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的合同集锦(通用14篇)
居间合同纳多少税
1、根据税法规定,征税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等等,而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间居合同所得税征收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税。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4、征收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5、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5000元/月(20xx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6、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居间合同的特点
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
大多数国家的民商法典和民商法理论上都承认居间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典型合同。居间有利于促进交易,在民间大量存在,因此,合同法明确把居间合同规定为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居间合同中的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活动的报偿,居间人以收取从事居间活动的报酬为其营业;如果没有报酬,就不是居间合同,所以说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合同只要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不以当事人和现实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所以居间合同为诺成合同。居间合同的成立也无需采用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采用口头、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约定不明确,应遵循有关商业习惯及其他以前合作形式的习惯,因此,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
居间合同的目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为订约提供媒介。所谓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寻觅及指示可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从而为委托人订约提供机会。为订约提供媒介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斡旋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从而促成双方的交易,所以说居间合同的标的是行为。在居间人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的过程中,居间人仅是一个中介人,他既不代表委托人,也不代表相对人,他不是交易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居间人不直接参与交易双方的谈判,在决定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内容上并不体现居间人的意思,这些特征体现了居间合同的居间性。
4、居间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居间合同的一方主体居间人具有特殊性,居间人必须具备合法的法律资格,只有经过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可以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才可以为居间人。居间人应具备相应的法律和专业业务知识、能力、经验和信息。法律应规定机关法人、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从事居间活动。
5、居间合同的居间报酬有不确定性
居间报酬的不确定性是指在居间合同中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达到目的,委托人才负给付报酬的义务;而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达不到目的,委托人不负给付报酬的义务。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能否达到目的,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能否成功,不是完全可由居间人的意志决定的,有着不确定性,居间活动或许成功,或许失败。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是否须履行,也是不确定的。
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纳税资料,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查核实。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没有按每一个人逐栏逐项填写的,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扣缴义务人重新填报。已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可以将《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写实际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情况;《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填写支付了应税收入,但未达到纳税标准的纳税人的情况。
购方: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粉煤。
二、煤炭数量:10000吨。
三、计量方式:
以乙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_______%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四、煤炭价格:
4.1一般纳税人含税价195元/吨,合计1950000元人民币。
4.2一票结算到站价_______元/吨(含增值税);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元/吨(含增值税_______元/吨、运输税_______元/吨)。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4.3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_______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_______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_______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5.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5.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六、验收方式:
6.1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七、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8.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8.2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九、其它:
9.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9.3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9.4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9.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双方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相关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推荐产品的区域为_____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约。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E-SAVER节电装置以外的任何节电产品。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1)售前产品解说、客户用电测量计算及产品导入方案规划。(2)产品安装、施工及保固(保固年限:产品节能主机_____年,其它零件_____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产品瑕疵
甲方交付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五条付款
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七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_____给乙方作为佣金。
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
1.乙方中的两公司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何一公司的违约均视为乙方两公司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或两公司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_____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期一年。
2.合约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约书表示时,本合约自动生效一年,其后亦同。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合约生效
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约一式丙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________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密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一:___________________,女,19__年5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二:___________________,男,__年12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1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
一、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元及逾期履行滞纳金(暂计至20xx年1月5日为____元),两项暂合计为_____元;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房地产居间服务公司。被告一因房屋出售需要委托原告居间销售其名下址于福建省_________的房产,原告接受委托后,经原告居间介绍,被告一与案外人____于20xx年10月10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协议约定:_________________被告一将上述房产以200万元价
格出售给案外人黄世阳,并于收到购房款全款当日交付房屋。签订该协议后,被告一与原告就居间介绍费用进行了确认,承诺如原告推荐客户完成上述房产的出售,则被告一应于交房当日支付原告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元;如无故延期,则原告有权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被告追收滞纳金。现被告与案外人于年月日实际履行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办理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但中介服务费却一直拒绝支付。基于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且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付。原告以为,被告通过原告的居间服务成功获取购房人信息,并经原告介绍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完成房屋交易,即应向原告支付居间服务费。被告的恶意拖欠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现特诉诸贵院,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居间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引荐并促成签订____市____区小安溪土石方工程项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市____区小安溪生态园区B项目;
2、工程地点:____市____区;
3、承包性质:分包;
4、工程价格:土方工程挖运平运距1以内合同价___________元立方米(税后价,下同),土方超过1运距及石方开炸等按照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规定执行。
二、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上述工程引荐甲方与___________公司签订分包合同;
2、签订分包施工合同总价___________亿元人民币。
三、乙方义务:
1、真实详尽地向甲方介绍有关工程概况;
2、主动维护甲方利益,积极协调与总包方的关系。
四、甲方义务:
1、及时提供全部有效的用于签订分包合同的所有手续;
2、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进场施工,及时支付居间报酬。
五、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和方式:
1、本工程居间费按照甲方分包的`工程量提取,每立方土方提取写:___________元);
2、居间费支付方式,在预付款和进度款进账后甲方依据居间费比例标准支付给乙方;
3、委托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4、居间人也可以有权委托总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承建方分包的工程款内代扣给居间人。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均与居间方无关,居间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本合同不可撤销,不可更改,不因法人、代表人(项目经理)更改而失效;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不可撤销的内部劳务费分配承诺,与施工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劳务费给第三方;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永久性的保密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过错方要予以对应的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各项法律责任;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或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开户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居间(中介服务)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车字第___________号
委托方(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唯一居间人,且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就本合同指定矿权,引荐第三方和甲方进行交易,向第三方提供关于该矿权的相关信息,为甲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第三方与甲方达成矿权交易。
第二条居间期限
1.居间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乙方超出该居间期限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时,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选定其他合作对象。
2.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与矿权交易相关的全部资证文件,负责和矿权购买方进行合同谈判;
2.在乙方接受委托期间,甲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对乙方作为居间人的活动不得非法干涉;
4.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与购买第三方另行签订转让合同,并全面履行和购买第三方所签订的矿权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矿权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5.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和支付方式,负有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甲方不得以与购买第三方之间的任何纠纷拒绝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6.甲方应当履行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2.为甲方提供与购买第三方交易的相关撮合服务,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尽己所能帮助甲方策划、协助和指导甲方;
3.乙方不得为甲方和购买第三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甲方与购买第三方之间因矿权交易发生纠纷时,由其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购买第三方确定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5.乙方促成甲方与购买第三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乙方作为本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6.乙方对于甲方的所有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且无论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居间报酬和支付
1.双方协商同意,按照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2.支付方法
(1)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2)自甲方与矿权购买第三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元;
(3)待甲方与矿权购买第三方对矿权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委托酬金。
第六条居间费用和税费承担
1.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有别于居间报酬。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2.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各自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期间,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以其矿权实际交易价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2.居间期间或居间期限届满后,甲方及其关系人(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甲方应以其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3.甲方隐瞒事实情况致使矿权无法交易,与购买第三方产生法律纠纷的。甲方应当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还应以其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4.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购买第三方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5.如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报害,守约方可进一步向违约方追索。
第八条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基于遵约守信,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长远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关系及居间项目:
1、“居间关系”达成,乙方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开拓市场,向甲方提供与居间项目相关的重要信息,甲方应允或甲乙双方形成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往来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资料等,均视为甲乙双方达成居间关系,默认乙方为该项目的居间人。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其他组织与该建设工程发包方或所有人签订项目合同或参与项目的实施。
关联关系,则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股权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联系,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上述人员的亲属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可能导致企业利益转移的关系,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3、甲乙双方非劳动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甲方不承担乙方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市场开发及其他费用。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发包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组织全面履行和发包单位所签订的项目合同。甲方及关联组织因履行项目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每日按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居间项目相关的重要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居间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与该工程负责人员的洽谈与沟通。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居间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发包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项目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发包单位的关系。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居间费用为该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即元整(税后)(大写:人民币),该居间费用应缴纳的全部税款由甲方承担。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或关联组织在与工程的发包方签订项目合同或实际参与经营的'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元整(税后),在发包单位拨付的第二笔进度款到账后七个工作日,甲方将剩余居间费全部结清,即元整(税后)。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相应款项后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条,无须提供发票。
4、如果经过乙方努力,该项目合同未能签订或甲方及关联公司或单位未能参与项目实施,甲方无须支付居间费。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一致同意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内容为商业秘密,双方均不得向合同之外第三人泄露。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3、任一方将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内容向外披露的,应按居间费用的20%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如果居间成功,项目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购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厂房□其他:
2、坐落(区域):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户型:室厅卫;
4、总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内;
5、装修标准:附属配套设施:
6、付款方式:购房:□需商业贷款□需公积金贷款□需商业与公积金混合贷款□不需贷款
7、其他:
三、佣金支付
1、佣金:佣金为所交易的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2、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委托事项后,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3、甲方若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4、甲方在看过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的房地产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面与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的,都应按照本协议
5、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无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四、协议的履行
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寻找房地产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3、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4、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是乙方寄发邮件或联系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均视为甲方已收悉。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居间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委托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为甲方办理煤炭采购中介事务,引荐甲方和煤炭供应商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煤炭供应商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煤炭供应商达成煤炭购销合同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煤炭供应商未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协议,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五、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煤炭居间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在本合同期间采购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_________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一次性支付应在购销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按月支付你们想想怎么支付
六、附则
1、本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购销合同未成功签约则自然失效。
3、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均具有保密义务,违者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之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方(施工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委托人(施工承包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挖运工程。工程总方量:_______万方左右,以实际施工结价方量为准。工程价款:土方14元、石方22元,含爆破、开挖、装运。
一、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方量石方每方支付壹元(¥:1.00元)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居间酬金付款办法:按每月进度付款一次,具体办法按委托人人员机械进场,总包方拨付委托人的第一笔工程备料款之日,委托人必须当日支付叁拾万元(¥:300000.00元)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余款按进度支付。
三、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时,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建设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失效。
注: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支付。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供方:
______
需方:
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
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交货时间
粉煤灰吨100000 215 21500000
1、发货计划由需方排出,供方必须严格按需方计划组织发车,因超发造成的停时损失由供方负责。
2、发出后供方及时电告需方品种,车数,发车时间如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二、交(提)货地点:
需方指定料场。
三、运输方式:
供方公路运输,运输票上的发货单位,品各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四、价格:如遇市场变化,供需双方可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如供方不同意调整,需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需方过磅量,取样化验结果为结算时的数量,质量依据。每一检验号为一批量。供方到货后,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拒付一切费用时,需方不保留重车,不退货。需方在化验结果出来后将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通知后7日内不予答复,按需方意见处理。供方对化验结果提出异义,经供方申请,以原存查样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结算,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需方以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七、违约责任:
1粉煤灰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2供方必须以本人名义发货,供方不得单方面改变合同发站,否则需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处置。3供方若出现以次充好,上下分层等弄虚作假行为,需方不予结算,不予退货,并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要求供方按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约定事项:
本同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户: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______
账户:______
定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商品砼质量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内容:
1.1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
标的数量: 立方米,供货运距: 公里。 供应时间: 年 月 日至工程完工止。
二、供货数量、质量检验标准及验收确认
2.1乙方按合同约定数量和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供货并依据甲方每次提供砼需求的通知(包括电传、书面申请、电话记录),按照其砼数量、砼强度等级、施工部位、施工方法,供应所需的砼。
2.2对于到达施工现场的砼的验收须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督进行,甲方须安排专人,负责对乙方砼发货单上的浇筑部位、砼坍落度及运输到达现场的时间进行签字确认。
2.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所需砼数量有变化时,按甲方计划所需的砼量供应,到现场多余的砼量,甲方应现场验收。
2.4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砼如出现数量与合同约定差异或表面质量有异常现象,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并协助解决。
2.5当乙方提供的'砼没有被浇注在所报计划的施工部位时,甲方应在返回的砼运输发货单上予以注明通知乙方调度人员.
2.6属于双方合同签定的砼结构之外所需要的砼(如:铺垫道路)按实供砼量进行结算(运输小票的数量)
2.7双方依照实际供应数量(按图纸计算数量)必须每月按层或段进行砼数量签认,并在乙方砼结算单上签定,作为双方砼量的结算依据.
三、货款结算及货款的支付期限
3.1乙方依据合同的、供货部位、工程技术质量要求及供货时间和洽商变更的指令,履行结算手续。
3.2货款结算,甲乙双方均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单价,另有质量瑕疵以洽商为准外,均以图纸计算加减洽商数量为准。
3.3乙方按合同标的价及单价,供货时间期限和工程技术要求,按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后,甲方依据补充协议时间内向乙方付清货款。逾期按中华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3.4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第一次付款为春节前10天付已送砼量全价款的70%,第二次付款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至乙方所送砼量价款的100%。
四、甲方责任
4.1乙方砼运车到达指定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指挥,保证车辆及随机人员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进出现场达到市环保要求。
4.2应保证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操作环境。
4.3负责提供现场需用水、电及照明环境。
4.4应按国家、市及有关规定要求,对浇筑后的砼进行合理振捣、抹面和养护,现场严禁往砼内加水。
4.5保证每车砼到达现场后在60分钟内顺利浇注完毕。由于甲方原因,致使砼没有浇注到工程部位而造成砼产品报废的,应承担乙方损失(砼费和运输费)。
4.6应在使用砼 小时前向乙方提供砼浇筑计划,保证乙方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并按照所提供计划组织生产。
五、乙方责任
5.1应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计划提供砼,保证甲方的用砼需求,如果由于砼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人工误工费等费用)。
5.2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后,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统一调节器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5.3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砼并保证砼量真实(否则甲方退货并处罚)。
5.4按照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六、甲方在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条件要求,需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标的部分的,经双方协商后做好洽商记录,并以实际结算单为依据进行签认。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应按我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2如果甲方不能按3.4条款进行付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支付滞纳金外,乙方有权停止合同中未完成的砼的供应。
八、合同签定后,因故终止合同或停工,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洽商协议或补充条款
9.1供方送货时,必须手续齐全,严格按我方的技术要求提供相关资历料。
9.2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供货,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承担一切损失(直接和间接)而且甲方有权更换厂家。
9.3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情况停止供货,如有以上情况,乙方在此之前所供的数量以50%结算。
9.4在大体积砼施工前,乙方必须拿出大体积砼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派人配合甲方进行组织协调。
9.7供方单位车辆行驶路线,如有交通管制,供方办理交通手续.
9.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并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及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为甲方售房广告策划、寻找客户、洽谈、促成交易、办理房屋权属变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协议,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此价格为税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购房定金、购房款及付款方式
1.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该购房定金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时抵作购房款。
2.乙方应于房屋权属变更当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如房屋买受人申请购房商业贷款,剩余房款交付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上述两种付款方式甲方均确认。
第五条佣金支付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于该房屋权属变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转让的条件。
2.签订协议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配合购房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5.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七条乙方义务
1.签订本协议之前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协议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1节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xx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xx)起草编制。
1.2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太阳能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或“项目”)签订本协议。
1.3 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第2节 项目主要内容
2.1 项目名称:
2.2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电目标,甲方保证能够按照生产需求消纳光伏电站所发电量,淡季或不生产时需传至电网。
2.3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分别在有限公司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2.4 项目建设方案
2.4.1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2.4.2 甲方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
2.5 项目实施目标
2.5.1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2.5.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 万kWh(实际数值按国家相关批复核准电量为准)。
第3节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协议于正式签订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
3.2 项目建设周期:自该协议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成投运。
3.3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建成正式投运的日期,甲乙双方以签证文件为准。项目分享期为25年。
第4节 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 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 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进行审核,项目设计方案一经甲方同意,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4.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5节 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5.2 节能量的计算公式:
项目节能量(kWh)=(单元1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1电能计量表倍率+单元2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2电能计量表倍率+… 单元n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n电能计量表倍率)+光伏电站反送上公共电网的电量
光伏电站反送上公共电网电量的电费由乙方单独与当地供电公司结算。
5.3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计算公式:
节能效益(万元)= K×节能量(万kWh)。
(K为乙方在光伏发电时间段的平均电价)
在经营期内,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由甲方定期按以下支付给乙方。
5.4 分享比例:前10年甲方分享该项目20%的总发电量收益,乙方分享80%的总发电量收益。后15年甲方分享该项目30%的总发电量收益,乙方分享70%的总发电量收益。
在经营期内,乙方应得的上月节能效益由甲方在次月的15号之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专用发票。
5.5 甲方用电量=(甲方使用电量*80%-上网电量*20%)*电价(前10年);甲方用电量=(甲方使用电量*70%-上网电量*30%)*电价(后15年),电价为乙方在光伏发电时间段的平均电价,与同期国家电网电价相同。(如遇国家电价调整,则按照国家调整的比例进行平均电价变动)
第6节 甲方的义务
6.1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政府的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
6.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纸质图纸至少提供1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设计完成后乙方应将图纸完整的归还给甲方。
6.3 按设计方案提供建筑屋顶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及运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以及项目试运条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统计,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6.4 施工和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全部人员和车辆在厂内安全免费的进出及正常的活动。(需执行园区的相关规范要求)
6.5 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电站的操作和维护培训。
6.6 每月按本协议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对节能量进行抄录和验证,无误后应立即签署意见。
6.7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无异议后应及时在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
6.8 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6.9 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6.10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6.11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
第7节 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各级政府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
7.2 乙方应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聘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并按设计方案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运营以及维护管理。
7.3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7.4 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7.5 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施工、管理要求。
7.6 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7电站建成后,在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电站所涉及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发生的维护费用也全部由乙方负责。
7.8乙方在项目的施工以及建成后的运营维护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使用厂房和房屋损坏时,因负责进行修复,并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建成后运营五年内)承担保修责任,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7.9 系统的接入性能应满足国网公司20xx年7月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要求,保证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对用户侧电气设备造成危害。
7.10 乙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第8节 项目的更改
8.1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无法预料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时,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乙方应将修改后的方案提交甲方进行备案。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否则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8.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协调,将对乙方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第9节 资产所有权以及风险责任
9.l 在本协议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固定资产(简称“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是唯一有权处置项目资产的业主单位,本协议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
9.2 项目资产清单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产后1个月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备案(需要乙方加盖公章确认),资产清单必须与现场实际实物相符。
9.3项目资产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价格及质保期等。
9.4 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
9.5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协议提前解除时,项目财产依照第12.4条的规定处理。
9.6 在本协议期间,项目资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9.7 本协议中太阳能发电相关设备,在合同有效期外即25年后,如该设备已不能正常使用运行发电,乙方需对太阳能光板及相关组件进行无偿拆除并对太阳能光板等设备进行无偿回收。
第10节 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每天按当月节能效益应付款项的0.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违约金以现金或银行划转的方式缴纳。
10.2 如甲方违反除第10.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将依照第12.5条的规定与甲方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0.3 如果乙方违反义务,甲方依照第12.5条的规定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0.4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
10.5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3.2条的规定按时完成本项目,则每天按甲方当月节能效益的0.03%向乙方支付损失,节能效益按照国家相关批复核准的电量进行核算,损失金以现金或银行划转的方式缴纳。
10.6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同意提交甲方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7如乙方整套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对甲方的设备设施等造成影响或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全部的合理损失;
10.8由于乙方设备故障原因,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相关设备进行停用。非设备故障或维护调试甲方不得进行停用,否则产生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第11节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按《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xx定义。
11.2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履行协议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11.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11.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11.5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2节 协议解除
12.1 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2.2 本协议可依照第11.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2.3 当本协议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a) 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b) 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协议下主要义务的能力。
12.4 本协议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资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
12.5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及相关第三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12.6如发生本协议10.8条,协议可提前解除,乙方可自行拆除乙方相关的设备实施,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乙方需对甲方厂房恢复原样。
第13节 其它
13.1 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
13.1.1 如果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3.1.2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3.2 保险:项目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双方工作人员的保险由所在单位负责购买。
第14节 争议的解决
14.1 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4.2 如不能协商解决,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5节 保密条款
15.1 本协议中,披露秘密的一方将被称为“披露方”同时,收到秘密的一方则被称为“接收方”。本保密条款适用的对象除了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任何参与前述正在进行商务洽谈的相关项目的顾问等中介服务人员。
15.2 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所需,接收方将不使用其从披露方获知的任何商务的、技术的、操作的、工艺过程的、贸易秘密及市场的信息、销售和培训辅助材料,文献及其它直接或间接从披露方收到的资料信息(即“保密信息”),并保守秘密。此外,接收方承诺对上述“保密信息”的协议履行期内或是失效后,都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泄露以上保密信息。
15.3 接收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披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接收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15.4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披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管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或者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存在的。
15.5 披露方提出收回包含披露方商业秘密的相关资料时,接受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复印件交换给披露方,或应披露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复印件销毁。
15.6 接受方在披露方工作场所内活动时,应听从披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披露方允许不得进入披露方实验室、办公室、生产车间等工作环境,不与披露方开发人员进行私下交流。
15.7 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在知悉披露方商业秘密后的5年内保持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他任何限期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
第16节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6.1 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双方均需设定专责联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16.2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 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6.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16.4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 月 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