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股份收购协议(通用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________产品,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及价格等以出口合同为准。
2.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协议每一票出口货物所需出口相关单证。
4.负责向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和收结汇。甲方在收到结汇水单、出口核销单、报关单及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国税局认定为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结算比率(详见结算表)将款项(扣除银行和甲方代垫费用)付至乙方工厂;如汇率变化,按新汇率执行。若外汇货款到帐发生在每月的1—10日期间,则货款先按1美元:____元人民币付给乙方,余款延至每月10日后付给乙方。
5.负责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二、乙方责任
2.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负责,因货物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负责联系境外客户,通知境外客户将外汇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不可撤消信用证。所有因外商索赔,外商违约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本协议外销合同未能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使甲方未能按时收汇核销或无法收汇核销,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异地自理报关的,应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并提前5天将出货计划和需要领取的单证传真给甲方。所领取的单证应在30天内归还甲方,乙方应保证合法、安全地使用甲方提供的单证,如发生单证丢失、使用不当和延误等情况,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乙方对甲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本协议所做的
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乙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因假冒_____、假冒产地或_____侵权等违法_____导致甲方经济和声誉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在报关出口后60天内提供与本协议项下每批货物的出口报关单相符的,由供货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承担增值税发票不合法、不准确、不正确而导致甲方无法退税或造成骗税行为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关单、核销单系伪造或有其他与税务局等国家管理机关要求不符之处,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应退税款的余款。
7、乙方应督促境外客户按时付汇,保证甲方能在报关出口后3个月内收回外汇。若无法按时收汇核销而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仍需安排外汇到帐,且必须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报关金额1%的手续费;若乙方无法安排外汇到帐或无法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
1.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以净收汇按以下结算比价表计算:
出口退税率____结算及开票比价(美元:人民币)____%
2.乙方应按开票比价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不足的应退税款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付给工厂的货款应通过银行汇付,收款人必须与开票单位相一致。
四、信用证审证条款:甲方收到信用证后翻译并传真给乙方,由乙方决定是否接受,经书面确认后传真给甲方。
五、如遇国家汇率有较大幅度变动或国家调整退税率,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签约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依据《_____》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签约地管辖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甲方(收购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________
传真:
乙方(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________
传真:
本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收购乙方公司股份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一、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甲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甲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4、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5、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二、乙方声明
1、乙方公司是合法设立并至今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已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法人代码证书等一切必备手续。乙方股东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乙方公司和乙方股东在合法性上均无任何瑕疵。
2、乙方股东是乙方公司全部股份的所有者,乙方股东享有的公司股份是合法、真实、完整的,无任何权利瑕疵,所有股份均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者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
3、乙方公司对公司资产享有完全的、充分的和完整的所有权,在任何资产上均未设定任何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者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
4、乙方公司和股东此前签署过的任何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文件,均不含有禁止或限制本次股份收购的,亦不存在禁或限制本次股份收购的判决、裁决或其他类似强制。
5、乙方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黄山日普硅谷信息城,经营范围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经营活动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乙方公司自成立至今已依法按时完成纳税申报等所有法定手续,足额缴纳了全部应交税款,不存在任何拖欠税款的情况,未受到任何税务处罚。
7、乙方公司披露的债权债务,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隐瞒和遗漏。
8、乙方公司不存在着任何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行政争议、行政处罚纠纷,也不存在任何即将形成诉讼、仲裁的争议事实。
9、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10、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合同期限为甲方投资的资金本金和收益全部清算后,合同期限终止。
四、乙方增资前的股权结构
1、乙方系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2、乙方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增资
1、乙方全部股东已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接受甲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______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2、本次乙方新增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
3、甲方以全额现金认购乙方本次全部增资,甲方认购后所持乙方股份占乙方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为乙方第大股东。
六、乙方增资后的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审计和法律尽职调查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开始对乙方公司进行审计和法律尽职调查。
审计和尽职律调查期间为,自乙方公司按照第七条第二款约定提供文件和资料之日起计算。
2、乙方公司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供甲方进行审计和法律尽职调查。
乙方公司应当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目录由甲方另行列出。
3、经过审计和法律尽职调查,甲方认为可以继续收购的,股份收购继续进行。甲方认为存在重大风险的,有权终止股份收购并解除本协议。
4、甲方应当在审计和法律调查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公司是否继续进行股份收购。甲方没有在上述期限内发出终止股份收购通知的,视为同意继续进行股份收购。
5、如甲方终止股份收购的,乙方应当全额退还甲方的先行支付款。
6、对于审计和法律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风险,即使甲方同意继续进行股份收购,乙方及其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此而免除或者减轻。
八、股份收购方式
乙方对本次增资采取溢价发行,甲方认购乙方本次增资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______元,认购总价值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收购的股份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持有。
九、股份收购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工作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
将上述款项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先行支付款项在股份收购完成后,先付款项折为股份收购价款。
3、先行款项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并甲、乙双方已完成本协议第十条第2款约定后,甲、乙双方应于个工作日内,前往相关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金及股东变更登记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承担。
4、注册资金及股东变更登记完成后,先行支付款项可转入乙方开户银行账户。
5、剩余款项,甲方可依据乙方需要及资金募集速度分批分次支付至乙方开户银行账户,但不得迟于法律规定的二年支付期限。
6、甲方支付上述款项时,如因须向深圳市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基金备案等事宜而发生甲方不可控制的延误,乙方同意将支付期限作出相应顺延。
十、股份收购手续
1、在审计和法律调查的同时,乙方公司应当预先会同甲方共同准备有关股份收购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改文本、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以及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报批、备案、登记用的文件等。
2、先行款项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乙方公司应当同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公司内部手续,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完成转让股份、修改章程、组建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重新任命经理等高级人员。
3、新董事会成立3个工作日内,乙方公司应当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办理报批、备案、登记等各项手续。
4、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登记等手续全部办讫并获得相应法律文件后,本次股份收购完成。
5、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公司上述的工作,乙方公司办理手续时需要甲方提供法律文件的,甲方应当及时提供。
十一、股分收购后的公司管理
1、公司组织
1)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甲方代表出任1名,乙方股东代表出任2名;公司副董事长由甲方代表出任。
2)公司监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甲方代表出任1名,乙方股东代表出任2名。监事会主席由监事共同推举。
3)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由乙方股东代表出任。
4)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5)甲方投资的款项开设独立账号,独立账号的出纳由甲方委派,公司会计由乙方委派。公司会计为二人以上时,由甲方委派一人。
6)甲方委派代表参加公司项目委员会。公司董事长对项目委员会有争议的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2、董事会议事原则
1)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但下列事项在形成董事会决议时,同意票中应包括甲方一票,方能成为有效决议:
A)对甲方董事表决权的任何限制;
B)任命或罢免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C)建立或者撤销公司内部机构和分支机构;
D)收购其他企业或资产;
E)对外借债或者对外提供担保;
F)购置超过30万元的单项固定资产,或者购置同类固定资产累计超过30万元,或者购置固定资产累计总额超过100万元的;
G)处分购置价格超过30万元的固定资产;
H)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薪酬方案及效益提成奖励方案;
I)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
J)其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事项。
2)甲方董事否决的事项,乙方董事可以要求一次复议。复议时,乙方董事应当提出新的理由。
3、股东会议事原则
1)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依法由股东会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三之二多数通过。
2)其他事项可以由股东会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过半数通过。但对甲方权益有不利影响的事项,通过票中必须包括甲方投票权的票数。
3)本次股分收购中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符合上述原则。
4)乙方继续实施效益提成奖励机制,但提成奖励方案必须遵循从严控制的前提,并由公司董事会通过。
十二、特别约定
1、甲方向乙方公司支付的全部资金款项,无论作为股份收购,额外投资或者借债,限定用途仅为乙方公司黄山日普硅谷信息科技城业务的投资,不得执行其他用途。
2、双方同意,公司按甲方的投资款到达共同开设的独立账号为准,每半年分红一次。公司将分红款项在分红到期前的3天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股份收购完成前,乙方公司所有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股东承担。
本协议签订时虽未预见,但基于乙方公司和乙方股东在股份收购完成前的行为而在将来发生的争议、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事项形成的公司债务,均由乙方股东承担。
4、对赌协议
1)乙方及全体股东,在甲方完成股份收购前后,乙方公司应保证甲方每笔投资年收益不低于。乙方公司不能完成上述目标时,除重大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有权取得乙方公司的控股权,即乙方股东应当将2%股份无偿转让给甲方,使乙方股东持股比例降至49%,甲方持股比例升至51%,转让协议由甲方与乙方股东另行签订
2)如果甲方的股权分红收益无法达到以上水平时,由乙方的全部资产补够甲方的本金和分红收益。如果乙方无法完成以上责任,由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企业再担保,担保甲方全部投资款项的本金和股权分红收益。乙方有无条件的第一优先权处理乙方及担保企业的任何资产。
5、本协议中所有涉及年收益分红的约定,折算月(以自然月为准)利率时按照年利率除以12确定,折算日利率时按照年利率除以365确定。
6、如本次股份收购最终无法完成,甲方的所有已付资金款项均作为乙方公司股权投资,股权的分红收益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计算(如符合对赌协议条件,则依据对赌协议条款执行)。
7、为保证甲方运营的正常,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逐笔投资款项的3个工作日内,按收到的实际投资款项的,支付给甲方作为运营费用,而且确保此笔资金是乙方的自有资金,不是甲方投资的款项。此笔资金从双方约定的第一年的年收益中扣除。既:第一年乙方只需再支付的收益,第二年按投资资金的的收益。每半年支付一次。
8、甲方按照合同,投资到期后,乙方应在到期前的3个工作日内,退回甲方的本金及余下收益。甲方在收到收有投资款的本金及剩余收益后7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股份退出手续及股权变更,乙方退出全部的股份。
9、如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2条的限制,乙方股东不能立即向甲方转让股份时,股份收购事宜按照特别附加条款的约定执行,特别约定的条款中一定要有:保障甲方所有投资款项的本金和收益,与本合同约定的相同。
10、甲方为筹集资金的需要,要求乙方公司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时,乙方公司应当配合甲方准备和完成。
十三、额外投资
1、甲方额外投资及其分配比例如下:
额外的投资、享受和本合同股权投资约定权限和一样的收益分红。
2、除第十三条第1款规定的额外投资外,甲方要求增加投资,或者乙方需要追加投资,由双方另行商定。
3、额外投资不享有对赌协议优惠。
十四、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本次股份收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或者现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强制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上述义务,不受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影响。
十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实际支付收购款的%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十六、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对未尽事宜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本协议内容需要变更的,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双方未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关自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解除。
十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双方对本协议有关积极支持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签约人:
日期:
乙方:
授权签约人:
日期: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 产品,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及价格等以出口合同为准。
2、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协议每一票出口货物所需出口相关单证。
4、负责向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和收结汇。甲方在收到结汇水单、出口核销单、报关单及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国税局认定为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结算比率(详见结算表)将款项(扣除银行和甲方代垫费用)付至乙方工厂;如汇率变化,按新汇率执行。若外汇货款到帐发生在每月的1—10日期间,则货款先按1美元: 8.05元人民币付给乙方,余款延至每月10日后付给乙方。
5、负责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本协议每一票外销合同项下的货物订仓、排载、装运、报关、报检、保险及编制有关单据等手续,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手续。
2、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负责,因货物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负责联系境外客户,通知境外客户将外汇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不可撤消信用证。所有因外商索赔,外商违约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本协议外销合同未能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使甲方未能按时收汇核销或无法收汇核销,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异地自理报关的,应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并提前5天将出货计划和需要领取的单证传真给甲方。所领取的单证应在30天内归还甲方,乙方应保证合法、安全地使用甲方提供的单证,如发生单证丢失、使用不当和延误等情况,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乙方对甲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本协议所做的
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乙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因假冒商标、假冒产地或商标侵权等违法违纪导致甲方经济和声誉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在报关出口后60天内提供与本协议项下每批货物的出口报关单相符的,由供货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承担增值税发票不合法、不准确、不正确而导致甲方无法退税或造成骗税行为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关单、核销单系伪造或有其他与税务局等国家管理机关要求不符之处,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应退税款的余款。
7、乙方应督促境外客户按时付汇,保证甲方能在报关出口后3个月内收回外汇。若无法按时收汇核销而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仍需安排外汇到帐,且必须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报关金额1%的手续费;若乙方无法安排外汇到帐或无法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
1、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以净收汇按以下结算比价表计算:
出口退税率 结算及开票比价(美元:人民币)13%
2、乙方应按开票比价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不足的应退税款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付给工厂的货款应通过银行汇付,收款人必须与开票单位相一致。
四、信用证审证条款:甲方收到信用证后翻译并传真给乙方,由乙方决定是否接受,经书
面确认后传真给甲方。
五、如遇国家汇率有较大幅度变动或国家调整退税率,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其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签约期限从 20__ 年 月 日至 20__ 年 12 月 31 日。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签约地管辖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