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合集五篇】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精选5篇)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篇1

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根据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中关于在留资格的有关规定,外国人在日本境内进行以下II 所列活动内容时,与短期赴日目的不同,在向本馆申请签证前,必须事先由其代理人等向地方入国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人在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持该证明书以及其他所需资料向本馆申请日本入境签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手续请参考下记(III)。

在福建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的申请人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提出申请。本馆不接受福建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的直接申请。

20xx年10月1日以后广东省居住的申请人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提出申请。

Ⅱ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情况

(1) 就业签证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

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

(2) 一般签证

文化活动,留学,就学,研修,家族滞在

(3) 特定签证

特定活动(外交官等的家庭佣人,工作假期对象者,业余选手等),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Ⅲ签证申请手续

Ⅳ申请人为中国人时要提交的资料

1、所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护照

(2)[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3)大一寸证件相一张(三个月内免冠近照,底色不限)

(4)[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所有内容页)

(6)暂住证复印件(户口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以外的)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不同在留资格所需提交的资料

除以上必须提交的资料以外,根据不同的在留资格还需要交相应的辅助文件,证明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另外,个别案件提出申请后有可能需要追加或省略资料。

在留资格所需资料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

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

文化活动,特定活动,研修,技能实习除上述外不需要追加资料

技能个人简历(要列出学历/工作经历/所持有的资格证书,格式不限)

雇佣合同复印件

兴行演出合同复印件

艺历证明书个人简历(要列出学历/工作经历/所持有的资格证书,格式不限)

留学/就学问答表(样式1)

经费支付人的在职证明

(留学)毕业证明书

家族滞在(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夫妻关系)问答表(样式2)

(申请人配偶为在日的留学生或就学生)问答表(样式3)

(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亲子关系)问答表(样式4)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夫妻关系)问答表(样式5)

(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亲子关系)问答表(样式6)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夫妻关系)问答表(样式7)

(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亲子关系)问答表(样式8)

定住者(申请人是在日亲属的继子女)问答表(样式9)

(申请人家族)问答表(样式10)

(申请人是定住者的配偶)问答表(样式11)

Ⅴ申请人为外国人

申请人国籍为中国以外的第三国国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各一份。但是,针对申请人的个别情况需要提交不同的`资料,因此申请前请先致电或通过传真向本馆签证部咨询。

(1)有效护照

(2)签证申请书

(3)大一寸证件相一张(三个月内免冠近照,底色不限)

(4)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篇2

在留资格认定书的申请途径

申请日本"在留资格认定书"一般可以有两种途径:

一、通过日本驻华使馆,由申请人直接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使领馆接受申请后将所有材料邮送至日本外务省转至法务省,再由法务省将材料转交至录用、录取外国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入境管理局,由地方入境管理局向法务省报告审查结果,最后由法务省决定是否准许该外国人赴日本。外务省接到法务省的决定后,即通知日本驻华使馆,同意申请人赴日,很快给签证,同时将"认定书"交申请人。走这一条路所需时间比较长,最快也需2至3个月。

二、由申请人委托在日本的亲友或准备上学的学校或应聘去工作的单位,由他们出面代理,就近直接向学校或单位所在地的地方入境管理局申请。经批准后,即由委托代理人或代理单位将"认定书"交申请人,再由申请人持证到日本驻华使馆去签证。走这一条路,所花时间比较短,签成的希望比较大。

目前赴日就学的留学生们大多采用的是第二种方案,既节省了申请办理的时间,同时极大的增加的办理的成功率。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所需材料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固定样式

2、照片(长4公分,横3公分)2张

申请时3个月内的上半身无帽无背景照片,1张贴在申请书上,1张在背后写上名字后,

放入信封。

3、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邮票一般430日元)

4、入学许可书的复印件或其它准许申请人入学的证明材料。

5、有关学费,生活费的支付

(1)由申请人自己支付经费时要下列之一或数份的文件

明示有给付金额及给付期间,有关奖学金给付的证明;

以申请人名义的存款证明,因应必要,有要求提出有储蓄能力证明的资料。

(2)由申请人的亲戚等汇款的时候

记载有接替支付经费的来由,具体的援助金额的经费支弁书;

市区乡村长所发行的经费的来由及具体的经费支付者的课税证明书。因应必要,有提 出关于经费支付者的职业证明书,记载有全家人的户籍腾本抄本,印鉴证明等。

6、除了要专受日本语教育外,要进专修学校的专门课程的时候

(1)关于日本语能力,以下之一的文件:

明示有在法务大臣告示公定的日本语教育设施受过6个月以上的日本语教育的结业证明书及出席,成绩证明书;

日本留学签证所需材料大全

日本语能力检定1级或2级合格证的影印本,明示有在学校教育法第一条规定的学校(除了幼儿园)受过一年以上教育的证明书;

(2)结业后的预定证明书;

7、其他

(1)因应必要,有要求提出以下经历的证书;

申请人自己写的关于学历和职历的履历书;

有关学历的证明书(毕业证或复印件,成绩单);

有关职业的证明书,公证书

(2)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加以日本语的翻译;

(3)因应必要,有要求提出其他必可作参考的资料;

(4)这个申请除了申请人外,下列人也可以作为代理人代办:

申请人所受教育的日本的机构的职员;

住在日本的申请人的亲戚;

住在日本的学费或驻在费的支付人;

若为代理人办理,出示合于代理人证件的证明。

向该学校所在地区的地方入境管理局及该局支所审查课或第一审查课提出申请材料后,若无问问题,则于2~3星期内向申请人寄出“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篇3

“注:以下签证申请材料必须本人亲自递交,他人不得代送”。

1 .与在留资格种类无关的所需材料

(1)有效护照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3)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1 张 [ 贴付半年内白底彩照1张(竖 4.5 ㎝×横

3.5 ~ 4.5 ㎝) ]

(4) “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16岁以上的申请人,用A4纸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首页和本人页的户号须一致)

(注1)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外的申请人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 。 (注2)户口簿及暂住证上各栏内容必须与现状一致。

(注3)户口簿及暂住证需出示原件。

2 .根据在留资格的不同所需准备的其他材料

根据入国目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文化活动”、“特定活动”:

·在“ 1 . 与在留资格种类无关的所需材料”之外不需其他材料。 ○“技能”:

·与日方单位签订的雇用合同书复印件

·经历公证书

○“兴行”:

·与日方单位签订的雇用合同书复印件

·经历公证书

·证明从艺经历的材料

○“留学”、“就学”: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的公证书(仅限“留学”)

·经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书(经费支付者自己被雇佣时,用单位信笺纸打印) ·提问书(领馆提供样式)

○“研修”:

·与日方单位签订的研修合同书复印件(仅限通过研修派遣机构时) ·申请人与派遣机构间的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家属滞在”:

·提问书(领馆提供样式)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

·提问书(领馆提供样式)

○“永住者的配偶者”:

·提问书(领馆提供样式)

○“定住者”:

·提问书(领馆提供样式)

[注意事项]

一、各个材料有效期为3个月。

二、以下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均需提交原件。

三、日本驻沪总领事馆根据审查情况,有权要求申请人追加其它材料和面谈。

四、必须确保5个工作日的领事馆内部审批时间,应留有足够时间,否则不予受理。从申请材料递交领事馆的次日起算,第5个工作日有审查结果。

五、星期六(日)及日本驻沪总领事馆休馆日不算工作日。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篇4

办理短期商务、探亲?访友签证之外的赴日签证,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单位)在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申請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1.各在留資格所需的材料

请注意根据在留资格种类,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1)所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a)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PDF格式) (b)护照

(c) 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d)暂住证或居住证明(限户籍非本馆管辖范围者) (e)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在留资格种类,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注1)出于审查的需要,有时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注2)如果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不在本馆管辖范围之内,须提交相关材料(暂住证或居留证明)以证明申请人在本馆管辖区内长期居住生活。

2.其他相关事宜

(1)手续费 200元 (2)审查所需天数

签证申请材料的审查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根据具体情况,有时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篇5

第一、申请材料

一般申请日本访问学者,截止日是每年的1月20号左右,但是学院在1月10号之前就审查材料了。

材料包括:CSC网页的报名表,教授邀请信及CV,本人学历(+认证)扫描,本人文章首页复印、研修报告等,也是就申请邀请函

第二、签证

申请者在拿到csc资助后,应该赶快请日方教授的事务辅佐员帮助办理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 (类似于DS-20xx的文件,签证时需纸质原件),关于签证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CESR)可以到証明書使馆网页下载,是一个excel表格,需加照片以及电子签名。

关于表格,若在日期间无工作收入应该填J类(文化活动),但是有的学校将CSC发的生活费算收入让填N类(教授),这个可能各校有所不同吧。从厚谱教育了解到办理在留资格需2-4周甚至更久。

第三、领证明

1、登录CSC信息平台阅读须知,选择留学服务中心(北京)后登录cscse填写信息表,

2、寄送公证后的一份协议书(公证时本人和两个担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当时查了本人的结婚证户口本(得证明担保人并非直系亲属),两位担保人需带在职证明与存款证明,公证费280元)

3、缴纳保证金(访学1年4万元)后传真电汇单确认,当天即看到网页平台中协议与保证两项状态显示审查过了,然后前往西城区交通银行车公庄支行2楼领保证金收据(或者在传真时选邮寄);下一步就是委托留服或者自行办理签证,预订机票,预支生活费这几项手续;(电话咨询了是否可以在下周出差路过北京时先领预支的生活费,答案是不行的,必须等签证机票办好之后再跑一趟北京)

第四、生活杂项

日语:语言就是个工具没学过也不成问题的,因为工作场所都是英语 (日语专业词汇写出来的话就是汉字或者英文单词的假名,所以平常认得繁体字能读50音就行的)

换驾照:翻译公证了驾照,但是过去似乎只有一年有效期,然后得再考。

租屋:学校的宿舍得由系办公室申请(4月与9月开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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