盛会。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2

为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本责任书。要求各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建立并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进货验收并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购进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建立台帐率达100%。

三、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和卫生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所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

五、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台帐。使用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的,必须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菜单和店堂醒目位置公示。

六、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七、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清洗、消毒、保管餐(饮)具;如购进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餐(饮)具使用的必须按规定建立购进台帐。

八、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按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的日常收集、存放、登记、流向记录的管理工作;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

九、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3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造成事故的有责任人承担。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4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进购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要加强监管禁止学校小卖部,超市,出售“三无食品”及霉败变质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莲池乡人民政府,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二?一二年 月 日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5

为加强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预防教育,加大食堂的管理力度,增强各职能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和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1、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食堂以管理员、班长为核心开展工作,保管、采购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食堂分别制定出管理员、班长、保管、采购、厨师职责,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按职责行事。

2、完善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档案,做好所售食品的留样记录。

(2)保持环境卫生,消除有害昆虫的孳生环境,净化进餐环境。加工食品必须做到原料清洗干净,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原料采购严格实行索证制度,大宗物品米、面、油、肉等定点采购,不购劣质、变质食品,做好记录台帐。

(4)食品原料分类堆放,离地离墙,建标立卡,有遮有盖,定期检查,库房不存放与食品无关的杂物及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5)剩余饭菜应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达到80℃),班长或管理员品尝后方可出售。

(6)餐具清洁消毒,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严格防控措施,防止人为破坏或投毒。

3、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建立清洁卫生检查制度,每天检查并做好记录。

(3)建立购进物品验收制度,特别做好肉类物品的检查验收工作。

4、建立考核制度

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各责任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报告制度

如出现食物中毒,应严格按《学校食物中毒处置预案》办理,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抢救中毒人员,同时保护现场。

6、重视消防工作经常检查并维护好消防器材,保证食堂餐厅安全出口畅通。

7、组织安全知识培训

定期组织业务、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食堂负责人:食堂各岗位责任人:

20xx年2月10日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6

为确保全校师生饮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特与商店经营者签订此责任状 以明确责任,履行义务,负责后果。

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一、商店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卫生检疫部门的指导与要求定期体检,取得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业。

二、严把食品采购关,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⑴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⑵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⑶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⑷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⑸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 只要一项无都为三无产品) 。

三、 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及时做好台账。 商店经营者对所有采购的货物必须留存名称、数量、价格和销售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和票据,以供必要时备查。

四、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五、坚持食品试尝及留样制度,严禁不安全食品流入商店销售。

六、不定期检查售剩食品,对不洁或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严禁再出售,应该立即予以销毁。

七、食品价格要比市场价低,不能强买强卖,要保证师生的合法权益。

八、不能经营烟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食品,不得进行食品加工。

九、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不能违反有关规定去满足学生,要规范营业时间和营业范围,服从学校管理。

十、加强商店环境卫生的整治。 商店内要始终保持地面、柜台、货物的洁净,切实落实好防尘、防潮、防蝇、防鼠、防毒等措施,商店周围的卫生由商店自行认真负责打扫。

十一、商店经营者要经常做好场所卫生,注意门前三包,做好环境安全,消除触电及火灾等安全隐患。

十二、学生课间购物时要严格防范因哄抢、拥堵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如遇学生哄抢,应立即停止购物,组织学生有秩序的疏散。

十三、坚持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学校安全会议。

十四、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同时马上通知主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并在2 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生产场商、进货渠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五、商店经营人员须 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听从学校的监督检查管理,及时整改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十六、自觉接受学校学生会、德育处、工会、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如违反本规定中的任何一款,校内检查责成整改,一周内不整改,罚款100-300 元警示费,并取消新一轮承包资格;如违反以上规定而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或批评,处罚200-500 元警示费;如被媒体曝光或文件通报,学校将处罚经营者警示费500-1000 元;如引起师生食物中毒,当事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医疗、调解、社会影响等),如因此致伤、致残还须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之处,以学校处理意见为准。

商店经营者 (签章):

后勤主任 (签章):

侨联环城学校 (公章):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餐饮部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____为____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厨房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银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厨房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厨房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厨房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厨房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厨房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餐饮部留存一份各部门负责人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食品安全责任人 餐饮部总监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8

甲方:广州市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防患于未然,结合食品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起止时间:__年 月 日至__年8月20日,到期自然终止。

二、供应商要求:

1、凡是给学校食堂供货的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2、供应商每次供货必须根据学校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供应商不能提供非学校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供应商供货的同时必须提供食品原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一式两联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不得向学校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三、责任追究

1、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第二条之规定者, 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为执行细则,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四、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此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甲方:广州市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

乙方: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9

为进一步加强文家街道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切实提高认识,打消侥幸心理,认真抓好食堂管理

1.要本着对自己职业前途、政治生命负责,对师生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聚集师生多,饮食卫生是校园安全的重中之重。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群体性事故。

2.要常怀警惧之心,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学习培训、案例警示等有效方式,切实提高有关干部、职工的基本素质,彻底消除侥幸心理,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尽职尽责,关注细节,严格规范,完善程序,确保不出事。

二、把好“五关”,确保不出责任事故

一是依法经营关。学校伙房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持证上岗。没有证的一律不准上岗;有证的要看证件是否有效,已经过期失效的抓紧补办。

二是索证索票关。就是要严格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证、索取供应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或者相关的检验报告单。要看供货商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齐全,所供物品是否在营业许可范围之内,所留的复印件是否加盖单位红章。凡是食堂内所需的每一种商品,都要有对应的票证。

三是进货关。所进食品的厂商、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有一项不合格也不能进。特别是预包装食品,散装食用油、肉类更要加倍注意。进货要看有没霉烂、变质,尽量不进、不吃青豆、芸豆等易出问题的菜。要严防地沟油、问题猪肉流入食堂。

四是存放关。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库存物品要常检查,及时清理变质、霉变、过期食品和原料。库房环境要整洁,通风通气除霉。防鼠、防尘、防投毒措施要确保有效。

五是加工关。蔬菜要择净洗净,去腐烂杂质、泥土。冻肉、冻鱼、冻鸡要泡透、完全化冻,要煮熟、炸透。饭菜做好存放时要生熟容器分开,要有必要的防蝇、防尘措施。餐具消毒提倡蒸汽清毒,要定期、彻底。饭菜留样要及时、规范、足量,专柜存放,提倡使用保鲜盒,名称、时间、责任人等标志要清楚。

三、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一是要建立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要建立伙管人员、操作工人的每周例会、日常学习培训制度。可以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到校辅导,提倡以自我培训为主。主要学习有关食品卫生政策法规、食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等专业知识技能。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食堂管理人员的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提升思想境界,自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二是建立食堂管理目标制度。对照规范,每日组织巡查,检查结果记录在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第二天对头一天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的针对性检查,发现一个改一个,周而复始,直到改的干净,彻底为止。各学校(园)要尽快建立日检、周汇总、月汇报的制度,对整改不到位的,按事故前置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建立干部、教师陪餐制度。各学校(园)每天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与学生一起就餐,值周和值班教师必须与学生一起就餐。学校校长每周至少与学生一起吃一顿饭。干部、教师到校就餐时,必须与学生吃一样的饭菜、喝一样的水。

四是要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校长(园长)与分管校长,分管校长与后勤或总务主任、伙管员,伙管员与伙房工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谁负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揽功诿过现象的发生。

学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办、学校(幼儿园)各执一份。

文家街道教办主任 校(园)法人代表

签名: 签名:

(盖章)

20xx年3月16日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人_政府负责制,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为责任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与承包、租赁食品摊位、柜台经营者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食品进行强制检验。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强化食品进出口管理。

(五)因制、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六)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要求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七)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提供办案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得对执法部门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协同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十)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食品安全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违反上述责任内容的,根据以下不同情节,分别作出处理:

1、经限期整治,3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市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所在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2、经限期整治,6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区人_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人_政府(盖章) 企业名称: (盖章)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 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 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 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 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 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 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 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 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 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 二○一六年 月 日

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12

莲池乡中小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 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 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严格按 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 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 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 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 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 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进购 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 姓名。 禁止进购无商标、 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 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 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 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 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 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 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要加强监管禁止学校小卖部(超市) 出售“三无食品”及霉败变质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 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 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 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 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 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 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 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 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 份。

莲池乡人民政府(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二○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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