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协议(实用9篇)

财务顾问协议(精选9篇)

财务顾问协议 篇1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于中国市订立: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拟收购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对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从而实现借壳上市(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3、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综合类券商暨保荐机构,为从事财务顾问、证券发行、承销及代理证券交易的专业机构;乙方长期从事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财务顾问及证券承销(保荐)业务,具备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4、为确保甲方本次收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3、目标公司:指甲方拟收购股份的上市公司。

4、项目人员:指乙方为甲方本次收购现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财务顾问工作内容

1、乙方作为甲方本次收购财务顾问的工作内容为:

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协助甲方寻找本次收购的目标公司;

3)协助甲方以及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草拟本次收购的整体方案并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研究报告;

4)组织本次收购工作小组;

5)编制甲方本次收购的工作时间表;

6)协助甲方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7)组织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本次收购的相关工作;

8)协助甲方制作有关本次收购的相关文件;

9)协助甲方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协调,确保本次收购的顺利进行;

10)协助甲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1)为本次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如有必要时)。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反映甲方真实情况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依法成立并依法从事所属业务的法律文件;

2)甲方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甲方资产情况及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4)甲方负债情况和或有负债情况;

5)甲方拟购买、出售或置换的相关资产负债情况;

6)甲方参与或可能参与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在乙方根据本协议对甲方、甲方的分支机构或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并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文件。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请求,提供有关协作。

4、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及时联络,安排有关事宜。

5、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客户至上的原则,为甲方本次收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指派有经验的项目人员和团队,直接负责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工作。

3、根据本次收购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财务顾问工作。

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RMB)作为本协议项下的财务顾问费用。

2、为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乙方根据本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阶段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财务顾问费,即:

1)前期咨询、考察及方案讨论阶段,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2)上市公司收购和资产重组实质性开展后,甲方应于签订有关交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框架协议、意向协议等),并取得经甲方确认的正式尽职调查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订,且相关备案文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4)甲方应于完成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目标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5)甲方签订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的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

第六条声明和承诺

1、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乙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承销商资格审查,有资格担任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和主承销商。

2)乙方已通过证监会的保荐机构资格审查,有权担任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在内的保荐机构。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项业务中的一切内容及有关业务资料。

2、甲方兹向乙方作下述声明和承诺:

1)甲方为本次收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属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

2)甲方应确保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甲方本次收购计划的唯一的财务顾问地位。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本次收购的有关资料和方案。

4)甲方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促使目标公司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协议另行签订),以及首次再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增发、可转债)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

3、由于违反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仍然存在,不因本次收购完成而受影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甲方违反其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除应继续支付该笔款项外,还应按其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的费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项规定不影响乙方行使其在第7.2款规定的权利,但当乙方依第7.2款所遭受的损失和产生的开支超出本项规定的违约金额时,违约金应成为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偿的一部分)。

2、乙方的责任

在重组和收购过程中,若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补偿: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所作声明、承诺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从而致使对方遭受任何直接损失或任何开支,违约方将向对方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补偿。

2)如因不可抗力或本项目终止导致本协议终止,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可不予退回,但无须承担财务顾问费余款。

第八条协议解释

1、本协议对任何序号下的段或正文中的条的援引系指本协议中相应序号下的段或条下相应的分段或款。

2、本协议中的小标题为方便阅读而设,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小标题作影响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在任何时候如本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在某一方面无效、非法、不可强制执行或不能履行,并不因此而影响或损害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强制执行力和可履行性。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仅采用中文,中文文本为本协议之唯一有效文本。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财务顾问协议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改制、收购兼并、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常年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1、日常咨询服务

1)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行财务顾问网络及时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企业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源优势,及时发布各类政府和企业有关产权交易与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的项目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网络平台进行项目的发布和推介(须经乙方技术处理)。

(3)财务咨询:为客户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银企合作的创新业务品种,为客户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4)投融资咨询:当企业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5)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行财务顾问网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商人银行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2)服务方式

(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以乙方的财务顾问网络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甲方通过财务顾问网络平台提交项目发布需求和顾问咨询需求,乙方通过财务顾问网络平台发布日常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3)财务顾问费用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在本协议签定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乙方账户:,户名:深圳发*银行,开户银行:深圳发*银行总行营业部。

(2)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2、专项顾问服务

1)服务内容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

①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包括私募、ipo、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等,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②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5)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管理层收购(mbo)及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收购主体的设计和组建;收购融资方案设计和支持;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7)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

(8)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2)服务方式

(1)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3)财务顾问费用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承诺对甲方按低于非会员客户10%-20%的优惠标准收取专项顾问费用。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网络平台,妥善保管用户密码,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以及转载从乙方财务顾问网上获得的信息。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负责建立维护本行财务顾问网络平台,确保其正常运行。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乙方向甲方交付财务顾问网会员用户名和密码,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签订日期:

甲方(盖章):

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财务顾问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财务顾问工作。用于: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资金方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用于接送资金客户考察企业。

5. 按约定支付投资人固定收益,如延期支付,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归还总投资额时应提前一天打入资金方账户。违约,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

6. 甲方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优先帮扶乙方推荐企业。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投融资手续,在资金方审批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银行)的关系。在甲方使用资金期间,乙方监督甲方的资金往来走向。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固定收益(详见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2、 居间服务费:每年 。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贷款方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不能在居间过程中不通过乙方与资金方单独联系洽谈,而做出不利于乙方的任何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之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如甲方泄露。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的两倍。

5、本合同如有争议提交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一切费用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财务顾问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财务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财务报表(草表),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导下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整改。

乙方的责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在每月_________日后_____甲方并对其财务工作进行指导。

(2)财务顾问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草表)进行审核,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2)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议书

(3)协助甲方协调财税,工商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顾问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在顾问期内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顾问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甲方拟进行破产重整,并在破产重整完成后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大重组”),以实现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目标。

2、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令54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监会54号令”)所规定的财务顾问资格。具备担任甲方本次重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机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及持续督导服务机构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聘请乙方担任其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及持续督导服务机构,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并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破产重整:指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债务重组的法律行为。

2、重组方:指拟对甲方在破产重整完成后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法人或自然人。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重组方拟以优质资产对甲方实施重组的行为,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该行为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内容

为确保甲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的顺利通过与实施,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如下协调工作:

1、对甲方及重组方进行尽职调查,全面评估有关活动所涉及的风险,并提供尽职调查报告;

2、就并购重组活动向甲方提供专业服务,帮助甲方分析并购重组相关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提出对策和建议,设计并购重组方案,;

3、协助甲方制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时间表及财务安排计划;

4、协助甲方做好投资人,尤其是中小投资人的协调工作;

5、协调、督促甲方及重组方聘请的其他中介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对重组方拟用于重组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的制度规定高质量、按时完成有关目标公司资产重组的各种报批文件;

6、协调重组方聘请的财务顾问,对重组方进行尽职调查,并指导甲方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制作申报文件;

7、协助甲方做好与破产重整管辖法院的协调工作;

8、协助甲方做好公司决策及信息披露工作;

10、在对甲方并购重组活动及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1、接受甲方的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并购重组的申报材料,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组织和协调甲方及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答复;

12、负责与中国证监会监管部门及并购重组委的沟通工作,以使甲方的重整方案能够顺利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批准;

13、负责对甲方以及新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使其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

14、《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54号令及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要求财务顾问、保荐人、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机构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资料,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提供有关协作;

2、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及时联络,安排有关事宜;

3、甲方应当保证甲方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乙方所做的陈述和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甲方承诺,对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采取的任何行动及公开发布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均应事先通报乙方知悉并将资料提供给乙方;

5、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的要求,全面、及时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做好申请股票停复牌工作、做好股东会议召开工作、严格履行并督促公司有关股东及相关方履行在重大重组及恢复上市方案中承诺的有关义务、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接受并配合乙方的持续督导工作;

6、依协议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财务顾问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客户至上的原则,为甲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及由此所涉及到的股票复牌业务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2、指派有经验且符合证监会54号令所规定条件的项目人员,直接负责本次服务工作;

3、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的要求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和股票复牌服务的有关资料和方案。

4、中国证监会要求财务顾问、保荐人、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机构应承担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万元作为本协议项下的财务顾问费用,并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在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费用___万元。

2)在甲方本次重大重组材料上报至中国证监会并正式受理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费用___万元。

3)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费用______万元。

4)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股份登记之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费用______万元。

2、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股权过户等费用由甲方及重组方承担。乙方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用等均由乙(甲)方承担。

第六条___保密义务

1、甲方和乙方对于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所了解和知悉的协议对方的财务资料、客户资料、技术资料及具有保密性质的文件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均不得擅自向公众披露、使用或转让他人使用。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申报和信息披露义务的除外。

2、乙方及其委派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保荐人员、持续督导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买卖相关上市公司的证券或者牟取其他不当利益,并应当督促委托人、委托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其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除应继续支付该笔款项外,还应按其当期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的费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不能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2、补偿: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从而致使对方遭受任何直接损失或任何开支,违约方将向对方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补偿。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终止,双方将另行商定补偿条款。

3、乙方或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不能再担任甲方财务顾问、持续督导人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

4如果因为甲方及甲方人员的陈述、承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引起乙方或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可终止。

2、如果发生法律所确认的不可抗力事件,对甲方基本面(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前景等)或本次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无法实现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的预期目的的,则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战争、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股市变动以及中国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变化。

3、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果甲方基本面(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前景等)发生重大变化或经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指出或经乙方进一步的尽职调查后发现甲方本次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存在重大障碍,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无法实现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的预期目的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已收取的财务顾问费不予退还。

4、如果甲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未予通过或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5、中国证监会撤销乙方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双方的协议终止。

6、当本协议依前述8.2款、8.3款和8.4款的规定而终止时,甲、乙双方已

经履行的权利义务维持现状,双方互不承担返还义务;尚未履行的权利义务不再

履行,双方互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该等终止之前已经形成的违约状态,违约

方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涉及本协议所述事项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监管机构的规定(以下简称“法律规定”)视为本协议的当然内容,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法律规定日后的修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修订后的法律规定为准,不以修订本协议为要件,直接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3、在任何时候如本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在某一方面无效、非法、不可强制执行或不能履行,并不因此影响或损害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强制执行力和可履行性。

4、本协议项下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所涉及到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双方另行签定相关的《持续督导协议》。

5、甲方承诺:乙方顺利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工作后,对于上市公司未来三年内的再融资活动,按照市场惯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独立财务顾问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顾问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担任融资顾问单位,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同意借款主体定为 公司。

1、乙方为甲方唯一受托融资顾问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工作。

2、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保障本融资工作的正常推进,应积极配合乙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融资顾问人员参与配合甲方本项目融资工作;

2、乙方负责为本项目协助设计融资方案;

3、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融资顾问工作及推荐XX银行。

第三条、融资时间安排

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双方需完成融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按银行融资金额为准),若甲方后续还需要融资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予以安排,其余条款按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费用支付

1、甲方应按本合同委托融资总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总金总额的 %作为前期费用(即本次委托融资总金额× × %= 万元人民币)。与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 %融资顾问费用。如果甲方与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不能达到本合同委托融资的金额的,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如果乙方没有帮助甲方融资到任何资金,则乙方(免利息)退还全部前期费用。

第五条、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评估费、会计师审计费、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派出的顾问陈述情况,保证所提供的文件与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文件、数据、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前期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放弃本次融资计划,前期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起至委托融资总额的款项到帐时终止;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顾问协议 篇7

年度财务顾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财务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财务报表(草表),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导下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整改。

乙方的责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在每月_________日后_____甲方并对其财务工作进行指导。

(2)财务顾问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草表)进行审核,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2)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议书。

(3)协助甲方协调财税,工商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顾问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在顾问期内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顾问协议 篇8

委托方: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兹有_________委托_________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财务顾问咨询服务指受托方根据委托人需求,站在委托人的角度,利用受托方的产品、服务和其他社会资源,为委托人的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对外资本运作等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策划和方案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1、优化财务部门的职责,完善公司财务流程,健全公司财务制度,保障各项流程、制度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协助建立财务部门的岗位的职责,指导公司的财务人员,提高他们的财务水平,以保障甲方的良好持续运营。

3、优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流程,进一步发挥财务部门对采购与应付、销售与收款,存货的领用存等环节的监督与协调作用。

5、定期为甲方提供专业培训,内容涉及最近财税政策解读,财务管理,金融市场信息、金融产品及投融资信息等。

6、解决财务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

7、税务筹划,根据不断变化的税务征收政策,提出纳税策略,为甲方合法、合理避税。

8、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认识与理解运用财务技巧,合理使用金融财务工具实现企业发展目标。

9、应熟悉企业股改上市前及上市过程中各项财务运作流程及相关操作,能够为委托人提供多种应对方案。

10、基于上述各委托事项,受托人提供的建议或指导应保障委托人在运营过程中财务流程及各项操作运营合法、安全,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纪情形。

二、服务时间及费用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如需续聘行协议。

2、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咨询顾问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整。在费用应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十日内支付首期款____元。本合同履行期限过半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述职报告,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三、委托方义务及责任

1、委托方必须向受托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各有关业务人员予以必要的配合;

4、委托方应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用。

四、受托方义务及责任

1、受托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财务顾问人员为委托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对在顾问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完整的汇报给企业高层。不准有任何隐瞒现象。

3、受托方财务顾间人员必须对顾问服务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4、财务顾问人员向企业约定的高层负责。

5、具备承担相关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的资质,经营合法。

6、乙方应对所有已接触或者可能接触的与甲方有关的相关财务资料、文件、数据或其他属于甲方的秘密承担严格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

双方合作终止后,乙方应将所有掌握的涉及甲方信息、资料、数据的文件、存储载体或其他物品进行归还或销毁,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散播或授意、放任他人参阅、使用或传播。

五、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份壹份。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签字):_____受托方(签字):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财务顾问协议 篇9

甲 方: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明云成鉴于甲方将于____年___月___日辅导到期,并拟于_____年度发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目前正处于申报材料制作阶段,为利于甲方发行上市工作顺利进行,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财务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二、乙方就以下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1、确保在____年___-___月份有申报通道。

2、派出项目人员提供以下财务顾问服务:

(1) 根据相关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甲方发行上市条件进行审核,及时跟踪最新政策变化,针对甲方发行上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甲方决策参考。

(2) 根据相关证券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本次发行申报材料的制作进行审核,提出改进建议,以供甲方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参考。

(3) 根据发行上市工作的进度及时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4) 协助甲方制定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战略,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方案。

三、为保证乙方工作顺利开展,甲方应提供以下条件: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发行的全套申报材料,并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提供真实、全面的有关公司财务及经营方面的材料和必要的法律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甲方给乙方进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 若甲方主承销商在20__年5-6月间无法保证申报通道,甲方需更换主承销商,而乙方可以在此期间提供申报通道,则甲方必须首先选择乙方为甲方发行上市的主承销商。

四、成果提交方式及进度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报告或建议书。

成果提交的进度根据甲方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五、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未经过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和转让乙方所完成的成果。

2、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提供和转让乙方所完成的成果。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 乙方担任甲方本次发行上市的财务顾问,在甲方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并发行成功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财务顾问费叁拾万元,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 若乙方在协助甲方上市过程中工作卓著有效,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追加财务顾问费。

金额具体协商。

七、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和转让有关甲方上市申报材料和相关材料的信息,并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如果乙方在甲方主承销商无法保证20__年5-6月期间申报通道的同时,也无法提供申报通道,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

如果甲方没有按前款规定支付应付的款项,甲方应按要求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从违约日起到实际支付日为止,每日万分之三的利息。

八、本协议经过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在双方没有新的协议规定的前提下,各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如果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实施,双方应及时通知并协商解决。

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工作由乙方投资银行部负责执行操作。

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次发行的副主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由甲乙双方根据发行上市的工作进度另行签订有关协议。

十一、附则

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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