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17篇)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xx〕132号)下达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12.24万元。在资金安排使用上,由我局安排使用290.24万元,其余422万元均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
二、综合评价结论
下达我县的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戏曲公益性演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数字化建设、流动文物展、城市智慧书房建设、全民阅读推广及社区书屋建设等项目,极大地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和一致好评,综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6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度,中央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我局安排使用290.24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资金下达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使用,安排使用资金290.24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县文化馆文化活动经费50.81万元,县图书馆建设城市智慧书房15.93万元,县图书馆全民阅读推广及社区书屋建设经费30万元,县文物管理所流动文物展经费20万元,县文化馆戏曲公益性演出157.5万元,县文化馆公共数字化建设1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完全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戏曲公益性演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数字化建设、流动文物展、城市智慧书房建设、全民阅读推广及社区书屋建设等项目,让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基本需求。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建设项目7个,完成数量7个,完成率100%。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艺轻骑村村行”送文化下乡活动120余场,开展戏曲进校园、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等活动315场,举办“护佑天使放声高歌”主题歌咏会、宣汉县首届车厘子采摘节、罗盘顶冰雪节、薅草锣鼓赛歌会、余门拳展演等大型活动30余场,受益群众达90万人次。
(2)质量指标。戏曲公益演出、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流动文物展览等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参与率≥90。
(3)时效指标。7个项目均在备案计划时间节点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成本指标。所有项目实施都严格控制成本,按相关服务标准完成,综合成本较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全部属于公益性质,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送戏下乡、全面阅读等各项文化活动的开展间接带动农产品、土特产品销售和旅游经济收入预计超过300余万元。
(2)社会效益。有力地助推了我县公共文化的繁荣发展,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文化软实力。
(3)生态效益。极大地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播正能量,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
(4)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李花节、冰雪节、薅草锣鼓赛歌会、余门拳展演等文化旅游节会已经成为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宣汉的整体文化形象、文化氛围动得到了明显提升,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群众意见,随机电话回访,满意度回执表采集等方式开展了满意度指标测评,群众综合满意度达到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20xx年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质量不优,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各乡镇、村之间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不均衡,很多资源匮乏、人气萧条的农村群众受惠程度不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会议上公布、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覆盖范围,精准对接群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粮食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x粮财联〔20xx〕30号)文件精神,试验区粮食局、财政局对20xx-20xx年省财政下达的仓库维修、物流和园区建设、省储库(中心粮库)建设等粮食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投资和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省财政粮食专项补助资金下达情况
20xx-20xx年,省财政共下达我区粮食专项补助资金合计172万元。按资金使用方向分,仓库维修资金98万元,物流和园区建设资金44万元,省储库(中心粮库)建设资金30万元;按资金使用单位分,试验区建丰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建丰省储库)xx万元,试验区生源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生源公司)58万元;按下达年度分,20xx年23万元,20xx年65万元,20xx年84万元。
二、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进展(完成)情况
我区按照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粮食仓库维修,购置了粮油专项设备,实施了安徽粮食现代物流园项目,增添了部分基础设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切实加强对整个项目的监管。为了确保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挤占挪用现象,采取财政直拨方式,由区财政局直接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和专项设备供应单位。
(一)粮食仓库维修情况。3年来,我区执行政策性收购的2家企业利用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共维修仓库35幢,面积15349m2,修建道路和水泥晒场8408 m2,购置设备65台(套),地上通风笼4600m。
(二)物流和园区建设情况。我区物流和园区建设主要突出独特的区位和地理优势,以建丰省储库为载体规划建设安徽粮食现代物流园项目,该项目规划占地xx亩,总建筑面积28600平方米,总投资8747.42万元,整个项目按仓储、加工和信息服务三个功能区进行规划,分两期完成。一期规划建设5万吨仓库,建设幢高大平房仓,配套建设年周转能力达20万吨的仓储物流区;二期规划建设加工区和物流信息服务区,建设年加工5万吨大米和2万吨米糠油生产线各一条,建成粮食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公共平台。目前已征地18.06亩,建成高大平房仓3幢,仓容1.5万吨,并且完成了已征土地的水、电、路、绿化和晒场等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完成投资xx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利用退城进郊政策继续实施后续工程。
三、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
几年来,我区仓库维修资金累计投入426万元,其中维修投入270万元,设备购置投入156万元。仓库维修资金投入中省财政下达资金98万元,占整个投入23%,区财政实际拨付资金98万元,拨付率百分之百。我区粮食物流园区由建丰省储库组织实施,预计投资8747.42万元,其中企业自筹7715.2万元,申请银行贷款xx万元,截止20xx年2月底,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xx万元,其中省下达粮食财政专项补助资金74万元(20xx年省储库新建仓库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20xx年物流和园区建设资金44万元),区财政实际拨付74万元,拨付率百分之百。企业自筹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退城进郊和经营利润,由于退城进郊没有按期完成,目前整个项目进展缓慢,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退城进郊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完工。
四、项目实施效果
省粮食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从根本上调动了粮食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粮食企业进一步改善储粮条件,降低保粮成本,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对整个粮食行业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撬动和导向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有利于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有效掌握市场粮源。从我区两家企业项目实施情况看,省粮食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作用更加明显。
(一)建丰省储库。该库已建仓库全部为高大平房仓,业务程序处理全部实现了微机管理,所有粮食全部实现了双低保管、机械通风、环流熏蒸、微机测温,库内还配备了地磅、摄像头、消防器材和能够开展常规检化验活动的仪器设备,库区环境也非常亮丽。20xx年7月份,该库保管3年的5000吨省级储备粮需要轮换,如果按过去普通仓库常规保管的话,这批粮食肯定陈化不能食用了,但是通过检验,该库保管的5000吨省级储备粮各项品质指标仍然达到食用标准,完全可以食用,结果省里把它作为平抑市场粮价粮食定向销售给加工企业,仅此一笔销售,不仅有效调控了粮价,还为国家多创造了几百万元经济效益,资金的放大效应可见一斑。
(二)生源公司。该公司8个站点每站都配备有风机、地磅、清粮机和输送机,所有仓库全部都安装上了地上笼,全部实现了机械通风、双低保粮。有了这些专项设备,农民售粮无需肩背手提,经过清粮机除杂后直接通过输送机进仓,高水分粮食也无需整晒,可以直接通过机械通风降水,一方面可以大大方便售粮农民,更好地改善为农服务条件,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粮食质量,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五、问题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在资金拨付上,由于受财政拨付体制影响,无论是仓库维修资金,还是项目建设资金,承担项目实施的企业都无法入账,原因是我区财政在专项资金拨付过程中,直接将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或设备销售单位,导致项目实施企业无法进行账务处理。建议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方式。
(二)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前些年,粮食仓库维修资金直接下达到企业,像撒胡椒面,既不利于监管,也不利于发挥仓库维修资金的整体效益。建议把维修资金统一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负责监督使用,这既可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也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有利于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立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20__年度总体绩效目标设定预算执行率以及24个三级指标,主要设定:“化妆品抽样检验批次”、“医疗器械抽样检验批次”、“药品抽样检验品种”等10个数量指标;设定“药品定期安全更新报告审核率、不合格药品处置率、特殊药品非法流失安全案件查处率、重大案件查办率、涉性案件移送率”“药品监管行政事业人员培训覆盖率”等2个质量指标;设定“任务完成时间”1个时效指标;设定“培训人数及课时”1个成本指标;设定“‘两品一械’安全监管水平”、“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基层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等5个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基层监管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体系完善统一”等3个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药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对监管满意度”、“公众对待特殊药品监管满意度”等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20__年1月22日我局将各省药监局报送的提前下达部分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汇总后交市场监管总局,由该局合并汇总食品、药品2部分绩效目标后报送财政部。20__年3月我局指导各省药监局编报20__年度区域绩效目标并报送我局,经汇总审核,我局于20__年3月31日将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药品部分)区域绩效目标报财政部。20__年4月29日财政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__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__〕148号)下达20__年补助资金预算,批复各省药品监管部门区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署。20__年1月5日我局印发《关于报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__年区域绩效目标和20__年度区域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药监综财函〔20__〕3号),部署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开展20__年度绩效自评工作。
(二)汇总审核。20__年4月29日,我局将汇总后的20__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报财政部。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得分94.14分。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得分8.29分;数量指标中10项指标分值共50分,得分46.85分;质量指标中2项指标分值共6分,得分6分;时效指标分值3分,得分2分;成本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社会效益指标中5项指标分值共15分,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中3项指标分值共9分,得分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2项指标分值共4分,得分4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__年中央财政下达的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总额21.5亿元,其中药品分11.47亿元,各地方财政实际拨付药监部门11.37亿元。20__年6月10日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印发《关于下达20__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__〕148号),在全国人大批复预算90日内下达。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较低的`原因主要是:一是部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设备、服务等采购事项开展时间较晚、资金未能按计划支付。二是部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在使用资金时,优先使用了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的监管资金。三是疫苗批签发工作受疫苗研发进度、企业产能和疫情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样品送检率未能按年初排产计划执行,疫苗批签发工作相关经费资金执行率未能达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规范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__年5月20日财政部会同市场总局、国家药监局共同制定《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__〕98号)。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设定的“化妆品抽样检验批次”、“医疗器械抽样检验批次”“药品抽样检验品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量”“药品定期安全更新报告审核率、不合格药品处置率、特殊药品非法流失安全案件查处率”“重大案件查办率、涉性案件移送率”等24个三级指标分析,20__年整体绩效目标大部分已完成。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__年绩效自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疫苗批签发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相关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预算执行督促力度,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科学合理制定执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化结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预算执行按时完成。二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财务人员和专业人员相关业务能力及绩效管理水平。三是指导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上年执行情况,结合当年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四是指导中检院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疫苗研发进展,认真测算下年度疫苗批签发分工,科学合理安排各省疫苗批签发工作。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因素是《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__〕98号)规定的经费安排的因素之一,权重10%,在经费安排上将持续应用。绩效自评结果将适当方式发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在系统内公开,起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作用。绩效自评结果将按财政部要求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__年保山市图书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17.77万元,实际下达17.7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保财教〔20__〕41号下达8.82万元;中央支持资金保财教〔20__〕193号下达8.95万元)。
(二)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补助资金到位时间20__年5月31日,中央支持资金资金到位时间20__年12月3日,到位率100%。
(三)州市配套或自筹下达及到位情况
无州市配套或自筹资金。
(四)项目实施主体或单位
保山市图书馆
(五)项目实施内容
通过20__年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实现图书馆大数据查询、统计和维护,以及图书的盘点、顺架、上架、倒架、剔旧,搭配现有的工作站和门禁系统,实现部分图书的防盗功能;购置图书装具,解决了部分老旧图书下架保存问题,完成资源整合展示平台建设,在馆内设置数字阅读区,全年举办小型读书会活动18期、大型读书会活动8期。不断提升读者服务工作水平,年度服务读者满意度不低于95%。 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文化阵地示范作用,有效推进全民阅读发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中央补助资金8.82万元,于20__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支出。
资金支出明细主要是:办公费0.14万元、水费0.6万元、维修(护)费6.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84万元。
中央支持资金8.95万元,于20__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支出。
资金支出明细主要是:办公费4.07万元、差旅费0.30万元、维修(护)费1.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1.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1万元。
(2)省级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无省级配套资金。
(3)州市配套或自筹资金使用情况
无州、市配套或自筹资金。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业务用计算机、打印设备、公共文化环境防疫设备购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办公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图书馆小型修缮维修(护)费支出。
二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据实编报项目预、决算,提高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配合财政、审计和文旅等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擅自变更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套取国家财政资金造成的损失和浪费等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①购置读者用台式计算机5台,指标完成率100%;
②购置业务用便携式计算机1台,指标完成率100%;
③购置彩色A4打印机2台,指标完成率100%;
④购置文件柜2套,指标完成率100%;
⑤建设资源整合展示平台1个,指标完成率100%;
⑥建设移动APP一个,指标完成率100%;
⑦采购数字连环画库1个,指标完成率100%;
⑧举办读书会活动26期,指标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
①图书编录和借阅办理效率有效提高,指标完成率100%。
②全年服务市民阅读需求有效提高,指标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读者满意度95%,指标完成率100%。
三、自评结论、主要经验及做法
保山市图书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合规、管理规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四、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金未使用完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2.绩效目标或指标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建议
近年来,在保山市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全民阅读推广成效显著,公共图书馆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覆盖人群明显增长。为更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达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急需市本级财政配套部分基础设施提升资金50万元,用于图书馆内部提升改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卫健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执行落实村卫生室人员补助,为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__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__]106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全区村卫生室均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全部纳入各级村卫生室补助范围。
二、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0__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补助分别按照1792元、4500元、2500元每个卫生室落实补助,对覆盖有农业人口的按1.5元/人落实补助,收到各级补助共计453.2744万元,其中财返资金为224.8047万元。
为支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资金发放安全、规范,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保障村卫生室卫生防疫“网底”功能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三、综合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经费严格参照《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各级财政规划,按照规定标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符合预期。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__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__]106号)要求: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两个因素进行计算分配:50%资金按全省农业人口数平均分配,人均水平1.5元;50%资金按全省村卫生室个数平均分配,每个村卫生室1792元。
2、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__]631号)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乡村医生一系列补偿政策,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另根据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根据省财政厅精神,从20__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县(市区)补助从20__提高到2500元,也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__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__]106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__]631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效益情况。
村卫生室补助及时发放,有效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确保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__年村卫生室项目各级补助及时到位和发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和会计核算规范,取得了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的预期目标。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xx]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五、相关建议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
全县有基层卫生机构12所(含磨西镇、燕子沟镇),乡镇卫生院10所,中心卫生院2所。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二)政策绩效总目标
12个卫生院基药实行零差率。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评价步骤及方法
我局局20xx年自行组织政策自评工作组,科学运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开展20xx年基本药物补助政策自评工作。评价组收集政策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抽选政策实施地点实地查勘和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结合单位政策实施方案,了解政策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政策实施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政策实施情况,核查政策资金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政策决议、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件,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政策基础数据表;
3、引用政府绩效管理原理,对政策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结合该政策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政策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该政策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5、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政策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6、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为泸定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泸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选择其中5个作为本次评价点位。
(二)政策总体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深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
该政策的制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与我局的职能职责、部门规划密切相关,各项补助标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与上级文件无冲突。
(二)效率性
我局及时的提交了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议题,及时召开会议通过党组会进行了集体决议,并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所耗时间较少,管理效率高效,资金的下达后,及时的完成了资金的拨付。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全面实施后,每张处方的平均药品种数下降;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其中注射剂型和联合使用比例均下降;注射剂和激素使用率亦呈下降趋势;处方通用名使用率升高,不规范处方使用率下降。政策实施后,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
(三)效益性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实施后,优化了医药资源配置、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所需,克服了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了社会健康公平;整顿了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了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
(四)公平性
通过对抽查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各医疗机构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了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了患者药费支出,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五)可持续性
20xx年度我县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各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照20xx年度基药销售比例分配,其中海管局按照人口数拨付。村卫生室补助分配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基药销售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单位还建立了财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项目明细账等制度,对该政策的执行进行监控,能够充分的对该政策的持续运行起到保障作用。政策颁布至今,与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同步一致;无其他影响政策效果的客观条件存在。受益对象对该政策具有持续需求。
(六)政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的实施进度: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政策完成质量:政策资金按照政策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政策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政策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政策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政策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政策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综合评分89.90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2、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3、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和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需求。
2、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政策性亏损补偿力度。
3、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医生队伍。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xx年6月10日至6月18日,对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项目申报、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全过程的实施情况。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7月31日专题会议纪要(第83号),会议决定由市财政局负责,从20xx年起将市级中医专项经费由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列入每年市级财政预算。市卫健委将该资金使用划分了6个项目,即: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示范中医馆建设、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青年名中医奖励、民间传统医术推广项目。
2.项目投入及执行情况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200万元,实际支出200万元,其中: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项目10万元、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资金110万元、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35万元、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20万元、首届青年名中医奖励项目5万元、民间传统医术传承推广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总体目标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内涵和能力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之路,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和“北华佗”的特色优势,全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2.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示范中医馆建设、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青年名中医奖励、民间传统医术传承推广等6个项目并全部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加强,人才培养有新的进展,中医药传承创新不断加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对项目决策、实施、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和范围为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
(三)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共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13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评价方法和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全过程情况。评价综合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比较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对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
本次评价按照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中的评价框架指标实施,评价指标详见本报告附件。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六)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由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为提高本次绩效评价的质量,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在项目评价期间组织了多次讨论。
评价人员通过审查项目相关资料、向具办人员询问了解中医药专项经费设立的目的、意义及开展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价人员撰写评价报告,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总体结论
20xx年度,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项目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年初计划的工作全部圆满完成。举办了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项目,全市共有7支代表队参赛,3家单位获集体奖,12人获个人奖项;装修改造薛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新建涡阳县高公镇卫生院、蒙城县白杨卫生院、利辛县大李集镇卫生院中医馆,上述项目均达到了《亳州市示范中医馆基本标准(试行)》。在第3批市名中医中,经所在单位推荐,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建设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7个。谯城区举办了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班,在全区选拔200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安徽中医药大学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评选了10名首届青年名中医,每人奖励0.5万元,用于进修、培训和学习用品购买。在全市选拔6名有声望、群众信任、传承明晰但尚未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民间传统医术习用者,予以抢救性传承推广。每名民间传统医术习用者,配备2名拥有中医执业医师证书的青年中医师(35岁以下),作为传承人员。签订师徒关系协议书,建立师徒关系,轮流跟师学习。
(二)评价结果
经评价,20xx年度中医发展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指标(满分23分,实得23分)
1.项目申报管理(满分13分,评价得分13分)
(1)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7月31日专题会议纪要(第83次),提出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会议决定由市财政局负责,从20xx年起将市级中医专项经费由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列入每年市级财政预算。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制定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奖补范围、项目目标、项目内容等。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项目申报符合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根据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亳州市20xx年中医药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卫〔20xx〕58号)文件,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会议纪要(第17次),对专项资金分配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分。经抽查核实,申报资料和条件符合相关政策申报要求。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3)遴选、审批程序规范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县区级主管部门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区级卫生健康委初审的方式进行遴选、亳州市卫健委组成专家组评审的程序进行规范性审核,主管部门按照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奖补资金到位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经亳州市财政局批准,20xx年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共200万元已列入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20xx年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200万元于20xx年1月12日下达至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二)过程指标(满分17分,实得17分)
1.项目管理(满分10分,评价得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和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285号),该办法对部门职责、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与拨付、评价和监督作出了规定。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按照规定执行,按照程序拨付资金。经查询网站,公布了亳州市青年名中医项目的实施结果,对其他项目未进行公示。依据评分标准扣2分,得3分。
2.资金管理(满分7分,评价得分7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奖补资金按规定准确拨付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的情况。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市级中医药专项经费执行情况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做了绩效自评报告。
(三)产出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根据亳州市卫健委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奖补200万元,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xx年8月25日将涡阳县中医工作室经费和青年名中医经费拨5.5万元拨付至涡阳县财政局。经调查,涡阳县中医院郭娟名中医工作室及涡阳县青年名中医邓书超补助经费合计5.5万元尚未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目标完成率=194.5/200=97.25%。依据评分标准扣3分,得12分。
2.完成及时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年初设定的时效指标为:当年12月份前完成财政资金拨付。实际完成情况为项目资金已全部完成拨付,得分15分。
(四)效果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实施效益(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通过项目实施,基层人员学习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了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激励了民间中医的积极性,抢救了一批濒临失传的民间传统医术,使民间传统医术得到了一定的传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对200人进行了培训,开展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为所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和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为所在单位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中草药是天然药材,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本次评价电话回访了10个服务对象,对奖补和培训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服务对象总数*100%=10/10*100%=100%。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五、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20xx年度中医发展项目实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奖补项目未公示,公布了亳州市青年名中医项目的实施结果,对其他项目未进行公示。
六、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建议对全部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做到项目实施前有公开,项目实施结果有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公开、公正、竞争的体制、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财政基本支出项目
项目资金:1831.07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拨款收入1831.07万元,其中:保财社〔20xx〕13号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入374.96万元;保财社预〔20xx〕2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奖金18.44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津补贴各项拨款收入828.98万元,保财社〔20xx〕6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政府绩效奖励(按月发放部分)绩效工资92.18万元,保财社〔20xx〕59号2100202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339.47万元,保财社〔20xx〕176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7.3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0202追加社保科对口单位事业人员津贴17.40万元,保财社〔20xx〕262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补助2.46万元;保财社〔20xx〕80号2080801死亡抚恤社保科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20.11万元,保财社〔20xx〕127号2080801死亡抚恤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19.8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67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2追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6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xx年12月财政基本支出:1831.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1306.22万元、在职职工养老金374.96万元、死亡抚恤39.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85.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30万元,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财政基本支出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工资福利发放人数(事业编)233人次,供养离(退)休人员数92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财政资金及医院自行发展下医院得意有序正常的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努力单位人员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按照省要求,现将葫芦岛市20xx年度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总投资66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58万元,地方资金902万元。共分5个项目,分布在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1、兴城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1.8万亩,共涉及3个乡镇8个村屯。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94万元,地方财政资金55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2、绥中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任务面积1.5万亩,建设地点涉1个乡镇8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1万元,省配套资金8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3、建昌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2.82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共涉及6个乡镇19个村屯。项目总投资29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53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5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资金6660万元已全部下达项目县区财政部门,全市资金执行48.52万元,执行率0.73%。其中兴城市项目已申请资金1102万元,目前已拨付0万元;绥中县项目已申请资金917.83万元,目前已拨付5.23万元,执行率0.35%,其中:省资金已拨付5.23万元,执行率5.88%;建昌县已申请资金1091万元,目前资金执行43.29万元,资金执行率1.49%,其中:中央资金已拨付43.29万元,执行率1.63%。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达到绩效指标的要求。
(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任务6.12万亩,截止到12月底,共完成4.94万亩。其中兴城市完成建设面积1.45万亩、绥中县完成建设面积1.2万亩、建昌县完成建设面积2.29万亩,主要包括:方塘、机钻井、灌溉管网、配电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质量指标: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工程建设质量经检测均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按计划执行。
(4)成本指标:兴城市财政资金亩均补助1250元;绥中县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1233元;建昌县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提质增效1000元、节水灌溉1450元,平均1031.9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建成后提高粮食增产增收,解决灌溉用水难问题,改善耕地质量,田间道路通达率95%以上。
(2)生态效益指标: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成高标准农田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深受项目所在地居民满意,受益农民满意率98%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按计划完成,由于施工前期遭遇极端天气施工场地严重积水,部分项目进场施工晚,后期由于天气寒冷,水泥工程无法施工,因此剩余一些水泥尾工未完成。
2、下一步工作措施
(1)对未完成的尾工倒排工期,督促施工方开春后立即施工完成,并组织监理方加强督验。
(2)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保证项目资金应拨尽拨。
(3)组织培训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干部和业务人员,切实增强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提高管理水平。
(4)进一步提高机井、节水灌溉等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益。
(5)加大对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及公开情况
葫芦岛市20xx年度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拟在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x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的通知》(冀民函【】26号)要求,现将x年度民政局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预算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x年度中央下达我区共计3055万元。
(二)省内资金安排、下达预算情况。
x年度省内下达我区共计1246.06万元,其中省级下达725万元,市级下达307.56万元,区级配套213.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x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应到位5031.11万元,实际到位5031.11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x年度我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累计支出4412.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22.5万元,孤儿补贴12.2万元,基本达到预期指标,城乡标准持续稳定提高,真正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政策带来的益处,实现应保尽保。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区财政局设立财政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我局根据项目计划和进度申请拨付使用资金,坚持履行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接受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确保上级转款和财政配套资金运行安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我区城乡困难群众保障范围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救助政策宣传及实施不断推进,困难群众及低收入群体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对社会救助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帮助,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有一定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我区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自评良好。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使困难家庭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x年,预算下达资金共计5031.11万元,累计支出4647.5万元。
(2)质量指标。加强动态管理力度,定期对享受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我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到有关部门比对救助对象家庭财产、收入及人员情况,确保保障对象准确。
(3)时效指标。根据市人民政府低保提标要求,按照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原则。从x年1月起,我区的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7xx0元(600元/月/人)提高到79xx元(660元/月/人);年补差水平由不低于3960元(330元/月/人)提高到不低于43xx元(360元/月/人)。
(4)成本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始终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实现社会化发放,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x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始终围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保障对象准确,保障标准逐步提高,进出有序为工作格局,不断宣传惠民政策,使困难群众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可持续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申报审批手续快捷方便,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能按时及时发放,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政府的形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保障了受益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发挥了“保命钱”、“救命钱”作用,在一定程度甚至根本上解决了生存需要,广大群众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的满意度比较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通过深入自评,我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照衡量,也发现了救助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供养机构不具备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条件。二是部分人员由于生活条件改善,不符合困难群众认定条件,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导致有个别应退未退现象,同时在追缴资金方面,阻力较大。三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还不够规范,对救助管理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追缴方案及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救助资金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谋划老年养护院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提高集中供养入住率。
2.加大监管力度,防范运行风险。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核、监督检查机制,瞄准风险点和关键环节,突出对临时救助资金、大额现金提取等易发生问题环节的重点监控。
3.加强基础管理,提高活动绩效。进一步优化救助管理活动流程,强化各类政策业务台账规范化管理,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救助管理活动效率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我局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预算执行率92.38%。
(二)绩效自评完成后及时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体:巴彦县财政局、巴彦县卫生健康局;覆盖地区:巴彦县;受益人群:50.70万农村人口;主要内容:18家乡镇卫生院及116家农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西药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每年在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均做为重要内容给予安排和部署。20xx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实施的主要方法和措施:实施两票制,按照基本药物使用不低于要求比例,且均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没有线下采购现象。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人口为50.70万人,国家财政补贴我县乡镇卫生院为319.46万元,用于我县18所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共经费补贴,全部发放。农村卫生所基本药物中央补助资金193.54万元,省级101.40万元,县级101.40万元全部到位,保证所有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根据基本药物药品销售情况,按照15%的比例足额拨付药品零差率补助,余额按服务人口平均分配,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80分。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国家、省及县配套资金全部到位、按照要求全部发放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贴319.46万元,农村卫生所补贴396.34万元全部到位并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在20xx年及时使用,符合项目要求,达到预期目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项目活动和活动开展取得显著效果。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中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保持中长期持续实施。
根据《x市纪委 x市监委关于开展全市民生资金兑现情况排查清查的通知》(x纪委发〔20xx〕1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村镇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市20xx-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资金发放情况
(1)20xx年未全市下达危房改造3636户,由民政局实施和资金拨付。
(2)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829户,应拨付资金1917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897.2万元,(其中:x镇13万元,x乡4.8万元,x乡2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3)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7812户,拨付资金6404.2万元。
(4)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829户,应拨付资金704.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635.9万元,(其中:x乡1.3万元,x乡19万元,x镇19.55万元,x乡1.3万元,x乡10.2万元,x镇8.5万元,x乡8.5万元未多次催促划拨)。
(5)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450户,拨付资金1232.5万元。
(6)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753户,拨付资金1490.0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475.6万元,(其中:x镇14.45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7)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585户,应拨付资金497.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495.55万元,(其中:x镇1.7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8)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2736户,拨付资金10439.52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十二五”期间,个别乡镇资金打捆整合使用,账目乱。有个别乡镇将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打捆整合用于新村建设,如x镇、x镇、x镇、x镇、x乡、x镇。20xx-20xx年有个别乡镇无法核实账务,如x乡、x乡、x乡、x乡。
(二)“十二五”期间,个别乡镇资金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危房改造补助金个别乡镇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如x乡、x镇、x乡、x乡。
(三)未按当时补助标准执行。未按当时补助标准兑付,如:x镇。
(四)资金由市纪委或市财政局收走。如x乡20xx年补助资金被市纪委收走。
(五)多次书面和电话通知,还有个别乡镇至今未领取。
(六)至今未上报自查报告的乡镇。有x镇、x乡、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乡、x乡、x镇、x乡、x乡、x乡、x乡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实行三级督导
1、成立项目建设党建服务队(农村住房建设督导小组)
督导小组由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周到乡镇二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要求,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提请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处理。
2、压实住建局领导班子对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责任
采取建立住建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危改及人居环境的制度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到乡镇全面排查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同时加大追踪力度,确保问题得到整改。每次检查要有督导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并送复印件到村镇股。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抽样督查
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原则上每年至少二次,在全市范围内抽样检查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连户路10%实施户数。
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处理。
(二)为了危改系统录入完整性和正确性,20xx年4月23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杨爱轩组织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 、市监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审计局等市级部门和全市52个乡镇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的紧急专题会议,针对《x省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x市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进行核查的通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和主观分析,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20xx年5月8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五、意见及建议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拨付情况存在问题,因时间久,户数多,建议市纪委、市监委、市审计局、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的乡镇进行清理,锁定,以便下一步工作。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项目绩效总目标:一是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实现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始终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改善群众文化环境,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努力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年度目标;完成20xx年贫困地区送戏下乡78场次,确保专项资金高效使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贫困地区送戏下乡专项资金由中央安排39万元,县财政全额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贫困地区送戏下乡,全年78场,每场5000元,全部保障到位。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xx〕527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个绩效评价,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近年来,我县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完善和提升,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营造了良好的农村文化活动氛围,保障了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78场。
(2)质量指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需要,为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
(3)时效指标: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按时完成。
(4)成本指标:全年目标任务数78场次,每场5000元,共计39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文化素质,建设特色村寨营造了良好的精神文化氛围。
(2)可持续影响: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提升文化素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本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xx]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616.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29万元;自治区资金147.84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xx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616.13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616.1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6%;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五、工作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20xx年-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58.67万元。其中:
1、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下达指标97.00万元,隆财预〔20xx〕5号文件。
2、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下达指标271.30万元,隆财教〔20xx〕4号文件。
3、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下达指标187.37万元,保财教〔20xx〕41号文件。
4、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下达指标3.00万元,保财教〔20xx〕193号文件。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资金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以上4笔资金共558.67万元,隆阳区财政局于20xx年下达指标。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下达指标97.00万元。已支付41.00万元。
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下达指标271.30万元。已支付13.57万元。
①区图书馆对外免费开放公厕建设补助资金9.98万元,用于农家书屋区图书馆公厕建设补助,该公厕已改造建设完成,并对外免费开放。
②瓦马乡安邦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已于20xx年5月拨付到瓦马乡。计划用于在安邦村建设停车场及公共厕所,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停车场已投入使用,因项目总投资缺口较大,目前未全部完成建设。
③永昌街道甜子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已于20xx年10月拨付到永昌街道。
④兰城街道城南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建设资金补助10万元,已于20xx年11月拨付到兰城街道。用于城南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目前已投入使用并免费开放。
⑤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费14.59万元,已于20xx年5月拨付用于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收到拨款指标文件后,由文旅事业股根据工作需要做出了资金支出计划,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确定用款计划。补助区图书馆、各乡镇(街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先由相关乡镇(街道)报送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经业务股室审核并经班子会研究后予以拨付。为保障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所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下一步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跟踪问效,确保达到原定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财政相关要求,已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与工作执行进度紧密结合,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工作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二)支持到图书馆、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补助均达到实际的成效,项目建设社会效益良好,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和好评。
(三)存在问题:本级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不足,各相关单位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没有形成合力。
(四)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用款滞后,其原因为:区级财政困难,财政拨款系统不能正常开放,计划实施的项目不能按时实施。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对计划项目进行重新规划,能先期实施的及时启动。二是积极与财政协调,争取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