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证明模板(通用12篇)
兹证明,男,现年xx岁,汉族,身份证号,户籍地,于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在我单位从事工作,现合同期满,经协商,双方自愿解决了合同。
特此证明。
xx单位
xx年xx月xx日
兹有__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
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第三,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
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第四,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第五,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
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哪些东西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工人只有向劳动部门证明了自己与工厂的劳动关系,才能获得应得的权益,这听起来似乎合理,毕竟凡事都要讲证据,问题是这样做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呢?那就是老板为了一旦出了事可以逃避责任,会极力掩盖劳动关系,于是像签劳动合同、为工人买社保这些本来就让雇主们很不情愿的程序,今后推行起来会更加困难。
因为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而使受害工人遭遇索赔困境的情况,本报已经不是第一次关注了,不久前,本版就曾报道过湖北少年来时祥在工作时中毒死亡,因为厂方毁掉了劳动关系证明而让死因成“谜”的事件(见本版8月1日报道)。好在在记者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最近厂方总算承认了来时祥曾在该厂工作,赔偿家属26万元。而本版今天报道的`曾玉华的工伤索赔,也已经获得了认定,相信很快会有一个结果。
可是过程实在艰难。一开始,两件案子都因为“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而面临被劳动部门拒绝受理的可能。对于一个无依无靠,根本就未签劳动合同或相关资料已被雇主毁掉的外来工,你让他怎样去证明劳动关系呢?当然,工友们的证词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一边是手握自己饭碗的老板,一边是无钱无势的打工仔,形势如此分明,也就不能对工友们的正义感抱有太高的期望。
就算索赔方最后证明了劳动关系,取得了赔偿,恐怕也是“惨胜”。跑断腿,遭白眼就不用说了,时间更是耗不起,打官司期间的吃住费用就是一笔可怕的花销,因此多数情况下,他们只有选择忍气吞声,赶快另谋出路。
要追索劳动权益,证明劳动关系是必要的,但要求处于弱势一方的工人去举证,显然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劳动部门应该学一学医疗事故鉴定由医院一方举证的办法,让老板来举证:即对于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工人买社保的雇主,如果有人向其主张劳动权益,而雇主又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应该由雇主举证证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就认为劳动关系存在。
这样当然有可能出现个别人有意去讹诈老板的情况,但请注意我的前提,这一条只针对那些未与工人签合同、买社保的老板,是他们违反《劳动法》在先,让其吃点苦头也不为过,这样会促使他们主动完善用工手续。
还有一条很重要,对企图隐瞒劳动关系的老板,一经查出要重罚。在来时祥中毒死亡的事件中,厂方有意隐瞒甚至销毁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但厂方认了错,对家属作了赔偿也就算了,并不见劳动部门对厂方有意隐瞒的行为有何处罚。这样厂方瞒得过就赚了,瞒不过最多把本就该付的赔偿补上,对欺骗行为却不需要支付成本,如此“好事”老板们何乐而不为呢?
事实劳动关系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吗
只是规定证人与被告人有利害关系是不能单独使用其证词证言作为认定案件的事实依据,其他情况下由审判人员甄别判断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在劳动者仅提供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未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劳动者非其职工,虽然,从证据规则角度来说,单就证人证言而作出事实认定有些牵强,孤证不立,尚需补强,但是,我们不能要求一位普通劳动者都能在工作中存留证据。对于这部分员工只有且仅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因此,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作出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裁决。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归咎于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原国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5条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与消灭依法均为要式行为,在建立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在消灭时应当办理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手续。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的使用者,负有用工管理的职责,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合同的管理,及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与办理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手续,否则即构成过错。
其实,当我们进行过相应的劳动的话,我们无论如何也是拿得出该有的证明性文件与事物的,毕竟是真的肯定也假不了,所以说,在我们遭遇到劳动问题的时候,我们也应该不慌不忙的收集相关的劳动过的证据去证明我们的清白。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有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这个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怕你没有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应该放心了,因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成都市公办幼儿园都江堰施工幸福镇彩虹社区幼儿园)钢筋加工制作、安装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成都市公办幼儿园都江堰施工幸福镇彩虹社区幼儿园
二、工程地点:都江堰市幸福镇
三、承包方式: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不包料,所有原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钢筋加工制作与安装等事项,承诺保质保量完成。
四、合同计价方式为:根据工作量、工作时间与主要负责作业技术能力而定。
五、合同工期:合同施工日期为6个月,即________年9月1日至_______年2月28日。
六、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工作量或按月结算。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希双方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守约方该承包总价的5000元作为赔偿,本合同有效期限至资金结算完毕后终止。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乙方不负责经济资料工作。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而且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已有大量用人单位都主动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大部分劳动者已不需要再为证明劳动关系而发愁。但事实上,至今仍有不少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妄图通过此举来逃避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制裁。更有部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却不把合同书交给劳动者留存,而是公司人事部门统一保管。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然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本人缺没有合同书文本的情况下,我代理的很多劳动类案件中,很多公司会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给劳动者维权无理的增加了一大难题,我们不得不寻找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这就多了一道程序,即确认劳动关系!
接下来我们用一些文字,主要罗列一下,在平时的职业生涯中,如果去收集证据,如果收集对自己更有利的证据: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4、搜集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5、搜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6、同事的证言。让同事出书面证言,但此类证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打官司时,出具证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证;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他需要有出具该证言的能力。
7、搜集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比如用人单位下发的含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
8、搜集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等。比如最为常见的代表公司签收快递,该快递单一般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9、录音、录像、照片。有些劳动者可能什么书面证据都搜集不到,如果这样,就需要劳动者去创造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和拍照。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双方劳动关系事宜的录音。拍照和录像最好是拍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
10、搜集网络信息。现在很多企业的大部分工作和交流是在网络上进行,碰到这种,用人单位网页登记的各种公告或消息,或者劳动者与相关人员的QQ或MSN等各种即时聊天信息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劳动关系的证据。但这类证据有些难点,比如:聊天信息的证据需要证明聊天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个一般很难做到。另外,网页或聊天记录在作为证据前需要先公证。
11、搜集手机短信与电话录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往来和电话录音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与QQ或MSN有同样的问题,必须先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
12、搜集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如果劳动者穷尽一切办法都无法搜集到上述任何证据,那么只有最后一个办法,就是尝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帮助劳动者搜集有利的证据。为什么说是尝试,因为此方法不在劳动者的掌控范围内,最终能否搜集到有利证据,需取决于诸多因素。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同志系本单位职工,因下列第 项原因,决定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1)经双方协商;(2)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单位规章制度;(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5)被开除、除名或因违纪被辞退;(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被劳动教养;(8)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9)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11)达到退休年龄;(1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1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14)企业宣告破产或依法被解散、关闭、撤消;(15)应本人要求,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 ,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 年 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 项(只选一项)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辞职;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J、
二、单位依法 (填写“应当”或“无须”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 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 日,证明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 留置送达( ) 邮寄送达( ) 公告送达( )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 ,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 年 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 项(只选一项)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辞职;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J、
二、单位依法 (填写“应当”或“无须”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 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 留置送达( ) 邮寄送达( ) 公告送达( )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X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单位(章):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兹有同志,居民身份证号码:,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被我单位录用,并签订了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的劳动合同。其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本单位工作年限年,因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项规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已按规定发给个月经济补偿金、个月医疗补助费,特此证明。
劳动者签收:(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件一式四份,企业、职工、人才交流中心、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就任于本公司____职位,工作年限已达____年。现审核批准该员工准备报考成人高考资格,望贵学校给与报考资格。
特此证明
领导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