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供货合同范本(通用3篇)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砂石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就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石料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砂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砂石,乙方每次需货时, 应提前 72小时通知甲方所需砂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 48小时内将该砂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 3‰ 支付违约金。
3.由于砂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如遇价格波动,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送货需求时进行重新报价,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最终每批价格以乙方确认收货并签字的货品验收单为依据。
4.砂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如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 48 小时内换送合格砂石。
5.付款方式:本合同砂石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按照甲方材料员申报实际数量送货,每月 25 号结算统计。当月货款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砂石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日计3‰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购的设备内容和成交价格
1、甲方向乙方共采购厨具设备15项,具体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详见采购清单(厨具设备采购清单是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2、所采购的厨具设备成交总价合计:肆万元人民币(小写¥40000元)
3、所采购的全部厨具设备免费配送、免费安装及调试,对甲方的两个旧蒸饭车(24盘和12盘)修好并安装,保证其正常使用,所安装的设备全部附件由乙方自理(总价款内已含),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二、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甲方的要求和乙方对甲方的承诺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当天。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保金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厨具设备本身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三、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20xx年10月14日(周五)
2、交付地点: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新食堂内
3、乙方除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外,还要负责个别设备基本操作使用培训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所有设备都要提供使用说明、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单。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甲方要求和乙方承诺。
四、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乙方开具正式销售发票及甲方出具的验收单。
2、结算方式:货款不付现金,使用转账支票,全部设备能正常使用一周后付货款的95%,预留5%的厨具设备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全部付清。
五、甲、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厨具设备,甲方随意单方变卦拒绝接货,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部分损失。
2、乙方所交厨具设备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协议附件一份,即:厨具设备采购清单。
甲方 (采购单位)
委 托 代 理 人:
乙方 (供货单位):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水产品原料原产地中国:
1、大鱿鱼数量30吨规格200g以上/条,单价17元/kg,计人民币51万元。
2、小鱿鱼数量10吨规格100g-150g/条,单价12元/kg,计人民币12万元。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原料的鲜度、质量,交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点:________,如原料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退货。
第三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汇款方式支付。20__年10月18日前先预付定金10%,余款在鱼货验收合格,交货前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六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补充合同。
第七条: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销售市场及价格因素变动而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盖章(甲方):单位盖章(乙方):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