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出版发行契约(精选3篇)
文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有的_________出版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定义:
1、出版物名称:__________
2、出版形式:音像□电子□
3、出版类型:首版□再版□
4、介质: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_________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五)泄露国家机密;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甲方因版权授权规定的权利瑕疵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对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授权出版作品的内容、声像等技术指标应符合乙方出版的有关技术规定;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出版的有关技术指标,并作为合同附件。在乙方接受甲方材料时,应审查甲方材料技术指标,不符合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材料_______日内一次性告知甲方,过期视为甲方所提供的材料符合乙方出版的技术规定。
第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一方违反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保证其履行的合同义务,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
第九条
该__________双方约定首次出版制作___________张(可分批制作),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每张光盘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可分批支付)。首次出版时,甲方须向乙方交纳_________费用_________元(按出版_________个数,可分批支付)。除合同条款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另收其他费用,制作完成的光盘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公司。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再版制作,只需要交纳光盘出版制作费用,不再另行交纳_________费和出版管理费。每张光盘的单个价格与首次出版时相同。
第十条
双方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由乙方负责;合同到期后,乙方应按约定把________归给甲方。如因乙方保管原因,致使甲方再版发生困难的,乙方应退回________制作费用,且负责重新制作________,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由乙方对甲方交付的光盘样盘内容、功能、盘面设计以及样盘外包装设计进行审查。审查确认合格后,甲方须先将出版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待甲乙双方办理完委托手续后,甲方须将________制作费用_________元,以及首批光盘制作费用的_________%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在甲方拿到光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第十三条
乙方应按约定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交付合同约定生产的光盘数量,如果乙方到期后未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退回甲方支付的全部光盘生产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
第十六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为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国家版权局1999年_月 修订)
甲方(著作权人):地址:
乙方(出版者):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署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全世界)_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汉文、×文)_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 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 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五) 泄露国家机密;
(六) 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 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誉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七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数为 册。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和归还作品原件,并按该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交付对方。
第九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十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样。甲方应在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之一向甲方支付报酬:
(一)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印数(以千册为单位)×基本稿酬 %。
或
(二) 一次性付酬: 元。
或
(三)版税: 元(图书定价)× %(版税率)×印数。
第十二条 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报酬,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或
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在甲方交稿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
或
以版税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 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 %( 元)_。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付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预付报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向甲方支付酬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 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 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条 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 日内按第十一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报酬的帐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应得的报酬,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应付报酬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 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内乙方应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 元;如有遗失,赔偿 元。
第十九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并以 折价售予甲方图书 册。每次再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
第二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标准应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取得乙方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加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选集、文集、全集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须取得乙方的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_使用上述作品的权利,其使用所得报酬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成。)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仲载机构仲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_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带_的为选择性的内容。
编译馆(甲方)兹以_________共_________册,委托_________书局(乙方)发行,双方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将上列各书独家发行,自订约之日起,为期________年,在发行期内,乙方不得转包或分让与他人发行。
第二条乙方为取得上列各书的委托发行权,应付给甲方发行酬金,以每千字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全书共_________册。字数照满页计,合计_________字,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于订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本契约签订时,应即全部将书稿点交乙方。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列书稿的内容无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违反现行法规之情事。
第五条上列书稿,乙方应于接受书稿之日起,在六个月内全部发行,逾期甲方可另委请其他书商印行,并将乙方已交的发行酬金全部没收于年度终了时缴归国库,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本书封面应加主编者:_________编译馆字样,版权页上应载明著(译)权所有人_________编译馆及著(译)者的姓名,如系大学用书封面及脊顶须印_________编大学用书的字样。
第七条上列之书在排印期中,乙方应照甲方所定规格(包括版式、用纸、字体等)排印。乙方并应负责初校及二校,且应将三校及精校排样,连同封面、封底及骑缝页送交甲方校正签字后,始行上机印刷。
第八条上列之书的单页售价,如以24开本计算,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他开本的售价,按比例计算。
第九条上列之书出版后,如有读者对于内容提出疑问,由甲方负责答复。
第十条上列之书出版后,乙方应赠送甲方样书_________册,以备考查,甲方应向乙方以定价七折购买每种_________本,分赠国内外有关单位参考。
第十一条上列之书在委托发行期间,甲方认为有修正的必要时,可予以修正,乙方不得拒绝,修订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则须赠送甲方修订样版书_________册备用。
第十二条本契约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订新约,如有一方不愿续约,应于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本契约各条,双方均应遵守,如有一方违约,他方不得宣布本契约终止,违约的一方应负对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由甲方转送主管理体制部门报备。甲方(盖章):_________编译馆乙方(盖章):_________书局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