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安装简易合同范本(精选17篇)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
监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 项目”甲方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之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总价格为人民币(¥:000000.00元)。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督导费、技术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及销售增值税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址并安装调试成功,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2发 票: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在当月内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甲方,以便甲方到税务验票和抵扣税金。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0000年00月00日前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前的1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设备变更书面请求,乙方接到请求后应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价格多退少补事后结算。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 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2运输方式:由乙方承担运输发货,并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具体的承运单位和运输方式等信息,以便甲方安排处理接货。
4.3运输保险:本合同设备运输中应进行运输保险,价值按合同总金额100%对设备产品进行投保,其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4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附件、原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外包装等),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出具《设备到货确认单》,乙方凭《设备到货确认单》到甲方公司支付货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锅炉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国家《监控设备产品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与生产厂家产品所描述的技术性能指标相一致,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办理。
第六条 设备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交付的设备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6.1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 6.2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 6.3生产厂家对本合同设备产品技术性能描述。 第七条 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
7.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甲方承担。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技术人员应对甲方参与本项目安装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设备产品的安装方法和技术要求,在安装期间应经常进行技术指导。
7.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存在技术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和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等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乙
方应无条件承担相关责任赔偿并及时补充设备;如属于甲方安装人员造成的人为损坏,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补货。
7.3技术培训:甲方代表和业主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八条 售后服务:
8.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发货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贰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8.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乙方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一个星期内必须提供备用替换,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8.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8.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8.5即使在保修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保修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9.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罢工、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9.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后可以签订补偿协议。
9.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
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 保密责任:
10.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0.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10.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甲方: 乙方:
一、为了增强供方的责任感,共同维护购销合同的正常履行,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跟据《经济合同法》规定,同意制定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o 一.制定内容:合约金额(未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玖佰柒拾伍元(小写)11975.00元(整)
二.制作要求:甲方要保证生产质量,严格按设计图合同要求的材料,颜色,方案制作. 若有变动双方须协商确认,制作质量按同行业企业标准。
三.送货及付款方式:
1.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付合约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给甲方,即人民币元
2. 曱方制作完出货前,乙方要交60%二期款, 即人民币. 市市区内免费送货。
3. 橱柜余款10%即人民帀元. 待安装结束验收无问题后即刻付请余款(如三天内未发表异议, 即为合同).
4. 安装时间: 乙方贴好磁砖确认设计图后二十天内安装. 如更改方案或不急于安装或条件不成熟,安装时间顺延。
5. 签订合同后即生效,双方均严格遵守,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必须赔偿双方总额30%的损失。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7. 乙方在付款方式上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超30天未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取每日0.5%的滞纳金作为赔偿。
8. 其它补充: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
日期:
甲方(采购方):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安装方):
联系电话:
根据《XX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详见报价表):
2、安装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材料:
乙方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盖章。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洽商价款;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3、合同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计人民币¥元;
大写:圆整(计工程总价款的30%);
4、乙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甲方验收签后支付乙方二期工程款人民币
¥元,大写:圆(计工程总价款的60%);
5、其余款项于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一周内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视作验收合格。
6、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含设备吊装费。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空调内外机电源的铺设及室外机基座的建设。
3、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一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半(即18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3、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4、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将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交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结合本工程之实际,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 。
1.2项目概况: 。
1.3项目地点: 。
1.4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甲方书面指令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作业,并做到工完场清。
1.5本合同以包供货(含材料配件等)、包质量、包安全、包运输装卸、包安装调试、包人工、包总包管理及配合、包履约担保、包保险、包工期、包文明环保、包各项作业措施费、包检验试验、包赶工措施、包验收合格、包移交、包规定年限内的维护维修、包技术培训、包所有税金等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
1.6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指令等均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按甲方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标的物概况
乙方同时负责上述产品的安装,上述价格已经包含安装费。实际货款以最终通过甲方验收数量结算为准。
第三条 产品质量
3.1 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按下列第(1)(2)(3)(4)较高项执行并按3.2条要求安装: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江西省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经甲方验收合格。
3.2 质量要求及安装要求: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4.1 凡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对包装有技术规定的产品,应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技术规定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要求执行。保证材料包装适合材料的运输方式和搬运方式,根据材料特点采取防潮、防火、防雨、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4.2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交货和安装期限:
5.1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 ,运输费用由 乙方 负担。
5.2 现场卸货及卸货费用由 负责。
5.3 乙方必须在 前完成交货,在 前完成安装。乙方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明等。
第六条 验收、安装及质保
6.1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在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全部风险,即:如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乙方行为、第三方行为或其它非甲方行为造成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竣工及移交工程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已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部分视为乙方未完成的工程(乙方应另行包工包料施工,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果毁损、灭失造成乙方不符合第六条约定的付款条件的,甲方有权暂拒付货款,直至乙方符合付款条件时止。
6.2 验收由甲方在货物到达后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标准完成。乙方应于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前五日向甲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完整设备供应及安装作业资料(如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图纸及说明(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肆份,盖章原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修改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6.3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以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且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若需整改以后才能达到竣工合格要求的,应以整改后重新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6.4 乙方应在全部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毕。质保维修期为 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担,并负责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
7.1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一次性含税)
7.2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此包干总价是乙方完成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所有内容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已包含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包干费)、制作费、安装费(含五金配件等)、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履约担保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本合同安装费的2%)、垂直运输费、安全文明作业措施费、建筑垃圾外运费、维修、更换、规费、质保期包干费、其它需支出的费用、利润、税金
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设备供应及安装工作。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供货数量或规格型号等内容,结算时单价按如下规定执行: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有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按甲方认可的乙方最终报价书中单价结算;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无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先由乙方向甲方报价, 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价格结算。
7.4调整后本合同的实际价款按甲方实际收到设备数量及甲方确认的单价、设备安装费结算。
7.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安装队伍进场前须与总包施工单位签订总包管理及配合协议,明确双方的配合事宜,配合协议后3天内应将签订的配合协议送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签订该配合协议并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此后的任何款项。
7.6为按期按质完成本合同的设备供应及安装,乙方承诺:不论采用何种赶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工人作业时间、增加本工程作业人数或优化作业设备等),甲方均不须就该赶工措施支付任何款项,而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7供货以及安装验收、移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发生的测试费、水电费、相关部门收费、接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合同价款中抵扣),该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乙方同意且不得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8.1订立合同时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安装合格货物数量付款至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 个月满如无质量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自标的物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在乙方严格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且无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凭甲乙双方的结算单,乙方申请付款,同时应填制甲方统一格式的付款申请单,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10天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所在地的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乙方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甲方有权相应地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3乙方同意: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如有),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8.4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需变更该收款账户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9.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甲方定金;乙方部分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2乙方不能如期交货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安装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每日1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0. 3乙方所交付的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详见附件和图纸),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须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并向甲方偿付不符合约定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交货期限不顺延。
10.4乙方未按约定的设备数量交付的,乙方须即时全数补足,并向甲方支付短少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乙方不及时补足的情形延续超过7日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将已收未供货部分的货款一次性退还给甲方、支付本该批设备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5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约定时间提交所有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纸,或设备供应及安装不能按期开工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或竣工后不按期移交给甲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延误工期的责任;逾期累计达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应付未付款项、不予返还乙方已安装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时,乙方除须支付延期违约金,退还甲方已付未供货部分款项外,还应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发包后的合同价款超过原合同价款的部分、因设备安装延迟交付而造成第三方向甲方的索赔损失以及甲方延迟营业损失等。
10.6无论何时,因乙方拖欠设备、材料款、人工费或其它应付费用,或因乙方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甲方也被牵涉到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相关纠纷中的,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并在收到甲方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付给甲方;乙方同意不以“损失难以预见”为由进行拒付。否则,乙方应以上述应赔付费用为基数和按0.5%/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擅自分包作业项目;如乙方转包或分包作业项目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限令乙方7日内无条件退场;所发生的工期延期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退场规定,乙方均应按第十条第4项承担责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或转包作业项目,乙方须将相关合同、资质等资料报甲方备查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10.8 本合同项下设备安装后,如经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技术检测机构鉴定为有质量缺陷的,乙方应负责将有质量缺陷的设备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而且,乙方应按质量有缺陷设备的双倍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0.9 如乙方所承包的设备及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不论何时,乙方均在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负责返工至全部设备及安装验收合格,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第三方索赔损失)。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整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该等费用及损失的金额,不足抵扣的,乙方应即时全数补付给甲方,且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诺对此无异议。
10.10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0.1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按照该产品合同价格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12 质保期内乙方不承担质保责任的,按照质量问题产品价格的200%在质保金中扣除。
10.13乙方保证其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乙方偿付未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偿付未付款5%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一下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地震烈度在6度以上。
(2)8级以上大风持续一天以上。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雨量在300mm以上。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履约代理人与廉政条款
乙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甲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不再结算。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
乙 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样板房内所需橱柜的供货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金额和价格组成
1、合同金额:暂定¥ 元整。具体金额组成详见合同附件一,最终合同金额以最终货到现场安装结束后实际测量工程量为准。
2、以上合同金额含材料费、工厂加工费、包装费、管理费、利润、现场垃圾清运费、现场二次加工安装费、水电费、税金、运输费用、保险、备品备件费等其它费用。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包装规定: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2、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整体厨柜产品材料及工艺标准有异议,参照国家颁发的《厨房家具标准 (QB/T2531---20xx)》、《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1995)》、《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QB/T1951.1---1994)》、《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xx)》执行。以上标准未涉及部分参照甲乙双方封样样品,乙方同时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质量承诺书为本订货合同附件二)。
3、标准包装:按行业标准进行产品包装,满足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保护要求。乙方应承担运输过程中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或丢失的责任及费用。
第三条 方案确认
1、甲方在对最终设计图纸签字确认后,即表示甲、乙双方对设计图的图形、数字及文字说明所代表的含义已完全了解并同意按图纸生产(设计图纸为本订货合同附件三)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按图纸生产,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若一方临时要求更改,须经双方同意,由此产生的增减成本及费用双方协商确定。门板及台面板经甲方确认后封样,乙方按封样进行生产加工及安装,封样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3、乙方依据设计方案向甲方出具水电施工图(水电图纸为本订货合同附件四),甲方须按乙方水电施工图纸所示的位置布设电源座、给水、排水及烟管孔位等。
4、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厨柜安装前情况说明(提示要求为本订货合同附件五)要求完成全部厨柜安装所需的前期准备并于厨柜安装前施工完毕。
第四条 供货安装周期:
1、交货预约安装日期为 年 月 日,货到后安装周期为 天。由乙方组织实施安装,甲方配合
2、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付款日期及支付比例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作为预付款。
2、安装完成,甲方三天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七天付到结算价的95% 。
3、总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付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4、每次付款前乙方就提供相应的发票,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付款延误等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保修期:台面、柜体免费保修三年;五金配件免费保修一年;相关电器类配备产品以原生产厂商出具之专用保修证书为准,并由该厂商提供维修服务;终身维护。
第六条 安装及验收
1、安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条例,安装结束后负责调试。
2、安装过程中,安装工人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并保护好其它产品不损坏、不污染,如明确系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污染的则由乙方按价赔偿。
3、安装完成后,甲方对整体橱柜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且乙方具有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合格证书。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采购内容转给他方。
2、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供货,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
3、收货时,甲方需对易损品验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坏乙方须无偿调换。灯具安装完成验收前交付甲方前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期限供货及安装,每拖延一天支付拖延部分货品金额 1%的价款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支付欠款金额0.5%给乙方。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国家、地区、行业及本合同的相应质量技术标准时,应及时更换,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给甲方。每拖延一天支付拖延部分货品金额0.5%的价款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3、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如延期交货超过30天以上或者自身原因不能交货)而造成合同撤销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金额 10 %的价款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4、当甲方发现乙方不具备合同上所要求的供货能力(延期交货时间超过30天以上)以至于严重影响甲方的利益时,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且一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法定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与生效
1、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合同报价清单
附件二:乙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承诺书
附件三: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
附件四:水电施工图纸
附件五:乙方提供的厨柜安装前情况说明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甲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规格、品牌、数量、金额等详合同附件一《采购、安装清单》。
二、交付时间
1、交付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安装工作(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安装工期)。
2、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安装过程中因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影响施工的,乙方应在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三、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货物损毁风险的承担:乙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产品送至合同约定交付地点并安装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及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产品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元(¥:238000元)。甲方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按甲方采购产品数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所计算的实际应支付货款金额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装、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运到工地现场且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金额的100%给乙方。
五、施工相关事项: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的相关规定或标准。
2、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依据。甲方对施工图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就该项目应承担的责任及风险。
3、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经甲方审定后作为甲方审查、监督乙方施工进度的依据。
4、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提供工作场地后,乙方工作面内为配合产品安装的所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甲方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返工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格验收单。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兹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硬件的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服务:
(1)乙方提供优质的硬件,提供装机前的一次性免费的软件安装及调试。
(2)对安装的系统因人为误操作出现故障,乙方不予免费调试重装,如需安装,需要另外收取服务安装服务费。
二、购买硬件产品名称和数量、价格
三、合同总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和费用负担
ems邮寄或者本地送货,乙方负担运输费用、上门安装。
五、付款方式和发货期限
签订本合同后一次性付款到以下帐号,款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发货。
全称: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乙方软件是通用软件,如甲方需要改动,乙方可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需另签协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开发费用。
3、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按合同法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显示屏及相关配套设备之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货周期:
1、交货日期为: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7天内。
2、交货方式为:现场安装(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甲方负责电源线及布线工作。
2、乙方负责网线、及布线工作。
3、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4、乙方负责产品的培训及技术指导。
四、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的两天内,甲方将合同总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元
2、在甲方对显示屏验收合格后的三天内,甲方将合同总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3、在甲方对显示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15天内,甲方将合同总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元保金不计息。
4、乙方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五、验收方式:
1、显示屏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三天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显示屏进行验收,乙方所安装的P3LED屏幕需符合附件所列的品牌及技术标准。
2、验收合格后应填写验收报告,并由甲乙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或盖章。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尽快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期三天不对显示屏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验收时乙方需给予配合,因乙方不配合导致甲方未能按时验收除外。
六、产品保修:
1、自显示屏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售显示屏保修贰年
2、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保修范围如下:
a、显示屏显示单元板之故障。
b、显示屏开关电源之故障。
c、显示屏控制系统之故障。
d、显示屏软件之故障。
e、乙方所提供的其他相关配套设备之故障。
上述保修包括更换配件及费用。
4、下列情况不在保修范围,乙方可协助甲方解决,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a、甲方自备的计算机等控制设备出现故障的。
b、甲方将控制卡、控制软件、使用说明书等丢失的。
c、地震、火灾、雷击等不可抗拒原因而造成故障的。
d、甲方擅自改变连线方式或连接位置的。
e、甲方擅自改变安装位置或显示屏尺寸的。
f、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故障的。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显示屏交付给甲方使用,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每拖延一天,乙方按合同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价款__________%承担违约金。
2、由于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显示屏工期拖延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工期逾期的责任。
3、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款,则每拖延一天,甲方按合同额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对合同标的设备进行更换调试,由此延期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如乙方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不支付质保金,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八、其它:
1、本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的效力。
2、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章):_________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四川现代教育集团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宾旅实训大楼弱电系统招标邀请函 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详见设备清单(投标文件配置清单)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培训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据实结算。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乙方所交货物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质量认证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安装要求
1、乙方进场安装涉及到水、电由甲方协调,费用乙方承担。
2、安装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20 日内交货,随即在7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交货延迟,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试用15天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
3、货物安装完成后 15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三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按时、按期、按质供货,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20xx年3月18日付货款的50%,剩余50%在供货方履行质保责任后于20xx年3月18日付清;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 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10 /天的违约金;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未按质按时交工,每天向甲方赔付货款总额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延期交工30天以上,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可另选投标方进场施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工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向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规格、品牌、数量、金额等详合同附件一《采购、安装清单》。
二、交付时间
1、交付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安装工作(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安装工期)。
2、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安装过程中因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影响施工的,乙方应在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三、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货物损毁风险的承担:乙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产品送至合同约定交付地点并安装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及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产品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元(¥:238000元)。甲方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按甲方采购产品数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所计算的实际应支付货款金额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装、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运到工地现场且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金额的100%给乙方。
五、施工相关事项: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的相关规定或标准。
2、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依据。甲方对施工图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就该项目应承担的责任及风险。
3、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经甲方审定后作为甲方审查、监督乙方施工进度的依据。
4、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提供工作场地后,乙方工作面内为配合产品安装的所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甲方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返工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格验收单。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采购安装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品牌为的活动板房,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即活动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板房的安装、活动板房占地范围内的土建基础施工、外场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动板房内的吊顶及水电安装和内装修、所有的安装费用(含人工费)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只负责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采购及安装活动板房的规格、楼层、栋数及面积:
序号
规格
楼层
栋数
面积
合计
第四条合同价款:按活动板房面积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单价包干,此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五条活动板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1、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总面积即为活动板房面积)
第六条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xx年12月日前将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其生产和安装的活动板房的质量和技术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和保修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活动板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第九条付款方式: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动板房经甲方、建设方、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动板房使用并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资料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3日内支付完毕。
第十条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活动板房面积=本合同的结算总价款。
第十一条活动板房的权属: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在乙方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场地;
3、根据乙方的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制造施工图纸,并将图纸报甲方审定;
2、保证活动板房所用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保证活动板房的结构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担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担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的所有赔偿责任;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第一条商品名称(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第二条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_________;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及安装:
交货方式:(送货/送货安装/买方自提);送货时间: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主题:本合同由双方按下列条款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商品名称、价格条件:
(1)商标价格/万元(人民币)
此价格为总包价即交钥匙工程,含:设备费、包装费、库管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调式费、首次电梯检测费、24个月免费保修费及所有进口件的海关关税等各种费税;不含电梯卫视系统和电梯年审时行政收费。
(2)工程名称:
2、商品规格:
3、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4、交货期:电梯合同签定之后,乙方根据甲方建筑图,壹星期内制作电梯施工图交给甲方。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提前60天书面通知为准。
5、付款方式:所有由甲方按照本合同条款支付给乙方的付款均以人民币计。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定金;
(2)、提货前凭提货通知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安装完毕并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梯合同总价的%,乙方收到该款项后立即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4)、余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支付清;
6、安装:
1、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
(1)、当电梯设备到货,甲方土建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由甲、乙双方在安装开工前10天商定一个工程进度计划,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但安装开工日期最晚不得超过设备到货后的1个月。
(2)、甲乙双方初步拟定于日开始施工安装并于日安装调试正常,并负责保证验收合格,领取准运证,投入正常使用,共计天,具体安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乙方正式开始施工时间及中途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以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为准,即:安装验收时间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时间顺延。
2、安装包括安装设备所需的工作和交付设备前通常进行的测试和调试。安装、测试及调试应当按照乙方的安装测试标准和国家标准进行。安装单位为沃克斯电梯的安装单位或沃克斯电梯公司的直属分公司。如其它公司安装则乙方违约,甲方将不支付安装费用,并从支付款中扣除。
3、甲方责任及承担的费用:
(1)提供符合安装布置技术要求的电梯井道及机房电源,并排除积水、污物,若有差错应及时修改。
(2)提供电梯施工期间的水、电消耗,其费用由乙方向土建承包商支付。安装施工、照明、调试、运行的电源及水电费(安装用电源点应离井道不超过20m,调试用电源点应离控制柜不超过5m)。
(3)能满足一般防水的临时设备材料库房和相应的卸货堆场地。协助乙方维护现场设备保护,负责土建结构误差的整改和设备与土建结合部收口及土建填充工作。
(4)负责免费提供塔吊(如塔吊没拆除可以提供,塔吊只负责自身起吊重量的货物,设备吊至适当位置)及电梯安装时搭井道脚手架用的钢管、扣件。乙方自行搭设,负责电梯安装单位与其他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
(5)提供器材,在乙方配合协助下安装闭路监控摄像系统及其它系统。提供接地线拉至机房配电箱。
4、乙方责任及承担的项目:
(1)电梯设备到货后,在预计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工地检验每个井道的土建安装条件,并依据合同规定的提供咨询服务。
(2)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并负责电梯设备材料的保管。
(3)按照国家及地方安装规范和标准完成安装工作。
(4)按照国家及地方安装调试规范和标准完成调试工作。
(5)遵守施工现场之有关规章制度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罚款。
(6)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开工申报。
(7)负责安装及拆卸井道脚手架,完后运到指定地点。脚手架安装必须牢固并符合安装要求。
(8)负责报送当地部门开工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合格。
(9)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沃克斯电梯有限公司内部质量标准制造和安装,按合同规定的进度,科学管理精细施工。
(10)向甲方和总包提供施工方案,人员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
(11)严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和安全作业,以及设备和人身安全。
(12)负责承担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引起自身人及他人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13)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设备保护工作。
(14)自备安装和调试工具、仪器仪表,全面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15)所有电梯施工井道厅门及孔洞应设置防护栅栏及警示标志。
(16)提供并安装井道底坑内爬梯。
(17)提供井道照明和底坑检查用防水型电源插座。
(18)向甲方提供1套安装指导手册,1套维修保养手册。
5、安装验收:
(1)、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乙方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及国家有关电梯安装标准验收电梯。
(2)、甲方应按当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验,因报验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电梯产品未经合法验收并领取电梯准运证,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4)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销售需要提前使用电梯,乙方必须派专人来管理电梯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7、设备
(1)设备到货时间为日到甲方现场,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乙方应当按照适合于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要求和多次搬动对设备进行包装并办理运输保险。
(3)设备所有权仅在乙方收到除尾款以外的全部合同款项后转移至甲方。
(4)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标准用先进的科技和专有技术生产设备。
(5)质量保证期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二十四(24)个月,但最迟不超过货到工地的`三十(30)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除国家规定的设备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余维保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除外)。质量保证期内电梯若发生由于乙方原因(电梯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维护等)造成的任何故障,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甲方或使用人每发现一次故障或报修一次故障(因乙方电梯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维护等原因),甲方可从尾款中扣除故障电梯总价的0。3%,以此类推。乙方同时应承担造成电梯故障可能引起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扣款超出尾款总额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力。设备到货后的二周(2)内,甲方可以检验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并书面通知乙方有关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的任何不符或瑕疵,甲方检验没发现不符或瑕疵不等于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要求。如果设备在没有乙方代表在场时被打开,则乙方对设备的灭失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果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任何缺陷,甲方应在发现缺陷后的十四天内以书面形式或记录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检验通知的缺陷部分。如该缺陷被证实为制造原因或乙主其它原因引起,乙方将修理或调换缺陷部分。被调换下来部分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8、质量保证:
(1)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由乙方安排安装,乙方检验合格,甲方接收后,除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和人力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乙方免费保修24个月。若乙方未能及时保修,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异议索赔:
产品品质由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如因乙方原因不符合此合同规格,乙方负责回修工作,经过乙方回修工作仍不符合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10、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误一(1)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此违约金不得超过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如果延期造成甲方不能按时交房,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经济赔偿。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__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持续十周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修改本合同的条款。
(3)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中途退货、或因甲方行为人过错而使本合同终止履行时,乙方除不向甲方退回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30%的违约金。
其它:
(1)所有电梯必须满足本项目及政府规定的消防要求。
(2)多方通话代替三方通话,并有按键向安防中心报警。
(3)本电梯的使用不受温度变化,在温差条件下能正常使用。
11、仲裁:
如双方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将争议提交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处理。经仲裁做出的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2、在电梯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必须进行官方验收,若因甲方或业主方或总承包单位的原因,不能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则原付款条件在验收合格后应付的款项,须在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同时免费维保期也相应从电梯安装完毕一个月后起计算。
1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14、有关开工申报,官方竣工检验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电梯卫士系统安装费及使用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1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解决。
17、此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有所改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采购安装合同模板
订货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货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及安装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说明:
1.1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1.2 壁挂炉原产地为 。
1.3 壁挂炉之价格为北京交货价,该价格中包括烟管、烟管弯头、水暖管件等随机辅件{ 见本合同附件(4)}及安装调试费。
1.4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是完整的、系统的,所需备件、部件、零件、工具都应该配备齐全,此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单价中。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款,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2.1“到货后付款”:
货到现场后,在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签署《验货单》后的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到货后付款”,即本合同总金额的70%,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2.2“安装后付款”:
在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签署《安装验收单》后的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安装后付款”,即本合同总金额的20%,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2.3“调试后付款”:
在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签署《调试验收单》后的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的“调试后付款”,即本合同总金额的5%,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2.4“质保金”:
余款5%为质保金,甲方应在第一个采暖季结束后的五日内向乙方支付2.5%,在第二个采暖季结束后的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2.5%。
第三条 产品的供货、到货、安装、调试、保修:
3.1. 供货:
3.1.1甲方需提前三个月以《供货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具体的到货时间、地点、型号、数量,以便乙方安排供货。
3.1.2乙方负责按照《供货通知单》的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3.1.3乙方应当在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将提取设备的单证交于甲方。
3.1.4壁挂炉之交货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向甲方交货。(每年7、8月份不在三个月期限计算内)
3.2. 交货:
3.2.1甲方可对所赠样机进行封样以备货到时对所有货物进行随机查验核实,以此确定为合同所标明的货物。
3.2.2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货通知》后一周内,甲方应完成对乙方所供产品的验货工作,若乙方所供产品合格,则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应签署《验货单》。
3.2.3甲方若在接到乙方的《验货通知》后一周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完成对乙方所供产品的验收及签署《验货单》,则视同甲方对乙方的所供产品验收工作完成且乙方所供产品合格。
3.3安装:
3.3.1甲方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给乙方发出《安装通知书》。
3.3.2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到货后付款”后,且甲方已按照本合同附件(1)的要求为乙方壁挂炉的安装工作提供条件,并应甲方要求乙方开始对所供产品进行安装;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所供产品的安装工作可以分期实施,统一验收。
3.3.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1)的要求完成壁挂炉的安装工作。
3.3.4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安装验收通知》后二周内,甲方应完成对乙方的安装工作的验收,若乙方的安装工作合格,则甲、乙双方应签署《安装验收单》。
甲方若在接到乙方的《安装验收通知》后二周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完成对乙方安装工作的验收,则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对乙方的安装验收工作,如甲方无法在一周内组织对乙方的安装验收工作,甲方须对乙方的安装工作予以答复。
3.3.5乙方应负责在甲、乙双方签署《安装验收单》之前的乙方所供产品及安装成果的成品保护工作。
3.3.6甲方应负责在甲、乙双方签署《安装验收单》之后的乙方所供产品及安装成果的成品保护工作。
3.3.7在甲、乙双方签署《安装验收单》后,乙方向甲方的产品交货工作视同为完成,产品属甲方所有且由甲方保管。
3.4 调试:
3.4.1甲方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给乙方发出《调试通知书》。
3.4.2在《安装验收单》签署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按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提供调试条件,乙方将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对甲方所提供的调试条件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乙方开始对所供产品进行调试;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同意乙方所供产品的调试工作可以统一调试,统一验收。
3.4.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完成壁挂炉的调试工作。
3.4.4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调试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甲方应完成对乙方的调试工作的验收,若乙方的调试工作合格,则甲、乙双方应签署《调试验收单》。
甲方若在接到乙方的《调试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完成对乙方调试工作的验收,则按照甲方时间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对调试工作的验收,如甲方无法在一周内组织对乙方的调试验收工作,甲方须对乙方的调试工作予以答复。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提供调试所需条件或因甲方的其它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安装验收单》签署后的一个月后开始调试工作,此时乙方需在甲方提供了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调试条件且该调试条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完成对所供产品的调试工作。
3.4.5甲方应负责在调试阶段中乙方所供产品、安装成果、调试成果的成品保护工作。
3.5 保修:
3.5.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3)的要求为乙方壁挂炉的保修工作提供条件。
3.5.2乙方在收到本合同的“调试后付款”之日起两年内提供乙方所供产品的保修服务。
3.5.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3)的要求完成对壁挂炉的保修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4.1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规范的产品,并向甲方出具相应证明。
4.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是拥有全部专利权和生产许可手续的合法产品,由于乙方侵占其他机构或个人的专利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3乙方自行采购设备加工中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配件,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应提供材料、零配件的材质证明和合格证书。
4.4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有关安装工艺、保养说明、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等资料,负责对物业管理人员及甲方现场操作人员提供为期一周的培训。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5.1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
5.2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要求,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5.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由于一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6.2由于甲方责任逾期付款,从逾期一周之日起,每天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偿付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6.3由于乙方责任逾期交货,从逾期一周之日起,每天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偿付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6.4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交货时间和安装工期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按合同规定重新供货。由于上述原因致使交货时间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产品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甲方从货款中扣除,由于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5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最终客户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必须赔偿最终客户的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但有权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7.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7.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对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7.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7.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当事人有对合同内容提供保密的义务。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泄漏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履行合同或与之有关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提交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开发X项目中 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概况:
1.1合同内容:
1.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供货:
供货内容:详见设备明细表
3、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当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因不具备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增项或甲方原因,工期可顺延。
4、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的设备到货后,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个仓库,用以放置各项相关 设备;
5.2 设备由乙方保管;
5.3 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提供系统所涉及的相关楼宇、地点的施工所需供电系统;
5.4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调试;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单。甲方如拖延验收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付款;
5.6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采购;
6.2乙方负责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6.3乙方负责设备运输中的运杂费和装卸费;
6.4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设备的破损、丢失、变质的责任;
6.5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
6.6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随工程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6.7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应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9甲方向政府机关申办本项目手续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我公司资质文件;如因产品质量、技术方案以及公司资质问题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则有乙方负责解决。
7、付款方式
7.1 主要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所余合同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8、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进行。
9、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款,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的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终止。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参数提供全新优质的设备; 10.2本合同规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但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
10.3 质保期内经确定,因质量问题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 质保期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11、不可抗力、意外变故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职责,合同期的时间按照不可抗力变故的时间而顺延,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验收
12.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在完工后3日内验收完毕。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12.2 验收按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1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 购 方: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供 货 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负责安装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采购清单
2、货物品牌:
3、产地:
4、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为指定产地原厂产品。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标准,深圳市地方规范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最高标准,且适合在深圳地区使用。
5、货物使用的材料、颜色、型号、外形、规格等,均必须与经甲乙双方确认封样的样品一致、为全新货品。货物的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合同要求。货物进场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报关单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及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6、上述单价为固定价,不因人工、材料、型号及甲方采购数量、汇率、税费等任何因素而变化,上述单价包括了乙方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负责运至指定位置且调试完成后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款、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现场调试费、保管费及卸车搬运费、验收费、检验费、利润、税金等与甲方为实现合同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上述单价的有效期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超过有效期后,甲方向乙方发出订货通知的,对乙方不具有约束力。
7、上述采购清单中的数量和总价为暂定数量和暂定总价,甲方有权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单方调整该数量,并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甲方调整采购数量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调整合同单价或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应无条件配合。
二、初步检验
1、乙方依甲方通知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仓储地,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对货物的外包装外观、数量、型号等进行初步检验。该检验非货物的正式验收交货,不作为结算依据。双方各自指定的授权委托人应在该初步检验单上签章,初步检验单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两份。初步检验完成后,全部货物由甲方代乙方在上述指定仓储地负责保管,直至货物按合同约定时间调试完毕,甲方代为保管期间,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
2、在初步检验过程中,如有发现进场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在24小时内予以更换或补货;若24小时内未能按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进场的,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1%的违约金。
3、乙方超过七天仍未能将全部货物进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暂定总价款30%的约定损失。甲方也有权选
择就仍未进场的货物单方撤销订货,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暂定总价款20%的约定损失。
三、供货安装
1、货物安装前,乙方必须到安装地点检查现场情况,判断能否进行实地安装和实地安装所需的必要的条件支持。乙方应将安装所需的必要条件书面告知甲方。若由于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条件而影响工期的,乙方将不负延误责任。
2、乙方确保交付的每台货物应独立包含维修保证书、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文件。
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由乙方专业人员安装。
4、现场安装货物所需的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不承担该水、电费用及相关的配合、管理费用。
5、对于在甲方或他人使用乙方供应的货物期间,由于货物质量或安装等问题而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受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正式验收交货
1、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经验收合格的,双方办理正式验收交货手续。正式验收时,若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或返工。
2、乙方在上述24小时内仍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每超过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1%的违约金。
3、超过七天仍未能达到上述正式验收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合同暂定总价款40%的约定损失。甲方也有权选择就仍未完成验收交货的货物单方撤销订货,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所用空调系统,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供应、安装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的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导致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在包干总造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的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标准: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空调为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格力空调设备整机(含管线)保修X年,其中压缩机保修X年。保修期均从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因素除外)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产品的送货及安装:
1、交货及安装时间:
(1)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预付款至乙方账户后日内,乙方将设备材料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日内乙方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3)如设备材料安装过程中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
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
②、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③、因甲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④、不可抗力;
⑤、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
四、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产品验收:
1、产品安装完工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资料;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整改完成,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元整(¥元);
2、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元整(¥元)。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
账号全称:
开户行:
账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设备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
3、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维护的培训。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联系方式:,与甲方对接工作。
5、甲方负责提供空调室内机的动力电源,室内机到室外机的控制电源及连接电源线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
6、甲方如更改安装方案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需要预埋铜管的,乙方负责凿好预埋铜管的沟槽并完成铜管安放。
8、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机运行调试。
9、乙方提供风口尺寸给甲方,由甲方与装修工程队协调开相应的风口,以便于乙方安装相应的风口设备。乙方不再支付开风口的费用。
10、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完成安装工程的,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或迟延完成安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或迟延完成安装超过五日,或乙方安装完成的空调系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自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空调系统采购、安装设备材料清单
附件二:空调方案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