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间合同【汇总14篇】

关于居间合同(精选14篇)

关于居间合同 篇1

委托人: 签订地点:

居间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 %或者(大 写) 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 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 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

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 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

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居间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关于居间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居间人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___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就前述委托事项签订合同。

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居间服务的区域为________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与第一条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委托事项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乙方对其介绍之客户提供:

(1)售前委托事项解说;

(2)合同达成签署流程指引。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委托事项瑕疵

1.由甲方交付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客户负责,与乙方无关。

2.乙方介绍客户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乙方对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五条?付款

1.经乙方介绍成交的,甲方于合同成立并完成交易后_____日内支付乙方佣金___元。

2.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就其介绍客户的合同履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一方对甲方的违约均视为乙方及其介绍客户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任意选择一方或几方进行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同书表示时,且期满后双方均继续实际履行本合同事宜的,本合同自动顺延。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应于_____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条款_____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变更与补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

(2)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省___市___区(县)___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居间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行纪人:_________(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委托人与居间人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也可以写为:委托人与居间人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_________(写明委托事项的内容、范围等,例如,委托对方提供订约机会等情况)

第二条时间范围:_________(写明在什麽期限内提供的媒介有效)

第三条报酬:_________(写明居间报酬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四条保密条款:_________(写明需要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居间人(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居间合同 篇4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促成甲方与项目方拉土方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项目方是指名下____县煤矿。

二、乙方促成甲方与项目方所拉的土方工程项目位于三门峡____县张村镇露天煤矿(下文均称____县煤矿)。

三、乙方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的土方价位为:甲方每拉一车土方,项目方应向甲方支付105元人民币;有关其他拉土方的细节问题由甲方与项目方沟通,乙方应协助甲方与项目方的沟通。

四、本协议所述项目的工期为甲方与项目方签订的拉土方施工合同的期限为准,如甲方与项目方签订的合同到期工程没有完成,甲方与项目方续签合同期限的,本合同有效期限同步延续到甲方与项目方彻底不再有业务关系时该协议终止。

五、甲方在该项目提供约辆车进行拉土方施工,最终以甲方实际在该项目上提供的车辆为主。

六、甲方承诺每辆车每拉一车土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作为居间费,每天居间费的计算方法:每天居间费每车每趟的居间费天215;每车总趟数天215;车辆总数

七、甲方应将乙方的居间费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内:开户行:户名:账号:

八、居间费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应每天向乙方支付一次。

九、违约责任甲方应依据协议约定足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如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足额及时支付居间费,应向乙方支付所有可算工程价值总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所有可算工程总价值是指项目方每天向甲方支付的总工程费乘以甲方所有车辆所拉土方的天数)。

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若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所在地起诉解决十

一、本协议生效时间为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时生效。十

二、本协议一式一份,由乙方保管。甲方:乙方:住址:住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居间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x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x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x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x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x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x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x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x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x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关于居间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

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

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一式_________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居间合同 篇7

居间合同

本章共四条,规定了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人的报告义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和居间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居间合同概念的规定。

1.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合同的主体: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间,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活动。

所谓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居间人接受一方委托人的委托,寻觅、搜索信息报告委托人,从而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德国民法典、瑞士债务法等称此类居间人为报告居间人或指示居间人;所谓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居间人不但要向委托人报告订约的机会,而且还要进一步周旋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努力促成其合同成立。德国商法典、日本民法典等称此类居间人为媒介居间人。两种情况,只有中介活动成功,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才能取得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报酬。

居间制度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帝国时期,当时的社会发展处于简单商品经济形态,任何人都可为居间活动。到了欧洲中世纪,居间活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从自由经营主义转为干涉主义,国家对其行业进行了控制,使居间人带有公职人员的性质。如法国商法典把居间人分为二种,一种是特权居间人,此等中间人须经政府的任命,居于公务员的地位,具有特殊的权利及义务,而另一种是除第一种以外的居间人。英国的居间人须经地方官署许可才可以执业;德国旧商法规定,居间人是一种官吏。到了近代,随着社会的进步及商品生产与流通领域的飞速发展,居间活动又开始兴旺,很多国家都对居间活动采用了完全自由经营主义来调整居间法律关系。德国民法典首先把居间活动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作了规定。以后大多数国家的民商法典和民商法理论上都承认居间合同为一种独立的典型合同。在大陆法国家的立法上,采民商分立的国家,一般以商法调整媒介居间,以民法调整指示居间;在采取民商合一的国家,则不作媒介居间与指示居间的区分。我国采取不作区分的立法体例。

2.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l)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意义。

(2)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居间合同的客体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中介服务的行为。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有关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在当事人之间充当“牵线搭桥”的媒介作用,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订立合同的过程,他的角色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只是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

(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居间合同的诺成性是指,只要委托人与居间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支付报酬,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实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居间合同的双务性是指,居间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就居间人而言,居间人有据实报告的义务;对委托人而言,合同因居间而成立后他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居间合同的不要式性是指,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居间合同的成立也不需采用特定的形式。如果约定不明确,应当遵循交易惯例……

(4)居间合同具有有偿性居间人以收取报酬为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当然要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活动的报偿。不要报酬促进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不是居间合同,而是一种服务性活动,行为人不承担居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3.居间合同与相关合同的关系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异同点:委托合同属于服务性合同,服务合同包括保管、行纪、居间、委托等很多种类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标的是供劳务,而不是物的交付。但它们相互之间又有其各自的特征。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三者的相同点都是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它们的不同点在于:(l)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行纪人却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关于居间合同 篇8

委托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__%或者(大写)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公)证机关(章)

关于居间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因_________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的____%为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因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以上情形,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本方的原因外,提出解除合同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居间合同 篇10

居间服务合同

出 售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受 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 间 方(以下简称丙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第一条 房屋座落:北京市区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三条 丙方作为提供房屋买卖经纪服务的居间服务公司,提供了如下居间服务:

1、 鉴于甲方出售房屋之意向,通过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出售方所售房屋发布广告、进行市场推广,搜寻潜在购房客户信息;

2、 向乙方推广介绍本合同标的房屋,组织乙方看房勘验,代收、转付乙方定金;

3、 依据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丙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人力资源向甲、乙双方报告订立合同机会;

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乙双方订立《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及/或本合同;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善保管甲乙双方交付的各种证件、资料;

5、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助甲乙双方签署《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书》或《交易资金自行结算证明》;

6、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丙方可收取甲、乙双方交付的权属变更、贷款申请等所需资料,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或注销、贷款申请、税务登记、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相关费用标准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2.乙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书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甲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 元;

乙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31080 元,(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费用:□是, □否)。

上述费用双方应于签署本合同的当日支付。标的房屋交易过程中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费用,甲、乙双方根据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缴纳。乙方申请贷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评估费、保险费、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等,由乙方承担并向相关机构交纳。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1、 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将相关权属变更、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交付丙方。

2、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已实际收取了乙方支付的定金贰 万元,定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权属变更后抵充房款,乙方支付的定金经由丙方划转给甲方的,丙方仅承担提供划转服务的义务,不是交付定金或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

3、 房屋交易款项的支付

3.1乙方采用如下第3.1.3 种方式支付房屋交易款项;

3.1.1乙方自行筹集款项,全额全款支付,无需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3.1.2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商业贷款方式支付;

3.1.3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

3.2甲乙双方采用如下第 3.2.1种方式划转结交易算款项

3.2.1自行结算交易款项,即甲乙双方自行约定款项交付的有关事宜并在本合同签署当日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证明》,无须丙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服务,上述证明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3.2.2交易资金监管划转,即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三方共同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协议》,以该协议的有关规定结算交易款项,该协议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为确保合同标的房屋交易及时、有效、合理的完成,甲、乙、丙三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政府主管机关、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应尽事宜。丙方负责组织、联络甲、乙双方,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原租赁或买卖合同、身份及户口证明、物业供暖结清证明等资料,积极配合办理贷款申请、权属过户、房屋抵押登记等各项事宜,房屋抵押登记乙方应在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

5、甲、乙双方应在丙方处留有有效的通信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使丙方可以及时、畅通地联系买卖各方。如遇有通信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失效等,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丙方,丙方书面通知以根据甲乙双方提交的`地址寄出挂号信或快递后3日视为送达。

第六条 合同各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含信息服务费、产权过户费、贷款服务费),同时。守约方已经发生的税费及因贷款发生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承担。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达成交易。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及遇政府主管机关或贷款机构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本房屋交易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丙 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117号楼

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关于居间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方卖方):__________

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__________元吨,总额为__________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__________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甲方须在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笔货款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__________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货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5、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相应的居间费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货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甲方已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货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

受益金额:______________

居间费用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三、责任条款:

1、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付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关于居间合同 篇1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陈辉等(代表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鉴于甲方具有需要资金融资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资金融资寻找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一年内,为甲方谋求资金方(贷款方)。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 月 日。

第三条 居间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

促成所成立合同的标的额的百分之 (大写)作为报酬。

(二)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与乙方寻找的资金方订立合同,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其资金的到账时3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已到甲方账户资金数额按照(一)约定的比例的报酬,直接打到乙方提供的账户,户名为陈辉。(乙方账户为:农业银行622 848 040 358 619 9016。)

(三)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资金需求方私下成交的,应按照合同金额的1%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报酬。

(二)甲方未按期如约支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当支付报酬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按约定支付报酬外,还应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其他约定:乙方为甲方寻找的资金方后续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资金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向乙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支付中介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居间人系指为本合同的甲方提供居间服务的人员(刘佳伟、陈辉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日

关于居间合同 篇1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丙方委托,负责就江华县水口移民工程一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丙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若最终促成丙方中标并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合同,则视为乙方完成了委托事项。

二、甲方义务

2.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场地、付款、邀标程序和编制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2.2 甲方负责筹备所有资金、工程监管等各项要求。

2.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2.4 如果居间成功,则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三、乙方的义务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2 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3.3 丙方中标后,在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该协调好甲方施工中非因丙方过错而发生的与建设单位之间经济纠纷,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3.4 该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后,乙方应该配合丙方共同追回工程余款。

四、丙方的义务

4.1 乙方对甲方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和义务追讨。

4.2 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全部或部分居间报酬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用等)时,丙方应无条件地向乙方立即支付债务人甲方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丙方与甲方、建设方的合同必须复印一份给乙方。

五、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首期居间报酬为:丙方中标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居间报酬,按工程量提取1.5,第二次甲方拨款再付0.5%。

5.2 剩余居间报酬为:发包方与丙方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待工程结算未有增加工程再按比例提取。工程量以审计结果的工程量为准,剩余居间报酬为工程结算造价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丙方应随着项目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除首期居间报酬外)。丙方应该无条件从建设单位每次拨付工程款金额中抽付百分之一(1%)作为居间费付给乙方,并在建设单位拨款到施工单位后五日内必须转付到乙方账上。

5.3 丙方应将居间费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违约责任

6.1 依据5.1条,如丙方逾期支付首期居间报酬,则丙方应按逾期天数每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违约金。

6.2 若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应承担丙方及施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合同终止

乙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本合同终止。

八、丙方保证责任

8.1 丙方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8.2 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居间费、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与实现债权有关的费用。

8.3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0.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及丙方(保证人一)共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丙方(保证人一签字):

合同签订地:

关于居间合同 篇14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4.1?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5.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丙方责任

9.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第十一条?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_____、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10.3?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特别声明

11.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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