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保服务合同(汇编3篇)

幼儿园安保服务合同(精选3篇)

幼儿园安保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保安工作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申请派遣保安员到甲方工作,在甲方指定范围和时间内执行秩序维护、车辆管理、消防管理等安全防范任务,并接受甲方相关秩序维护(保安)工作制度的管理,维护甲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有权决定执勤范围和乙方的人员调配,合理安排使用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有权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增加乙方的保安队员,但须提前3-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如果需要人员在10人以上,甲方提前7-10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如果甲方需要减少保安人员,须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二)甲方在使用乙方派驻保安员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安排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乙方不参与甲方对乙方保安人员的管理,发生的治安案件全权由甲方处理,若乙方队员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按甲方员工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进行处罚,乙方应予以配合。

(三)甲方负责向乙方派遣的在岗人员免费提供中餐和晚餐(不分上班和休息日),提供宿舍并独立安装水、电表,宿舍的水电费按月计算确定。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的执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保安员不能尽职尽责或有违反岗位职责的行为,有权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队员进行处罚,经教育不改者,可提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更换。

(五)甲方不得指令乙方派驻的保安员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派驻保安人员。

(二)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必须是在安保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如果乙方保安员有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三)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五官端正,必须能写字,会记录,有政审证明,保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纹身,无不良记录等。

(四)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队员,由甲方按工作需要配置安保防范器材:如服装、对讲机、电警棍、雨衣、雨鞋、电筒、岗位各类登记表、笔等执勤用具。服装及器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乙方队员损坏或遗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五)乙方委派的保安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务关系,乙方派遣的人员各类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保安员一切劳资纠纷及内部伤残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处理。

(六)乙方保安员必须按甲方确定的物业管理模式、服务理念和各类工作手册执行物业保安服务,并服从甲方小区服务中心和组团服务专管员的正常工作调度,自觉接受各级物业工作人员监督和指导,主动配合搞好对业主服务、公共安全、装修管理、车辆管理、消防管理等服务工作。

(七)乙方保安员应积极协助甲方组织各类突发事件和消防实操的预演,增强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参加小区组织的各类社区文化活动等。

(八)乙方保安员必须参加甲方制定的业务知识培训计划,技能考核评比,并与甲方同岗位的队员一样受公司和部门奖惩制度的约束。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定员定岗,队员照片上墙,不得任意调换,确需调换,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同意。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时间

(一)费用:每名队员标准1900.00元/月。乙方向甲方(管理处)派驻保安员共计15名(12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轮休1天),每月月底由管理处将实际考勤(扣除当月奖罚及水电费)与管理处核对后,经理签字报公司结算。

注:如需增加人员,另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0日前(遇双休日、节假日支付时间顺延)。乙方每月10日前根据管理处实际考勤,开具实际支付金额有效劳务发票到甲方财务部结算。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的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条款或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除按保安实际执勤时间付足实际费用外,另按当月保安费的100%补偿乙方。

(二)由于乙方的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合同终止,由乙方按当月保安费的100%补偿甲方。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如因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合同,双方可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协商中止合同。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如需继续使用保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二)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及时续签。若其中一方无意继续合作,可在合同终止前十日书面通报对方。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单位:护卫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幼儿园安保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接受乙方聘用的保安队员提供安全保卫工作,并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及范围

1、服务时间: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保安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学校安全和维护;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检查和查验;对学校各类物资进出的控制;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控制;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和规范;对校园内的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紧急事件。

二、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期保安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 万元,由甲方财务部门转帐至乙方的账户。逾期不付,每五个工作日按每月应付款项5‰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保安人员的生活,为保安人员提供必需的食宿、防寒、防暑等工作生活条件。

2、甲方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妥善保存。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对保安人员违背本合同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实事求是向乙方通报,必要时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不得指使保安人员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的渎职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由甲方保卫处根据《保安工作处罚制度》进行督查和考核。具体操作方式见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

5、甲方遇大型活动、各类事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可以商请调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员参加维持校园人员、车辆通行、排队秩序,甲方可以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费用,该费用由学校财务部门直接转帐至乙方账户上,每月底结算。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幼儿园安保服务合同 篇3

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 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是依法成立、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安保服务的专业安保公司,具备合法的保安服务资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人员的任务

乙方保安人员对负责区域内的门岗、巡逻、报警监控、秩序管理等项工作。

第二条 保安人员要求、数量、服务期限和地点

1.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为男性,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政治合格,无违法违纪前科记录;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3)具有从业资格和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热爱保安工作;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 160厘米以上;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年龄为55周岁以下。

2.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员共人。

3.服务期限:(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具体人员的到位时间以实际到位时间为准)。

4.派驻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管辖区域。

第三条 保安人员服务费

1.服务费标准:甲方负责解决保安员住宿,根据派遣保安人员的实际到岗时间,在保安每人每月元人民币的基础上结算、支付保安服务费用,工作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折算每月的保安服务费用。

2.乙方的保安服务费,在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由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

3.保安服务费用合计为每月:大写:元

小写: 元。

4.保安服务费为包干制,包含以下:

?保安服务人员的工资、服装费、社会保险、员工福利以及节假日加班费、过节费、保险等;

?保安服务人员的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常规性培训类的费用支出;

?保安服务人员的管理酬金。

5.支付方式,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费转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

开户名称:广西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第四条 工作安排

乙方保安人员到达岗位后,接受甲方领导,具体工作由保安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职能工作方面的管理监督权,同时应仅限于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

2.因工作特点要求,需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工作内容及要求由甲已双方协商。

3.甲方若发现乙方保安人员不尽其责,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除遇劳动法规定的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有权要求乙方在三天内予以调换,乙方应予满足,并将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人员及时送至甲方指定场所上岗履职,因未及时予以调换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时调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派遣人员违法乱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方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要听从甲方指挥、管理并做好巡逻、报警监控、车辆秩序管理等项工作。

5.被派遣的保安人员在甲方的具体领导下工作,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遇到重大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应立即向甲、乙双方领导汇报。

6.与甲方管理部门保持经常联系,随时沟通情况,及时解决执勤与管理中的问题。

7.乙方负责为保安人员配备开展工作的制服、标志及基本安保装备(制服、标志及装备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确定),并按时发放工资。

8.乙方根据甲方人事部门的要求向甲方下属部门派驻保安人员后,未经甲方人事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在各部门的保安人员人数。乙方未经甲方下属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动派驻到甲方下属部门工作的保安人员,如须调动,应提前征得保安所在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9.因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依法参加了国家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等其它保险,并为在甲方管辖区域内工作的乙方保安人员缴纳了保险费。

11.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残、伤亡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有关伤残、伤亡的善后工作,属于乙方或其保安人员责任的,应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不足额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未支付金额的5%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至甲方付清之日止。

3.如任一方在合同期间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由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负责赔偿对方合同期总金额25%的违约金。

4.一方因政策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不按照约定提前通知对方,由违约方承担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7.本合同期限履行完毕后或是其它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再续签新的服务合同,甲方2年内不可自行聘请本服务期限内的乙方派遣的安保人员,如有违约甲方应当支付本合同金额的一个月服务费做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廉政承诺

双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对方有关工作人员或其授权代理人个人工作之外的利益或馈赠,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券、礼品、购物卡、宴请等;如有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未详之处,由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或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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