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购销合同(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第一条 根据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订货
(一)实际订购以订购单形式确定,每款最低订购数量为╳╳。
(二)订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以订购单为准。
(三)乙方收到订单,需在 个工作日内对货期进行确认,然后签字回传。
第三条 交货
(一)交货日期: 从下单之日起 天内交货(乙方送货的,到货日期以甲方实际签收之日为准;甲方自提的,以通知提货之日为准)。并以采购订单上的交货日期为准。
(二)交货方式:
1、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厂仓库(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发货到,甲方自提。
3、乙方发货到,甲方自提。
(三)交货地点:
(四)签收: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按送货单进行清点,甲方经办人签收确认。
第四条 包装规格
(一)标准纸箱装包装,纸箱不能破烂。纸箱不回收。
(二)纸箱须标识产品代码、名称,数量。
(三)产品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包装。纸箱不回收。
第五条 质量与检验标准
(一) 乙方须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甲方出具的《企业检测标准》之___________________。验收以甲方确认样板为准。凡属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均为不合格品,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二)异议:甲方在产品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对产品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立即封存有关的产品,并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应在 天内会同甲方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对有质量瑕疵的产品提出返工、更换、退货等处理意见。
(三)溢、欠装:订货数量在 套(件)以下,交货数量与订货数量误差在 %以内的,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结算,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结算;超过此标准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按实际交货数量收货及结算。
(四)不合格品处理条款:抽检不合格率高于、等于 %的由乙方三天内收回并处理至符合标准。
第六条 付款条款(注:实际合同只能是以下其中一款):乙方需提供与签订合同一致的单位账号。
A、货到验收合格后60天付款。
B、货到验收合格后30天付款。
C、货到验收合格后5天内付款。
D、其它付款形式(面谈)
第七条 保证
(一)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产品准确的相关资料,并保证乙方不因生产产品而导致对第三方权益的侵害。如有违此保证,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并保证甲方不因使用所提供的产品而导致对第三方权益的侵害。如有违此保证,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通知
本合同签订后,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对合同内任何约定的变更、中止的请求或声明、任何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事件等均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并承担被通知方由此已发生的损失,必要时双方须对变更内容进行书面认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指的“损失”,得包括相关的生产成本、预期利润、支出(包括因产品原因造成的赔偿、为减少前述损失而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以上损失为累加计算的。
(一)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产品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及拒付货款,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货款金额 %违约金。乙方有权不按订单日期交货。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在乙方开始生产后对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变更的,当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要求通知乙方。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合同一方因人力不可预测、不可抗拒之原因,导致本合同未能得到正确履行的,不属违约,但应在上述原因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上述原因的影响持续超过 天者,另一方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发生之损失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任何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得循平等协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寻求解决方法,对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意见者,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诉讼)。仲裁(诉讼)期间,除因仲裁(诉讼)导致无法履行的条款外,其它条款的履行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合同章(或公司公章)后生效,双方在合同履行中达成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和修改协议如、质量标准协议、采购订单、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解释
本合同除双方约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 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告生效。订购单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若国际方面涉及到产品相关原材料价格有较大浮动时,乙方必须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单价变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执行。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有关生物质燃料的销售和购买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协议如下:
一、合作条件
1、甲方确定乙方为其生物质燃料指定供应商,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付款。
2、乙方生物质燃料必须满足甲方设备的使用要求,能及时送货并保证不出现断料的情况,确保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
二、 订单签订及到货确认方式
1、甲方根据燃料消耗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确定所需生物质燃料用量后,以订货单形式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告知乙方;
2、乙方收到并确认后,将生物质燃料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堆码整齐,同时由双方人员对送货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依此作为乙方结算依据。
三、供货价格
1、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性及长期性,在双方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将按年度定价。
2、乙方保证在同一销售区域内提供给第三方的价格不得低于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如发生第三方价格低的情形时,甲方自动享有第三方相同的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乙方应于价格调整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对再行送货的燃料按照新价格予以结算,但之前已经送货未结算的燃料仍须按原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1、热值 :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千卡/kg左右(一般为__________千卡/kg)。
2、纯度 :生物质燃料,主体为纯木质原料,不含任何粘合剂及添加剂,不含其他不产生热量的杂物,含水率(%)<__________;密度(kg/m3)>__________;灰分(%)﹤__________;全硫 (%)﹤__________。绝对不含煤矸石、石头、泥土等不发热反而耗热的杂质,燃烧后无结胶。
3、其他 :燃烧率 >=__________%,热效率>=__________%,排黑烟度(林格曼级)<1(指不能有明显可见黑烟),排尘浓度<=__________mg/m3
若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生蒸汽量不达要求,由此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一并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
五、付款方式
自乙方向甲方供应生物质燃料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按月结算生物质燃料货款,每月5日乙方将上月所有有甲方专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据整理汇总后,交由甲方财务确认,确认后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及帐号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货款结算金额(元)=燃料使用量(吨)*燃料单位价格(元/吨) 。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燃料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指定仓库,并卸货堆码整齐,且送货时间不超过48小时。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产品因制造、质量、运输等原因,引起生产上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及时支付货款,超过每月双方约定付款时间7个工作日,甲方须按欠款额每天百分之一的滞纳金补给乙方。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空格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原制造厂出厂标准 --------------------------------------------------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 交货地点:深圳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 -------------------------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无 ---------------------------------------------------------------------------------
六、包装标准
------- 按原厂家包装 -----------------------------------------------------------------------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 以生产厂家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需方提出异议为收到货物当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 ,如拖延付款,从超过之日起,需方应按未付款的 5 ‰ / 天支付滞纳金 给供方至
款项付清之日止 -------------------------------
九、争议解决
-------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
十、其它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及签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