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民、商事诉讼代理(利益冲突)豁免函(精选3篇)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 与 的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 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 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民、商事诉讼代理(利益冲突)豁免函
湖北鸣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本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与------纠纷一案,鉴于------已经委托湖北鸣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贵所对于本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说明和解释,并明确告知同一个律师事务所不能接受双方当事人委托的相关律师行业规范以及所存在的风险。
本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存在利益冲突或者其它冲突的事实、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已经明确并全部知悉。但是本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通过认真考虑并研究决定,仍然坚持委托贵所指派 律师代理本案一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同时对贵所指派双方律师代理诉讼之情形明确予以豁免,不予追究贵所以及双方律师代理之利益冲突或者其它冲突之责任,由此引起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本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承担。
特此豁免!
委托人(豁免方):
年 月 日
审判长、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
我依法接受被告__________市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应祥述事实经过与理由,此略。)
被告诉论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