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付款担保合同(通用4篇)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保证协议:
1.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之间的交易业务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是每批付款到期时的未付款项。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将自动转移至下一批未付货款。
二、保证方法
连带责任保证,即在买卖合同(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时,丙方不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对丙方与甲方之间业务中的所有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包括逾期付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四.保证期:自甲、丙方业务未付款项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
五.其他协议
1.保证期间,甲方如需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一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会因甲方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的一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在经营过程中,无论乙方是否同意或减少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甲方和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所产生的债权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诉讼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委托担保人(总承包商,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方)于年月日签订了《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方提供付款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个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包商付款保函”是指乙方向供应商保证,当甲方未能按主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时,乙方将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行为。
1.2本合同中的“货款”一词是指。
第二条担保的范围和金额
2.1乙方担保的范围是主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供应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应付款项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担保方式和期限
3.1乙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的保证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如果甲方和供应商同意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保证期应根据变更后的时间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以代付款的形式承担担保责任。当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时,乙方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保证率根据保证金额、保证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保证率为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索权
乙方按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要求甲方立即返还乙方所作的全部赔偿以及乙方实现其债权的费用。此外,甲方应自乙方赔偿之日起支付同期企业银行贷款的利息和罚息,并按上述赔偿金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8.1乙方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后天内向供应商出具总承包商的支付(供应)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主要经营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所在地,或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如有任何损失或诉讼,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修改或变更与供应商的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在主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通知乙方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随时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第9条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
9.2提请仲裁。(注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应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补充规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在中标,根据该项目发包人
(以下称发包人)的要求,甲方须提交以发包人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
因此,甲方申请乙方为保证甲方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以下称保函)。乙方审查甲方提交的申请文件和有关情况资料后,认为甲方符合乙方的担保条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
第二条保函金额
《预付款保函》的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是乙方累计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三条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的保证为一般保证。
第四条保证期间
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止。
第五条保证范围
《预付款保函》的保证范围:
在保证期内,被保证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履行保证责任的条件及方式
在保证期内,若甲方未能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在收到受益人、该工程监理公司(全称:)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及被保证人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件后,经核定,在28个工作日内并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债务的追偿
1.一旦乙方履行保证责任,即有权开始对甲方的追偿程序,乙方向甲方追
偿债务时,应向甲方出具:
(1)发包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有关文件;
(2)乙方向甲方发出的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
2.乙方向甲方追偿债务的范围包括:
(1)乙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及利息;甲方在收到乙方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七个日历天内履行清偿义务;
(2)逾期违约金: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间内履行清偿义务,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从甲方受到乙方要求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的第八个日历天开始计算,违约金每日按照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3)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4)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保证担保费
1.保证担保费为人民币(¥)整;
2,保证担保费为事前缴纳。一旦保函出具,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将上述保费退回。
第九条保函的出具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依约交纳保费后,乙方为甲方出具保函。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的变动、产权或经营方式的调整而影响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制约;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签订与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编号:第号
委托保证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保证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
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 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