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南药股份采购合同(通用3篇)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产品的名称:
2、规格:
3、品牌:
4、数量:
5、价格:
第二条、产品技术、质量标准
1、乙方生产之合同产品须按甲方制定的安全、性能检验标准执行。合同产品出厂的技术质量要求、检验项目及检验规则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成品检验标准执行。零部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检验项目及检验规则按甲方审核确认的物料检查标准要求执行。
2、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各种型号的合格产品各____台,由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样交甲方保存。双方如对合同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或乙方企业标准并结合封样产品的质量,对合同产品的质量进行综合判定。
第三条、产品交付、履行地点和方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检查、验收标准的具体要求,对合同产品进行过程检验及出厂前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甲方驻乙方质检人员检验合格,由甲方质检主管签发抽检合格报告后,乙方能出货。
2、乙方负责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仓库,乙方需持甲方开出之合格质检报告办理入库手续,甲方开出相应的收货凭证。送货至甲方其它指定地点的,乙方需在送货至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收货方开出的收货凭证(原件)及甲方合格质检报告(复印件)。
3、双方在未完成本条规定之收货过程前,产品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与付款方式
1、乙方同意从其在甲方账户上的应付货款中提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为质量保证金,不予贴息。
2、所有交付的起始日以甲方验收合格,开出《收料单》之日为准。
3、《收料单》开出后_______天内,乙方凭《收料单》及确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及对应的《收料单》及时交甲方财务入账。
4、货款结算期按合同产品全部入库并开具发票后_______天的期限进行结算,当乙方货款超过质量保证金时开始计,到期货款以_______个月汇票或现汇支付。甲方每月底统计上月_______日前的欠款数额,并于_______天内办妥付款手续。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的,付款期限顺延。
5、乙方应付甲方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并从甲方到期应付给乙方货款中冲减。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及约定事项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如因一方违约而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违约方必须给予赔偿。
2、迟延交货:除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影响,乙方每迟交货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当批货物欠货部份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出口产品则按客户扣罚甲方的违约金,甲方转扣乙方等额的违约金。乙方在迟延_______后,仍不能按生产通知单确定的数量全部交货的,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批合同产品总值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的违约金与不能交货的违约金分别计算,直接从乙方应付账款中扣除。
3、乙方必须严格根据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不得超计划生产合同产品。超计划生产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超计划生产的合同产品总值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乙方应付账款中扣除。
4、本合同期满失效或因其它原因使本合同终止时,签约双方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任何影响,债务人应承担义务直到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七条、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________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________
(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三、销售产品:
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
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_____万元/年。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___%,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___%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每笔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三天内发出货物。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运输公司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__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__%,第二次有权扣除___%,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___%,第二次有权扣除___%,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5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
十、签名及盖章:
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2、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试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方:________
需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一、产品/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
二、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和需方企业标准。(需方有具体要求的,应在协议中明确)
三、包装要求: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需方有具体要求的,应在协议中明确);供方应妥善包装货物并负责运输,保证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运抵需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运输不妥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四、交货时间与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交货。或在收到货款后________日内交货。(根据实际协商情况进行约定)
2、交货地点:桂林市七里店路43号(需方指定仓库)。
3、运输方式与运输费用:供方自行组织运输(可以写汽车运输或者铁路运输等),并承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相关运费及风险。易燃易爆或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供方需按照《危险物品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运输,如运输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及异议解决方式
1、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包装要求为验收标准。
2、需方有权对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包装及质量等项目进行验收,如需方对上述项目有异议,应在货物运输到达交货地点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方按照本合同载明的供方地址发出书面异议后的第5日即视为供方已收到需方异议。供方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否则视为异议成立,并按下列方式处理: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约定,且需方要求补足的,供方应在需方要求的期限内照数补齐。如果需方不需补足的,按实际到货数量支付货款。
(2)如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必须重新包装的,供方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3)供方交货的品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退货。如果需方同意换货的,供方负责换货,重新交货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限的,按供方逾期交货处理。如果需方同意收货的,应当按质论价,由双方协商定价;协商不成的,需方有权退货。
3、如供方对需方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则由双方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以检验结果作为确认货物质量的依据。检验费由供方预付,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需方承担。
六、产品安装:供方负责卸货并将货物搬运至需方指定的安装现场,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直至产品正常运行。(如果货物无需安装,则删除该条款)
七、质保期:供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时间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而定),此质保期从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或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的期限修复或出现二次以上故障影响使用的,需方可要求供方退货或免费换货;如需方退货,供方应全额返还已收货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如供方免费换货后仍无法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则供方应全额返还已收货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若供方明知或应知所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缺陷,则质量保证期不受一年期限的限制。(如因货物的性质、用途等因素而无需约定质保期的,则删除该条款)
八、货款结算:
货到付款:需方验收货物合格且收到增值税发票后 日内向供方支付货款,其中包装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17%增值税费、17%增值税发票的邮寄费及其它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款到发货:需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付款,其中包装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17%增值税费、17%增值税发票的邮寄费及其它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供方在收到货款后10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邮寄需方。
(根据付款时间与方式根据供货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九、货物所有权与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的风险由供方承担。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货物所有权由供方转移给需方。
十、违约责任
供方出现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按货物总价款的0.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5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供方提供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或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且不能按照需方的要求及时换货或退货的,供方应按货物总价款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3、供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应按货物总价款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合同双方接收通知的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准。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通讯地址,并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________需方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盖章)单位名称: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税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