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刊号代理协议(精选3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共计 年 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 归甲方所有 / □ 归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 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 、 、 、 、 、 、 。
第七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 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 ,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 / □ )。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 元(大写: 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 / □电费 / □电话费 / □电视收视费 / □供暖费 / □燃气费/ □ 物业管理费/ □ .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现就为甲方申请国际刊号提供的服务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甲方代申请国际刊号。
二、申请国际刊号费用为:_________,申办前甲方付清全部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供乙方做申请之用
(1)在香港出版的印刷品样稿三本(可以事先打印出来);
(2)样稿必须是繁体字中文;
(3)印刷品名称,封面,封底,目录页;
(4)印刷品名称的英文名称,相应拼音。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后,必须马上为甲方向有关方面提出申请,以确保不影响甲方印刷品的出版发行。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北京尚智喜品牌推广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让“尚·智喜”品牌迅速拓展中国市场,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尚·智喜”特许经营体系在合同约定区域内的品牌及产品代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此代理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1知识产权:特指“尚·智喜”服饰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尚·智喜”服饰全套VI视觉系统、“尚·智喜”服饰经营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经甲方书面许可才有权全部使用。
1.2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1.3推广用品:泛指由甲方统一设计制作的供专营促销使用的用品或装饰用品。
第二条 代理专营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区行政管辖区域内经销尚·智喜系列产品,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可以以直营店、专柜的形式销售尚·智喜系列产品,乙方也可以发展加盟商和二级代理商(加盟商和二级代理商均为经销商),并有权收取加盟费和代理费。但经销商的确认及与经销商之间的业务管理方式需报甲方批准备案。乙方是该授权区域内唯一供货方,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在乙方所在行政管辖区域内发展代理商或向乙方所管辖区域内零售或批发其产品(乙方书面允许除外),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付违约金。
2.2除以乙方名义经营代理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直营店及发展经销商的,必须在直营店、经销商开业前的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代理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许可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代理商级别划分:分为省级代理商、地市级代理商和县市级代理商三种,省级代理商代理范围为代理商所在的省内行政管辖区域;地级代理商代理范围为代理商所在地级行政管辖区域;县市级代理商为代理商所在的县级行政管辖区域。
2.4 甲方在乙方代理之前在乙方行政管辖区域内所发展的专卖店可交乙方统一管理,也可依该专卖店要求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发展的直营店、加盟店和经销商的供货、退换货及合同内的一切事务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再在甲方之前
所发展的代理区域内发展直营店、加盟店或经销商。
2.5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雇佣、承包关系;双方申明,乙方的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个人或经营行为、直营店、加盟店或经销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员工的职务或非职务行为均不承担任何法津责任,乙方同意承担由于经营导致的债权债务及员工职务或非职务行为的法津责任。甲方在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条 代理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正常开业且在开业时 天之前向甲方送达开业申请表,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债权债务。
3.2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代销或经销非甲方提供的商品。
3.3甲方按全国统一的代理价供货给乙方,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如举办促销活动,乙方可在适当的范围内浮动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