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仑桶装水经销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洞池山泉桶装水的宜宾市(包含九县二区)代理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代理产品,代理区域及代理期限
(1)指定代理产品由____________公司所产生的洞池山泉水,规格为升,所有桶为pc桶。
(2)指定代理区域:__________________市(包含九县二区)。
(3)代理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和乙方续签合同。
第二条授权
甲方给予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指定代理产品总代理商的权利,乙方负责所代理区域该产品的分销、经销、终端零售以及市场扩展、品牌宣传等,并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在代理区域和期限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他代理商,且不得再经营该产品,甲方不参与与且无权产于乙方的上述行为,如经乙方发现甲方私自把该产品销售与他人,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年销售提成额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竞业禁止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期限内,只得代理甲方的该指定产品不得再代理甲方提供产品外的任意一种产品,不得参与该产品外的任意类似产品的销售活动,且需全力维护甲方提供产品的品牌形象,如乙方私自销售其他品牌产品,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回代理权。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以普通装每桶________元的价格,金装每桶________元的价格将产品供应给乙方,甲方需以每桶水销售中提取________元/桶,提成给乙方,以每月实际销售数量为准,每月结算提成。
(2)甲方需将产品及时送达乙方指定的仓库或经销点,原则上产品卸下货品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全力协助下货。
(3)乙方在需要甲方送货时需要提前至少一天通知甲方,否则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如是乙方通知了甲方,因甲方原因耽误送水时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将货送达乙方后,乙方需及时将该次货款清点并缴纳于甲方,原则上货款每次一结,如乙方因特殊情况当天结算不到,方可与甲方协商推迟付款。
(5)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周转用水桶押金每个,且甲方支助乙方500个水桶不收押金,超出由乙方支付水桶押金,乙方租出或卖出以及丢失的水桶数量由甲乙双方在年终盘点时核算,如乙方租出或卖出给客户以及被乙方丢失的水桶,需乙方承担水桶费用。
第五条年终奖励
年终核算时,若乙方当年的销售额超过5万桶(含5万桶)甲方需返利给乙方每桶________元,若当年销售额超过10万桶(含10万桶),甲方需返利给乙方每桶_______元,且返利以现金形式结算。
第六条产品质量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桶装水生产标准,若产品质量不合格,如有异味,有杂质,有泄漏,标签破损,水桶破损等,甲方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在转仓库或送出途中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客诉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纠纷。
第七条转让权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有权转让代理权,但转让前需经过甲方认准同意,且转让前需和甲方结算清所有账目,包括缺少空桶,所欠货款等,转让合同需有甲方作为第三方出现,否则甲方不承认乙方的转让。
第八条优惠活动
如乙方需在周年庆等情况下做宣传活动,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一起做活动。
第九条违约责任
若甲乙两方有一方违反以上约定,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字协议后,甲方无条件赠送1万桶水给乙方用于打开市场铺垫用,乙方不出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订购方(甲方):
出售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六万山泉”牌桶装水、瓶装水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桶装饮用水18.6L/桶
15L/桶
瓶装饮用水400ML*24瓶/箱
330ML*24瓶/箱
3、将来乙方如果纯天然饮用山泉水开发新的产品规格或型号且甲方有意订购的,双方再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送水地址、送水方式、时间和质量
1、送水地址为 。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及时向甲方提供服务,满足甲方的用水需求,保证甲方正常用水。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提前电话通知甲方。送水前,乙方需确认甲方所需饮用水的数量和规格,如乙方送错数量或规格,则应在送水当天及时更换,保证所送饮用水数量和规格准确无误。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桶装水、瓶装水,必须为广西六万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和各项检测指标要求的饮用天然泉水产品,且在保质期内及包装完整。
4、甲方向乙方提出送水要求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半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外),将水送达指定位置,交给甲方,同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表中必须由甲方人员签字。
5、根据订水数量乙方为甲方设立订水登记本,乙方人员送水到后,由甲方部门相关人员根据送水数量在订水登记本上签字验收。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诺如在保质期内发现水桶内有异物或异味,立刻调换同等数量新的同品质的饮用水。
三、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1、水价:本着良好合作的意愿,乙方以优惠价格供货给甲方:桶装水(18.6L、15L)为人民币 元/桶(含税,含送货上门并装卸费用),瓶装水(400ML)为人民币 元/瓶(含税,含送货上门装卸费用),瓶装水(330ML)为人民币 元/瓶(含税,含送货上门装卸费用)以送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收数量为结算凭证。
2、甲方每订购满100桶桶装水的则乙方免费给甲方配送10桶15L桶装饮用水,每订购满100件瓶装水的则乙方免费给甲方配送10件同规格和同品质的瓶装饮用水。
3、水费结算方式:按 。乙方在每个月月底前与甲方指定人员核对送货清单,确认无误后乙方及时提供等额合法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四、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供货,甲方逾期按逾期总货款每日支付2‰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用水期间,甲方需保管好周转水桶,合同期满后,如无续约,甲方将借用桶如数归还乙方,如有损坏、丢失、则由甲方用户按30元/个赔偿给乙方。
3、此价格是乙方专为甲方购水的采购价,甲方需严格保密,如有泄露。将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贰份。
4、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6、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本合同的基础上重新订立新的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送水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供 销 合 同
甲方(供货方):
乙方(需货方): 身份证号:
为拓展甲方产品销售业务和便于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条款.
一、供销关系: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产品 南宁市 市场(规格为五加仑桶装水)经销店,乙方享有对甲方产品在 南宁市 进行批发、零售配送的权利。
二、经营区域:
三、销售期限:本合同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算,定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四、管理办法: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且质量合格的“五象泉”、“新然”牌桶装水,乙方向甲方租赁所需PC桶,每只押金30元,月折旧0.5元/只。
2、乙方权利:享受甲方提供的出厂价格优惠政策。
乙方自提价“新然”牌纯净水 2 .00 元/桶
“五象泉”牌纯净水 2.50 元/桶
“五象泉”牌泉水 5 元/桶
380ml五象泉箱水18元/件
550ml五象泉箱水 20元/件
以上价不含税金,如需开发票,需增税金。
3、PC桶管理
①乙方用桶原则上专桶专用,不得私自拔盖,若回收的空桶中发现有无盖桶,甲方将按0.5元/只收取罚款,乙方不能用杂牌桶、旧桶、坏桶充数。(PC桶的价格为30元/个)
②对乙方返回的杂牌桶,只能改为“新然”牌,经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合格才能进行旧桶改版,改版后的旧、杂牌桶同样实行专桶专用,决不能用这些桶来充减其所借用或占有的新桶数(买断新桶除外)。
③经营中的PC桶损坏的,由造成损坏方负责。
④乙方回收的杂牌PC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下列方案进行新旧桶对换:a、出厂期1年内可与甲方一比一对换,改版费5元/只由乙方承担;b、出厂期2年以上的甲方不予对换。
⑤为树立新源泉公司“优质饮用水”品牌,打造“放心水”工程,对下列三种情况的PC桶本公司有权不予改版或灌装:a、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PC桶;b、PC桶桶身出现破损的桶;c、受污染严重的PC桶。
4、产品价格:
①市场定价,甲方按以优惠的出厂价格供应给乙方桶装纯净水,为共同维护市场,“五象泉”牌纯净水零售价不得低于10元/桶,“新然”牌纯净水不得低于8元/桶,”五象泉”牌泉水不得低于13元/桶。
②为扩大销量,吸引更多顾客,乙方可实行短期优惠促销价,但需与甲方协商认同,优惠促销活动无论直接标价或通过赠送后的折算价,必须与甲方要求的价格一致。
③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供水价格,第二年度如需提价,须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协商,提价幅度控制在0.3元/桶之内。
5、货款交付:
乙方提货时向甲方付清货款,即甲乙双方实行货、款当次结清方法交易。
五、双方权责
甲方:
1、甲方保证产品货源充足和质量合格稳定,负责产品品牌宣传。
2、乙方及乙方经销店若制作新源泉公司招牌,甲方可免费提供招牌喷绘图,而招牌框架制作及安装由乙方自理。
乙方:
1、乙方需具有经工商部门许可且有效的桶装水销售经营资质,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乙方自行发展客户和管理开发到的客户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对外的一切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3、乙方以乙方所管理的零售商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不得降低或抬高甲方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抢夺另一家经营本产品批发商的客户,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开发管理的客户无偿归甲方管理,并且,由此产生的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提前12个小时以上向甲方厂部提请提货数量,否则,甲方不负责供货延误责任。
5、乙方给客户送水前应检查水及桶、包装外观上有无问题,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再送,有问题的水退回甲方。如出现客户投诉质量问题(如桶渗漏水,有异物等)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共同处理好投诉,避免事情扩大造成不良影响。
6、乙方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造成甲方或经营同品牌批发商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六、合同期内,若甲方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干扰而缺货时,甲方须第一时间先告知乙方,甲方不负缺货责任,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期满
1、甲乙双方自愿继续合作的,乙方享有经营优先权,乙方须合同期满前2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再续签合同。
2、甲乙双方不愿意继续合作的,甲乙双方须结算所有款项,归还各方财物后,本合同同时终止。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