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采购合同(精选5篇)
需方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合意。
1、 甲方向乙方供应苗木, 具体的苗木品种、 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 写) 。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 (甲/乙方) 负责。 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 ,运费由
4、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6、甲乙双方选择第方式结款
(1)、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款项。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分在 付清。 作为定金,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
(3) 、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方式为: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本合同金额的 3%。
8、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
9、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 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10、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 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 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3%。
1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 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 为本合同总价款的 3%。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 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17、本合同一式 人民法院裁决。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种方式解决。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9、补充条款
甲方:
签定人:
通信地址:
日期:
Email: :
传真:
乙方:
签定人:
通信地址: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龙眼树品种、规格、价格、数量、金额
1、甲方向乙方购,规格)。
2.龙眼树要求:乙方提供的龙眼树直径不得干离地1米处开始量算,不足1米的从分枝处开始量算),低于此标准的甲方不予验收认可。
3.其它约定:此采购价格包括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点的上车费、下车费、人工搬运费、剪枝、捆扎等费用。(甲方指定地点不超过5处,具体以现场核定为准)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苗款总额金额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元,余款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在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乙方供货时间从20xx年9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提前或逾期甲方均不予收购。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供应的龙眼树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最迟不超过7天。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龙眼树,验收期间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出具书面通知。
3.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供应龙眼树的,除应返还相应预付款外,还应按未提供树苗价值的200%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合同向甲方供应龙眼树。
2.在乙方正常供应龙眼树时间内,甲方不得无故不收购,否则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无故不收购龙眼树树苗款金额的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龙眼树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定购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龙眼树品种、规格、价格、数量、金额
1、甲方向乙方购,规格)。
2.龙眼树要求:乙方提供的龙眼树直径不得干离地1米处开始量算,不足1米的从分枝处开始量算),低于此标准的甲方不予验收认可。
3.其它约定:此采购价格包括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点的上车费、下车费、人工搬运费、剪枝、捆扎等费用。(甲方指定地点不超过5处,具体以现场核定为准)
第二条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苗款总额金额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元,余款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在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乙方供货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提前或逾期甲方均不予收购。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供应的龙眼树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最迟不超过7天。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龙眼树,验收期间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出具书面通知。
3.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供应龙眼树的,除应返还相应预付款外,还应按未提供树苗价值的200%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合同向甲方供应龙眼树。
2.在乙方正常供应龙眼树时间内,甲方不得无故不收购,否则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无故不收购龙眼树树苗款金额的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龙眼树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定购合同)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供应商):
乙方(买方):
乙方拟于20xx年投标沿海防护林项目中央预算内新增投资项目。如果乙方中标,双方将签署以下协议。如果乙方未中标,本协议将自动取消并视为无效。以便双方共同履行。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种苗储备基金的30%,余款在种苗培育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乙方要求的数量中途发生变化,应与甲方协商变更..乙方未按约定育苗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一方解除合同的,应当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因自然灾害造成苗木严重损失的,甲方应在解除苗木前10天通知乙方按比例减少苗木。
5.乙方应在提货时间前10天通知甲方,运输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可提供便利,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代理,乙方应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6.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违约,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祖一方(盖章):_ _ _ _ _ _ _ _乙方(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果树种苗采购合同示范条款第二部分: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苗木的供需问题签订本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苗木的规格、数量、产地要求、价格及苗木供应时间:
二、本合同中的苗木价格为苗木价格,即苗木价格为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照本合同将苗木运输至甲方指定种植地点的价格。苗木运费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支付。
三.乙方提供苗木的质量要求:
树形美观,无病虫害,无死尖,无机械损伤;针叶树树形优美,针密,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死尖,顶端完好无损。
4.乙方提供的苗木在出圃前应经当地质检部门严格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苗木质量检验证明、苗木标签等相关证明材料。外来种苗必须经我市质检部门复检,防止病虫害传入我市。甲方有权拒收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苗木。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苗木种植技术、保证和措施、最合适的种植时间等服务,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以保证成活率。
不及物动词本合同约定的种苗质量,甲方应在种苗按时交付到甲方指定的种苗现场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乙方不得转包,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
八.付款方式:乙方应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有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同等数量的合格苗木。 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合格苗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苗木总价15%的违约金,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选择另一家苗木供应商。
十、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不能违约的,可免除经济责任。
XI。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所有苗木验收合格并付清所有苗木款项后自动失效。
吹口的签名(印章)
年 月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方从乙方处购进桃树苗中油5号、中油12号、每株20元,合计1680株,共计人民币33600元。根据乙方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乙方提供的苗子纯度98%以上,长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
2.购桃树苗子总金额33600元。合同签字之日,甲方付给乙方30%的桃树苗子定金(10080元),剩余70%资金(23520元)于提苗子之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甲方所需数量有所变更,应与乙方协商变更;若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子,定金不予退还。
3.合同签字之日即生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苗子损失,则乙方应在甲方提苗前2个月通知甲方按比例缩减。
4.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