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安装合同集锦(精选20篇)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
纳税人代码:销售总部: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传真:联系人: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买方根据项目需要,经过比较和选型,决定向卖方订购 x商标的电梯台;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设备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需求产品排产前7个工作日支付设备款的20%作为预付款,提货前支付设备款的75%,余款5%在第一年保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分批交货,则按比例分批支付。
2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后60天时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卖方可以视作买方自动退货并书面通知买方,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卖方迟延交货超过原定期限60个日历天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卖方仍应向买方缴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且卖方须于终止合同之日起的七天内,全额返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
3卖方在申请付款时,须向同时向甲方提供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延期付款。
4经卖方同意,计价和支付为不同币种的,按合同签订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结算。
四、交货日期
1个日历天内将设备生产完毕,具备提货条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最迟到货日期不得超过双方安装合同中的预约开工日期。
2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以天为单位顺延。
五、货物到货后存放地点
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六、货物存放方式
由卖方负责运输,并购买相关保险,货到工地后由卖方负责保管并为后续安装作做好准备工作。产品运送到达地址为:
七、产品包装
1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八、产品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本合同中国产电梯产品按GB7588-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进口商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液压梯按我国拟等效采用的欧洲标准EN81-2:1998《液压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杂物电梯按国家JG135-20 《杂物电梯》标准制造。
3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5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并遵照执行。
7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不补差价。
九、产品质量验收
1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 2 双方履行安装合同后,卖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另向买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2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或被视作自动退货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3、一旦电梯发生故障,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后的24小时内没有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始维修工作,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可动用涉及故障电梯的5%的保证金,请第三方维修。如超出5%的部分,须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由买方先行垫付,但卖方须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的3天内归还买方垫付的维修金并补足维修费用。
4、如本合同产品买卖部分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双方签订的产品安装部分同时终止或解除。
十一、其它
1卖方已具备交货条件,但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接收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可免费保管60天,自第6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国产电梯每台60 元/天、进口的电梯每台120 元/天,该仓储费在卖方发货前付清。
2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产品安装完成且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95%货款而获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可另行转让和处置。
3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4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营业设计图”、“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8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二、保修及保养的约定:
1 、电梯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产品本身产生的质量问题,卖方承诺负责维修或更换。质保内容为:
产品质保期期限约定为自产品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的24个月。
(1)质量回访服务:
在经政府部门验收后的24个月内,公司将免费提供定期产品质量保证服务。在产品质保期内,按照“电梯保质期回访单”的项目要求,以每季度至少对用户实施一次,且每两次时间间隔不得
大于三个月的频次进行回访。质量回访人员将按回访要求对产品质量和运行状况进行了解,并对产品进行必须的现场检查或修理。
(2)售后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内对确由产品质量而非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零部件损坏予以免费更换。更换下的损坏部件由卖方统一回收、处理。
(3)24小时急修服务:公司在全国各分公司都设有24小时急修中心,在接到用户报修信息后,由急修中心通知相关维修站急修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迅速排除故障,并将故障原因反馈至公司急修管理部门,以便在今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4)人员培训服务:买方应在质保期内为用户免费提供“用户手册”等电梯使用资料,并为用户培训电梯维护管理人员,使他们初步掌握一些电梯日常使用中的维修保养管理知识。卖方在产品验收后对买方人员或物业管理人员提供2个人次(为期3-5个工作日)的设备使用、简单故障排除培训(指现场培训,食宿由各方自理)。
2、卖方承诺,提供保养的方式为 。保养具体内容为:
(1)每月定期保养服务:电梯保养人员根据“SMEC电梯维修工艺”的要求,根据“SMEC月度保养计划”所规定的日期,按“SMEC电梯/自动扶梯保养作业报告”所列的项目逐项实施保养。
(2)年度周期保养:电梯保养人员根据年度保养计划周期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每月对电梯进行2次维修保养,其中间隔天数不超过15天一次。
(3)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
(4)一梯一档记录:将买方每一台电梯的保养记录、故障现象、零部件更换情况进行归档。
(5)年检服务:我公司将配合用户做好政府主管部门对用户电梯的设备年检工作,对政府部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及时进行整改。
(6)以上保养包含定期检查及故障维修的人工费及润滑油费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8.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则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供需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够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不可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8.2 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6.1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中货物单价、总价是按合同交货期交货的结算价,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为最终不变价,在履行合同的整个期间内有效。
6.2 合同标的物运至甲方现场,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6.3 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6.4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10.1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经协商 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法院裁决。
10.2 本合同裁决应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进行。
10.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4.1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供货,并将合同标的物于 年 月 日前运至 酒店(地址: )。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四川现代教育集团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宾旅实训大楼弱电系统招标邀请函 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详见设备清单(投标文件配置清单)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培训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据实结算。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乙方所交货物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质量认证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安装要求
1、乙方进场安装涉及到水、电由甲方协调,费用乙方承担。
2、安装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20 日内交货,随即在7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交货延迟,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试用15天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
3、货物安装完成后 15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三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按时、按期、按质供货,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20xx年3月18日付货款的50%,剩余50%在供货方履行质保责任后于20xx年3月18日付清;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 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10 /天的违约金;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未按质按时交工,每天向甲方赔付货款总额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延期交工30天以上,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可另选投标方进场施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工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向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2 合同价款含税金、保险费和运输费用等。
11.1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开始生效。
11.2 在不违背上述合同条款的原则下,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和对合同条款的必要修改,双方应互相谅解,遵循“民法典”有关内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工由双方签字盖章记录在案,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签订《装修工程石材采购合同》(下文称主合同),现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到如下补充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经甲方与同意,乙方委托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
第二条、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收取代为支付的款项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向履行偿还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公司代为支付货款的行为,由乙方与公司双方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公司承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甲方作为债权人,只收取主合同约定的货物款项。
第四条、乙方应当保证所委托的公司是经工商局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完善公司制度与健全的会计制度,不存在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
乙方与应当承担各自行为产生的税收缴纳工作,乙方应保证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具有合法来源,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单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有权单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中无条件解除主合同。
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即生效,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终止,且主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救济措施、争议解决条款、诉讼约定等条款全部同时失效。
第六条、主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权利请求,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
甲乙双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权利与一方履行义务产生的问题在合同解除后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担,一切责1文章来源: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杨夏冬律师,福州知名律师,手机:。
任与对方无关,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主合同解除后,甲方如有收取公司代为支付的预付款、货款,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所有款项退回乙方书面指定的账号,但是因已款项产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条、主合同解除后,如甲方从公司有收到款项,乙方应当保证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要求甲方返还收取的款项(比如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甲方返还款项)。
如果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返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向公司的返还责任。
同时在诉讼中乙方应当无条件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承担向公司的全部返还责任与案件的诉讼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本补充合同的效力大于主合同,优先适用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清单如下:
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合计/元
电视
电视
空调
合计
甲方:
乙方: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大酒店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贵州省。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设计、包安全、包调试、包培训为承包方式(含土方部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具体配置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详见合同清单),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音响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1、本音响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设备总款人民币:¥310189.00 元(大写:壹拾柒万壹仟壹佰 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部设备款优惠后实收:¥270000.00(大写:贰拾柒万 元整)。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
3、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一)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的5万 元作为定金。
(二)甲方装修完工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备货,货到甲方工地,甲方验货付款¥150000.00(壹拾伍万 元整),乙方进行安装调试。
(三)工程全部完工,甲方付给乙方¥60000.00.(陆万 元整);剩余10000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以验收期为准)。
(四)乙方在收款前应提供等额的专用发票给甲方,对乙方任何一次不及时提供有效发票的行为,甲方均有权拒付工程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竣工资料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乙方提供竣工图及技术资料叁套(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提交竣工资料的截止日期为竣工后5天内。提交上述资料的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如果乙方不提交竣工资料,则不认为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仍需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完成安装、调试即竣工验收合格(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3、施工期间由于非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害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能按工期开工的,每延期一日,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安装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线材必须按配置品牌,甲方验收后方可安装,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需增加设备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清单单价结算。
4、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线材不得侵犯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否则须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五、维修保养:
1、本音响系统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音箱单 元三年包换,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护,并承诺只收取最低维修费用及材料成本费。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
4、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三年的无偿技术服务。
5、乙方应安排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甲方技术及操作人员(人员人数名单由甲方确定)针对本音响系统的操作使用、日常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免费进行培训。保证参加培训人员均能对整个音响系统有全面的了解,并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7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与费用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竣工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客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延迟竣工违约金将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每延迟竣工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3%。若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完竣工时间内,推迟一个星期仍然不能竣工,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注:竣工即指竣工验收合格)
2、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合格时,应当无条件予以更换或退货,因此造成的逾期完工,乙方应当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逾期完工给甲方造成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当赔偿责任。
3、乙方提交的设备出现数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做出以下措施:(1)要求乙方按合同要求的数量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甲方可向第三方购买同类设备,乙方应承担甲方多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甲方若逾期付款,则甲方除应支付未付款项外,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须承担甲方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3日内不答复视为不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具体配置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详见合同清单。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
本合同的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
7.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送至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在3天内复函是否同意,如不同意,乙方应按原合同履行;如同意,其函件应作为修改合同的依据。反之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或延迟交货,也应按此办理。
7.2 除不可抗力事故及前条规定外,甲方、乙方若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约罚款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7.2.1 如乙方逾期交付,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算,甲方可在设备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7.2.2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付,或不履行售后服务,甲方有权自行请其他供货商消除乙方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对货物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相符合负有责任,或者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甲方有权在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索赔。
7.4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款,如果质量保证金尚不足以赔偿,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需方:
供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清单及单价(详见清单报价表)
说明:
1.清单报价中的产品采用ABB产品,双电源开关采用梅兰日兰产品。
2.本合同所列材料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照复印件。
3.合同中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用、辅材、制造费、维修费、质保金、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提供材料发票给甲方。
4.所有配电箱必须注明箱号(按图纸箱号为准),并在每个箱内附上接线图、配置图。
5.合同签订后,不得有任何涂改、串改,否则视为无效。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结算价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实际送货安装的合格数量及报价表中的单价下浮价进行结算,如需增加报价表以外的货物或报价表中的货物需更改,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及时调整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3.价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的20%作为合同预付款。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发货前甲方需支付总价30%的发货款。
(3)全部货物按期送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在次月的10日左右付至结算价的8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月10日付至结算价的95% 。
(4)保修期1年,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结算价余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次月10日,甲方付清质保金。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发票。
(5)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支票、汇款等方式支付。
三、材料要求
1.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与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的品牌、型号、质量、颜色完全一致。(箱面有铭牌标示)
2.乙方提供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保的要求。(CCC认证及型式试验证书)
3.材料的质量资料证明(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营业执照)必须齐全,并应随材料一起提供,如为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等资料,所有上述资料一式四份并盖上单位公章(合同签订单位)方为有效。
4.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利纠纷,若导致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从而引起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承诺:向甲方所销售的货物(包括零部件)价格为同类产品在同行业内或乙方提供给其所有客户中的最优价,若不是,经甲方核实,乙方无条件应退还全部差价。
四、保修
1. 产品在使用期间如未出现任何工程缺陷,或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及时采取了有效的保修措施,乙方在约定保修期满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保修金。
2. 保修期内,如因货物的设计或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保修工作不及时,甲方将自行购买材料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给予扣除。乙方同意,甲方所采购之材料价格由甲方确认即可扣款,如费用超出保修金额,甲方有向乙方追讨的权利,且扣除保修金后,并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责任。
五、交期及相关事宜
1.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施工现场
2. 年月日前送货完毕。(以甲方要求的实际时间确定)
3. 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
六、包装及运输
1. 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办运输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支付,该保险受益人为乙方,出险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3.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4. 乙方包装标准必须保证该产品不受短途或长途运输影响,避免外观破损问题,到现场后直接投入使用。
5. 若有特殊要求,另做补充说明。
七、材料的验收和工程服务
1. 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质量、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
A. 验收:
1)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文件及相关规定需提供技术文件等。
2)材料进场时,首先与清单报价中的产品内容进行对照,然后根据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现场抽查,进口材料应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检查标准、报关单,国产材料应按照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布标准进行开箱检查。
3)材料到现场后由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业主方、监理单位、甲方等任何一方的验收合格都不能免除合同方产品的质量责任。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三方验收合格后产品由甲方负责保管,发生丢失、破坏由甲方负责。
B. 工程服务:
1)如甲方有必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施工,给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乙方所供材料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双电源切换箱除外,为两年)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质地、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与清单报价表的产品有出入时,甲方同意能使用者,按质论价;如不能使用的,乙方必须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时间内补齐所缺产品。
2)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承担延期交货的全部责任,并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的货物价值3%的罚金付给甲方。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产品交货时间:
① 货到工地时间以实际甲方要求交货时间为准。
② 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0.5%的罚金。
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甲方的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
6)乙方若提供的产品为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其提供产品的真实度。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乙方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将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甲方原因引起供货不及时造成供货延误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乙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2、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二次催告,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项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配电箱采购安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发包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研发楼配电箱、柜设备购销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合同标的
1.1本合同标的为 研发楼配电箱、柜设备购置,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验收配合的技术服务及检验、质保期保障等服务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
1.2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额见附件一。
1.3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1.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20天。
1.5 供货方应对本合同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及时供货和工程安装、工程进度的要求。
1.6发包方只接受经验收合格并调试运行后正常性能完整的配电设备。
1.7 质保期:二年。
2、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 (人民币)
2.2所有货物的价格包括了配电箱的制造、监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配合验收、调试和检验检测、质保期保障等全部费用。供货方负责将货物运达发包方工地现场。
2.3.由于发包方实际购置的数量发生变更时,其增减部分的单价按本合同确认的单价执行。
3、货物产地及标准
3.1货物产地为投标方注册地,货物为供货方全新的,从未使用过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货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及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3.2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标准或规范在按本技术规格书中没有规定,则应符合中
4、到货及调试
4.1到货地点:中船重工第七一三研究所研发中心工地。
4.2供货方在收到发包方合同供货通知后,按本合同要求的发包方书面通知确认的交付时间,供货方应将货物运至合同到货地点卸货并验货交接,在验货时发现与发包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不相符或在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及缺陷,均有供货方承担更换责任。
4.3到货时间安排如下:
到货时间为:签定合同后,20天内分批交货。
5、包装、装运和运输
5.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损坏或丢失的,均由供货方负责。发包方只接受调试运行合格后的完好产品。
5.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郑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必要条件。
5.3货物的两个侧面应采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防
5.4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等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6、保险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和派往发包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均由供货方负责。
7、发货
采用公路运输,在工地交货时交给发包方:
(1)装运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原制造厂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装箱单。
(3)发包方及货物名称。
(4)发包方接货联系人:
联系方式:
8、货物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8.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20%向供货方。
8.2货到现场并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30%向供货方。
8.3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完成,付合同金额30%向供货方。
8.4工程竣工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95%。
8.5剩余5%为质保金,待1年期满后,支付给供货方。
9、履约保证金
9.1供货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发包方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的
9.2在供货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采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9.3履约保证金在供货方组织货源,装配完发货前,甲方及监理方前往验收全部合格,发包方于5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供货方。
10、技术文件
10.1供货方应在供货同时必须向发包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文字资料。
10.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发包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行需要的所有内容。
10.3发包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所引起的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均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10.4 供货方应按照发包方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一式肆套给发包方。 10.5所有供货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款中。
10.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供货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设备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发包方。
10.7发包方验货后如发现供货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供货方补齐有关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供货方应保证,发包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货方承担一切责任。
11.2供货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发包方所有。
12、伴随服务
12.1设计
12.1.1供货方必须配合发包方的施工设计,在合同生效日期后的五天内将满足于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资料提供给发包方。
12.1.2发包方进行的与供货方产品选用有关的设计,如果提请供货方审核,供货方需在七天内完成审核,对该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建议。
12.2技术服务
12.2.1供货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产品有关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12.2.2供货方接到发包方书面或口头通知要求,需在2小时内派经验丰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12.2.3供货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的安装免费进行技术指导。
12.3测试与预验收
12.3.1发包方组织测试及预验收工作,预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应签署预验收合格书。
12.3.2如果供货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照发包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发包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验收,所需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
12.3.3 供货方所提供的货物如需送检的,供货方应无条件办理送检。送检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如供货方送检的货物达不到合同标准的,发包方将全部予以退货,由此已发生的相关安装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供货方全部承担。
12.3.4供货方应向发包方提供该设备整套的运行管理服务软件和所有密码。
13、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13.1货物运抵工地至卸货之前,由供货方妥善保管货物。在由发包方和供货方对货物进行点箱、开箱验货和验收,供需双方签署“配电箱到场验收证明书”后,移交给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进行保管、安装。在进行验收、点箱和开箱验货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供货方须及时补齐并安装,如供货方交货拖延,发包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如每延期一天,发包方将收取供货方7500.00元的违约金。在整个安装调试期间,货物由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负责保管,除非由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造成的损坏外,配电箱的质量均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
13.2配电箱调试完毕由监理及相关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发包方使用之日起二年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供货方免费提供配电箱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并免费提供易损件。
13.3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供货方应提供有偿服务。
13.4质保期内的故障保修,供货方须在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否则,发包方将视情况扣除供货方的质保金。
13.5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当地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该零部件明显短于正常寿命)时,则由供货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13.6质保期满后,应发包方要求,供货方应按届时的材料成本价格向发包方提供必需的零配件。
13.7在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时,供货方应及时配合发包方。
13.8供货方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且供货方又提不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发包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发包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供货方承担。同时,发包方将保留追索经济赔偿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异议索赔
14.1供货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完全责任。在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拒收货物,供货方应把被拒收的货物的已付金额及合同规定的等额货币退还给发包方,供货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所有费用。
14.2如货物到达后发包方发现有受损和有疵劣,在发包方同意接受的情况下,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发包方遭受损失的金额,供货方应无偿的对受损和有疵劣的部位予以修补直至发包方满意。供货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3对有缺陷的材料,供货方应予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供货方应承担一切直接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供货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14.4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的,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发包方在上述情况证实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供货方提出其保证下的索赔。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应免费更换与合同不符或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发包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所有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发包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货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4.5如果在供货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供货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货方接受。同时发包方将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5、不可抗力
15.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可预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时,供货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发包方,以证明事故的存在。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另行商定的事件。
15.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十五天内仍不能交货,发包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供需双方均不得提出索赔。发包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所有责任。
16、逾期交付使用及逾期付款的罚则
16.1供货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毕(除本合同第15条的不可抗力因素),则必须支付违约金给发包方,违约金率按7500.00元每天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15天后供货方仍不能交货完毕,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供货方伍万元整(¥50000.00)的履约保证金,赔偿发包方工期延误
16.2本合同中对于发包方付款和供货方交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17、合同变更
17.1无论供货方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供货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17.2因发包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发包方应书面通知供货方,经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协议。
17.3供货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修正计划或方案,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方可继续下一阶段工作。
17.4在施工期间,如供货方发现提供的资料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应及时向发包方反映,并及时提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的应变方案。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继续下一阶段工作。
18、争议的解决
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发包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9、其它事项
19.1发包方根据要求将委派相关人员赴供货方进行设备监造,期间供货方必须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必要支持。
19.2本合同主导语言为汉语。计量单位为国标(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
19.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供需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9.5供货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条款约定的所有义务,。
19.6供货方应全面执行发包方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图纸以及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澄清函的全部内容。。
19.7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执贰份,供货方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9.8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揽甲方空调、热水器安装,按照本合同及客户要求安装、调试。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承揽合同之相关规定,特商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空调、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安装
2、与用户沟通时必须说明是____售后服务人员,维护____的`形象。
3、进行收费项目时,向用户出示收费标准并征询用户意见
二、安装人工费及结算:
安装人工单价为:空调:挂机元/台、柜机2P元/台、3P ___元/台,电热水器___元/台、太阳能热水器___元/台。
结算方式为
三、质量与安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空调、热水器的安装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做到保质保量,并接受甲方及用户监督。安装质量不符合安装规范及用户要求的、导致用户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须无条件修理或者返工并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2、乙方不得将承揽安装交由第三人完成,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后期外机设备发生坠落(6年之内)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自备空调安装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并负责提供安装人员的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在外墙、临边、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挂在到可靠地点,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不系安全带严禁空调安装作业。
5、乙方应确保无伤亡事故。如发生着火、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不得污染用户原有装饰,做好清理、清洁工作达到用户满意。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本合同不涉及任何技术及商业秘密。
签订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厨房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笨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温泉酒店厨房明档、抽排风烟、新风系统工程(详见说明细价格单)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天内将第一批产品运输到施工现场。
2、现场安装在场地具备安装条件的财政部下,_______________前完成交付使用。新风,排烟系疑难在__________________前完成。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现场开工日期,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甲方负责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发现的缺陷,从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4小时以上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拔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影响工程进度时。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敕;含武汉市增值税销售发票。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发生重大设计更变;
(2)施工中经甲方同意新增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主管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项目清单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乙方发出竣工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通知书三日内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验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合格;
5、工程交付甲方验收后,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如使用方人为损坏,乙方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不收取维修费。
第五条 双方责任事项
1、甲方
(1)现场开工这前将厨房施工现场清理妥当;
(2)无偿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协作配合;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工程决算工作,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尾款;
2、乙方
(1)严格按合同及清单生产、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2)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3)对所做工程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三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到现场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验收合格后在酒店开业三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总价的___%作为贰年期限的质保金,期满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6、产品到达甲方场地后,如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拥有货品的所有权,款项付清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甲方付款应根据合同上注明的开户行和账号付款给乙方,若更改开户行和账号付款,须经乙方财务部同意,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8、在工程结算中,乙方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向甲方借款,如果借款需经乙方财务部和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逾期每天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应分清甲方或乙方的责任,如因甲方原因,甲方须提供整改,如乙方原因按第1条执行。
3、甲方自行承担厨房工程中土建及水电驳部件,应当符合厨房工程的整体设计要求。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供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面产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有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有说明的其他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报价清单 (2)工程平面图纸。 以上附件均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后交验、结算工程尾款、保修期满甲方向乙方清质保金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务执三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账号: 开户行: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3.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供货。
3.2 在质保期内的使用过程中,乙方应负责处理出现的缺陷和服务问题,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甲方操作失误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电器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酒店改造项目电视、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5.1 到货验收包括数量、规格、外观质量。
5.2 产品交付后,由甲方对产品进行完好性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视为交付完毕。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热水工程采购安装达成一致意见,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二、 付款方式
1、完成本工程的30%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2、完成工程的60%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3、完成本工程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三、 材料、设备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检验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场,否则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四、工期
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天,因甲方因素导致施工不能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导致不能施工的,工期不顺延。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五、保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______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质保金中扣除。
六、装修要求
1、 使用的6分水管或铝塑复合管,必须是经过检验出厂的合格产品。
2、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所有的管路连接接头上紧,按照横平竖直分布到位,如遇有地面管路发生交叉时,次路管必须安装过桥在主管道下面,使整体水管分布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
3、 通阳台的水管,必须埋在原毛坯房的地面或墙面凿深4cm的槽内,然后用水泥砂浆将槽口封平。
4、 管道分布到位后,必须用管卡在转弯处方卡紧管子,不使松动。
5、 所有通水的地方必须安装下水管和地漏,其pvc管的管子联接时必须用专用pvc胶水涂满均匀套好。并注意水平落差连接到原毛坯房预埋的主下水管时,应保持6小时静止凝固。
6、 如原毛坯房预埋的主下水管不够用或不理想(不就位)时也可按实际情况在楼板上重新开洞铺设下水管道,重新用带防火胶的砂浆封好管子四周,新封好的地方处用水泥砂浆围一个高10mm的圈子,待凝固58小时后,将圈子里放满水,经过24小时渗透到楼下看看新装下水管四周有无渗水现象。
七、其它说明和要求
1、业主委托施工承包人购买的材料,施工承包人在购买和运抵施工现场前其制造厂商、品牌、规格、单价等须征得业主认可,应有品质保证书和有效发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验收或提出退货、返工及赔偿损失。
2、保证体现原先商定好的装潢设计思想,不能擅自改动。如有变化,必须征得业主同意。
3、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业主有权拒付人工费。
4、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5、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6、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八、合同争议
1、 因履行本合同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采购安装合同范本。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品牌为的活动板房,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即活动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板房的安装、活动板房占地范围内的土建基础施工、外场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动板房内的吊顶及水电安装和内装修、所有的安装费用(含人工费)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只负责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采购及安装活动板房的规格、楼层、栋数及面积:
序号
规格
楼层
栋数
面积
1
2
3
4
合计
第四条合同价款:按活动板房面积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单价包干,此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五条活动板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1、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总面积即为活动板房面积)
第六条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xx年12月日前将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其生产和安装的活动板房的质量和技术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和保修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活动板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第九条付款方式: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动板房经甲方、建设方、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动板房使用并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资料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3日内支付完毕。
第十条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活动板房面积=本合同的结算总价款。
第十一条活动板房的权属: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在乙方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场地;
3、根据乙方的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制造施工图纸,并将图纸报甲方审定;
2、保证活动板房所用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保证活动板房的结构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担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担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的所有赔偿责任;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就向乙方采购格力空调用于办公室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采购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和安装时间:
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同意按实际完成安装数量、金额执行本合同,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甲方需调整型号数量,乙方应予以配合;新增型号、单价另议。超过约定安装时间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剩余安装合同的,若乙方价格上涨,按照涨价后价格计算。若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发现甲方采购用途及安装地点与本合同内容不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产品的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
三、风险责任承担:货物到达甲方安装地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自到达甲方安装地后,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安装地点:
五、产品安装调试:
(1)由乙方免费安装调试;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场地等设施供乙方安装调试使用,以配合乙方安装调试。
六、其他费用:
(1)分体室内机连接电源插座、柜机室内机连接电源所必须用的空气开关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特殊要求的支架、护网等材料及制作费用约定为甲方承担。
(3)配管加长、附件增加(超出原厂包装配置)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设备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时间期限为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验收完毕。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付款逾期十日视为违约。
九、包修期限:按照国家三包法及厂家保修规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厂家保留贰份。
十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保证工程真实及合同签订数量、安装地址的真实,一旦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同意保留山格力公司或珠海总部直接与项目甲方核实此项目真实性的权利。
甲方:
乙方:
甲方(需方):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____项目”甲方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之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督导费、技术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及销售增值税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址并安装调试成功,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2发 票: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在当月内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甲方,以便甲方到税务验票和抵扣税金。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前的1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设备变更书面请求,乙方接到请求后应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价格多退少补事后结算。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 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2运输方式:由乙方承担运输发货,并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具体的承运单位和运输方式等信息,以便甲方安排处理接货。
4.3运输保险:本合同设备运输中应进行运输保险,价值按合同总金额100%对设备产品进行投保,其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4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附件、原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外包装等),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出具《设备到货确认单》,乙方凭《设备到货确认单》到甲方公司支付货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锅炉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国家《监控设备产品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与生产厂家产品所描述的技术性能指标相一致,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办理。
第六条 设备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交付的设备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6.1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
6.2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
6.3生产厂家对本合同设备产品技术性能描述。
第七条 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
7.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甲方承担。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技术人员应对甲方参与本项目安装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设备产品的安装方法和技术要求,在安装期间应经常进行技术指导。
7.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存在技术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和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等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乙方应无条件承担相关责任赔偿并及时补充设备;如属于甲方安装人员造成的人为损坏,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补货。
7.3技术培训:甲方代表和业主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八条 售后服务:
8.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发货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贰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8.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乙方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一个星期内必须提供备用替换,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8.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8.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8.5即使在保修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保修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9.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罢工、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9.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后可以签订补偿协议。
9.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 保密责任:
10.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0.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10.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1、 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 )提供( )设备、安装施工任务制定本合同条款,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出施工具体要求。
2. 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为乙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给予支持和方便。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程范围的工作,协调工作。在合同项目的执行期间,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包括乙方项目经理要求甲方提供项目实施必要的支持。
3. 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增加材料设备或工作量,甲乙双方现场办理工程洽商。
4.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选派优秀的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项目的实施,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明确的设计、按质、保量、及时、完成项目。
2. 合同内容,以及乙方在谈判、签署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有关甲方的信息和甲方用户信息。
3. 保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无特殊情况,应确保按期竣工。
4. 遵守现场管路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出现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2、 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条款
1.本工程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签定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即:。乙方收到本期款后,将马上部署派布线系统材料及施工工具进场,施工人员进场开始进行布线管路施工和穿线。
2)设备工程全部完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大写:(人民币) 。
3)乙方收到甲方款后,全部设备和材料正式移交甲方使用。
4)付款以汇款、支票或现金方式均可。乙方在收到每笔合同款后3日内向甲方开局正式发票。
3、 供货及设备验收(货)
1.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2.工期为:天。
3.乙方将根据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将工程所需设备及时运送到位(不可抗力除外)。
4. 乙方保证提供的材料与设备是全新的、高质量的、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
5. 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前一天,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员负责设备的验收。
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指定联系人: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开发X项目中 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概况:
1.1合同内容:
1.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供货:
供货内容:详见设备明细表
3、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当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因不具备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增项或甲方原因,工期可顺延。
4、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的设备到货后,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个仓库,用以放置各项相关 设备;
5.2 设备由乙方保管;
5.3 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提供系统所涉及的相关楼宇、地点的施工所需供电系统;
5.4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调试;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单。甲方如拖延验收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付款;
5.6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采购;
6.2乙方负责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6.3乙方负责设备运输中的运杂费和装卸费;
6.4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设备的破损、丢失、变质的责任;
6.5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
6.6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随工程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6.7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应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9甲方向政府机关申办本项目手续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我公司资质文件;如因产品质量、技术方案以及公司资质问题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则有乙方负责解决。
7、付款方式
7.1 主要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所余合同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8、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进行。
9、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款,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的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终止。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参数提供全新优质的设备; 10.2本合同规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但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
10.3 质保期内经确定,因质量问题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 质保期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11、不可抗力、意外变故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职责,合同期的时间按照不可抗力变故的时间而顺延,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验收
12.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在完工后3日内验收完毕。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12.2 验收按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1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地板采购安装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方式:包工包料。
5.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其中材料款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施工费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款必须一次性支付,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 )。
2.施工价款在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 )。
3.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规定的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验收
1.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工程交工验收后,保修期为____年,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字确认后,工期作相应顺延。
(1)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小时以上者。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厨房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笨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温泉酒店厨房明档、抽排风烟、新风系统工程(详见说明细价格单)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天内将第一批产品运输到施工现场。
2、现场安装在场地具备安装条件的财政部下,_______________前完成交付使用。新风,排烟系疑难在__________________前完成。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现场开工日期,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甲方负责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发现的缺陷,从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4小时以上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拔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影响工程进度时。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敕;含武汉市增值税销售发票。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发生重大设计更变;
(2)施工中经甲方同意新增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主管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项目清单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乙方发出竣工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通知书三日内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验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合格;
5、工程交付甲方验收后,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如使用方人为损坏,乙方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不收取维修费。
第五条 双方责任事项
1、甲方
(1)现场开工这前将厨房施工现场清理妥当;
(2)无偿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协作配合;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工程决算工作,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尾款;
2、乙方
(1)严格按合同及清单生产、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2)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3)对所做工程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三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到现场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验收合格后在酒店开业三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总价的___%作为贰年期限的质保金,期满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6、产品到达甲方场地后,如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拥有货品的所有权,款项付清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甲方付款应根据合同上注明的开户行和账号付款给乙方,若更改开户行和账号付款,须经乙方财务部同意,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8、在工程结算中,乙方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向甲方借款,如果借款需经乙方财务部和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逾期每天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应分清甲方或乙方的责任,如因甲方原因,甲方须提供整改,如乙方原因按第1条执行。
3、甲方自行承担厨房工程中土建及水电驳部件,应当符合厨房工程的整体设计要求。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供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面产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有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有说明的其他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报价清单
(2)工程平面图纸。
以上附件均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后交验、结算工程尾款、保修期满甲方向乙方清质保金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务执三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 )提供( )设备、安装施工任务制定本合同条款,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出施工具体要求。
2. 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为乙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给予支持和方便。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程范围的工作,协调工作。在合同项目的执行期间,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包括乙方项目经理要求甲方提供项目实施必要的支持。
3. 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增加材料设备或工作量,甲乙双方现场办理工程洽商。
4.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选派优秀的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项目的实施,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明确的设计、按质、保量、及时、完成项目。
2. 合同内容,以及乙方在谈判、签署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有关甲方的信息和甲方用户信息。
3. 保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无特殊情况,应确保按期竣工。
4. 遵守现场管路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出现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四、 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条款
1.本工程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签定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即:。乙方收到本期款后,将马上部署派布线系统材料及施工工具进场,施工人员进场开始进行布线管路施工和穿线。
(2)设备工程全部完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大写:(人民币) 。
(3)乙方收到甲方款后,全部设备和材料正式移交甲方使用。
(4)付款以汇款、支票或现金方式均可。乙方在收到每笔合同款后3日内向甲方开局正式发票。
五、供货及设备验收(货)
1.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2.工期为:天。
3.乙方将根据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将工程所需设备及时运送到位(不可抗力除外)。
4. 乙方保证提供的材料与设备是全新的、高质量的、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
5. 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前一天,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员负责设备的验收。
六、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指定联系人: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西关路路东,创业街路北天坛路路西,沿街门头房的玻璃门,及玻璃窗的制作安装。
二、工程质量及要求。
1、玻璃门要用12毫米的钢化玻璃,门上方采用8毫米的钢化玻璃,玻璃窗要用10毫米的钢化玻璃,门窗框架采用50100的铁方管,外包不锈钢拉丝板、地弹簧、不锈钢拉手为玻璃门专用材料。
2、产品样式符合施工图纸或工程样板要求,安装坚固,表面光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约定玻璃门 /平方米,玻璃窗 /平方米,工程完工以实际平方计算结算。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定金__,以定做钢化玻璃,等,安装完框架付__,安好门扇付__.
四、工程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质保期为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质保期到期后为__
五、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工程二期为20xx年8月__号到20xx年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将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交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结合本工程之实际,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 。
1.2项目概况: 。
1.3项目地点: 。
1.4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甲方书面指令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作业,并做到工完场清。
1.5本合同以包供货(含材料配件等)、包质量、包安全、包运输装卸、包安装调试、包人工、包总包管理及配合、包履约担保、包保险、包工期、包文明环保、包各项作业措施费、包检验试验、包赶工措施、包验收合格、包移交、包规定年限内的维护维修、包技术培训、包所有税金等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
1.6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指令等均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按甲方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标的物概况
乙方同时负责上述产品的安装,上述价格已经包含安装费。实际货款以最终通过甲方验收数量结算为准。
第三条 产品质量
3.1 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按下列第(1)(2)(3)(4)较高项执行并按3.2条要求安装: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江西省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经甲方验收合格。
3.2 质量要求及安装要求: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4.1 凡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对包装有技术规定的产品,应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技术规定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要求执行。保证材料包装适合材料的运输方式和搬运方式,根据材料特点采取防潮、防火、防雨、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4.2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交货和安装期限:
5.1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 ,运输费用由 乙方 负担。
5.2 现场卸货及卸货费用由 负责。
5.3 乙方必须在 前完成交货,在 前完成安装。乙方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明等。
第六条 验收、安装及质保
6.1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在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全部风险,即:如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乙方行为、第三方行为或其它非甲方行为造成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竣工及移交工程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已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部分视为乙方未完成的工程(乙方应另行包工包料施工,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果毁损、灭失造成乙方不符合第六条约定的付款条件的,甲方有权暂拒付货款,直至乙方符合付款条件时止。
6.2 验收由甲方在货物到达后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标准完成。乙方应于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前五日向甲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完整设备供应及安装作业资料(如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图纸及说明(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肆份,盖章原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修改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6.3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以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且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若需整改以后才能达到竣工合格要求的,应以整改后重新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6.4 乙方应在全部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毕。质保维修期为 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担,并负责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
7.1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一次性含税)
7.2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此包干总价是乙方完成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所有内容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已包含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包干费)、制作费、安装费(含五金配件等)、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履约担保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本合同安装费的2%)、垂直运输费、安全文明作业措施费、建筑垃圾外运费、维修、更换、规费、质保期包干费、其它需支出的费用、利润、税金
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设备供应及安装工作。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供货数量或规格型号等内容,结算时单价按如下规定执行: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有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按甲方认可的乙方最终报价书中单价结算;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无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先由乙方向甲方报价, 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价格结算。
7.4调整后本合同的实际价款按甲方实际收到设备数量及甲方确认的单价、设备安装费结算。
7.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安装队伍进场前须与总包施工单位签订总包管理及配合协议,明确双方的配合事宜,配合协议后3天内应将签订的配合协议送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签订该配合协议并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此后的任何款项。
7.6为按期按质完成本合同的设备供应及安装,乙方承诺:不论采用何种赶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工人作业时间、增加本工程作业人数或优化作业设备等),甲方均不须就该赶工措施支付任何款项,而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7供货以及安装验收、移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发生的测试费、水电费、相关部门收费、接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合同价款中抵扣),该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乙方同意且不得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8.1订立合同时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安装合格货物数量付款至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 个月满如无质量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自标的物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在乙方严格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且无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凭甲乙双方的结算单,乙方申请付款,同时应填制甲方统一格式的付款申请单,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10天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所在地的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乙方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甲方有权相应地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3乙方同意: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如有),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8.4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需变更该收款账户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9.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甲方定金;乙方部分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2乙方不能如期交货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安装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每日1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0. 3乙方所交付的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详见附件和图纸),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须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并向甲方偿付不符合约定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交货期限不顺延。
10.4乙方未按约定的设备数量交付的,乙方须即时全数补足,并向甲方支付短少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乙方不及时补足的情形延续超过7日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将已收未供货部分的货款一次性退还给甲方、支付本该批设备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5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约定时间提交所有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纸,或设备供应及安装不能按期开工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或竣工后不按期移交给甲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延误工期的责任;逾期累计达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应付未付款项、不予返还乙方已安装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时,乙方除须支付延期违约金,退还甲方已付未供货部分款项外,还应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发包后的合同价款超过原合同价款的部分、因设备安装延迟交付而造成第三方向甲方的索赔损失以及甲方延迟营业损失等。
10.6无论何时,因乙方拖欠设备、材料款、人工费或其它应付费用,或因乙方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甲方也被牵涉到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相关纠纷中的,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并在收到甲方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付给甲方;乙方同意不以“损失难以预见”为由进行拒付。否则,乙方应以上述应赔付费用为基数和按0.5%/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擅自分包作业项目;如乙方转包或分包作业项目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限令乙方7日内无条件退场;所发生的工期延期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退场规定,乙方均应按第十条第4项承担责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或转包作业项目,乙方须将相关合同、资质等资料报甲方备查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10.8 本合同项下设备安装后,如经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技术检测机构鉴定为有质量缺陷的,乙方应负责将有质量缺陷的设备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而且,乙方应按质量有缺陷设备的双倍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0.9 如乙方所承包的设备及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不论何时,乙方均在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负责返工至全部设备及安装验收合格,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第三方索赔损失)。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整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该等费用及损失的金额,不足抵扣的,乙方应即时全数补付给甲方,且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诺对此无异议。
10.10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0.1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按照该产品合同价格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12 质保期内乙方不承担质保责任的,按照质量问题产品价格的200%在质保金中扣除。
10.13乙方保证其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乙方偿付未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偿付未付款5%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一下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地震烈度在6度以上。
(2)8级以上大风持续一天以上。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雨量在300mm以上。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履约代理人与廉政条款
乙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甲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不再结算。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方(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供应方(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合同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具体根据装修进度)。
2、本合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7天不能交给乙方施工现场;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具体设备型号、数量和单价见清单。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的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3)其它。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方案,图纸、说明资料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3、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签证后生效。
4、工程验收应以设计、施工方案,图纸、说明资料及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
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定确定验收时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6、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明,并将工程交给甲方管理。
7、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8、工程交工验收后,硬件产品提供一年免费服务;软件系统在不大幅度增加相应功能的情况下可以免费提供三个月的升级和维修。
第五条:双方责任事项
1、甲方
1)负责提供现场办公场所;
2)提供网络建设的详细需求资料及内部办公软件的基本要求;3)提交需要施工建筑物群平面布置图及办公场所结构分布图;4)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审核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6)委派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时了结工程尾款。
2、乙方
1)提供解决方案、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的编制,设备、材料的购置。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并及时发送给甲方;
2)严格按设计、施工方案、图纸与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使用;
3)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4)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计人民币万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余额。
3、如甲方拖欠余额,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甲方: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地址:
签约地点: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