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特产批发合同书(精选三篇)

土特产批发合同书(精选3篇)

土特产批发合同书 篇1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

及单位单 价

(元)金 额

(元)

1详见合同附件详见合同附件详见合同附件详见合同附件详见合同附件详见合同附件详见合同附件

2

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元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为主。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按成本比例。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7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按承诺时间、地点培训。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分项有要求的按分项要求,分项无要求的按国家标准实行“三包”。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后预付货款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完余款。

第九条质量保证金(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乙方应在签订的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1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若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此年限的,按厂家规定执行,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五条 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

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六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二十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东兴市综治中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一份(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收)、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采购单位)(章)

年 月 日 乙方(供应商)(章)广西商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土特产批发合同书 篇2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土特产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货品名、价格、质量。

1、乙方主要是向甲方提供土特产,其他包装的土特产(比如一等)也附带供货。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按市场价供应,甲方按每斤多加_________元作为乙方的手续费、运输费。

4、乙方向甲方供货的品种必须是土特产,其他特产必须是厂家生产的产品,交货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新鲜,且在保质期内。同时要保证正常的货源渠道。如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要求。要求成立,乙方必须退回甲方的货款。

5、所有的土特产按市场价格浮动而变动,乙方随时按照市场价格的浮动情况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在第一时间内熟知特产的市场价,以作好购货规划。

6、乙方按 的市场价格给甲方提供货源,到的运输路途为____小时左右,在运输过程中肯定有损耗的情况,的损耗大约在_______斤左右,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损耗的费用,即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_____斤的市场价 格损耗费用,要是损耗增加,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供货方式。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特产货单,做好每一次的购货计划,提前三天把购货清单以传真、邮箱、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通知收到的三天内必须把货送达甲方。否则造成客户需要的货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由于甲方已经按市场价每斤多加_____元作为乙 方的补偿,期间的采购、搬运、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货物在运至交货地点前的所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特产货物运至甲方,下车费、搬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

4、货物运至甲方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计量清点,并将计量的结果记录在回执单上,双方在供货单上共同签字确认,货单回单将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甲方委托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人签字无效(除非有委托书),双方变更签字授权人,必须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结算方式。

1、每次购货前 甲方必须把购货品名列好清单,把购货款额足额转至乙方的账户,乙方方能提供供货服务。乙方的银行账户为: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每次特产的正式发票,以便甲方合理结算。

3、双方计量清点货物后,由于地域、时间等因素,乙方在第二次送货到甲方时,按照计量回执单及时结算第一次特产的账目,不留遗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土特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所供土特产的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土特产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3、乙方所提供的土特产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以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完全承担因质量引起的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甲方不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甲方的均应提前7日内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能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如交通阻断、动物疫情等)如能及时通知对方,经核实可全部免除责任。否则,乙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失的赔偿。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期限自_年_月_日始 至_年_月_日结束,合同期限满后,双方可重新签订新的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方______________(签章):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 月 ___日__________.年 ____月_____ 日

土特产批发合同书 篇3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烧鸭入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烧鸭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烧鸭价格以“中标价”为准,_____元/斤,若市场价有变动就跟着变动。

第二条质量标准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出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鸭肉给学校。

第三条结算方式定期结算,每月月底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鸭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鸭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

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一起到法定检疫机构鉴定。

3、应具备经营鸭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销售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鸭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鸭肉不符合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当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迟延超过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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