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强电工程承包合同(精选35篇)
供方: 需方: 楼项目部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流县彭镇沿河村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新型社区工程楼材料供货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供货材料概况
二、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将材料运输到双流县彭镇沿河村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新型社区工程三标段工地,并按需方指定地点卸车及安装。
三、质量标准:参照西南611图集,符合彭镇沿河村新型社区工程设计图纸、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以供方封样为准。如因材料或安装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
四、验收方法:双方以现场实际安装验收量办理验收单并签字确认为准。不合格材料无条件退场,并应承担需方延误工期的.处罚(说明:按设计洞口尺寸结算)。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门框安装完成后付至总工程款的30%,门扇安装完成竣工验收后,在公司支付工程款后7日内付至总工程款的80%。三个月内付至97%。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一年,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一次性退还付清(不
计利息)。结算方式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设计洞口尺寸办理相关结算。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供方应按双方协商的材料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货。
七、违约责任:若供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 %,并承担延期责任。
八、特别约定: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供需双方经办人办理相关费用结算,并经供需双方负责人签字和公司财务盖章确认后生效。其他任何个人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出具任何结算凭据,若任何单方认可该结算凭据,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九、本合同一经生效,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则解除合同方应按工程款总额的3%向对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付清货款后自动失效。如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工期以满足安装条件后,需方要求完成时间为准。2.工期要求20xx年月日竣工,延迟一天罚款500元/天。3、如需方未按合同付款,供方有权停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总包合同,其中包括电缆沟施工项目需要专业施工分包人完成;鉴于乙方系具有施工资质的工程建设单位,愿意依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分包电缆沟施工项目并完成;为了按期完成合同段工程,经双方协商,在遵守总合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由乙方承包本工程工程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1.1工程名称及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概况:____________
1.2合同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范围内全部电缆沟工程,包括:电缆沟施工:沟底整平夯实、垫层(砂砾、碎石垫层夯实),钢筋(包括电缆沟盖板钢筋、墙帽钢筋、电缆沟检查井盖板钢筋、墙身预埋钢筋、吊装预埋钢筋、镀锌钢筋等所有部位)的防锈、除锈、制作、绑扎、钢筋的损耗等;施工支架的安装与拆除、模板(钢模)的安装与拆除、预埋件的制作与安装、外露钢板的防腐处理、角钢支架(包含电缆竖架及电缆横架)的制作与安装,砼的浇筑及养生(包括基础、墙帽、沟盖板等),电缆沟开挖等与此工程范围有关的一切施工项目。
1.4合同单价含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及税金。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试验检测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
1.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日开工,工期共计________天。
二、工程标准及技术要求:
2.1招标文件中的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和甲方要求以及书面或口头指示、工程师通知等。
2.2建设单位下发的技术规范、评定标准、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
2.3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以下简称总合同,包括设计图纸、往来文件等),乙方均遵守。
三、工程数量确认及材料和设备供应
3.1结算工程数量确认:以乙方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和经过甲方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并以建设单位计量的设计图纸计算数量为依据进行计量结算工程量。
3.2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备,当乙方需使用甲方设备时,根据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使用时间及司机的运转记录,结算时按附表价格予以扣除。
3.3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钢筋施工损耗已计入本合同相关单价之中,对超用的钢筋材料的费用,甲方在当月的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其单价为:甲方采购价×(1+10%)。电缆沟施工所用砼、片石、砂砾、预埋件(钢板)等(除钢筋外全部材料)均由乙方购买,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3.4施工所需的其余材料(如制作钢筋所需的匝丝、焊条等)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但该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须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乙方所使用的燃油、润滑油、电力及修理、保养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甲方提供油料,则按领用材料数量乘以甲方采购价的110%计算;机械修理及保养费用均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图纸)和技术资料,并进行有关的安全、技术交底。
4.1.3负责工程的施工放样及检查验收;负责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并负责协调施工。
4.1.4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人员和设备等必须满足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要求。对甲方、监理、建设单位为保证质量、加快进度要求增加机械设备时,乙方接受并执行。
4.2.2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电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派驻的负责人的全过程监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支付。
五、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5.1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服从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示和检查,并提供有关的质量检验表、施工原始记录等资料。
5.2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填报质量报验单及施工原始记录,经甲方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工程验收与工程款的支付
6.1甲方现场负责人核实乙方的本期完成工程量,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为乙方验收合格的工程开据《工程数量签认单》。每月____日前,乙方应提交手续完备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开具结算单进行阶段结算。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10%作为保留金,作为质量保证金。
6.2工程完工后,经工程师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并且竣工资料齐全,乙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天内报送最终结算资料。
6.3工程款支付方式
6.3.1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及时办理结算,最终结算单在经过甲方各部门及项目领导审批会签后,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能生效。
6.3.2甲方每期工程款支付按照当期结算款的____%,乙方工程完工后,在扣除按照合同条款应该扣除或者暂扣项目后的余额进行无息支付。
七、违约责任
7.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合同要求组织机械设备和人员进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承担 元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2如果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限期内不能改进时,甲方有权收回或分割乙方所承担工程,直至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____%收取,并在结算中一次性扣除。
八、工程量和设计的变更
8.1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内容,如果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增加的工程内容的单价,则采用该单价;如果无适用于增加工程内容的单价,则由乙方提出建议价格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8.2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或换用,应经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的批准方可实施。
九、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乙方施工场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双方也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场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11.3.附件:电缆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现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工程区域内之农田水利的相关工程,交给乙方承建。
一、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
二、乙方作业内容:新建Ⅱ型(0.4×0.5)灌溉渠;新建Ⅰ型(0.3×0.5)灌溉渠;整修Ⅱ型(0.4×0.5)灌溉渠;整修Ⅰ型(0.3×0.5)灌溉渠;新建Ⅰ型(0.8×1.0)排水沟;新建Ⅱ型(0.6×0.8)排水沟;维修0.8×1.0排水沟;整修山坪塘。以上作业内容按照"北京三通四联灌溉科技有限公司"的设计规划工程量施工。
三、工期:乙方必须在20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面竣工。
四、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单位"北京三通四联灌溉科技有限公司",在20______年1月编制的《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变更设计方案单体图册》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要保证各单位工程建设成功后,达到当地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竣工验收标准,必须符合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
五、合同造价核算:本合同第二款所约定的`各个作业内容造价均按照以下公式核算:P=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单价×乙方实际完成量—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单价×乙方实际完成量×(降点费14%+施工企业管理费1%+应付税X%)合同总造价为各个作业内容造价合计,即"P合计"。
六、安全责任:乙方及乙方成员在本项目施工区域内外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甲方义务:甲方按照本工程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为乙方的施工放线布点,施工阶段如实记录各单位工程完成量。
八、乙方义务:乙方组织管理队伍、组织施工设备、组织施工材料、组织民工队伍有计划的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要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进度计划会议和管理会议,要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罚金、工期延误费等)。
九、工程款预付办法:乙方在施工阶段的合格工程,以国家主管职能部门检查为准,合格工程款的预付,甲方每取得一次国家拨款,就拨付乙方一次,按照本合同第五款中所核算的P合计×70%进行拨付,国家资金不到位,甲方不堑付。预付期间,甲方对本合同第五款中乙方应付税X%暂不核算扣取,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税率核算统一扣取。
十、工程款结算办法: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经国家级验收合格后,甲方取得拨款,拨付给乙方本合同第五款中所核算的P合计×25%之工程款,下余的P合计×5%为保质金,保质期一年,保质期内,乙方承担的施工作业内容由乙方负责维护和保修,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取得拨款后,付清给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相关损失,如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且各执一份为凭),至竣工结算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项目:
二、承包方式:
三、承包价格:
四、价款结算方式:
五、工期要求: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如因乙方因素而达不到此质量标准的,则处以乙方工程总价的______%处罚。
2、除了以上标准,尚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行业规程等;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七、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严禁安全帽放在一边不佩戴。
3、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4、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5、工人进场应具有相关证件,国家规定须具备一定资质才能从事的工作,一定得符合相应条件。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属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地点)签署。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签订地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住址:
责任人:
签订地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
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
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
________
七、工程价款:
共计人民币____元。
八、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毛竹架,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范围:乙方向甲方承包外墙竹架1-6层的搭设。
二、 结算方式:按建筑平方计算,每平方 元整,安全网以所挂外墙面积计算每平方 元整。
三、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需相互配合。如有外手架原因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四、 合同补充:
五、 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六、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安装工期:
1.6.1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标准和适用法律
3.1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图纸及技术资料
4.1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交接。
第十三条重新检验
发包方代表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重检,并在检验后重新验收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工程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应立即无偿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本项目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
14.2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作价款调整。
14.2.1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增减。
14.2.2本合同规定之内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后单项工程上下变动在5%以内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按实际结算。
14.2.3发包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条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价格结算
15.1该工程完工,经发包方验收评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建安发票并办理完结算支付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0%;
15.2留结算总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调试合格满一年后无发现质量问题到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给承包方。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
16.1发包方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人员签字方能有效,并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承包方原则上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但确因需要应由承包方提出具体书面变更资料,经发包方代表同意并签证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7.1本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所有验收报告均应由承包方提供检测数据,并由发包方进行复检验收。
17.2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按国家及行业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7.3发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17.4.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包括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该生产线正常投产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质量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质保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质保金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18.1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己完工程:
18.2.1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18.2.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8.2.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8.2.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违约
19.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9.1.1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执行或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违约金给守约方。
19.3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索赔
当发生索赔时,可按以下规定向责任方索赔:
20.1有正当索赔理由,具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0.2索赔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索赔方向责任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0.3责任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或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责任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确认。
第二十一条安全施工
21.1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协调或由仲裁机构仲裁。
21.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1.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调度的协调、管理,并配合相关施工单位积极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按500-10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保险
22.1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及发包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22.2承包方负责自己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23.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其它
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5.2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中材料的安装及供应。
一.设备选型:主要设备微喷头、过滤器、PVC管、PVC管件、PE管、PE管件。
二.工程造价,付款与结算:
1本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2.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乙方本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的60%即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材料到场施工一半后,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的20%即人民币。工程完工甲方验____元收后,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的17%即人民币____元,剩余的3%为工程质保金,即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地,工期20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天。阴雨天及不可抗力的因素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续其总工期予以顺沿。因甲方协调及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的窝工由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派人员进行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工程安全,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对于乙方进场的材料甲方应协助保管。
2.因工程需要确需增加的材料及工程安装量甲方确认并增加费用,增加的费用依次计入工程总价进行结算。
3.甲方应协助解决乙方施工人员食宿。并且保证施工水、电供应到位。
4.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5.因乙方供应的管材质量和施工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的消耗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程、规范和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四.工程施工
1、乙方应按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喷灌工程技术规范》。确保喷灌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乙方应通知甲方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方能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乙方应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施工过程中,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及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安装方案,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提出安装方案,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五.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应进行共同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指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3日内),经乙方同意后,可改日验收,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最终验收期超过乙方提出验收申请7日内,即本工程自动合格并认为已经移交。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即行向甲方移交,如甲方不能及时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竣工工程验收时,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4、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方案为依据。
5、乙方对其供应的材料和安装的工程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免费保修一年。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工程结算
1、本工程施工所需费用,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税收等,均由乙方负担。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承包款(即人民币____元)按时支付给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发票。
七.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如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本合同签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九.合同附件
1、设计方案图
2、材料设备表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施工甲方总包的____市儿童医院改造装饰工程的电气工程及给排水工程,本着诚信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供货、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范围: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承包范围:施工图中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的施工安装和材料采购,灯具、开关插座及卫生洁具的安装。柴油发电机、灯具、开关插座及卫生洁具的采购除外。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质量、包验收。
三、合同工期:
乙方根据甲方装修工程进度施工。
四、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总价:按建筑平米________元㎡________㎡工程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1、按月进度实际工程进度产值的________%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总价________% ;
3、工程竣工结算完毕支付到工程总价________%。
4、剩余合同额的`5 %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过后,乙方无违约现象,质保金退还乙方。
六、施工图纸外产生的增项工程另行协商。
七、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施工工艺必须按照设计及国家现行规范执行。
3、工程所用材料及设备进场,必须携带检测报告、合同证。
八、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材料到场的指定地点堆放。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队伍的交叉作业事宜。
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九、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
2、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听从甲方统一调动和指挥,服从甲方工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施工时乙方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
十、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的施工内容未达到验收标准,甲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未按期交工,甲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在签订此合同后中途毁约,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2、签订此合同后,甲方在乙方没有违约的前提下将该工程另行报给他人,乙方视为甲方违约。
3、违约方付对方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0%,并承担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
一、工程交工验收:
乙方负责其施工部分顺利通过质量监督部门验收,由甲方、乙方、业主及监理公司四方共同验收交接。
十
二、质保及保修
1、该工程设备保修期为________年。工程竣工后,在保修期内乙方无偿负责水电的维修。
2、出现故障,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乙方不能到底现场维修,甲方甲方有权了雇佣他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及诉讼。
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张家界国际旅游大厦工程由甲方承建施工,现因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就餐需要,甲方将工地食堂及小卖部(娱乐活动室)承包给乙方经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基本概况
1、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甲方施工的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xx年03月09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1月25日,合同工期为300天。
2、食堂的经营场所厨房一间、仓库一间、就餐场所一间,面积约为200平方米,甲方无偿提供。
3、就餐用的桌椅由甲方负责,食堂所需的炊具、用具等全部由乙方购买,满足甲方就餐人员需要。
4、乙方必须全天候无偿为施工人员提供干净卫生达标的饮用水(使用规范和足购大的容器,并标醒目标示),不得与任何人发生争吵,要礼貌服务,出现问题可直接与所属班组长协调,协调不好可向项目部反应,食堂与小卖部(娱乐活动室)由项目部赵光盛分管;
5、分别张贴食堂,小卖部(娱乐活动室)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违反按章处罚;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暂定承包期限为20xx年03月09日起,至20xx年01月25日止,具体以甲方实际施工工期确定。
三、承包费用
食堂是项目部为所有人员提供的配套服务,不收取承包人任何费用,要求承包人按照价格开出实际的伙食,工地小卖部(娱乐活动室)以适当收取费用的形式由食堂便带经营,承包费用为整个工期为18000元包干,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交20000元,其中18000元为承包费用,20__元为保证金,项目完工,如果没有罚款和其他原因保证金全部退还;(但必须为工地服务完毕)
四、水电费用承担
甲方提供食堂所需的电源和水源并承担费用;(但只限于承包范围正常使用)
五、食堂管理
1、乙方负责对食堂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提供身体检查合格表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接受甲方监督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一切服务于甲方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需要。
2、乙方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食品卫生业工作人员守则》,确保厨房、就餐场所整洁、干净,生熟食品分类存放,新鲜卫生,确保食堂卫生安全。
3、食堂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销售的饭菜价格合理,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工作中不得与就餐人员争吵、谩骂、打架。
4、食堂的所有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在食堂随意乱接电线,更不得在活动板房中动用明火。
5、如果因为就餐人员普遍反应差,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包,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承包费用按实时产生的时间双倍结算费用,设备餐具可以合理价格转让,转让不成无条件带走;
6、餐厅可以进行正常的娱乐活动,但当班人员不得参加,不得超过晚上12点,否则罚款食堂每次50元;
7、除登记的就业人员外不得随意领外人进入工地,不得私拿或者变卖工地财物,一旦出现按实物5倍进行赔偿,情节严重交有关部门处理;
8、食堂承包方负责生活区的卫生清理工作,每天专人进行打扫清理,保证卫生整洁,具体范围为:一楼就餐区域,娱乐活动区域,洗衣间,卫生间,二楼楼梯及二楼走道的卫生工作(生活区房间以外和室内餐厅);同时负责监督各个房间卫生工作;
9、合同签到次日食堂承包方进场,在工地无柴火的期间甲方补偿乙方柴火费用1000元,在有柴火以后乙方不得烧有利用价值的木材(木头、方子一米以上、模板目测有价值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从保证金内扣除;
六、就餐标准、费用结算
1、甲方项目部人员就餐,早餐按照4元/人,中餐和晚餐按照7元/人标准制定,每次就餐后由个人签字确认,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施工班组人员就餐,乙方可以印制就餐券,凭券就餐,也可以现金收取,早餐按照4元/人,中餐和晚餐按照7元/人标准执行。
3、上述就餐标准,乙方保证饭菜荤素搭配合理,分量充足。
七、合同解除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食品卫生、价格、餐饮标准等方面受到甲方项目部人员或施工班组人员投诉三次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间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不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无条件退场,承包费用按实时产生的时间双倍收取费用,设备餐具可以合理价格转让,转让不成无条件带走;
八、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委托人):______市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人):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工程合作施工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______市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工程施工的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______市
本合同价款:¥ 元(实际按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施工费的 %作为乙方承包价款)。
工程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工程结算工作。
负责监督工程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工程实施计划。
指定工程项目负责人,协助办理工程变更、验收和工程实施的其他事宜。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甲方代表可对正在施工和已施工完的部分进行质量检查。
三、 乙方责任
乙方不得将所承担的`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第三方。
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技术交底,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负责工程材料管理工作,严格按质量要求和材料配比进行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材料的剩余,剩余部分须在工程结束后退回甲方仓库并双方签署工余料签收证明。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其说明组织施工,出现工程变更时,必须由甲方、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
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良好为止,甲方不承担返工费用。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杜绝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争议。
工程竣工未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乙方须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参与施工的人员名单及资料作备案,在施工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报甲方备案。及时支付工人的工资,不得借故拖欠,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工人工资的发放情况。发生劳资纠纷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参加验收,编制结算和竣工文件,配合甲方进行相关验收移交工作。
四、工程工期
本工程施工日期为 。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设计变更及不可抗力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五、质量保证
本工程必须通过建设单位的初验、试运行、终验。
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现场设质量安全检验员,做好自检记录。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纸组织施工。
六、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和标准。
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野蛮施工。
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损失和费用。
乙方必须严格按要求施工,杜绝亡人事故,否则相应责任自负。
七、工程验收
验收必须按信息产业部颁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进行。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工程,乙方需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竣工结算和付款方式
甲方收到建设方(或投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工程款项(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付款程序: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付款程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甲方财务部的付款流程。工程款支付以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
九、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毁约方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各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十、仲裁条款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并全部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一期C区(强电)高低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1 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C区强(强电)高低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所有内容(不包括10KV高压线外),详细附件1《C区强电(高、低压)施工范围及内容》和附件2《C区强电设备和材料要求》
1.2 负责C区的电力报装。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工程竣工时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整个C区设计范围内的正常用电。现场安全问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对现场安全问题负责,若出现设备丢失,认为孙华、保管不当等导致的设备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工期
2.1本合同工程工期(含设备加工和成套制作)20xx年10月15日前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必须完成设备安装类供电需求,保证空调、电梯、消防、装修的工程用电的需求),供电部门验收完成,项目送电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甲方指定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六、产品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方式及货物的保管
保险
6.1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人员的现场人员及现场设备、设施、材料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包干价款中。
七、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若对合同提出变更意见,应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文件、传真等),正常情况下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向对方提出合同变更请求。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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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就 系统 安装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三、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承包 安装;基座预制;公路暗线通道施工、布线;接地工程,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死,总承包费为 元,大写: 元整。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各项工程款。
四、质量及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和监理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保证各项工序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他工序施工,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和纠正。在施工当中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4、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在 月 日之前安装完成。
五、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情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进度如下:基座预制;公路暗线通道施工、布线;接地工程全部施工安装完成后付所剩金额款。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返工所有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经甲、乙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甲方结清余款给乙方。
六、合同生效及他:
1、乙方在施工场地内施工,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处罚。
2、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3、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该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一方不服仲裁结果,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
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_%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_____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_________________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_____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合同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拆除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路24号廉租房建设用地二期工程建筑物。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拆迁安全和顺利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霞山区建设路24号廉租房建设用地二期工程拆除。
二、工程地点:霞山区建设路24号
三、拆除面积:约3909.47平方米
四、拆除范围:二期工程地上所有建筑物。
五、合同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六、合同预算价: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
七、工程质量要求:乙方负责拆除甲方指定的建筑物、附着物,并将拆除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八、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责任
1、负责办理拆除建筑物所需的手续。
2、负责对所拆除建筑物内人员及物品等有关设施迁移。
3、负责断绝或迁移所拆除建筑物的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电话线、管道、线路及其他设施。
4、负责处理拆迁物近邻住户的关系协调并为拆除施工提供方便。
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中途停工、甲方不追究乙方的停工责任。
(二)、乙方义务、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对所拆建筑物居住人员及堆放物品的清理。
2、负责配合甲方做好近邻住户关系的协调处理。
3、负责办理清运余泥、废料等杂物所需的全部手续。
4、负责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5、房屋拆至室内地坪为止,负责处理拆迁的废旧料处理(铝合金窗、废铁、卷闸门、防盗网、门窗、木条、室内电线等由乙方负责处理),负责清运余泥、废料等杂物。
6、负责施工中的技术与安全,机械与运输工具的落实。
九、拆除方案
1、拆除施工前保护好电线、水管等有关设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统一监督下进行。本工程设 为项目负责人, 为安全负责人, 为安全员,对工程全过程实施进行组织、指挥、协调等管理。
3、拆除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4、拆除前在与居民区相邻的部分要搭架、挂安全防护网、挂安全警戒牌,并派安全员巡视以免碎石掉落砸到路人。
5、拆迁房屋与邻居房屋相连部分,先人工拆除分离后,才能使用机械拆除。
十、拆迁工程施工管理
1、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施工,做好防护措施,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交通运输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按指定的拆迁范围进行拆迁,不得随便乱拆及乱堆放,需拆除的建筑物涉及不能迁移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公共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聘请的拆迁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拆迁经验或经培训,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建筑物四周必须搭架和挂安全网。
4、甲、乙双方派员组成现场管理小组,负责处理施工日常事务,安全检查,办理开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手续。
十一、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按拆除实际面积,包工、包安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拆迁工程款项: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给乙方。(注:在拆除过程中一切费用并开据此项工程总价的发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包霞山区建设路24号廉租房建设用地二期拆除工程总工程款为:壹拾万零贰仟肆佰捌拾肆元柒角玖分(102484.79元),挂靠乙方公司苏胜强,同时也以价格为: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转包给乙方公司苏胜强拆迁。
3、此项工程帐户由乙方提供。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全部工程款打入乙方账户后,乙方要履行只能收取乙方所得,剩余款额乙方要即时如数转到甲方帐下。
4、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合同条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双倍的工程款给守约方,并负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
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安全完成拆除任务,施工期间如因第三方阻挠,雨天、台风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影响工期,经甲方认可工期顺延。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的 工程,将部分人工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责任,签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作内容
乙方承包 工程的砼路面结构层施工。
二、 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施工工具由乙方自备。
承包单价:
水泥石粉稳定层: 元/m2(乙方负责水泥拆倒、石粉加水等,乙方人工摊铺石粉、边坡整修成形,甲方勾机配合石粉施工。)
2 水泥混凝土路面: 元/m(乙方负责提供模板槽钢及安拆、乙方提供混凝土浇筑设
备:自带汽油发电机的振捣棒和锯缝机、拉毛器、抹光机等、灌缝、养护等;甲方提供砼、路面钢筋、水源及提供照明设备、提供乙方振捣棒和锯缝机的用油、提供路面养护薄膜) 明确要求:a、乙方槽钢高度为22cm,到达工地总长度不得少于500m,否则视为违约。 b、甲方提供抽水及照明设备,由乙方负责安排人员使用,乙方不得人为损坏,否则,原价赔偿。
C、乙方负责工地现场守夜。
d、施工期间,双方不得调整单价。
以上工作内容由乙方负责工后清理,满足交工验收要求。
三、 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由于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每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
四、 付款方式:
1、 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
2、 工程完工付至于80%,余款在交工验收后两个月付清。
五、 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一套施工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2、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工序检查及验收。
3、提供供生活居住场所,生活用水、电。
4、及时提供工程材料
乙方:
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甲方及图纸要求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分,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算付款完成后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 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1)、基底宽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 日,暂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 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 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施工工程的概况
1、施工工程名称:
2、施工工程承包范围:
3、施工工程地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施工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工程工作遇到如下情形,经过甲方批准备案可以将工程期限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三、施工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____%,甲方付总造价的____%给乙方;
2、乙方完成工程量的____%,甲方再付总造价的____%给乙方;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____%;
4、剩余____%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四、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施工工程质量标准与验收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安全施工
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七、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在具备工程款(进度款)拨付条件下,如因发包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拨付(以材料出票日期为准)工程款(进度款),每延期一天,发包人按延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施工过程中工程实际进度拖后计划进度超过30日,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机械设备和人员应及时撤出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的费用及不能退换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承包人延期开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延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份,承包人执___份。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_____%,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
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六个月。
2、质保金:承包总价的_____%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下列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的具体约定:
1、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现金(大写):万元整(小写元);
2、本借款用途:用于甲方承揽某公司单项工程的周转资金。此款仅申明甲方借款的合法用途,而关联工程的一切责权利与风险均完全属于甲方且和乙方无关,而项目方支付给甲方工程款进度情况与借款本息的偿还也不构成任何关联;
3、本借款月利率为2%,利息结算周期为12个月(此月指‘对月’:即当月借款日至下月对应日为1个对月,无对应日的以月末最后一天视为对应日,下同),借期不满12个月的,按第一条第4款约定执行;
4、协议借款期限至少为3个月,最长为24个月。不足3个月甲方还款按3个月结息,24个月内乙方不得要求中途提前收回本金;3个月后还款时间不足月的按约定月利率和实际天数计算利息;若结息周期或最长借期界满但未结清应付本(息)则从即日起按借款总额的0.5‰/天收取罚金直至结清应付款项;
5、支付罚金、本、息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不能以除现金外的其它任何方式支付或偿还。支付或偿还本协议款项的顺序为:罚金、利息、本金;
6、本协议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以借款方家庭所有财产无限期连带保证(担保),直到还清本协议应还(付)款项为止;甲方24个月期满后10天内不能结清应付款项的,乙方有权以法律手段申请对甲方家庭所有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并以拍卖所得实际款项用于归还因借款按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债务;
7、本协议除甲乙双方签名档为手写体外,其它文字一律为打印体,并经双方确认无任何涂改痕迹;一经涂改或加入手写体条款的协议一律无效;
第二条: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分歧争议的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印)后,乙方向甲方下列指定账户转入本借款全额之日起生效并计息;期满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转入应还款本息数额(罚金)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否则一直有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友好合作”的原则,就重庆市双桥区西湖大道“中国西部纸品交易博览中心项目二期”的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双桥纸品交易博览中心项目二期工程”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其中:二栋高层为住宅楼,约3万平方米;十栋多层为商铺,约3万平方米)。
3、工程地址:重庆市双桥区西湖大道。
4、工程造价:约七千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工程结算为准)。
第二条:本工程承包范围
以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项目并以外墙边为界均属于承包范围(明确未承包范围除外),水电工程承包范围以施工图纸范围所示的室内给排水、室内强电(注门、窗、栏杆也由乙方承包。不在此协议条款范围之内,另签定承包合同)。
第三条:本工程未承包范围
本工程不含:电梯、消防、防水、主供水、供电线路、通讯、电视、天然气安装、宽带、室外综合管网、道路、景观工程等分项工程,
以上分项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乙方向甲方收取配合费每平方米8元,水电费另外收取。
第四条:合同工期
工期暂定为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5月30日止(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总工期为18个月即540天。
第五条: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施工和验收,质量标准合格。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施工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安全文明费施工、措施费用按现行文件规定计取。
第七条:本工程价款结算采用定额及配套文件
1、按照施工图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收方单等为依据。建筑工程执行《重庆建筑工程计价(20xx)定额》、安装工程执行《重庆市安装工程费用(20xx)定额》、装饰工程执行《重庆市安装工程费用(20xx)定额》,并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配套文件。
2、材料:主要材料以甲方认质核价为准,未计价材料价格按当月造价信息价格。造价信息没有登载的,按造价信息中登载同规格、同类执行价格。
3、取费标准:按一级二类工程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定额规定计取费率不下浮。
4、人工费调增:按定额基价每个工日的基础上再调增28元。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支付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高层施工至地上4层主体结构框架顶板:多层以实际开工栋数施工至全部施工的正一层主体结构框架一层顶板,乙方向甲方报已完成工程量,甲方五日内按已完成工程量审核的价款支付80%进度款。以后甲方应按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80%支付乙方月工程进度款。即:当月25日乙方报工程进度验工月报表,甲方在次月5日内按经审核后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结算完工二个月内付足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保修金。
3、土建竣工验收交接后一年期满五日内退还预留保修金的97%,屋面工程保修期五年满后五日内退还剩余3%保修金。
4、甲方须将本项目工程款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工程结算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合格资料后60天内办理完结算。工程采用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在结算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分歧,三日内甲乙双方向造价总站提出解决,以造价总站解释为准。甲方在60天期满并出具审核结算报告,逾期则视为认可乙方所报送的结算报告。
第十条: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4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给甲方(若因乙方进场施工手续等未完善,导致主管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等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工程施工至主本结构一半时,甲方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50%,另5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主体结构封顶时全部退还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20xx年11月30日前进场,若超过一个月乙方未按时进场施工,甲方应承担占用乙方资金的损失,自乙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当日起计算,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给乙方;若超过二个月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责任
按照建筑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本工程不能转包,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本工程,终止协议并勒令乙方三日内撤离施工现场,不支付乙方在本工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追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凡因乙方原因的停工、窝工、返工等,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建、返工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停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本工程,终止协议并勒令乙方退场,不支付任何款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须全额赔偿。
4、如甲方到期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时,28天后乙方有权停工并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停工期间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及垫支部分工程款、工程结算尾款,甲方应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
6、按本承包协议约定20xx年11月30日乙方进场施工,若乙方未能按时进场施工,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正式合同所有条款均以本协议条款为准,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2%赔偿守约方损失。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列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作为补充协议存在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项目施工协议如发生纠纷,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方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承包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安置周转房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万平米
4、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5、分包工作范围及内容:本工程设计内的给排水工程、采暖、消防工程(含人防系统安装预埋工作)按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图纸全部内容。
6、分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第二条: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
2、工期日历天数:天。图纸下达后,以发包方总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3、奖罚制度:提前一天完工奖人民币1000元,延迟一天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天: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第四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1、按JG59-99安全检查标准及地方企业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3、安全文明施工由发包方有关管理每周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考核,作为奖惩依据。
4、施工现场如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一次处罚1000-10000元,出现两次,甲方有权利将肇事者驱逐现场,并解除劳务合同,出现盗窃,甲方有权将偷盗者驱逐工地现场,情节严重者,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五条:乙方承包范围:
1、主体结构:图纸范围内,开始至结构封顶,室内、外给排水、暖通(含消防、人防预埋)。
2、机械及材料:施工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所需的小料(胶水、套管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3、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元,作业完成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4、非甲方原因发生的连续3方天内(含72小时)的停窝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1、工程承包价:元/㎡
2、支付劳务费,以主体结构封顶为一支付节点,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工程量的85%,在通暖正常后付95%,余5%质量保修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质量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标准质量进行施工,如质量验收不合格,由承包方承担返修、材料赔偿责任。
2、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质量和施工工艺流程,认真落实三级自检制度,做到每道工序必须上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10%,服从发包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2、承包方必须采取有效保证完成计划工期的措施,分别在次日、次周将延误的工期赶上。如承包方没有采取有效保证完成计划工期的措施,不但没有将拖延的工期赶上,还造成月计划未能完成,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滞后的工程量按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将长包房已完成的工作量按70%结算。
3、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工地停工,原则上服从发包方的其他工作安排。如发包方无其他工作安排,造成承包方全线连续超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停工时,发包方按承包方停工前一天的实际出勤人数考勤(已签证为准)。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乌审旗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清工程结算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建工程钢筋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钢筋分项工程。
2、工程地点: 盘县红果镇 。
第二条、承包范围:孔桩以上全部钢筋的进场验收、加工、配料、翻样、安装、对焊、绑扎、板筋支撑、电焊、场内全部水平和垂直运输、落手清理、废料堆码等全部人工费;根据钢筋工程需用配备的钢筋机械,弯曲机、切断机、调直机、电焊机、竖向对焊机等全部设备;电缆线、配电箱等全部机械费和配件、修理费等;铁丝扎丝、焊条、焊剂等全部辅材费,
家庭住址: 贵州省盘县红果镇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身份证号:
施工必需的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水鞋、手套、面罩等全部劳保费;工具费、超高、高层施工人工降郊费等等;上述承包内容包含了人工费、机械费、材料(钢筋除外)费、安全保险费、福利劳保费(工装、卫生用品)和税管费等。
第三条、承包具体工作内容:乙方承包各项内容均包括:熟悉施工图纸和柱位臵、柱轴线、梁轴线的控制,自检并配合受检,做好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好半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承包内容全部逐一完成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含施工工具、机械、铁丝和扎丝)包安全不包料(钢筋主材料)至钢筋制作绑扎验收合格。
第五条、承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跟随泥工和模板工工期 。
5.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
5.2竣工日期:紧随泥工和模板工施工进度施工,不得影响泥工和模板工施工进度,由于乙方施工人员不足,经甲方多次协商不能解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施工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的梁、板、柱定位及钢筋规格尺寸、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的材料和人工及检测费用等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质量要求为合格。
第七条、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钢筋工程量套工程价款,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大写) 拾 元整( 元/M)。
第八条、工程付款办法: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 %的工程款,余下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建设方后一周内付清。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9.1.1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前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设立安全标志、佩戴安全帽,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1.2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并自行办妥一切手续及保险,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工程顺利进行。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违返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工地。
9.1.3成品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班组加强自检并记录,浇筑混凝土前报甲方进行验收。出现不合格品由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赔偿有关损失。
9.2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
9.3.1安全: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交底,乙方必需设立质量、安全员,每日召开班前会,负责本班的质量、安全工作。
9.3.2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或赤脚上班,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人次。注意卫生,不得随意大小便,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得在工地内酗酒、闹事、打架、偷盗、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等明火炉具及热得快电阻等,若有违反,每人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4乙方自行负责与管理自己的施工机具、小型工具等,如尺、爷、锤、安全帽、铁丝、扎丝等。
9.5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必须尽快发放至劳务人员手中,并建立工资发放登记表。
9.6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且该合同未终止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7乙方保证不将承包的施工任务再次分包(任务包干除外)或转包,如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并罚款20__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进场施工。
第十条、违约:甲方发现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未能满足要求的,经甲方提出整改而拒不实行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令乙方撤离施工现场,由此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另行补充。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至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期: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___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___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___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___天内,工业建设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___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份,地质勘察报告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确保乙方施工中的工作、生活环境,协助乙方协调当地群众关系。
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工期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工程造价万分之付违约金。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施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或项目所有人(一般称工程业主或发包人)委托国外的工程承包人负责按规定的条件承担完成某项工程任务。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也是国际劳务合作的一种方式。之所以将这种方式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是因为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包含有大量的技术转让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的后期,承包人要培训业主的技术人员,提供所需的技术知识(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
招标成交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不是采取单一合同方式,而是采取另一种合同方式,这种合同是由一些有关文件组成的,通常称为合同文件(contract documents)。
合同文件包括:招标通知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和协议书等。
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合同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权责条款
合同中应该规定,发包人须将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及时通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是发包人的代理人,在监理工程师中选定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监督工程施工和处理履约中出现的问题。
2、工程承包的转让和分包条款
合同一般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不得将全部合同、合同的任何部分、合同的任何利益和权益转让给第三者。经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承包人方可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但原承包人仍对全部工程负责。
3、承包人一般义务条款
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该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部设计和施工,并无偿提供为施工所必备的劳务、材料、机器设备及管理知识。
4、特殊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条款
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来说履行合同时间较长,在履行合同中,可能会由于特殊自然条件和人为原因给工程的施工带来困难,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才能排除,例如,增加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材料等,这样就要增加承包费用或推迟工程进度。以上问题须经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代表确认,发包人才能偿付额外增加的费用或同意工程延期。
5、竣工和推迟竣工条款
合同中规定竣工时间和标准,工程完成后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验收无误后发给竣工证明,标志着工程项目已全部竣工。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工程变更、自然条件变化、人为障碍使工程延误,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以延长工程的竣工期限。
6、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条款
承包人或分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专利和专有技术,并承担被第三方控告合同范围内专利权为非法、以及专利权被第三方侵犯时的责任;承包人提供的专有技术,双方应订立保密条款。
7、维修条款
合同中的维修条款是说明维修期限和维修费用的负担问题。维修期限一般是从竣工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一般土木工程维修期为十二个月。在维修期内,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返工或弥补等。如果工程的缺陷是由于承包人的疏忽造成,由承包人负担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果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由发包人负担费用。
8、工程变更条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改变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应按变更后的工程项目要求进行施工。因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在合同的总价中予以调整,工期也要相应改变。
9、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一般规定在合同条件的"特殊条件"之中,主要包括:
(1)预付款: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人一部分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一般是合同总价的5-15%以便承包人购置机械设备和采购材料等。
(2)临时结算:发包人每月向承包人支付一次,发包人每月支付的金额应扣除承包人的保留金,保留金通常是每月支付金额的5-10%左右,但保留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款的5%时,就不再扣留,承包人交付的保留金应在工程竣工和维修期满后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3)支付期限:一般规定,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给结算单之日起十五至三十天以内,发包人要向承包人付清费用。
(4)迟付加息:如果发包人不按规定付款,应按工程项目所在国中央银行放款利率加息。后结算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发包人付清全部价款。
10 、违约惩罚条款
合同项下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的行为,针对各方违约的情况,分别订立违约惩罚条款。
(1)对承包人违约的惩罚:承包人凡是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而转让和分包承包工程;承包人凡是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开工;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标准准备材料;承包人不听从监理工程师的正当警告;承包人忽视工程质量等,均属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对此,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惩罚措施。
甲方:
乙方:
甲方有×村水渠建设工程一宗,经讨论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乡×村水渠改扩建工程
二、工程规模
改扩建水渠全长约4000米。施工时需在被沙石填埋或损坏的原水渠基础上,进一步清淤、深挖、拓宽及改扩建。在施工时用适合水渠配比标准的钢筋混凝土对水渠两壁、底部及水渠渠坎进行混凝土浇筑加固。
三、质量要求
1、工程须严格按照合同预算开工,不得因乙方建设施工错误或质量不合格返工等原因导致预算超标,因乙方过错原因超出标准由乙方负责。
2、工程所需的砂子、石子、水泥、钢筋等由乙方负责购买,需达到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保证合同项目下的工程没有施工、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钢筋混凝土须达到硬度要求。
23、严格执行材料配合比,混凝土、特殊地段水渠引水管道需达到质量标准,因任何质量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建设,甲方不负相关责任,返工价款甲方不负责。
4、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为整个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12个月。
5、甲方有权在质量保证期满之前任何时间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对工程进行检查。如果甲方所进行的检查和实验证明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的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绝该部分或整个工程,且乙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更换、修改、修补该部分或整个工程,直到甲方认为满意为止,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费用。
四、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造价:50000元(伍万元整)
五、工程结算
1、预付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队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施工,税款由甲方负责。
2、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后,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款5万元。
六、建设工期
工程建设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甲方负责工程建设款的落实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并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
2、派出工程监理人员负责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
3、负责工程竣工后验收、结算等工作。
乙方:
1、负责按标准采购工程所需砂子、石子、水泥等材料设备及工具,并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使用;
2、负责组织工人按工程建设要求进行施工。
3、负责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用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按章操作。凡因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签章日期:
乙方:(公章)签章日期:
工程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甲方需要,双方协议一致,将相关电源进线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并同意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包头市建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签订本工程合同,办理各项业务。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三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20xx 年 月 日至 20xx年XX月 日。
第四条 价款支付、结算
合同签定一周内甲方即支付30%预付款,设备及管路系统安装调试完毕一周内,甲方支付6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半年内付清。付款方式是甲方应按本合同乙方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以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包头市建筑业相关的统一发票。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保修
5.1工程材料名称及要求:详见乙方提交的工程预算书。确保设备、电缆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满足甲方用电需要。配电箱为不锈钢外壳,自动空气“X牌”开关;电缆为“X牌”。主要工程为:
(1)办公大楼配电房至3#楼终端配电箱,用YJV495+1502电缆一根。
(2)办公大楼配电房至4#楼终端配电箱,用YJV450+1252电缆一根。
(3)办公大楼配电房至5#楼终端配电箱,用YJV450+1252电缆一根。
(4)开挖地面沟槽,铺设管线,砌井,电缆沟回填,混凝土补沟槽,整理场地、垃圾清理。
5.2工程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要求负责采购,进场后由甲方指定现场人员 负责验收,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如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本工程设施使用功能或寿命而必须返工时,由乙方承担返工损失费。
5.4工程验收方式及质量等级:达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按甲方验收达到优良标准。
第六条 安全责任
6.1乙方按规范要求组织安全施工,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否则由此产生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6.2甲方施工前将掌握的地下管线辅设情况在现场设标志告知乙方,乙方保障此类管线不被破坏,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3乙方施工中应高度注意甲方未设标志区域地下管线情况,尽量避免破坏未探明管线。如确无法避免而损坏未探明地下隐蔽管线引起的损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工作
7.1乙方应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按包头市文明工地标准。
7.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或辞退不称职的乙方人员。
7.3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自然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引起延误工期除外。
7.4为保证实现质量目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控制,坚持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整改,工后有验收评定,验收记录及各种保证资料收集及时齐全。本工程竣工资料全部由乙方负责整理,并达到竣工验收归档要求。
7.5在甲方协调下,乙方应配合弱电管线的铺设工程。
第八条 保修与维护
8.1 工程质保期为24 个月,自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次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质量要求,乙方必须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48小时内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质保期内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保金内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8.3 质保期内设备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视作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竣工,按延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2)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返工修复,按工程总价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返工重做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包头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10.2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桃江龙城一期铝合金窗 工程地址:信丰水东 使用层次:详见图纸
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 承包内容、方式及材料要求:
1.承包内容和方式:
(1)承包内容:本工程所有铝合金窗以及提供甲方认可的优化方案窗施工详图等。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给他人。
2.材料要求:①铝合金型材为“伟业”牌50系列产品,型材厚度必须至少满足不少于1.4MM,型材颜色等相关要求由甲方指定;②玻璃材料符合设计要求;③五金配件为 “春光” 牌系列产品。其它配料必须达到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场施工前所有材料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其样品备存以作验收标准。
三、制作与安装:
本工程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以及甲方认可的优化方案图保质、保量、保工期在施工现场进行加工制作与安装。 四、质量与施工要求:
1. 窗产品出厂必须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并在工地进行二次产品验收。甲、乙及监理方三方共同对所有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2. 甲方、监理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部分的货款,并要求乙方限时整改到位,责任乙方自负。
3. 铝合金施工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五、工期要求:
1、不影响土建的施工进度;
2、 年 月 日前开始门窗框的安装;
3、窗框及固定玻璃应在拆架前三天安装完毕,窗扇应在拆架后一周内安装完毕。本工程竣工工期必须满足甲方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拖延工期,否则后果自负。
六、结算方式:
1. 结算总价=合同单价结算工程量(约 6万 m²,具体以办理结算核定工程量为准)。
2. 合同单价: 360(平开/含税)、300(推拉/含税)元/m²(暂定合同总价为21193536元)。以上单价均为一口价,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的支付。水电及住宿等其它不可预见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 结算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铝合金外框尺寸以面积计算。本工程住宅部分为 (详见甲方认定图纸)层,结算时现场随意抽五层,双方逐个量取面积。
七、付款办法:
7.1.1、进度款支付:本工程全部用指定房抵扣工程款,详见附件。
1、 甲方不支付任何工程预付款;
2、 乙方工程量经审核达到100万元时退还履约保证金50万元,此时,甲方才开始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根据本工程招标公告要求,上述100万元工程量待本工程全部完工后才纳入进度款支付。
3、 跟进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支付进度款: ① 窗框安装完毕付已完栋号楼总价的30%; ② 窗扇安装完毕支付已完栋号楼总价的80%。
本工程乙方全部施工完毕,经综合验收(一户一验、冲水检验渗漏等)合格后,工程款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7.1.2、以上工程款支付乙方必须在抵扣房的实际销售房款中进行,若抵扣房未及时销售,资金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提出任何支付工程款的条件,否则责任自负。
7.1.3、剩余5%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无息付清。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1年。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进入施工现场人人都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综合管理。
2. 乙方在施工前要进行质量、技术交底,确保工程质量,并需对前道工序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全部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九、验收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前,由乙方自己进行初步验收,工程质量、工程内容和施工工期符合要求的,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局部未完成者,在甲方、乙方商定的期限内修补或安装后,再进行综合验收,直至达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
十、违约责任:
10.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而影响装饰装修及外架拆除工程在30 个工作日以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天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 1‰。逾期竣工严重者执行第10.3条款规定。
10.2、 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不及时导致业主索赔要求,乙方自行与业主协调处理,发生索赔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得从质量保正金中提取。
10.3、如乙方施工到中途不想继续施工或故意拖延工期,给本公司造成不能按时交房等其它不可预见的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限期自动清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之前乙方已完成的所有工程量按50%清算,甲方不另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备注: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本合同书一经签字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反悔。法人代表的变更,并不影响甲、乙双方遵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款结清后失效,但合同中关于保修的条例到保修期满。
合同订立地点:江西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
合同担保人:(签章)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签章) 承包人(乙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①8#楼中间户
②8#东端户
以上抵扣房总共39套,合计人民币¥:21193536.00元。
特别注明:
1、 此合同为江西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期棚户区改造工程,甲方先用贰仟壹佰壹拾玖万叁仟伍佰叁拾陆元人民币抵扣乙方工程款。待乙方施工工程全部完工后再结算核对,若抵扣房款多于实际工程款则乙方退还相应的抵扣房给甲方;相反,甲方继续另定房子抵扣乙方实际工程款。
2、 若乙方销售价低于合同价,乙方需补足合同价,以免扰乱销售正常秩序。
3、 每次付款时,乙方可从二个方面提交当地税务局认可的专用发票:一是厂家的原材料税务发票;二是余款必须到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统一正规有效专用发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并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书》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楼内墙、天花乳胶漆施工工作量分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开工日期:
4、竣工日期:
5、承包范围:本工程楼按建施图纸施工和现场实际发生的含清理工作,文明施工及配合市、区、镇执法检查准备工作。
6、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7、本抹灰工程所需的一切建筑材料(白水泥、石膏粉、乳胶漆及清理墙(天花)面的砂铲等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供乙方使用。本工程施工中所需
的,电动手持搅拌机、砂铲、灰桶、灰线、沙板及灰匙、吊锤、铝合金尺、水平尺、笔等零用工具由乙方负责采购使用(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的承包价格内)。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建工程分项抹灰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合格。
9、合同价款:以施工图纸为基础,结合实际施工的工作量,按墙面和天花实抹实涮油漆面积,以每平方米单价为 元。本合同工程量估计m2合同总价款暂估(人民币)元。本合同总价款仅作为工程进度拨付款之用,不作为工程结算之依据。结算依据以现场实际施工经双方确认签证工程量为准。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和质量技术交底,组织协调乙方进行施工和施工中碰到技术问题。
2、无偿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厨房,冲凉房以及生活用水和照明用电。
3、严格控制和监督乙方的材料进场,防止伪劣和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工地。
4、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和安全员,有权对施工中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全方位监督,乙方无条件服从。
5、因乙方人力不够,技术力量差,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进度要求,(不能按时完成甲方制定周计划、月计划),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退场。
6、甲方组织协调工地泥工组打好墙面底灰,打磨修补好天花混凝土面,确保乙方施工顺利进行。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治安管理条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和领导,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接受甲方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质量技术交底,根据工期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须依甲方的方案为依据,不得与甲方计划相抵触。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和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若发现现场施工不明确
和不妥之处,乙方必须主动及时与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联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4、乙方必须对自身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交底工作及班前交底工作。在施工中必须采取严密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五无”目标,确保生产安全达标。
5、乙方必须负责搞好乙方住宿场所及厨房的环境卫生,按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要求做好预防“各种疾病”工作,确保厨房及住宿的环境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6、乙方应严格按现行国家施工安全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施工;临时施工用电由甲方现场专职电工搭设,禁止私自搭设临时用电。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财产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7、乙方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搞好自身内部的团结和班组之间的团结。
若有违反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自行计划和负责将施工所用的材料和工具运进现场,所有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品牌必须经甲方验收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使用,否则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返工和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9、乙方施工中应充分合理利用材料节约材料,杜绝浪费。工地所有的加工成成品半成品的件必须加以保护,如有损坏,责令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10、乙方施工中要协调好与各班组之间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1、乙方施工必须接受甲方项目部驻现场技术员对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时,乙方无条件服从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项目部有权按〈工地安全奖惩制度及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因人力不够及技术不济,无法执行合同条款,要求中断合同,甲方有权利不给办理结算,视作乙方自动退场处理。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本工程要求:刮腻子3~5遍;刷乳胶漆2遍,其质量应达国家
评定“合格“标准。
2、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进行,密实度、平整度、垂直度其尺寸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抹灰平整度、立面垂直度、阴阳角垂直、方正、分格条(缝)平直等不能满足要求的质量问题,其返工的一切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返工影响工期的责任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并按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每处罚款为元。
五、安全生产: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
2、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护措施。并有权对乙方因管理不善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之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
六、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规定,做到每天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废料垃圾及时清扫干净。如乙方忽视管理造成现场零乱污染,甲方有权派人员进行帮助整理清扫,按整理清扫的实际人工以每工日人工费50~100 元,在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外,并处以相应罚款。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本着节约、不浪费的原则进行施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以下施工项目及内容的工程量分包给乙方实施。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协议,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
工程名称:20xx年度线路(光、缆)及设备工程
工程内容:布放光 电缆及其配套的施工项目
一、 在施工过程中除遇到设计变更的原因造成的材料短缺或无法施工等特殊情况外,人为造成材料短缺的,短缺部分由乙方赔偿:乙方必须在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5日内将单项工程剩余料、拆旧料交回乳山联通公司,如发现没有及时交回现象,5日内扣发500元,再拖延一天追加扣罚100元。
(1) 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竣工后5日内乙方应提供详细的施工技术资料,具体要求为:
(一) 电缆工程
(1) 施工完毕的实际施工图纸,必须清楚标布放的每条电缆的长度以及每条电缆两端的尺码数
(2) 每条电缆的引上,余留的长度必须在图纸上标明电缆的引上,余留的长度必须在图纸上标明
(3) 每个分线箱的箱号、线号要在箱上用红油漆标明,并在图线上标明。
(4) 箱号、线号要与交箱内的线路统一。箱号的配置要根据情况,按户线多少来配置
(5) 做完箱、线完头,要从交线箱与分线箱的两头末端进行对线;主干线电缆必须按要求提供测试记录
(6) 最后由乙方把竣工材料装订成册(详细见竣工资料样本),竣工时做好余料点交工作。
(二) 光缆工程
1、 施工完毕后实际是施工图纸。必须标明光缆的实际布放路由。
2、 竣工图纸中必须标明布放的光缆长度,即每条光缆两端的尺码数必须标明清楚;标明每条光缆余留的实际位置和长度。
3、 必须提供真实的光线曲线图,并在曲线图上标明两端位置。
4、 最后乙方把竣工资料装订成册(详细见竣工资料样本),竣工时做好工余料点交工作。
二、 验收时每发现一项不合格处扣工程款10%。
三、 施工中,乙方应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必要时应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如出现因乙方违章而出现的伤人事故,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出面协助处理。甲方为下属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 乙方在施工中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竣工,不得无故推迟工期,推迟一天扣工程款10%
五、 对电源工程,施工人员需持有有电工证
六、 工程费用的结算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 按承包工程决算综合工日x23元记取工程费。
(2) 隐蔽工程及签证工日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计取工日。
(3) 承包工程决算综合工日依据乳山联通公司定审的工日为准。
七、 在工程验收时发现问题需要返工的,由乙方负责整改,待全部验收合格,决算到位后20日内向乙方付清工程款。
八、 乙方超过规定日期验收,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工程款日千分之5计算。
九、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十、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部分
甲方将以下施工项目及内容的工程量分别包给乙方实施。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安全协议,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
一、 工程名称:小型(或零星)管道工程及线路设备工程。
二、 工程内容:20xx年度铺设管道、砌入孔;布放光、电缆等
三、 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并要求乙方整改。
2、定期想甲方及建设单位(业主)通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3、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并协助甲方按要求及时处理。
(二)乙方:
1、乙方所用施工人员必须是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劳动人员,不得赵勇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等,所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智力正常;乙方必须将所用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交给甲方,由甲方装订成册备案。
2、在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并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安全总结、教育、检查及消除隐患。
3、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劳动所需的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及用品不到位严禁施工。
4、严格按照部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
5、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要求,对指出的安全隐患和缺陷要掀起改正。
6、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工程质量,并保护线路上原有的设施。严禁损坏原有的通信设施及线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通信电路的阻断,乙方在承担经济责任的同时,还有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对违反纪律的责任人由执法部门进行处置。
7、乙方主要管理好自有及租用的车辆,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要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必要时甲方派人协助,但此后发生的费用及赔付由乙方负责,严禁酒后驾驶。酒后施工,否则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8、乙方要教育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治安条例,严格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如发生违法乱纪现象责任自负。
9、要管好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要有明细账,不得浪费,丢失赔偿,严禁监守自盗,严禁变卖工程料、剩余料、废料及拆旧料。如有违反除没收非法所得,还将视情节轻重扣罚工程款,直至终止合同,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要做好防火、防爆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止各类火灾、爆炸事件的发生,若因乙方责任引发火灾及爆炸,责任及所示由乙方赔付。
11、乙方要做好防中毒工作,采取防毒措施,施工中做好人井通风及毒气检测工作,注意观察及防范周围环境中有无害、有毒物质、气体,注意饮食卫生,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否则责任及损失自负。
12、乙方要做好放防触电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联系停电,采取必要的防电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夏季施工同时做好防雷击事件的发生,严禁在雷雨时进行施工。
13、乙方在进行攀、等高作业时,必须要有正规的攀、登设备。并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14、乙方因安全问题引发的责任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15对于本文未涉及的方面所出现的安全问题及事故,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上述原则进行处理,因乙方原因引发的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自负,甲方不负担责任及损失和赔付。 若乙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薄弱、各类安全隐患较多、问题及事故频发、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施工协议,终止合作关系,今后不再将工程分包给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4 工程师是指雇主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本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_________(填入名称)。
1.5 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 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 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 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 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 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 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 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 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 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 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 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 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 日是指历法日。
1.29 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 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 解释
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 单数和复数
3.1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 一般规定
5.1 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 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第七条 雇主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 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2 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如果根据雇主任命的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应得到雇主的具体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节应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则,即应视为工程师在行使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雇主批准。
8.3 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工程师代表
9.1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 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 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9.4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任命任意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工程师代表应将此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无权对承包商发布任何指示,除非此类指示对他们行使助理的职责和确保他们根据合同规定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质量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为此目的的发出的任何指示均应视为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示。
第十条 书面指示
10.1 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 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 合同转让
12.1 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保险人。
第十三条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 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14.1 当分包商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商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期间须继续承担的任何连续义务时,承包商在根据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后的任何时间,将上述未终止的此类义务的权益转让给雇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 语言和法律
15.1 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_________(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_________(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 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_________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 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函;
(c)投标书;
(d)本合同;
(f)规范和图纸;
(g)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7.1 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两套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商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商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17.2 承包商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17.3 上述提供给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商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十八条 进展中断
18.1 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 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条 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 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第二十一条 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 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 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22.1 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意所必须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
第二十三条 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 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一般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24.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承包商应为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所用设备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内已有规定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论得出。
第二十五条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协议
26.1 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第二十七条 履约保证
27.1 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28.1 在承包商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保证将一直有效。但在根据本合同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 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 现场视察
30.1 在承包商提交投标书之前,雇主应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资料,但是承包商应对他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负责。
30.2 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应当认为承包商的投标书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资料和承包商自己进行的上述视察和检查为依据的。
第三十一条 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 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 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决定:
(a)按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另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类决定应将工程师可能签发给承包商的与此有关的任何指示,以及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的情况,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合理恰当的措施考虑在内。
第三十三条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 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计划
34.1 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 无论何时,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根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详细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提供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详细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条 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36.1 向工程师提交并经其同意的上述进度计划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说明或现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承包商的监督
37.1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商义务所必需的,承包商应在工程的施工期间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商或经工程师批准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权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对该工程进行监督。上述批准可由工程师随时撤回。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37.2 如果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任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 承包商的雇员
38.1 承包商应向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a)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及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 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师认为是渎职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 测定并标示
39.1 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b)上述规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准线的正确性。
(c)提供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任何差错,当工程师要求对此进行纠正时,承包商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类差错,以使工程师满意。若此类差错是由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确数据所致,则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工作或任何基准或标高的检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对上述各项的精度所负的责任,承包商应仔细保护和保留好一切水准点、视准轨、测桩和工程放线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条 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行勘探开挖,则应根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项目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条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a)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或任何有关当局提出要求时,自费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以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
第四十二条 雇主的责任
42.1 根据第66条的规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所有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险。
42.2 如果根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险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 工程的照管
43.1 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部分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商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止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的照管责任移交给雇主;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任期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根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 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情况外,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按照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5.1 当任何此类损失或损坏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风险造成的,或是与其他风险相结合造成时,若工程师提出要求,则承包商应按该要求的程度修补这些损失或损坏,而工程师应按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种风险相结合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则工程师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考虑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责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条 雇主的风险
46.1 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规定提供给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此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负责的;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 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保险;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及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以及拆除和迁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 投保范围
48.1 对于第47.1款中的(a)和(b)两项中的保险,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进行投保,并应包括:
(a)从现场开始工作至颁发有关工程或其任保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规定的情况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及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由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 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 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第43~46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除外项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险,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义务: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 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51.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保障雇主免于承受与上述有关的任何损失或索赔: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51.2 上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系在工程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时还应保障雇主免受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况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 雇主提供的保证
52.1 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 第三方保险
53.1 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保险,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情况除外。此项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分别保险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 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54.1 承包商应对他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员进行此种责任保险,并应在全部雇用期间内持续上述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员,如该发包商已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责任保险,这样雇主就根据保险单得到保险,则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时,承包商应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项保险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五条 人员事故保险
55.1 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继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如果分包商根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根据保险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保险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险单以及支付保险费的收据。
第五十六条 保险证据和保险条款
56.1 承包商应在现场工作开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证据,说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险种已经生效,并应在开工之日起84天之内向雇主提供保险单。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证据和保险单时,承包商应同时将此情况通知工程师。上述保险单应与中标函签发前所同意的总条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据雇主同意的条件,在承保人处投保其负责的所有保险项目。
第五十七条 保险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 对承包商未办保险的补救
58.1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内向雇主提供各项保险单,则在任何此种情况下,雇主均可以进行任何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支付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险费,并可随时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费用,或视为到期债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费用。
第五十九条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59.1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 遵守法令、规章
60.1 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60.2 承包商应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任何此类规定的任何罚款和责任。但雇主应负责获得工程进行所需要的任何规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应根据第52.1款的规定对承包商给予保障。
第六十一条 化石的保护
61.1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间而言,均应被视为属于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在移动之前,立即将此类发现通知工程师,并执行工程师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类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 专利权
62.1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 矿区使用费
63.1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64.2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承包商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十五条 避免损坏道路
65.1 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65.3 尽管有65.1款的规定,但如果发生因运输材料或设备而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任何桥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损害时,承包商在得知此类损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权提出此类索赔机构的任何索赔要求之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给雇主。当根据任何法律或规章规定,要求该材料或设备的承运人给予道路管理机构损害赔偿时,雇主不应对与此有关的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负责。在其他情况下,雇主则应协商解决和支付有关此类索赔的全部金额,并且应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此类和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工程师认为上述任何索赔或其中的一部分实属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所致,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因上述失误应赔偿的总额,雇主应从承包商处收回该款项,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无论何时,雇主应将要协商的解决办法及承包商可能偿还的任何总额通知承包商,雇主应在此类解决办法达成协议之前与承包商进行协商。
65.4 在工程性质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运输时,本条上述各项规定的术语“道路”应解释为:包括水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相应的效力。
第六十六条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66.1 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机会: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近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a)将承包商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给上述任何其他承包商或雇主或任何此类机构使用;或
(b)允许上述各方使用临时工程或承包商在现场的设备;或
(c)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质的任何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规定确定一项追加到合同价格中的费用,并应将此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67.1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67.2 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七、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 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 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69.1 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以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隔,向工程师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职员及各种等级的劳务人数的详细报告;当工程师可能需要时,还应送交有关承包商设备的此类报告。
八、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第七十条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70.1 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为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的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要求;
(b)随时按工程师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或在现场、或在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若干地点,或在上述所有地点或其中任何地点进行检验。
70.2 承包商应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并应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第七十一条 费用
71.1 如果说明书或工程清单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应由承包商自费提供。
71.2 若检验属于下列情况,则承包商应负担任何此类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标书中标价或便于标价的。
71.3 若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规定者;
(b)在上述情况下未作出专门说明者;
(c)虽已指明或规定,但工程师所要求的检验是在现场以外的任何地点,或在被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者;如果检验表明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未按合同规定使工程师满意,则其检验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否则,应按第71.4款规定处理。
71.4 凡符合第71.3款规定者,本款即应适用,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增加有关费用总额。
第七十二条 检查和试验
72.1 工程师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应能进入现场及进入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或准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商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取得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72.2 工程师有权对按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其制造、装配或准备过程中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果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的车间或场所不属于承包商,则承包商应取得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或场所进行此类检查或检验的许可。此类检查或检验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72.3 承包商应同工程师商定对按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工程师应将其进行检查或参加检验的意向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师或其正式授权代表未在商定的检验时间参加检验,除工程师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进行此项检验并应认为是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承包商应立即将该项检验数据的正式核实的副本送交工程师。如果工程师未参加该项检验,工程师应对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给予认可。
72.4 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时间和地点,供检查和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未准备好,或者按本款规定所作的检查或检验结果,工程师确认材料或工程设备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工程师可拒收这些材料或工程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商。该通知书应写明工程师拒收的原因,承包商应立即纠正所述缺陷或保证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规定。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应对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按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检验或重复检验。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出雇主为进行该项重复检验所需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委托给一名独立检查员进行。根据第9.4款规定,任何此类委托应是有效的,并应把为上述目的委托的独立检查员看作是工程师的一名助理。工程师应提前14天将这种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 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查看。承包商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覆盖或无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检查或测量。以及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或测量,无论何时,当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除工程师认为无必要检查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检查和测 量或此类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72.7 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随时发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盖物,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并应将该部分恢复原状使之完好。如果任何这部分根据84.6款的要求已覆盖或掩蔽,并经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承包商由于该项剥露、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恢复原状和使之完好所开支的费用总额,并应将此总额增加在合同价格中,工程师应将此情况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承包商承担。
72.8 工程师有权随时对下列事项发出指示:
(a)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从现场运走;
(b)用合格适用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以及
(c)尽管事先已对其进行过任何检验或临时付款,但对工程师认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工程,均应拆除并适当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或(2)由承包商设计或承包商对其负有责任的设计。
72.9 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若指示中未规定时间,则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执行上述指示时,雇主应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示,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及时协商之后,确定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九、暂停
第七十三条 暂行停工
73.1 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在暂时停工期间承包商应对工程或其一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保护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况以外的暂时停工,应适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种违约引起的或由其负责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 在根据第73.1款而适用本款规定时,工程师应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并作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增加由此类暂时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费用款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 如果暂停是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的许可,除非停工属于第73.1款规定的情况,则承包商可向工程师递送通知,要求工程师自接到该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中断的工程或其部分继续施工。如果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批准复工,则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条规定,将此项停工视为可删减的工程,同时对此再次向工程师递送通知,或者当暂时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时,承包商则可将此项停工视为雇主违约,并根据合同第101.1款规定终止其被雇用的义务,此时应执行第101.2和101.3款的规定。
十、开工和延误
第七十四条 工程的开工
74.1 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通知后,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工。开工通知应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此后,承包商应迅速且毫不迟延开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条 现场占有权及其通道
75.1 合同另有规定外;
(a)随时给予承包商占有现场各部分的范围;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现场各部分的顺序。并根据合同中对于工程竣工顺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雇主应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现场;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类通道。以便使承包商能够根据第34条提到的工程进度计划开始并进行施工,否则,将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此时应将该建议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应随工程进展,适时让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现场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应有的速度并视具体情况或按上述进度计划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议进行工程施工。
75.2 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规定给出上述占有权而导致承包商延误工期和/或付出费用,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中增加此类费用总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 承包商应承担其进出现场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开支。承包商还应自费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备。
第七十六条 竣工时间
76.1 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某一具体时间内竣工的整个工程及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规定的从开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内竣工;或在第77条可能允许的延长工期内竣工。
第七十七条 竣工期限的延长
77.1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作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误期原因,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由雇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阻碍,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违约或由他负责的以外,其他可能发生特殊情况,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区段或部分,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地协商之后,决定竣工期延长的时间,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 但工程师不一定必须作出任何决定,除非承包商已经:
(a)在此类事件开始发生之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申述的情况进行研究。
77.3 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续性的影响,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内提交详细申述成为不可能时,如果承包商以不超过28天的间隔向工程师递交临时详情,并在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了最终详情,承包商仍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详情报告后,不得无故延误,应作出关于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在收到最终详情之后,工程师就复查全部情况,并提出有关该事件所需的延长全部工期的决定。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将此决定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终审结果不应导致减少工程师业已决定的任何延长工期的时间。
第七十八条 工作时间的限制
78.1 在合同中无相反规定的条件下,除下文规定的情况外,非经工程师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但为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绝对必要的作业除外,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但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甲方:____________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现就甘肃省XX市____________县生地湾穿山驯____________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指定位于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__________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就 工程承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4、承包方式:□包全部材料;□包工,包全部材料;□包工,包部分材料;□包清工。
5、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单价 ;工程量(约)
总价(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以实际确认工程量为准。
(2)因变更等导致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须有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乙方自愿接受甲按每逾期一天 元的罚款,并承担因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因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导致工期顺延,须有甲方及监理共同出具书面的文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执行甲方发布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技术参数和施工现场签发的技术交底。
2、若乙方施工的工程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的,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上述工程质量约定。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工程质量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质量监督
乙方应接受甲方、工程监理、房产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并为此提供便利。
第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完成后,乙方应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安全整套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项工程初步验收。
2、如初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全部返工费用,合同工期不顺延。乙方返工修好后应重新向甲方申请验收。
3、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签署工程结算单。
第五条、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本工程甲方预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计 元。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尽保修义务,乙方不及时维修时,甲方有权动用保修金请人维修,无论乙方签字与否,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满经主管部门、房产项目部、甲方及物业公司审验后,方可办理保修金结算。
第六条、工程款的结算
1、中间付款及结算:由项目经理、技术员根据工程进度、质量情况开据形象进度单,工程科签字,工程部审核,主管副总审批后,予以入帐。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85%(包括施工期间的中间付款、支取的生活费、饭票、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
3、工程变更、奖罚、结算工作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应就该事项形成确认一致的书面文件。
4、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签字后15日内付清余款,无保修期的工程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就本条第3项内容形成确认一致的书面文件后20日付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监督施工管理协议书的落实;
2、明确工程部 、项目部 为落实本合同的责任人。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及所在小区、项目部的管理,遵守甲方及小区、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2、认真遵守和落实甲方与房产项目部签订的施工管理协议书。
3、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丢失、损坏、浪费和人工费亏损等,一律由乙方承担责任。
4、明确 为施工现场落实本合同的责任人。
5、在甲方逐次付款时,乙方应将甲乙双方确认的工资单一式两份分别报工程部、财务部。若乙方没有按本款约定发放工人工资或上报人工费发放名单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为此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的剩余工程款。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其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第九条、分包
1、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将清出现场,已做工程量不予结算。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
2、本合同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违反规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并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责。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公司办公室、主管部门、财务部、房产项目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施工队进入工地必须服从小区办、工程科的管理。严格按图规范施工,对甲方的变更必须有小区办签字,报工程部备案。1千元以上的变更相应增减。
2、乙方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因人员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能保证,工期滞后两次的。甲方有权责令施工队退场,合同作废。原施工队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3、施工期间乙方要合理使用、看管材料,严禁浪费、丢失和闲置。违者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制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所属矿区 井下采掘工程施工,实际施工范围的确定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表明的范围做为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施工范围经双方协商可作调整,调整范围以书面形式确认。)
2、乙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对甲方工程进行承包(即:包施工、包产量、包进度、包本协议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包动力消耗、包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包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使用操作及维修保养),并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全面负责。依法独立承担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民事责任。
二、承包工程内容
1、开拓工程:扩帮、起底按相应工程单价计算。
2、探矿工程:
3、采准工程
4、回采工程:
上述全部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他技术参数以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描述为准,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计价方法及单价
(一)、计价方法
1、验收合格的掘进工程,按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总价。
2、出矿量按毛矿扣除废石和水份之后的净矿量计算;矿石总价按净矿量乘矿石单价计算总价。
(二)、单价
以上掘进费用定额,按掘进工作面涌水量小于40m3/h计算。单工作面涌水量大于40 m3 /h时,甲方承担超出部分排水电费。
四、设备、材料供应
(一)、甲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包括:动力变压器、配电柜、牵引车、整流柜、破碎机及皮带运输机、永久水泵、永久提升机、永久空压机、磁滑轮。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设备明细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地面井下铺轨材料、主风水管、主电缆、电机车架空线及配件、绞车首次使用的钢丝绳及斜井首次使用的地滚等。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二)、乙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乙方承包工程中除第三条第(一)项明确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材料外,其余一切材料消耗、水电动力消耗、工器具及其它设备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
五、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承包矿区、生活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负担。
2、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运杂费,小型设备的安装费、货场管理其他辅助工程费,临时支护安全措施费。
3、乙方自主负责承包范围内人员的组织、录用;材料进购、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主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甲方可以应乙方的请求帮助乙方进行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依法向相关部门按期缴纳相关税费,因乙方缴纳不及时所产生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承包工程后乙方的生活和生产的费用,乙方所有人员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乙方承诺
1、生产任务:全年计划生产铁矿石 万吨(净矿量),各种规格井巷具体安排及采矿作业计划以当年甲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2、乙方保证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进度、产量、设备完好率等计划指标。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4、乙方在承包期内管理和使用甲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其他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
七、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生产的矿石产量和井巷掘进量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当月生产任务和设计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本合同没有约定标准的适用国家标准
2、出矿矿石块度小于400MM,进入选厂大于400MM大块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负责。
3、回采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废石混入,禁止矿石、岩石岩混倒,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20__元,根据情节由甲方确定具体数额。
4、掘进工程计量,以甲乙双方月底共同验收的工程量为准。结算矿量以甲方质检部计量的净矿量为准。
5、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月掘进计划任务100%-110%(不含110%)时,掘进单价执行本合同单价;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
110%-120%(不含120%)时,掘进单价上浮10%;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20%-130%时掘进单价上浮20%;完成计划任务130%以上时,掘进单价上浮30%;未完成当月掘进任务时,当月掘进单价按照当月掘进完成量占当月任务百分比乘以约定单价执行。
6、工程款支付以甲方当月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基础,按照当月进度,次月25日前拨付上月工程款的90%(10%为质量保证金;矿石及采矿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
7、乙方安全考核不合格按甲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
八 、工程验收
1、乙方按照《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和相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双方以上述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否则不得使用,材料代用需甲方同意签字方可代用。
3、验收时间定为每月20-25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验收。不合格工程由乙方无偿按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验收隐蔽工程,乙方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如甲方代表不到场,乙方可自行隐蔽并做好记录,甲方应承担并且予以签证;
6、工程竣工交付生产使用,乙方施工的工程一年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修理或赔偿。
7、锚喷巷道的验收,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进行验收,经甲方同意的喷浆工程,可以按实际喷厚进行结算。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矿山进行统一规划开采方案设计和生产管理。甲方每月初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当月生产计划和任务,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和任务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甲方核定范围内,甲方负责火工材料供应,超出核定用量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购买成本价格的120%支付甲方费用。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对火工材料的运输、贮存、管理和使用,纠正乙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作法。
3、甲方出借现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库房、机房等)、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详细内容见《附件四:甲方提供生产、生活设施》。乙方接收上述设施后,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等亦由乙方负担。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乙方应当遵照执行。对乙方的违法乱纪、违章行为有权制止。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工程不合格,完不成生产任务等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求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为:不合格的产品、工程或未完成任务金额的30%。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按合同约定取得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主要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完好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设备完好标准》。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完好的交给甲方。如有损坏须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服从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需经甲方同意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要求,与自己聘用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将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如乙方不履行签定劳动合同的义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所要招聘人员严格管理。
7、乙方承包工程后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担在生产、生活中因自身安全的措施不力而发生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退出生产现场,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出现乙方以任何方式组织人员围攻、殴打甲方工作人员,或冲击甲方办公场所。
(2)出现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安全指令,不服从甲方依法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3)乙方连续二个月完不成任务湖当月产量完不成计划的50%。
(4)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
(5)由于乙方的各种违约行为,乙方在接到甲方终止(解除)合同通知书,10日内必须撤离施工现场,如不撤离每日支付甲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整,直至乙方撤离完毕。
3、合同解除后乙方未爆破的中深孔、存窿矿量按下列方式结算:
1)、符合设计要求的中深孔按总进尺乘以单价计算总价。单价为 元/米。
2)、存窿矿量按照数量乘以单价的方式计算总价。存窿矿量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确定,双方对计算办法有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重新评估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存窿矿量单价为元/吨。
十二、其它
1、乙方在矿区内建设房屋的行为需取得甲方同意,具体内容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