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通知书【优秀9篇】

现如今,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以下是美丽的小编帮大伙儿收集整理的涨价通知书【优秀9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涨价通知 篇1

2011年新年的曙光已经升起,国家监管力度的加强和宏观调控的手段,或将迎来全新的食品业新面貌……

价格:受原材料带动食品价格飙升

在过去的2010年,“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不蛋定”、“糖高宗”轮番上阵,整个食品行业犹如脱缰的野马,价格不断走高。

在这些农副产品的领涨中,2010年10月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攀升到4.4%,创25个月新高。2010年1~11月,中国CPI上涨3.2%,其中11月上涨5.1%。

事件1:康师傅家乐福交恶

一直以来,在原材料涨价压力下,方便面产业往往采取“加量不加价”、“减量不减价”的做法。然而,成本上涨的压力始终存在,2010年11月1日,销售占比达三成的康师傅经典袋面系列涨价,零售价由每包2元上调至2.2元,涨幅为10%。由于家乐福在中国的所有卖场均拒绝上调价格,双方协商不妥,康师傅便停止向家乐福供货。

康师傅表示,制造方便面的主要原材料如面粉、棕榈油、淀粉及其他调味原料的价格,自今年起的累计涨幅已达15%~100%不等。

事件2:食用油涨价国家抛蓄维稳

受进口大豆价格不断攀升影响,2010年10月,小包装食用油经历了一轮全国性的提价,中粮集团、益海嘉里等分别提价10%左右。为了保证食用油的价格稳定和供给稳定,发改委11月底召集了中粮、益海、九三和中纺四家食用油巨头座谈,在2011年3月的全国“两会”之前,小包装食用油价格不再上调。此外,为了平抑市场价格,国家还进行了大规模的抛售。2010年10月20日,国家在市场上大规模抛出30万吨食用油,并于12月3日再次拍卖临时存储大豆30万吨。

事件3:茅台一年涨价一倍

从2010年7月开始,高端白酒的涨价之声就不断,8月,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水井坊等均纷纷提价。而古井贡从2010年10月29日开始,对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系列产品的价格体系进行调整,具体上调幅度为5%~20%。

而12月末,茅台公告称出厂价格上调20%,其中53度飞天茅台规定终端价为959元,但市场零售价飙升至1500多元,甚至有些商场售价将近2000元,但依然缺货。而2010年年初,茅台的价格仅在700~800元。按照以往的惯例,茅台涨价,必然引发其他高端白酒的跟进,白酒价格上调已是可以预见的趋势。

事件4:乳制品频繁涨价

2010年1月,雀巢部分成人奶粉价格上调5%~10%,澳优、贝因美等也跟风调价10%,随后美赞臣提价8%;4月,雅培、施恩等也参与其中,涨幅为5%~10%。时至8月,雀巢又再次上调部分奶粉和液态奶约5%的售价。

随着原奶等原料价格大幅上涨,液态奶的涨价潮悄然而至。2010年11月,蒙牛、伊利、光明等对旗下液态奶制品提价2%~10%不等;12月,燕塘和风行等本土乳制品巨头也针对巴氏奶等大部分产品提价5%左右。

预测:食品价格维稳将是主旋律

面对高烧不退的物价,政府部门频频“调控处方”,直指上游农产品价格。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国十六条”横空出世,拉开稳定物价序幕。紧接着,从部委到地方,都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其中一剂“处方”明确提出: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12月23日,中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指出,2011年要做好六方面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和价格秩序,重点整顿粮油、棉花、蔬菜、农资流通和价格秩序,清理规范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遏制过度投机。

业内预测,在国家一连串物价维稳组合拳的作用下,农产品继续大幅上涨的难度将加大,2011年食品行业的价格将以维稳为主旋律。

质量:质量事件频出乳制品成为主角

2010年的食品质量事件中,三聚氰胺依然牵动着大众的神经,随之而来的性早熟事件,让人们对乳制品的信任度一降再降。紧接着,食用油、蜂蜜、农产品等也都卷入质量事故中,消费者不由哀叹:现在吃什么才是安全的?

事件1:三聚氰胺阴魂不散

2009年底至2010年初,陕西金桥乳业又售出5吨三聚氰胺粉;至2010年7月,甘肃、吉林等地再度被爆三聚氰胺严重超标,其中青海东垣乳品厂一样品竞超标500余倍。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严格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从批发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要建立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并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废料流向食品生产加工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然而,2010年11月,湘潭远山乳业所产玉米奶中仍再现三聚氰胺身影。

事件2:出现“致癌茶油”

2010年8月,一则关于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茶油被查出含有致癌物“苯并芘”并超标6倍的传言在网上蔓延。金浩先“辟谣”后承认部分批次纯茶油存在苯并芘超标问题,并召回相关产品。

事件3:五常香米遭假冒

2010年7月,央视曝光部分企业用普通米经香精熏制“稻花香五常香米”牟利,各地五常大米纷纷下架,粮食协会和五常市政府亦先后召集企业发表诚信声明,承诺销售放心大米。而在下架潮中,金龙鱼、福临门等大品牌幸得留存,销量未受波及。

事件4:“假蜂蜜”曝光

2010年11月央视曝光,在国内蜂蜜行业,

为降低成本赚取利润,部分商家在售价较高的蜜种中掺入油菜蜜等价格低廉的蜂蜜,还有人用加工大米时的下脚料制造“果糖”掺进蜂蜜中冒充蜂蜜。

预测:源头监管预防将成重中之重

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来,各级政府对乳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规范乳业的健康发展,但依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乳品安全事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0年12月底,相继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以加强对酒店、学校等餐饮环节乳制品的监管。

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往往是参与的部门越多,监管的效率越低。因此,此次《通知》要求建立“乳制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无疑为今后多个部门联动监管打下了基础。

在2010年度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科技司司长武津生透露,目前我国有2200多种食品添加剂,有检验方法标准的只占总数的不到四成。

涨价通知书 篇2

尊敬的代理商、合作伙伴:

非常感谢贵司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厚爱,使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平台!对我司的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根据市场行情,由于近期因各种成本和原材料不断上涨,我司接工厂通知,决定于x年x月x日每款上涨3元/台;电源每台上涨3元/台;套装每套上涨5元/套。

收到此信息后,请广大客户提前做好市场掌控和预测贵司所需备货数量于10日前下单为截止时间,并协调好新的性价比切入和执行。(涨价前期备货以我司10日前收到贵司的订货数量明细及货款金额为准,不提供账期支持,敬请贵司财务提前安排货款)

备注:原有的价格体系(及原有享受的相关政策)即日起取消!新的销售政策以我司最新的销售价格政策予以执行。

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顺祝商祺!

涨价通知 篇3

春运不涨价的福音迅速传遍大江南北的各个角落,让那些很在乎“银子”的游子们在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一下子晕了起来――这是真的吗?不会是“铁老大”拿咱穷哥们儿开玩笑吧?

然而,真的不是玩笑。一直状告春运涨价的铁路“刁民”郝劲松在第一时间得知春运不涨价的消息时,也有点不敢相信,用他的话说是“吓了我一大跳”。

2007年1月15日下午,经过几次相约,记者终于在北京地安门附近的一家快餐店与郝劲松见了面。按照采访惯例,记者拿出记者证给他“验明正身”,他随手翻了一下问,还有记者证?花多少钱买的?果然,郝劲松不改“刁民”本性,他的快人快语也“吓了我一大跳”,记者不得不立马对眼前这个血气方刚的年轻律师“敬畏”起来。

5角钱引爆价格战

2007年1月10日中午,在太原开往杭州的1584/1581次列车上,郝劲松正在闭目养神,突然他的两部手机不约而同地响了起来,电话一个接着一个打了进来,而内容只有一个: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公布“从2007年起,铁路春运火车票价格不再实行上浮制度”。

郝劲松机械地接着电话,他的大脑一片空白――这是真的吗?自己用大半年的时间铁路春运涨价违法案就这样有了结果,尽管这个结果有些人不愿承认与他的有直接关系,但却是他想要的,因为他“早就看不惯铁路春运涨价,因为春运涨价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2006年1月21日,郝劲松购买了当天从北京南站驶往石景山南的7095次列车车票一张,票价标明是2元整,他发现票价比以前的1.5元上涨了5角钱,涨幅高达33%。他询问卖票的工作人员后得知:票价上涨是依据铁道部《2006年春运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作人员说,如果你有问题可以找铁道部。

郝劲松认为,《通知》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同时需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召开价格听证会。而铁道部并没有这样做,属于程序违法。2006年4月,郝劲松把铁道部告上北京市一中院,请求法院认定铁道部《通知》在程序上违法,并判令铁道部赔偿其经济损失0.5元。

北京市一中院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请求,理由是铁道部下发指导价通知属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郝劲松不服裁定,上诉到北京市高院。2006年9月,北京市高院下发裁定认为,该通知是铁道主管部门对铁路旅客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高院据此撤销一中院裁定,指定该院立案受理此案。9月13日,北京市一中院立案,12月3日,北京市一中院对郝劲松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程序违法一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郝劲松的全部诉讼请求。12月18日,郝劲松再次上诉北京市高院,截至记者采访之日,二审结果还没有下来。

为了要回5角钱,郝劲松与铁路叫起了板。他说,5角钱的事是小,但我要维护的亿万铁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事不小!

一信击起千层浪

当春运的脚步越来越近,而二审还没结果之际,郝劲松心里七上八下地没了底。2007年1月3日,央视新闻报道,铁道部公布了2007年春运时间为2月3日到3月10日,春运期间的票价除临客硬座不涨价外,其余的都涨。2007年1月5日,据媒体报道,铁道部新闻发言人透露,1月中下旬将公布春运涨价幅度。

苦苦等待“好消息”的郝劲松在焦急之中等来了这样一条有关铁路的新闻:北京市民姜海程在火车上花30元吃了一份白菜炒木耳和米饭,居然没有吃饱,于是向铁道部写信投诉。在得到了部长亲自批示后,武汉客运段领导专程来北京向姜海程道歉。

此新闻让郝劲松茅塞顿开,一份白菜炒木耳,一个乘客吃不饱这样的小事,都能得到部长的批示,那么眼下有一件涉及1.5亿乘客合法权益,远比一份白菜重要千万倍的事情要与部长商榷,那就是2007年春运应该彻底停止涨价!对于这样“严重”的事情,部长是不是也该批示一下呢?

郝劲松毅然拿起了笔,给铁道部部长写了一封信。他在信中这样写道:“历年来铁道部春运涨价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分流客流、削峰填谷’,但事实又如何呢?2003年春运铁路共输送旅客1.34亿人次,2004年1.37亿人次,2005年1.4亿人次,2006年1.49亿人次,2007年预计是1.59亿人次。以上数据表明,涨价后客运人数仍然连年上升,根本没有起到所谓的分流作用。如果说票价上涨阻挡了一部分人回家的脚步,它阻挡的是那些长年在外受苦受累的民工兄弟姐妹们,它阻挡的是那些在大学里艰难度日的农家学子们,他们有的几年都回不了一次家,因为买不起火车票。那些农民工们在外辛辛苦苦干了一年,有的还拿不到两千元钱,有的只拿到回家的路费,有的连路费都拿不到。尊敬的部长,您是否看到他们思乡的泪水里充满了回家的渴望?您是否听到了那些被铁路阻挡和抛弃的底层民众最悲伤的叹息?”

“铁道部一直声称自己有权涨价,依据是原国家计委2002年1月27日下发的 [2002]107号《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但该《方案》在授权铁道部于一定幅度内可以上涨票价的同时,并没有排除铁道部上报国务院批准及申请听证这两项法定义务。因此铁道部在按照《方案》制定价格的同时,也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按照《价格法》第20条,第23条,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3条,第14条履行法定的报批及申请听证义务,否则即程序违法……根据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面对即将来临的2007年春运,我仍然希望铁道部能顺应民意,顺应历史的潮流,顺应民主与法治的潮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而不要让民意在法庭上爆发……”

郝劲松把写好的信用快件的方式邮寄到铁道部,与此同时,他通知各大媒体,刊发写给铁道部部长的信。2007年1月8日,“郝劲松致铁道部部长的公开信”在各大网站上成为猛料,引起轩然大波。这封信致使民意突然放大,媒体突然爆发,强大的冲击波动摇了“铁老大”春运涨价的决心,在表示“继续涨价”话音还没落地之际,就“斩钉截铁”地宣布“不涨价”了。

当代“堂・吉诃德”

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的伟大作家塞万提斯笔下的代表人物堂・吉诃德,可谓是家喻户晓,众人皆知。但就像“100个人心里有100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对堂・吉诃德的理解各不相同。在看似可笑的骑士精神背后,其实他身上更赋予了深刻的现实意义。他的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的精神;他的超脱世俗理念,追求心中理想的浪漫主义色彩;他的不理会人们嘲讽,一往无前的对生命意志的向往……有人说,堂・吉诃德的追求是否正确合理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那份执著正是很多人缺乏的宝贵品质。

那么,数次与垄断行业和部门叫板,打了9次官司,只赢两次的郝劲松在某些聪明人眼里是否就是那个充满傻气和稚气的悲壮的堂・吉诃德呢?

2004年10月,郝劲松因在火车上购物、用餐和退火车票费无发票,在4个月内接连3次把北京铁路局送上法庭,并最终取得了胜诉,引起轰动。2006年3月1日,铁道部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关于在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要求所有的火车及站台必须给旅客开具发票。郝劲松结束了中国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销售商品不开发票的历史――这个“堂・吉诃德”一枪把腐朽的制度挑将下马,他说,“垄断企业都是纸老虎,我们要集中兵力,各个击破,打倒一个,解放一片。”

涨价通知 篇4

[关键词]数据库;中国知网;过度涨价

[DOI]10.13939/ki.zgsc.2016.22.057

1 引 言

面对国外数据库连年涨价之态势,图书馆、研究机构等购买者已采取了诸如发表联合抵制申明,成立“中国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等对策与之博弈,并希望以最合理的支出成本获得最大的权益。近年来国内高校图书馆频发暂停中国知网数据库的使用通知,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知网数据库价格过度上涨。对于中国知网数据库的涨价,目前国内学者鲜有对之进行系统的研究,本文的初衷则是为中国知网数据库的购买者面对其过度涨价时提供对策参考。

2 中国知网数据库过度涨价之原因分析

继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于2016年1月5日关于中国知网(comKI)数据库暂停下载的补充说明的通知后北京大学图书馆于2016年3月30日关于“中国知网”可能中断服务通知。近年来因为数据库过度涨价导致数据库资源暂停使用的通知屡见不鲜,而捉襟见肘的购买经费让高校图书馆与数据库供应商之间打起了拉锯战。

多家数据库资源的存在,必然引起竞争。某些学术资源数据库制作商为了提升竞争力,与期刊杂志社等机构签订了各种各样的独家出版协议,以保证这些期刊论文只能在签订协议的学术资源数据库上独家,从而垄断数据资源,抢占市场赢得客户。中国知网数据库在其“版权声明”中宣称,“任何人包括付费读者均不得将本内容通过网络论坛、网络博客以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二次信息网络传播”。这样作者的成果一旦被其收录,就会被用于谋取高额经济利益,而且阻碍了知识传播与学术交流,无法达到其宣扬的“教育、科研之目的”。中国知网数据库作为公众熟知且经常使用的数据库,凭借享有的独占资源与垄断运营的模式在与某些购买者谈判时存在漫天要价的嫌疑。

3 中国知网数据库过度涨价之对策参考

一般而言,中国知网数据库的价格是根据用户数量以及用户所选订的专辑的数量来决定的,用户数量与订购的专辑越多,价格越高,因为每个图书馆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中国知网售价也会不同。中国知网购买文献版权每年都要向出版社支付费用,此外还要经过数字加工才能维持年均资源总量更新10%~12%。人工、物价、上缴税收都需要成本,因此合理范围内的涨价无可非议,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之本。但据有的高校透露:从2010年到2016年中国知网数据库(报价)涨幅为132.86%,年平均涨幅为18.98%。类似的大幅涨价已完全超出图书馆的购买能力,面对中国知网因其内容的垄断优势而漫天要价,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供图书馆参考。

3.1 寻求国家政府干预

虽然数据库的定价不属于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范畴,但是任何商品和服务都要符合市场规则,数据库的定价单由数据商一锤定音的现状应该改变,数据库“捆绑出售”的方式导致资源垄断和过度商业化运作的趋势,必要时物价管理部门需要参与审查与干预,政府部门需要制定数据库市场运行规则。

3.2 呼吁数据库的缔造者建立联盟组织

国内数据库旗下各种期刊的作者、编辑、编委、审稿人同时也是数据库的创造者,应该联合起来建立联盟组织抵制恶意涨价的行为,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公众的利益。此外,呼吁科研工作者注册Reseach gate 与科研之友等类似的专业社区网络平台用于共享信息和传播最新的科研成果,打破完全依赖数据库资源的模式。

3.3 构建数据库绩效评价体系,多方位寻求可替代方式

图书馆需要对电子期刊数据库构建绩效评价体系,争取更多的定价话语权,促进数据商根据图书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平、合理、多方双赢的价格模式,不断提高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水平与能力。

在中国知网数据库暂停使用阶段,图书馆需多方位寻求可替代的方式,大抵如下。

3.3.1 全文电子期刊数据库

(1)万方、维普数据库,现刊中重复率为80%以上。

(2)通过图书馆的读秀文献搜索平台、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的文献传递服务或图书馆文献传递平台获取全文文献。

(3)通过中国科技期刊开放获取平台、OA期刊之家免费获取期刊全文。

(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开放获取)。

(5)博看网期刊数据库。

3.3.2 报纸库

(1)方正中华数字书苑数字报纸。

(2)慧科搜索(报纸库)。

3.3.3 统计数据

(1)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2)中国资讯行――中国统计数据库。

(3)CEIC数据库。

3.3.4 博硕士论文和机构库

(1)CALIS学位论文中心服务系统。

(2)中国科技论文网。

3.3.5 其他

(1)谷歌学术。谷歌学术可以最准确的找到与关键词相关的论文。

(2)Rand Corporation。在兰德公司的官网上可以看到关于政治、经济、全球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报告,为读者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信息。

(3)JSTOR。JSTOR全名为Journal Storage,是一个对过期期刊进行数字化的非营利性机构,目前JSTOR是以政治学、经济学、哲学、历史等人文社会学科主题为中心,兼有一般科学性主题共十几个领域的代表性学术期刊的全文库。

(4)LexisNexis。用LexisNexis可以查询世界各大媒体的新闻报道、学术期刊的专业文献、大公司的商业资讯财务数据,还能连接到著名的谢法德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摘引查询自1789年以来的联邦法院案例。

4 结 论

中国知网数据库为大众熟知且被广泛应用,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利益,除了图书馆采取有效的对策之外,其他相关机构与人员面对其过度涨价时应该联合起来与之博弈,以期达到资源的最大利用与多方共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张莹。三大全文数据库收录质量类期刊的比较分析[J].图书馆情报研究,2015(2):52-56.

[2]侯振兴。高校图书馆电子期刊数据库绩效评价研究[J].情报科学,2013(2):45-49.

[3]郑萍。学术期刊数据库特性及商业模式对价格的影响[J].新世纪图书馆,2013(8):35-38.

[4]汪名立。爱思唯尔先出电子书然后纸质[N].国际商报,2015-09-14(A06).

[5]张晓东。爱思唯尔的中国“攻略”[N].北京商报,2010-03-29(F11).

涨价通知 篇5

然而,进入4月,伴随着发改委的约谈,相关企业纷纷暂缓涨价,“日化涨价潮也告一段落,淡出人们视线。4月中旬,青岛再传日化用品涨价消息并造成抢购。据称,日化行业的涨价理由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一时间,消息满天飞。那么,日化用品涨还是不涨?面对纷繁的传言,消费者应该如何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呢?

4月之前涨声一片

有媒体报道称,部分全国性的商表示:宝洁联合利华、纳爱斯等日化品牌已先后下达了提价通知,各类产品将分批分时进行不同程度的提价,提价幅度都在10%上下。这是3年来日化行业最大规模的涨价。目前在一些城市几大品牌旗下的目化产品有的已经涨了6%~10%左右。

据称,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已波及日化行业的各个领域。继今年年初护肤品和化妆品提价之后,洗涤用品也进入了涨价的行列。记者在调查时发现,济南市一些日化产品已经涨价,有的用品价格涨幅竟高达30%。记者在走访省城多家超市、日化用品专卖店时了解到,宝洁,联合利华、立白纳爱斯等日化品牌的洗衣粉洗发水洗衣液等产品都在促销。据称,这也是涨价前的信号。记者发现,不少市民纷纷购买大量的日用品有的消费者下购买了6袋2.15KG装的洗衣粉,“这次涨价太狠了,多买点下来发现能省下不少钱,反正这些东西也不会变质,最多占点空间。”面对日用品集体涨价,消费者已经开始大量采购以应对价格上涨了。

泉城广场地下的银座超市,在日用品销售区域,销售人员劝记者多购买些日用品。显然对日化四巨头集体涨价,超市工作人员已经接到了消息。记者从该名超市销售人员处获悉,虽然大部分产品价格目前没有变动,有些甚至还在打着折扣促销,但已经有一些产品已经十自然提价了。其中3KG装的威洁士卫新全新洗衣液由原来的29.9元上涨为39.9元,涨幅超过了30%。

约谈机制刹车涨价

然而,就像疯狂的食盐一样,仅仅经历了很短的时间,日化用品涨价风好像就过去了。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3月底约谈了部分日化企业,联合利华公开表态,旗下产品暂不涨价。原定的调价不调了,对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调查发现,目前日化产品的价格总体稳定,销量已较上月底有所回落。业内人士认为,日化用品近期再掀涨价风的可能性不大。

相关人士分析,近期日化企业暂缓涨价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发改委约谈机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考虑到市场竞争的因素,超市即使接到企业的调价通知,也会根据竞争对手是否调价酌情处理。

4月中旬,青岛再传日化涨价,青岛沃尔玛出现抢购。当然,随着沃尔玛中国地区相关负责人公开表态,关于青岛方面的报道绝无此事,没有接到任何日化企业要涨价的通知。与此同时,北京,济南等地也纷纷表示,当地没有接到日化涨价通知。至此,人们可以稍稍松一口气,这一轮涨价消息被证实为“谣言”。

材料价格上涨是涨价原因?

针对本次涨价,联合利华中国区副总裁曾锡文对媒体称:“日化行业所用的原料大部分是石油的副产品,目前国际油价已从去年的50美元涨到了现在的100美元,洗涤用品中常用的表面活性剂价格已涨了六成,塑料包装也涨了六七成,肥皂等产品要用的植物油价格也涨了五成以上。无机类原料涨幅在40%到50%。”国内油价上涨还大大增加了运输成本,另外,外资企业都享受国民待遇,税收增加了两项,以洗发水为例,增加了1.2%左右的税率。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表示,除了产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的上涨,消费者企业对涨价的预期也是导致产品涨价的重要原因。此外,中国正处于结构转型期,提高工资标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节能减排以及资源价格改革等转型政策,都带来成本性涨价压力。

赵萍认为,对产品涨价的预期过高会导致短时间内产品供不应求,价格自然会小幅度上升。而商家之间的竞争也会给涨价带来可乘之机:“一个厂家在预期到别的厂家涨价后也会逐步抬升自己产品的价格。”赵萍说。

串通涨价属不正当价格行为

到超市逛逛,不难发现,货架上的产品乍一看琳琅满目,种类众多,可实际上大部分都属于联合利华、宝洁、纳爱斯和立白等日化“巨头”。从肥皂到洗衣粉,从牙膏到沐浴乳,日常洗涤用品几乎都包括在内。如果这四家同时提价,那几乎等同于日化用品的全线涨价,消费者很难有说“不”的权利。

近期原油价格比去年涨了不少,以此为原料的日化企业由此要求涨价,似乎在情理之中。但某网友在一论坛里却一针见血地指出几大巨头不约而同要涨,难逃‘台谋’嫌疑。“这一点从涨价时机的选择上就能窥见端倪,早不涨,晚不涨,偏偏都选在‘3・15结束后的相对宽松期’,这也未免太‘默契’了吧。”

对日化巨头集体涨价,大多数消费者在提出质疑的同时,表示了无奈。这些东西都是平常需要使用的,又不能不买,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出来管一管。

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这些行为都属于被明令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称,化妆品行业的宝洁,欧莱雅,汉高等8家化妆品制造商在西班牙被发现结盟操纵价格达20年,而被西班牙政府处罚5000万欧元。

增收入才是硬道理

涨价不是洪水猛兽。中国商品学会副会长武高汉认为,消费者们要用积极的心态来应对食品和日化用品的涨价。“第一,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指数:第二,保障老百姓的实际收入水平。”武高汉认为,由于商品价格上涨,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下降,国家应继续采取措施增加居民收入,增强购买力,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荆林波认为,面对价格变化,消费者要心中有数,保持冷静,不盲目跟风,不抢货囤货,“大规模的抢购在短时间内可能会导致商品的供不应求,从而进一步拉高物价。”

涨价通知书 篇6

尊敬的客户朋友们:

您们好!自我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到今天成为华中地区知名的保健茶龙头生产企业,产品畅销国内外,为上千家企业提供了优质产品和服务,并开拓电视购物、保健商城等多种销售模式,这些都离不开您的精诚合作!也正因为我们品质卓越、先进的生产设备、高效生产效率、丰富的生产经验以及精锐团队、诚信经商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得到了众多合作伙伴的广泛认可,使万松堂成为了各类保健茶加工和加盟代理的首选。

近几年,整个社会进入快速通货膨胀的时代,无论是茶叶、中药材、原材料、纸张印刷、各种设备还是人工成本、水电费用、运输、市场研发费等都在全面快速增长,使得企业不堪重负。

尽管如此,我们一直坚持“质量是企业唯一的生命力”!为客户的最大利益,生产出更优质的产品,保证企业更健康良好的发展,真正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经公司研究决定:自x年八月十五日所有产品在原基础上上涨20-30%%!

敬请理解!

涨价通知 篇7

其中包括六方面的内容:

第一,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跟踪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加大对价格上涨较多商品的价格巡查、检查力度。

第二,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努力保障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供应,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落实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稳定煤炭价格;确保12月1日起落实完善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立即着手开展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等相关收费的工作。有关省份价格主管部门要完善糖料蔗与白砂糖销售价格联动机制,保障蔗农利益,稳定榨糖企业生产。

第三,通知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清费降价工作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切实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措施和政策;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

第四,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抓紧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的机制,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第五,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监管机制。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以及其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依法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积极作用。

涨价通知书 篇8

尊敬的各位新老学员:

成妆学校自开办以来,其卓越品质得到了学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已成为众多想学习就业、创业技能,实现自立理想学员们的当然选择。预约报名的学员络绎不绝。为更好满足各位学员的学习需要,与化妆、美甲、摄影、美容行业最新技术接轨。学校将在xx年加大课研、宣传、以及教学质量的投入力度。

经学校研究决定:从xx年x月x日起,全面上调各大专业课程价格体系。学费上涨幅度为同课程原价格的10%左右。

凡在xx年x月x日前报名并回全款的学员仍可享受原课程学费。

特此通知

涨价通知书 篇9

XXX集团:

你公司承租房屋于20XX年XX月XX日合同到期,依目前XX县租房市场环境,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第十五款 第一条出租人有权按当地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调整房屋租赁费,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第四条 承租人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出租人以书面提出是否续租 ,否则,出租人有权将房屋出租第三方,给承租人经营带来的影响,出租人不负任何责任。经公司决定,将你公司的房屋租赁费用自下一租期(20XX.XX.XX)上涨至XXXX元/年(柒万元整),如有疑问可前来公司与相关领导进行具体商议。

特此通知。

X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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