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分包合同(三篇)

钢构分包合同(精选3篇)

钢构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目标顺利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下列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及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明细见附件)。

二、承包形式及报价:

1、承包形式:

2、预算造价或中标价:(大写) 元整,¥ (是否含税金)

3、本工程暂定工程量: (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本工程综合单价: (具体综合单价详见后附《综合单价确认书》)。

5、其它建筑计算法按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如建设方变更通知下来还未施工,双方协商后执行;如已施工需要返工,根据返工的工程量另加计算施工费。

6、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结算:以甲方签证认可单为准。

7、价款的调整:施工期间如遇有法律、法规等的政策性文件,按政策性文件相应调整。

三、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协商,工程日历总天数为 天。

2、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前完工验收。

四、质量和规格

(一)用材规格、数量及要求:

(二)施工要求

1、本工程安装时要严格执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GB50205-20xx 规范执行,达到验收标准,并经业主、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

2、对进场的材料及完成施工的成品要加强保护,防止变形、折弯或生锈。

3、乙方在施工时必须精心施工,彩板安装要特别注意不能有漏水点,打自攻钉时要横平竖直,扣件安装要美观坚固实用。

4、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产品的清洗工作,不得蛮干,讲究文明施工。

五、工程款支付

乙方在搭建过程中甲方按照工程进度、质量并视验收情况分阶段清算。

1、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备料款人民币 元。

2、主体钢结构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元。

3、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剩余工程款(不包括质保金)甲方10日内一次性支付。

4、剩余工程款 元人民币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图纸文件 套,并就该工程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临水、临电等基本的现场作业条件。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专人对本工程进行监管,如发生设计变更,提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

4、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秩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处理现场阻工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在工程完工后7日内组织验收,7日内不组织验收时,视同验收合格。

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7、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钢结构工程的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 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返工。

8、乙方必须加强管理,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等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因乙方钢结构原因 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损失。

9、乙方搭建人员必须按照搭建操作规程进行搭建文明作业、安全作业,在搭建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10、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接受甲方代表的安全监管,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人员做出相应处罚。

11、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分清责任后承担相关费用及损失。

八、保修期及乙方保修责任

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钢架构无透锈,在此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包工包料返工维修。

2、在规定的保质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如因施工技术缺失、操作敷衍造成各结构间焊接开裂,螺丝松动等危及工程安全和使用寿命的各种缺陷。

3、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建筑物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遭遇10级及以上风力造成棚顶撕裂,卷曲、变形及遇大雪造成棚顶塌陷,主体变形、坍塌。

4、如果出现在严重质量问题承包方除无偿予以维修外,甲方将扣除乙方质保金并享有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九、其他事项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工程量加大,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后由甲方出具现场签证结算。

2、甲方对分包的管理

甲方(或集团采购部)自行与分包队伍签订分包合同,合同应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分包队伍发生的一切问题及事故与甲方无关。

3、甲方未履行支付义务,又未就延期付款与乙方达成一致,自应付款之日超过15日始按应付金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三延期利息(不含甲供材),工期相应顺延。

4、乙方未能按总工期按时完工,又未就延期与甲方达成一致,自延期之日按合同金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三的延期违约金,工期不做顺延。

5、按图纸设计要求工程技术标准行业相关规范标准验收。

十、违约责任

合同自签订后如单方终止合同,由终止合同一方向对方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并加罚违约金工程造价的10%。

十一、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 提请仲裁或向 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的双方代表签字扣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共发生合同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

4、本合同一式 四份 份,甲乙双方各持 两份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构分包合同 篇2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加工,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钢构件制作内容

一、承包方式: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2、合计价款约为人民币: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交付给乙方定金30%),提货时付清所有货款,甲方需在于20xx年xx月xx日前把定金预付给乙方。

4、以上为含增值税价,乙方须提供发票与甲方。

三、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交货方式:

四、质量及验收要求

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钢结构制作规范认真加工制作,确保钢构件达到图纸设计和钢结构规范的要求。

2、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甲方要求,钢板厚度必须保证在国家标准偏差范围内所购材料应具有质保书。材料的代用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代用。

3、钢构件加工验收按合同、图纸及说明文件的要求,依据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由甲方在乙方加工基地进行验收。乙方负责提供所购原材料的质保书和检验记录。

五、其它

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在乙方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到乙方制作现场进行。

质量检测,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如甲方在现场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制作原因影响安装的,乙方应及时派人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中途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乙方,因变更带来的材料增加及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的,工期则相应顺延。

六、违约责任:

1、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因甲方更改图纸或者油漆提供时间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

七、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钢构分包合同 篇3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景德镇近现代陶瓷工业遗产综合保护开发项目――A、B、C区钢结构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景德镇市新厂西路150号(原宇宙瓷厂)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A1、A2、A3、C1、C2、C3、C5、C6、C8、C11、C15楼号钢结构(梁、柱、楼梯等)的深化设计(出图及计算书)、制作(含除锈涂装、防火涂料)、运输及安装 。

二、 分包合同价款(暂定):

大写金额:人民币 壹仟柒佰叁拾万 元整,小写: 17300000.00 元。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综合单价,闭口包干(详见附件分包人的报价单)。

三、 分包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xx 年 11 月 20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xx 年 05 月 20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90 天。分包人必须根据承包人节点工期要求,落实好各项材料、设备、劳动力等调配工作,不得因承包人或发包人工期的调整而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

四、 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五、 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招标文件、补遗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 分包人的投标书及报价书、承诺书及其他附件;

4. 除工程价款及与造价、付款有关条款之外的总包合同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本合同专用条款;

7. 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质量等级,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 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全部责任。

十、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分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的充分授权)、施工本工程的相应资质、能力,并承诺提交给承包人的资格、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及授权书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十一、 合同份数及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11 月 1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上海市宝山路888弄12号303室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各执二份,正本不得省略通用条款,副本可以省略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对正副本均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法人公章,并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后生效。

承包人:(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分包人:(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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