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进口商品合同书(精选14篇)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大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根据____________大学采购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的谈判(招标)文件和乙方报价(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子包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一、乙方代理甲方进口下表所列货物(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及规格
型号
产地及厂家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RMB
金额RMB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___元)
二、由乙方负责办理与本合同货物进口相关的全部事项;甲方提供因进口本合同货物免缴海关关税所需的文件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进口货物的海关免税手续。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货物价款为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货物的价款及其进口有关各项手续费款以及清关、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和商检报验等费用。
四、付款方式
1.首期货款: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在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和收款凭证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首期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九十五价款¥______元 付给乙方;乙方应即时开出期限为90天的全额L/C;乙方并须在本合同货物交货时一倂向甲方交付全额的合法有效的完税或免税发票凭证;
2.末期付款:剩余的百分之五货款¥______元,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凭质保证明及乙方的通知和发票凭证资料支付给乙方。
3.具备条件的乙方,也可以不采用本条款前述的支付方式,而另行选择采用下述由银行出具《质量服务担保函》的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支付结算: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由甲方验收合格签章确认交付使用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银行出具的合法有效《质量服务担保函》(该担保函文中须保证所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壹周年,并担保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价款须在合同货物设备经甲方正常使用壹周年之后,甲方在该担保函文中签章确认对所担保的质量技术及服务事项均履行完成无误后,银行方可据此退还担保价款给乙方;否则,银行保证按该担保函文所担保的价款款额全数无条件即时转划给甲方收用)文书,甲方收到并确认乙方提交的该担保函文为合法有效的担保文件及完整的发票凭证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______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百分之百的全额价款进行结算。
五、交货时间与地点:在乙方收到甲方首期货款后的6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的校区地点。
六、本合同货物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进行货物外观和数量的验收,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验收;乙方负责报验商检,甲方予以协助;如发现货物的数量、品种、质量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不符时,乙方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即L/C兑付期限)到期前的10天内,向甲方提供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文件,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索赔费用由乙方及其联合体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谈判文件(招标)和乙方报价(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招标)与报价(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八、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延期交货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天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25个日历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回甲方已付给乙方的钱款及其利息,此外乙方还须继续履行合同向甲方交货,直至合同货物全部交给甲方为止;否则,甲方还可就此另向乙方追偿与甲方此前已付给乙方的钱款数额相等的违约赔偿金。
九、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解除,应有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致使它方受到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十、争议处理: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甲方,乙方及其联合体(中标)成交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十一、本合同与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合同合倂执行具有同等效力,除本合同前述“八、违约责任”的条款内容之外,其余条款内容如遇相互抵触之处,以合同编号:____________采购合同为准。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机构存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人: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进口 设备及零件;鉴于乙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 的公司,具备经营进出口业务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口商品情况:
1、进口商品名称:救援液压工具及零件。
2、进口商品的详细情况包括:
(1) 进口商品规格及数量
(2) 进口商品总数量
(3) 进口商品产地
(4) 进口商品单价及总金额
(5) 进口商品的包装
(6) 需要进口的时间
(也可以约定:以上情况以甲方致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进口商品的审批文件,准确提供进口商品的情况,协助乙方确认进口商品的海关商品编码。
2、收到乙方交来的与外商签订的商品进出口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确认。如发现同协议要求有不符时,应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
3、在确认乙方与外商签订的进出口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进出口合同价款的0.5%的代理费。
4、在乙方向外商付款前三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划入乙方账户。
5、货到目的港后,积极配合乙方的港口货运代理办理货物的交接事宜,并在货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报关费、商检费、港杂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及进出口合同价款的0.5%的代理费。
三、乙方义务:
1、 与外商签署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次日前将该合同副本交付给甲方进行确认。
2、 按与外商签订的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 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
4、 如需向进口商索赔,在收到甲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及时代理甲方按乙方与外商签署的合同规定索赔,索赔利益归甲方所有。
5、 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准备。
6、 收到外商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及时向甲方结算。汇率以乙方实际向外商付汇日汇率为准。
四、保密:
乙方有义务对所知悉的甲方进口事项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除为实施进口商品的需要外,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进口商品事项的任何信息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对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甲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乙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对外商的责任。
2、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受托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进口商,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3、如外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免除对甲方的责任,但应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并及时通知甲方。
2、汇率变更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索赔处理:
1、甲方指定的外商,如发生迟延交货或不交货及其他违约问题,乙方应当及时处理,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向进口商索赔。在甲方同意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按进出口合同的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
2、 如外商系由乙方自行确定,如发生迟延交货或不交货及其他违约问题,由乙方及时进行追索,并支付索赔的费用。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的代理费,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2、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而迟延支付的,每迟延支付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款项的万分之三作为迟延给付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自行承担一切对外责任。
4、乙方拒绝或延迟向外商索赔以及提起仲裁或诉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进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按进出口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对外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觉得是否另行签订进口代理合同。
2、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 ,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编号:
日期:
地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品名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总计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以乙方的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进口代理;(2)申请一般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3)进口检验检疫申报、报关或委托报关;(4)购付汇。
三、报关、运输及保险:
1、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手续,报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甲方结算。
2、甲方如委托乙方货送指定地点,甲方需全权委托乙方指定货运代理,并对实际发生合理费用予以认可。
3、甲方凭乙方递交的提货单,自行到指定地点提货,提货、运输等费用自理。
4、保险:。
四、费用
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标准为合同金额的%,每单进口代理费的最低收费标准为元人民币。
2、甲方在货到目的港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全部货款。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全程参与和跟踪代理业务和合同执行事宜。
2、乙方应根据收到的甲方书面申请, 及时办理进口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3、乙方制作拟签订的进口合同条款,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确认,甲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文本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乙方提出
4、乙方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有关税、费,该税、费由乙方先行预付。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续费等甲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甲方货物或有关凭证,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甲方逾期2个月未支付,乙方可依法行使留置处理权,以所得款项抵扣进口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付。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进口单据上的品名、单价、数量、包装、产地、品质等内容是确实的`,不存在任何错误、隐瞒的情况,否则违反海关规定所造成的各类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进口产品如系国家法定检验检疫产品,甲方在未接受检验检疫前不得自行处分货物。如擅自处分货物,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进口产品如需国家规定的专营许可证的,甲方应具有相关经营资格。
3、甲方应按本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进口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4、如代理进口产品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甲方应在到货前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办理,并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产地、销售国等资料。
5、甲方自行提货的,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之后,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在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或T/T预付时,甲方应将货款按同期银行汇率支付到乙方账号。如果甲方无法预付上述货款,则甲方必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有效担保。
7、甲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乙方代垫的一切费用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8、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进口业务购付汇时,需向乙方提供该次购付汇的书面委托书,如收款方与原合同发票抬头不一致,需在书面委托中特别注明,并附外商货款由第三方代为收取的书面声明。
六、索赔处理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后,及时代理甲方按乙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甲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2、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凡属于船方或保险责任的,应会同乙方在港口的货运代理向有关责任方面索要货损、货差证明,通过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3、乙方必须积极办理属于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但有义务代表甲方向国外发货人提赔,并须据理力争督促国外发货人尽速理赔。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通报对外索赔进展情况,并对此索赔案负责到底直至甲方同意结案为止。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1、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中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非经双方确定的其它合同关系。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如确因本代理关系项下需要甲乙双方签定的其他合同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办理。
3、本协议书一式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在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卖方)代理进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委托进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通过代理进口的方式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法国勃艮第地区 柏内-玛尔特级- Bonnes-Mares Grand Cru酒庄葡萄酒 Domaine de la Vougeraie - Bonnes Mares Grand Cru 20__年
生产商:De Vogué,Drouhin-Laroze,Georges Roumier,Bernard Clair
2.数量:50箱,每箱6瓶,共300瓶。
3.单价:人民币1500元每瓶。
4.总值:人民币450,000(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5.交货条件:酒外包装没有破损,酒体完整。双方各邀请一名专业评酒师,随机抽查2瓶酒,鉴定酒品没有变质。
6.原产地国别:法国勃艮第地区。
7.包装及标准:
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高温、防太阳、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
8.交货地:东莞市区。
9.保险: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损失险。附加险由卖方自主决定。
10.支付条款:双方验证品质合格后,买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全额付款。
11.检验和索赔条款
(1)在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买方有权向货物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为拥有专业评酒师。
(2)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起90日内,如发现货物之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或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的不符,应在上述期限内向卖方
发出索赔通知,并凭借上款规定的检验机构所发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除由保险公司或航运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外,卖方须就该索赔要求进行赔偿。
(3)卖方应在收到于上述期限内由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以及索赔要求之后15日内回复买方。
12.品质保证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且是全新和未使用过的。
13.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在签约时卖方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14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交货地仲裁委员会(东莞),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间,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条款应继续履行。
15殊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___四__份,双方各执___两__份。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东莞市_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编:电子信箱: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编: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商标其它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属文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________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_________________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5、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_________________的运输及保险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
委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受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日期: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电子信箱: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邮编: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商标其它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帐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帐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
2、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帐户。
3、甲方应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5、乙方应在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的运输及保险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如本合同其它条款与本款的规定发生冲突,以本条的规定为准):
委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受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与_________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书编号:
签约日期:20xx-4-18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
(3)进口报关;
(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 交货方式: 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5.1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5.2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 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5.3外汇结算标准: 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5.4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6.2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6.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6.4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6.5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6.6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6.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6.8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9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6.10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6.11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13772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口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商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
第二条商品细节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商品的细节详见具体的每一单进口代理合同。
第三条购货合同
购货合同全部条款经甲方确认后,再由乙方向国外供货方(即乙方与外商购货合同的卖方)确认。
第四条手续费
乙方按甲方要求对外签订合同,向甲方收取实际交货金额的_____%作为手续费,并开具服务性发票。
第五条信用证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产品,甲方需要乙方以其信誉,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以支付供货商的货款。
第六条不动产抵押
1。为保证乙方的债权实现,甲方提供位于_____的房产(产权人:)作抵押,作为甲方向乙方履行本总代理合同及其附属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的担保。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事项,直至乙方获得他项权证。
3。甲方未依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4。乙方对约定的主债权、利息及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甲方保证
甲方应保证所委托进口业务及手续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进口管理规定,所委托进口的货物应与进口批文所规定的完全相符。
第八条补充和变更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和购货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购货合同项下所装货物的细节作出变更应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按甲方的委托对外作出变更。变更不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3。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最终责任
甲方对自己或购货合同国外供货商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最终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律师费均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通知_____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合同期满,若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若双方有异议,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抵押登记部门备案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二、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三、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四、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五、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六、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七、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八、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 本协议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大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大学采购______________项目的谈判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子包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一、乙方代理甲方进口下表所列货物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由乙方负责办理与本合同货物进口相关的全部事项;
甲方提供因进口本合同货物免缴海关关税所需的文件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进口货物的海关免税手续。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货物价款为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包含货物的价款及其进口有关各项手续费款以及清关、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和商检报验等费用。
四、付款方式
1 .首期货款: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在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和收款凭证资料的 0个工作日内,甲方首期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九十五价款¥______元 付给乙方;乙方应即时开出期限为90天的全额;乙方并须在本合同货物交货时一倂向甲方交付全额的合法有效的完税或免税发票凭证;
2.末期付款:剩余的百分之五货款¥______元,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凭质保证明及乙方的通知和发票凭证资料支付给乙方。
3.具备条件的乙方,也可以不采用本条款前述的支付方式,而另行选择采用下述由银行出具《质量服务担保函》的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支付结算: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由甲方验收合格签章确认交付使用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银行出具的合法有效《质量服务担保函》文书,甲方收到并确认乙方提交的该担保函文为合法有效的担保文件及完整的发票凭证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______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百分之百的全额价款进行结算。
五、交货时间与地点:在乙方收到甲方首期货款后的6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的校区地点。
六、本合同货物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进行货物外观和数量的验收,并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验收;乙方负责报验商检,甲方予以协助;如发现货物的数量、品种、质量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不符时,乙方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到期前的 0天内,向甲方提供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文件,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索赔费用由乙方及其联合体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谈判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
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与报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八、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延期交货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天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25个日历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回甲方已付给乙方的钱款及其利息,此外乙方还须继续履行合同向甲方交货,直至合同货物全部交给甲方为止;否则,甲方还可就此另向乙方追偿与甲方此前已付给乙方的钱款数额相等的违约赔偿金。
九、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解除,应有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致使它方受到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十、争议处理: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甲方,乙方及其联合体成交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十一、本合同与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合同合倂执行具有同等效力,除本合同前述“八、违约责任”的条款内容之外,其余条款内容如遇相互抵触之处,以合同编号:____________采购合同为准。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机构存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欲从中国境外进口货物,需委托甲方代理乙方进口。现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代理乙方进口__________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对甲方的授权范围
1.1甲乙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办理:
1.1.1根据海关报关单的栏目,经营单位为甲方,收货单位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货物的进口报关及(何地)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何地)的运输手续。进口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根据海关报关单的栏目,经营单位为甲方,收货单位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代理乙方对外商付汇。
1.3就进口货物与外商的接洽和协商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以自己名义与外商签订货物进口合同,进口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进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的条款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4甲方代理进口货物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进口货物货款及费用
2.1货款及汇率: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进口货物总货款汇入甲方的帐户,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由甲方按报关单的货款值以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按乙方书面指定的外商和外商帐户代乙方支付境外外商的.货款。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银行手续费的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
2.2进口运杂费用:甲方代理货物进口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报关费、商检费、码头仓储费、查验费、过磅费、运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产生滞柜费,责任属甲方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属乙方的则由乙方承担。
2.3进口代理费:甲乙双方选择第___项
2.3.1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进口货物总货款的______%收取代理费。甲方完成进口货物的所有进口手续后将货物运至本合同约定地点的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进口代理费及甲方垫付的上述2.2之各项费用。
2.3.2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进口货物总货款的______%收取代理费。甲方完成进口货物的所有进口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的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进口代理费及甲方垫付的上述2.2之各项费用。
2.4如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日期内向甲方支付各款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代理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等详细资料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进口货物总货款合计(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乙方须保证委托进口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商品标准,不得进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海关相关政策规定的货物。
4.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如实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进口货物的详细资料及进口合同的条款内容,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进口合同条款内容的准确无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3货物到港后______日内,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提供货物的提单提货单运单,及发票、装箱单等资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进口合同条款内容后,按此资料和进口合同条款内容向海关进行进口申报。如海关对所申报的内容、单据或价格提出异议,需对进口货物进行商检或估价征税时,乙方则须向甲方提供海关所要求的全套有关单证,并与甲方共同对海关的查验及估价工作进行配合。如因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所反映内容有瑕疵而致货物不能进关,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4税款:乙方凭海关签发的关税单及代征增值税单缴纳税款。
第五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5.1甲乙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____办理:
5.1.1乙方缴纳关税、增值税后由甲方办理货物的海关放行及提货手续,并将货物运到乙方指定的(何地)____________________仓库。
5.1.2乙方缴纳关税、增值税后由甲方办理货物的海关放行手续,乙方凭海关放行单自行提货。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因乙方延付或未付甲方各进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银行费用、代理费及其它进口运杂费用),甲方不能按期向外商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银行费用、代理费及各项运杂费用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2如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进口货物资料及乙方与外商所签进口合同条款内容不准确导致货物不能进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已代理乙方将进口货物货款付给外商,则不论本合同有效还是无效,甲方均不向乙方承担返还或退还货款或赔偿货款的任何责任。
第十条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海关留存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以下商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
二、乙方保证于订货前将全部货款的%(约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到甲方帐户。其余的货款,乙方在收到装船通知后,在三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货款未及时付给甲方,影响甲方对外支付货款,乙方保证承担甲方对内对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货物所有权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即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
三、甲方收取进口货物代理手续费为1%,银行费按实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对外付汇、报关、报验。
五、乙方在货船抵达目的港后三日内,将保险费、关税和增值税、报关报验费、卸货费、港杂费等的大约款付到甲方帐面,结算时多退少补。由于滞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代乙方对外支付货款时,按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算。
七、如乙方发现货物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除合同规定溢短装的百分比外),自货物抵港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国际公认有关当局的检验证明书,以便甲方办理对外索赔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对外代理合同号:。乙方应对贸易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或办法视为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解决。如协商不妥,请求法律解决。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本协议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