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保合同范文(精选30篇)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乙双方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大限度的担保..因此,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三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甲方和丙方对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丙方在该最高额内为乙方履行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最高金额是指乙方在甲方的所有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甲、乙双方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和最高金额内,一系列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条、对帐函等。)甲乙双方根据《销售合同》签订的合同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三条、担保方式
风险警告:
保证责任分为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担保只在债务人不履行(与不履行相区别)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当事人应根据不同的担保目的确定担保方式,以降低风险。
丙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只要《销售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在本项单项债务履行期届满时,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债务,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
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无论甲方是否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保证、备用信用证等),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其担保范围内的担保责任。)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
第四条、保证期
风险警告:
现在很多担保公司都不太重视保证期的设定。有的保证合同没有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的时间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届满的期间。所有这些设置都被视为不同意保修期。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没有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的实现期限会大大缩短,很容易出现因过失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
1.主合同项下的其他单项债务,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甲方声明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担保范围
本保函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主合同的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意图均为真实。
3.丙方提供的与主合同有关的所有文件、声明和陈述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况外,丙方未披露任何其他重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重大违约、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影响其资产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风险警告:
违约责任的规定通常是为了鼓励合同当事人遵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但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实现法律规定以外的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杠杆。违约责任可以加强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当约定也可能限制债权人的赔偿范围。
1.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真实有效的法律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丙方如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姓名、电话、传真,应在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甲方。
3.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综合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丙方如发生转股、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变更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转让主要资产等情况,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5.丙方应当自停业、歇业、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者涉及重大经济纠纷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八条,确保权利的实现:
1.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
2.债务履行期内,如甲方有确实证据证明乙方经营恶化、资金被提取、资产被转移以逃避债务,或有其他足以危及甲方债权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3.当丙方有可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偿付能力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三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第一条、为保证甲方与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在___________市(县)路(街)处分。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而收取的复利和附加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和保管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抵押合同登记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与抵押相关的全套证明文件后,向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取得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向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其他权利证明和抵押登记证明交存甲方。
抵押品的使用和存储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出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目的使用抵押物。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实质性的结构性变更。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变更导致的抵押物的增加,应自动转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九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租、出售、再抵押、清偿债务、赠与或处分抵押财产。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必须妥善保管抵押物,负责维修、保养并确保完好,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害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支付与抵押物相关的所有税费。乙方应负责赔偿因乙方未能履行该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抵押品保险
第十二条、乙方应在取得抵押物后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照甲方指定的险种为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造成的损害和损害;保额不得低于再次购买抵押财产的总额;保险期限至贷款合同到期日。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到期还款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本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
第十三条、乙方应在办理完保险手续后10天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必须是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上述保险事宜的代表,接受或控制保险赔偿金,并使用保险赔偿金修复抵押房屋的受损部分或偿还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欠甲方的款项。未经甲方同意,本授权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取消上述保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如乙方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根据本合同保险条款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抵押期间,抵押物损坏超出保险责任的,乙方应及时为损坏部分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品的处置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财产:
(一)根据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3)发生争议、诉讼或仲裁时,可能对抵押物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当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获得处分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按照下列顺序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款项:
(1)用于支付处理抵押财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预扣乙方所欠的所有税款和应付的所有费用;
(3)扣除乙方根据本合同应向甲方偿还的贷款本息及所有其他款项。
第二十一条、处分抵押财产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返还给乙方..
抵押人的陈述和保证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声明并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不存在伪造或隐瞒事实的情况;
(2)允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合法进入抵押财产进行检查;
(3)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在十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4)在抵押财产占有期间,乙方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抵押财产的全部管理费用,并保证抵押财产不被查封或提起其他法律诉讼。如未履行上述责任,甲方应赔偿由此遭受的损失;
(5)当发生任何可能对抵押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诉讼或仲裁时,乙方保证在十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不足部分。
争端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向抵押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在争议未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作为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贷款,丙方为乙方贷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贷款金额
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三、发放贷款的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甲方以现金形式将贷款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四、还款方式
这笔贷款的`还款方式是现金还款。
贷款期限届满前七天,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筹集资金准备还款。
贷款期限届满前,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将贷款本金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留存还款收据。
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双方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方同意将自己的房产作为乙方向甲方贷款的抵押物,并在签订本协议前与甲方办理抵押担保手续。贷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偿还贷款,甲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置丙方提供的抵押物,并优先考虑相关价格。
丙方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质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
六、违约责任
贷款期限届满,乙方未偿还贷款的,视为违约。偿还贷款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纠纷调解
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甲方将贷款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签名)__________借款人:(签名)__________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向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阶段性担保贷款人民币_____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保证人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和债务履行期限
第1.1条按照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的约定,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至郑少茂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20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第2.1条乙方为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索偿费用、甲方为实现清偿全部代偿款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三条保证反担保的期限
第3.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第四条保证反担保的方式
第4.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证反担保的义务履行
第5.1条如果甲方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约定,为借款人履行了代偿义务,乙方就应立即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偿还其代偿的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六条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6.1条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财产状况及相应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6.2条配合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第6.3条乙方不得以违背法律的手段和行为来逃避保证反担保的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第7.1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第8.1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8.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两方协商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法定代表:______
签定地:______签定地: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债权人:
担保人:
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担保人愿意在全面、认真了解债务人借款行为、准确理解担保责任的基础上,向债权人借入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
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期限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一、担保人声明:
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有其他担保,债权人都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承诺:
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上述贷款、贷款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我自愿为借款人清偿全部债务。保证期间,债务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和监督,保证人应当如实提供其财务和个人信用信息。
3、保证期间:债权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贷款到期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三、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确认、债权和债务人阅读上述内容,并充分理解上述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本合同是《个人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担保人和债权人各执一份。
贷款担保人:(签名)债权人:(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人(甲方):
担保人(乙方):
贷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保证共同遵守,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贷款条款
第一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贷款金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
第三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贷款期内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这是利率的4倍。
第五条还款方式:
贷款到期时一次性付清所有本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灭失,不足以达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担保。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出现危机,可能导致贷款人无法收回贷款。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证件等资料,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2.确保这笔贷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本金,并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贷款;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贷款本息,并有权按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保证条款
第九条保证人:为保证借款人妥善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其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全部财产的担保,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被担保的自有财产符合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是,保证人承担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条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全部费用。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有其他担保,贷款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形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借款人提供的文件和证明是虚假或非法的,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相应利息,并依法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贷款本金总额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
3、保证人在签订本合同时隐瞒抵押物被分享、有争议、被查封、被担保或被出租,或故意隐瞒自己没有担保能力,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散和终止:
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意向表达均真实有效。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应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为公司,此项为必填项。)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乙方):
地址:
Id号:
电话:
鉴于甲方已为(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人民币万元(¥万元)分期担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保证保证担保人担保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债务的履行期限
第1.1条根据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协议,主债权额为人民币万元(¥万元),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于郑少茂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完成其他权证之日止。暂定为三个月,从20xx到20xx(以贷款收据记录的日期为准)。
第二条担保范围反担保
第2.1条乙方为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费用、甲方为实现所有赔偿的结算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网费、通知费、催款费及所有其他相关费用等。
第三条反担保的担保期限
第3.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后2年。
第四条反担保的担保方式
第4.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证反担保义务的履行
第5.1条如甲方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履行对借款人的代偿义务,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偿还补偿后的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诉讼费、律师网费、通知费、催款费及所有其他相关费用等。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6.1条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财产状况及相应的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6.2条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人进行检查、了解和监督。
第6.3条乙方不得以违反法律的手段和行为逃避保证反担保的责任。
第7条争端的解决
第7.1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均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第8.1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8.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模具及签字)
(签名)
20xx年 月 日
甲方(包括配偶):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市
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向____区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其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处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型号: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车管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6、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的理由。
7、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9、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丙方作为汽车挂靠
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___________
甲方配偶: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的现值为万元,担保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还款保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
住址:
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
(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对其违约行为、信用度低下进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担公告费用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
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
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
.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个人贷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码:地址/住所:电话:
根据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
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资金(大写)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向作为借款人担保人的乙方提供担保,并指定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否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和说明适用于本合同。
2.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包括经双方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是独立完整的,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术语“债务& lsquo指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以及实现乙方债权和担保权益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确保借款人全面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甲方因任何原因未能按约定履行,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
1.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两年,即从_ _ _ _ _ _ _至_ _ _ _ _ _ _。
二.本合同所称的主债务是指乙方履行前述《借款合同》中的支付义务后向甲方收回的债务。保证期间,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担保范围以及《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履行的所有义务。乙方因行使追索权和实现对甲方的担保权而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在本保函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担保条款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会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会因《借款合同》的终止或变更而受到影响。在任何情况下,甲方都应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中的担保是不可撤销的,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会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企业资质丧失、章程变更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三.乙方如对《借款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根据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扩大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为由,要求减少或免除担保责任。担保人具体担保:若乙方同时享有债务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无论乙方是否要求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甲方自愿优先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承诺放弃全部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由债务人的货物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货物担保之前承担担保责任。
若债务人为该财产提供担保,乙方放弃担保权益、担保权益的顺序或变更担保权益,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签署和执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是自愿的,其含义是真实的;
3.若借款人向乙方提供了抵押物,甲方承诺放弃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及其司法解释所享有的权利,并不以此条款作为对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影响乙方接受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或者法律纠纷的;
(二)有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纠纷;
(三)有重大债务或或有负债;
(四)对第三方有未披露的担保;
(五)有其他未公开担保财产的共有人;
(六)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向贷款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立即向乙方支付所有赔偿金额和应付费用;
2.如果甲方同时面临偿还债务和向乙方追偿的情况,甲方应优先向乙方追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保证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事项;所有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如借入和借出国外资金等。
4.甲方保证本保函合法有效,影响或可能影响本保函的任何情况已依法排除;
5.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干涉乙方根据本合同实现债权;
6.乙方行使权利不受甲方意图或疏忽的影响。
7.无条件接受乙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在签订《贷款合同》后每月向乙方提交真实的上月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在本合同保证期内,如果甲方向外界提供担保,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前10天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能向外界提供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货物担保并存时,担保责任和货物担保在实现顺序上没有先后之分,乙方可以在不实现货物担保的情况下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部连带担保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将债权合法转让给第三方,则本保函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函范围内对受让方承担保证责任。若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在保证期内延长或延长,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所有资产的清单。乙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对清单所列资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应按被担保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因违约遭受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甲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实现其收取违约金的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或涉及诉讼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处分,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
3.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需要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债务的;
4.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等。,导致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涉及或即将涉及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情形。
5.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如果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另一方,只有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后,本合同才有效。在达成书面修改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2.借款合同变更时,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无条件同意继续对原借款合同和变更后的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除非借款合同的变更加重了甲方的担保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1.本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相关通知或服务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另一方;
2.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3.根据合同地址发送的任何通知或各种通信链接(如地址发生变更,应视为在以下日期送达:
(1)如果是信件,为挂号信或快递寄出后5个工作日;
(2)直接交付的,为收件人收到的日期。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或依法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由担保人填写:____________
担保人资料
甲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经协商,双方就定金担保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以下义务:_________ _。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外,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将保证金退还或以保证金抵付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贷款
1.1 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九条。
1.2 贷款用途:见本合同第九条。
1.3 贷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九条。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1.4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31日的,结息日为每月28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20日。双周供贷款首个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后第14日,以后结息日为前一结息日后第14日。
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次结息日,利随本清。
第二条 贷款的发放
2.1 乙方在贷款发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类审查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登记等法定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4)甲方是否满足了乙方要求的贷款条件;
(5)甲方及担保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6)甲方还款意愿和担保人担保意愿是否发生变化;
(7)甲方是否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8)贷款用于购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购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应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后直接支付至实际收款人账户,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款申请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如甲方申请以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贷款发放后,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甲方应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每季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2.4 因贷款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邮递费、查询费由甲方承担。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使用贷款,乙方因贷款而收取的有关费用均不退还。
2.5 贷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乙方监管部门对乙方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 还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还款:
(1)等额还本付息法,每期还本付息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利率调整时应还金额会相应变动)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本付息额={[ 贷款利率*(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 [(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1 ]} * 借款金额 (注:双周供贷款,还款总期数为双周数,贷款利率为双周利率;当按月还款时,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当按季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季利率;当按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3.2 在选择双周还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类还款法以及双周供产品的特性(即该产品按每年实际天数计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还款26期,个别年份达到27 期),知悉双周供贷款适合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选择双周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要求终止或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终止双周供还款法,另行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将其调整成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
低供贷还款方式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计算的每期还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将剩余本金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式。该还款方式中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超过依贷款期限计算的还款期数,甲方在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相对较少,但在贷款期末会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偿还。
3.3 按月还款的,首期还款日为甲方贷款发放的次月结息日,以后还款日为每月的结息日,首期还款金额以借款实际天数计算为准。按季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按年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还款日。
双周供贷款还款的,还款日为双周供贷款结息日。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的,贷款期内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剩余贷款本金与当期应还贷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应至少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因未足额存入资金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扣收应还款项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5 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3.6 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其任何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险费、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后每期还款额相应变更。
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金。该补偿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补偿金按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天数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提前还款时间不到三十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减半计收;超过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计收。
3.8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甲方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内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按提前还款金额60天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第四条 抵押与保险
4.1 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房地产(见本合同第十一条)(以下称抵押房地产)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的抵押担保。
4.2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合同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抵押房地产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长期授信提供担保的,可按年分期购买保险。
4.4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还清前,甲方须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5 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丙方保证与承诺
5.1 甲方已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收入、财产等乙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以个人和家庭收入、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5.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产。
经乙方同意出租时,必须在租约内订明:所出租房地产已抵押给乙方。
5.4 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5.5 丙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经济情况恶化如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项。
5.7 甲方、丙方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丙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债务均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抵押房地产不可分割地全额抵押给乙方作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担保。如甲方违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担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可依法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贷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5.11 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下降,已不足以作为本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进行重新估价,查询甲方内外部信用记录,检查贷款使用情形,如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超过30天(含),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下浮15%;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如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逾期罚息的收取,以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为准。
甲方在出现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额清偿所欠乙方逾期贷款本息,且连续6个月依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一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复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约定决定提前收回贷款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执行。
5.13 本合同项下贷款如用于甲方所经营企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5.14 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4)甲方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
(6)出现可能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或灭失,从而使乙方的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形;
(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4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6.5 甲方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 附则
7.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2 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本人个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7.4 本合同项下的出账确认书、个人贷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其他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
7.6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7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8 本合同经甲方、丙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个贷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丙方、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借款人)与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穗汇利鲜字(2)号)项下的借款人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1根据中国法律,他具有担保人主体资格,可以提供对外担保。
1.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因任何指令、财务状况变化或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或免除担保责任。
1.3甲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完全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目的,对主合同双方的约定无任何理解或误解。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担保完全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含义均属实。
1.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甲方在各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内的资金,以冲抵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担保债务。扣款为外汇的,按照扣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同时,甲方的任何资产,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权、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依法查封和出售,可用于乙方优先补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债权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金额
2.1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根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整。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为个月,从20xx年至20xx年。如有变更,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担保方式
4.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将甲方(两个担保人)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权、任何实物资产和债权)和全部收入作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的任何担保人应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依法收回款项。
第五条担保范围
5.1本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第六条保证期间和被保证人权益的实现
6.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为两年,自独立合同规定的贷款到期之次日起计算。
6.2如果主合同规定的贷款分批到期,每批贷款的保证期为每批贷款到期后第二天起两年。
6.3如果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保证期为自乙方通知借款人还款日次日起两年。
6.4乙方有担保债权的实现。如主合同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乙方可在主合同违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主合同项下的担保人按照被担保债务承担未偿债务的连带清偿义务,并依法处分本合同1.4和4.1项下担保人的任何资产,用于优先清偿乙方应收的债权..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7.2对于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3天内发出收据。
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3.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等。;
7.3.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的变化及股权变化;
7.3.3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7.3.4破产、停业、解散、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撤销;
7.3.5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变更。
7.4如有7.3.1或7.3.2的情况,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通知乙方。
7.5乙方与借款人约定变更主合同的,除延长或增加贷款金额外,甲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6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将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约定权益不受侵犯。
7.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甲方应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责任得到妥善履行。
7.9借款人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甲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相关文件。
8.2甲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8.3如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乙方的债权未全部或部分清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担保责任:
8.4.1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解除主合同;
8.4.2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并发放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9.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3如因甲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在担保范围内的一切损失。
9.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向乙方清偿保证债务的连带责任,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转移或隐匿财产,或对乙方依法追究保证责任设置障碍,甲方应对应付给乙方的保证债务金额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9.5如甲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直接通过媒体等公开方式发布征集公告;有权向国家信用管理机构举报违约事实,并要求将违约事实记入甲方信用记录。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当主合同借款人应支付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所有其他费用全部付清时,本合同终止。
10.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主合同无效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仍应根据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10.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取消,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一直有效。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11.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11.2如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则应由遂宁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是仲裁协议必须单独达成。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2.1无。
第十三条补充规定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的附录:
13.2.1甲方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质人: (简称甲方)
质权人: (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币 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两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 %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币 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于市
保证人(甲方):
反担保人(乙方):
鉴于甲方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阶段性担保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保证人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根据《民法典》、《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和债务履行期限
第1.1条按照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的约定,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至郑XX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二条 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第2.1条乙方为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索偿费用、甲方为实现清偿全部代偿款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三条 保证反担保的期限
第3.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
第四条 保证反担保的方式
第4.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保证反担保的义务履行
5.1条如果甲方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履行了代偿义务,乙方就应立即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偿还其代偿的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六条 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6.1条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财产状况及相应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第6.2条配合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和监督。第6.3条乙方不得以违背法律的手段和行为来逃避保证反担保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7.1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8.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两方协商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指模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______元之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1、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
二、还款方式及期限
1、还款方式:甲方按年化_____%的利率向乙方偿还本金及利息,分_____期偿还,每期还款金额为人民币___元,若逾期还款,则需增加_____%的罚息。
2、还款期限:甲方需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全部借款本息一次性偿还给乙方。
三、担保人担保责任
1、担保方式:担保人向乙方提供连带担保,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甲方逾期还款行为或其他违约行为时,担保人应当依法承担连带担保义务。
2、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与甲方还款期限相同。
3、担保范围:担保人对甲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债务负担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等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如甲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足额还款、提供虚假资料、改变用途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剩余债务及产生的'全部应付金额。
2、担保人违约: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的连带担保义务或规定,致使乙方无法从甲方追回债权的,担保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同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即为有效担保,本合同不可变更或撤销,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以下为签字栏,请甲方、乙方、担保人分别在相应处签名)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信用报告、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租赁给乙方使用及丙方对此提供担保等事宜,三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等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座落在市镇。甲方出租上述厂房及宿舍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栋四层厂房面积平方米,住宿楼一栋(除办公楼上方二层部分为甲方自用外)面积平方米,员工生活区(操场、绿地)面积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甲方作为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保证对出租的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享有出租权及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质,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土地使用证编号:,(房地产权利证书:)。
1.3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为;其现有装修、生产设备状况(由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等,以及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1.4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一)及附件(二)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和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生产设备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及其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的产品生产,不得利用上述租赁物及其场所、设施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租赁的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符合原有的用途。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生产设备的原有规划、设计及约定的使用性质,不擅自从事约定之外的其它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xx年1月22日前向乙方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20xx年2月8日起至20xx年2月5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整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不再出租该厂房,乙方应如期搬迁。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设备等不计提任何折旧费用;但归还甲方时,若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有修复的义务。
第四条担保金、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为保障乙方的生产经营不受甲方的债权债务干扰,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对双方的租赁活动进行担保,叁年担保金共计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20xx年1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4.2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月租金为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乙、丙三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4.2 .1租金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乙方向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剩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乙方
4.2 .2自上述租赁物交付乙方之日起,丙方将四个月租金按月支付给甲方,当丙方支付到第四个月时,丙方不再支付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按月将租金转入丙方,再由丙方转付甲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乙方支付给丙方柒拾万元租金中剩余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自动转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丙方责任与义务
5.1丙方保证甲方能按时足额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
5.2丙方保证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可获得相应的赔付(第十条10.3项下的赔偿不在丙方责任之内,该赔偿款没有上限),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
5.3丙方保证乙方可以获得本合同第十条10.2项下的赔偿,丙方对乙方的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同时将乙方交纳于丙方处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一同于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无法正常承租使用之日起7日内退还给乙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个人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4丙方有义务在甲、乙双方的租赁活动中担任中间人、证明人,并承担由于乙方无法正常承租使用而需要另觅其它合适厂房的义务。
第六条其他费用
6.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设施设备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因本合同租赁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租赁税)。乙方在收到缴款通知或缴款凭证后七天内缴付清楚。
第七条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租赁期间,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有监督的权利;乙方应制定明确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7.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附属设施。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若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乙方,其维修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7.3租赁期间,甲方提供部分生产设备(详见附件二),乙方不再支付任何租金,但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维修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到期后,乙方保证上述生产设备能正常使用且负有连同其余租赁物一同返还甲方的业务。
7.4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方式设施及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有权予检查。甲方进行检查时,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3天内予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请人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建筑主体结构和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电力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负补偿的义务。
7.6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厂区不影响消防、安全、通行的情况下进行临时搭盖,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所占用的地面空间乙方应予每平米人民币2元补偿甲方,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上述搭盖物归甲方所有且不予补偿,租金与房屋租金同时支付;甲方同意乙方将靠马路的墙体打掉改造为店面使用,乙方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的防盗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第八条租赁物归还和转租
8.1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七日内完整地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甲方不收租金;超越上述期限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平均租金
8.2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应能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予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一)、(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3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征求获得丙方同意后,方可将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甲方无偿提供的生产设备除外)。
8.4丙方在乙方归还厂房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及丙方应将乙方多缴纳的租金退还乙方:
(一)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不可抗力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叁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收付由丙方全程担保: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经乙方催告后七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或合同约定的用途,用于从事约定之外的活动。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或与他人交换承租权的。
(六)乙方逾期30天不支付租金。
(七)乙方连续未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月的。
(八)承租期间,在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经乙方向甲、丙两方发出书面的抗议函后,甲方仍然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厂房租赁期间,除乙方违约外,甲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承租使用时,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年租金;如乙方违约提前退租违约的,应赔偿甲方一年租金(不含已到期乙方应付的租金)。
10.2如因甲方无合法的出租权或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因产权证变动或甲方债权债务纠纷问题影响乙方正常承租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包括:乙方装修费、搬迁费、因生产延误的营销及另寻厂房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在乙方的损失难以确定或乙方认为不好计算时,乙方有权选择由甲方赔偿一年的租金作为乙方损失,同时甲方将乙方多缴交的租金返还乙方。以上甲方的赔偿责任由丙方承担保证责任,即丙方为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3承租厂房,乙方若因债权债务纠纷、没有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没有按时交纳水、电、税费等违约或违法行为,导致甲方承担,乙方应予双倍返还。
10.4乙方承租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甲方可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工商、税务、消防、安全等)、学校及村务事务关系,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5租赁合同签定后,甲、乙、丙方如企业名称变更、企业法人变更等,必须由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10.6承租期间,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场地内不得种菜、养鸡等影响乙方厂区环境,同时甲方住宿区应安装防盗门,以免双方互相影响,甲方使用的水、电等应独立安装水、电表。
10.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订立书面补充条款。本合同书面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丙三方
10.8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陆份。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盖章):
丙方法定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协议签订地:
担保人: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
担保人工资:_________
被担保金额:_________
一、担保人__愿意为__作欠款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被担保人__在宁夏林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辆产生了未结款项。为了保证欠款的还款,双方签订了欠款违约协议。在此期间,如果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欠款,担保人自愿承担偿还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三、担保人概况如下: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贷款人和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和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和地址: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和地址: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和地址:
根据法律法规,本合同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贷款期限贷款金额:甲方同意借给乙方人民币一万元整。(小写:元)
贷款用途:用于商业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分计算。
贷款期限:月,从(日期)至(日期)。实际借款金额和实际借款日期与借款合同不符的,以实际借款金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贷款后应出具借据,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偿还:到期日本息一并偿还。贷款结清后,甲方应返还乙方之前出具的收据。逾期还款的,乙方按日支付5 ‰的'违约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对因上述权利的正确行使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贷款条款的任何条款。
根据保证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和抵押物发生变化或保证条款的规定不合法,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
乙方有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贷款本息偿还的行为。
乙方应负责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和公证等)。).
抵押条款抵押人现同意以其所有房屋的价值作为抵押,以担保本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抵押物详见后附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本借款合同项下实现债权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售、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本合同中的贷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按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抵押条款在抵押登记完成后生效。
借款人违反法律的,本复印件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持1份。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署日期:
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委托合同》)及甲方与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作为担保人,向贷款人为借款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年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人民币1万元,为保证甲方的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委托,自愿为甲方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主债权类型及金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1)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由甲方代位支付,以及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赔偿基金占用费..赔偿基金占用费以被赔偿的全部债务为基础计算,从赔偿后的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
(2)委托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保证费。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动词(verb的缩写)特殊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同意借款人和贷款人变更主合同;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同意贷款人允许借款人延长还款期限;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还旧债”的形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5.贷款逾期且甲方未按要求发出书面通知(贷款到期后30天内)。
(2)甲方可委托乙方所在单位从赔偿(包括因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产生的赔偿)的次月起,逐月从乙方的全额工资及其他合法收入中扣除,直至甲方的赔偿资金全部付清。如果乙方变更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扣款。如果乙方被裁员、辞职或辞退,即无工资收入,甲方将继续依法申请落实乙方个人家庭财产。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入为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或为自己或第三方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2.乙方工作单位、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10000元的%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还应当赔偿。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某一条款,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由乙方自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借款人各执一份,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绝于:
1、甲方向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在处购买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年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昆明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杩钊(乙方):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
保证人(丙方):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人与保证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内向贷款
第四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计收利息。
第五条、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签订地:。
贷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放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
签定时间: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
2.制造厂家:___。
3.型号:___。
4.件数:___。
5.单件:___。
6.置放地点: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章) 乙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代表人:___(签字)
地址:___ 地址:___
银行及帐号:___ 银行及帐号: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
本文列出了担保合同的范文格式,在使用时可根据范文进行修改。一旦合同订立,具有法律效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起草个人担保合同时,建议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可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欢迎咨询。
借款的情况中,常常需要写个人担保合同。个人担保合同是对个人信用的一种担保,担保人需要起到一定的监督责任。在案件中,如果不能按时归还,则担保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个人担保合同是十分重要的。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
2.制造厂家:___。
3.型号:___。
4.件数:___。
5.单件:___。
6.置放地点: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章) 乙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代表人:___(签字)
地址:___ 地址:___
银行及帐号:___ 银行及帐号: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
出质人:(简称甲方)
质权人:(简称乙方)
根据本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签订的《担保协议》(以下简称《担保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保函,乙方为公司(借款人)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人民币10,000、00元,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次股权质押的反担保期为上述主债务补偿之日起两年。
二、甲方愿意将其在公司(借款人)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清偿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借款人)同意甲方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甲方将向乙方出具相关股东会决议、甲方股权质押评估值为人民币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股份拥有完整有效的处置权,并保证上述股份此前未被抵押,且不存在第三方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甲方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动词(verb的缩写)上述股权的权属证书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应在质押期内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分上述质押股权。
不及物动词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出售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收益会先支付;或经双方协商,乙方取得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收益。
八、甲方以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应当在签署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以有限责任公司或非上市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股份出质应当记入公司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移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市地方性法规。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法院提起诉讼。
X、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XI。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另一份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客户:
日期: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