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购销合同范本(通用3篇)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议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拒绝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剧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第四条、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鱼运到厂家后鱼的鲜活。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合同中具体说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货到付款,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协商解决。
第九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送当地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需 方: 供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帐号:账户信息: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乙方购买各种不同品名、类别、型号的建筑钢材及型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所需钢材购销事宜进行平等友好协商,确定该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类型的建筑钢材和型号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钢材品名、规格及质量要求。
钢材品种、规格、数量,按甲方指定的品名供货,规格、种类以甲方向乙方送达的购材计划通知单为准。个别品名在市场缺货的情况下,乙方协商甲方同意后,可更换供材品名。
钢材品名要求:
1、圆钢:Φ6.5-Φ12。产地:安阳、邯郸、济源等;
2、二级螺纹钢:Φ8-Φ25。产地:安阳、邯郸、济源等;
3、三级螺纹钢:Φ8-Φ25。产地:安阳、邯郸、济源等;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装卸(吊)费用承担。
1、甲乙双方确定当批购销钢材价格之日起两日内,乙方负责该批次定购的钢材运送并交付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运输、卸车费用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将钢材送至甲方指定施工现场且随车附带材质书等相关资料,运输、卸车费用随市场行情起落作调整。因现场或其他外界原因不能到达指定地
点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到货后,经甲方现场验收,无发现缺损、质量等问题后,甲方收料员应即时签收。
第三条计量方法验收标准。
1、螺纹钢(螺纹钢二级/三级Φ12-Φ25;圆钢Φ12-Φ16)以理论重量换算为准。
2、高线、盘螺以检重过磅为准计算。
第四条检验标准及方法。
甲方以乙方提供的交货清单为数量验收依据进行验收。验收数量与交货数量误差按千分之三执行,超出千分之三的,甲方应在供货当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保持货物原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协商。千分之三之外的由乙方负责,千分之三之内的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质量异议。
乙方每批次送达甲方工地的钢材经甲方现场点验无误签收后,甲方应将当批次各种型号、规格的钢材送样进行检验化验,经检测化验结果为合格产品后,方可投入使用。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接到检测报告结论为不合格的,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相关检测报告。若甲方没有按上述程序进行先检测后使用,仅凭经验或肉眼察看视当批次供送的钢材个别或部分品名不合格的,乙方不予采纳,并视当批钢材质量为完全合格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甲乙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属不合格,乙方应将不合格部分钢材运回,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运费,在3日内换送合格钢材到甲方施工现场,但乙方不承担其它责任。
第六条价格及数量确定
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乙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作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乙方购进所需钢材,甲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品名,经乙方确认。
第七条结算方式。
本项目钢材供应属于垫资形式,经双方协定,达成如下方式付款结算:
1、甲方收到钢材之日起,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付清该批钢材款。超出一个月则每吨每天加5元计算,但垫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如超过3个月每吨每日再原来的基础上再上浮3元)。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合同。
1、合同履行完毕。
2、甲方如果不能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或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全部货款及垫资费。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由双方协商解决。
2、通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述。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款项付清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由造成违约事实的一方承担直接责任。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香溪茗苑3.7.8#楼电缆桥架供应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工程范围:
4. 供货地址:
二、合同价款:
1.电缆桥架:约人民币: 元,大写:
2.最后总价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含税)。
三、质量技术要求:
1.电缆桥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附件一桥架技术参数要求的要求,并保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2.电缆桥架的数量、规格详见附件二桥架报价单。并付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
3.防火涂层必须在桥架技术参数要求中钢板厚度标准之上涂层。
四、付款方式:
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货物到现场后按批次付至货款价的95%,待全部电缆桥架全部安装完毕后结清余款。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供货时间:
乙方应于 年 月日供货完毕(全部货物到达施工现场)。 如乙方到期未完成产品供应,延误甲方工程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