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市区房屋合同书实用三篇

承租市区房屋合同书(精选3篇)

承租市区房屋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总则

1.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产屋顶之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2甲方将位于区路号的房屋屋顶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作为广告位使用,年,按季付费,每年租赁费递增。租赁期起始日为房屋屋顶实际交付乙方使用之日的次日,租赁期6年。

1.3乙方根据设计图纸建设广告位,并自行经营。

第一节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提供图纸画定的位置建设广告位,并保证本项目所使用的建筑物屋顶具备6年以上的产权。

2.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政府许可文件、依照有关规定需以甲方为申请主体进行办理的,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后,甲方予以积极协助办理,为乙方建设提供水、电、临时场地等必要条件,据实统计和告知所发生费用交由乙方承担。

2.3甲方应为乙方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提供便利。如发现项目设备故障或丢失,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进行维修和监督。

2.4 甲方不得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项目设备、设施、

场地。

2.5乙方有需要时,甲方应保证屋顶广告牌位的供电事宜。具体收费标准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节 乙方权利与义务

3.1乙方按时交纳租金,负责到城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2广告位的制作、安装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使用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及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屋顶的现状和附着物,不得破坏建筑物屋顶结构层、防水层和保温隔热层及其他不可移除的构筑物。

3.3 乙方自行承担项目按批准的方案实施过程中涉及甲方所有的建筑、电力设施等的改造、加固、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建筑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及时彻底修复,并承担所发生费用。如由此对甲方或本幢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及其雇员、代理人、访客造成影响或发生其它损失,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5 乙方承诺使用甲方建筑物屋顶仅用于建设广告位于广告大屏及附属设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抵押第三方。

3.6乙方在租赁期间因广告牌位所发生的事故及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但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火灾等)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7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第三节 项目的更改、变更

如遇政府规划,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协调或者拆除广告牌,如广告牌重建本合同依然有效,甲方给予乙方三个月的免费租赁期。广告牌拆除后,乙方预交的租赁费,10日内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

第四节 违约责任

5.1 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45日以上,经甲方书面催告缴仍拒不补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甲方在乙方审批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出现无故阻碍乙方安装、使用、维修设备,或将建筑物屋顶挪作他用,或无正当理由安装影响项目运营的附着物等行为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期限整改,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3 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建筑物屋顶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5.4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五节 协议解除

6.1 因政府具体行政为及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根本上无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协议。如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协议解除

6.2 因甲乙双方中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乙方进入破产程序的,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6.3 本协议解除后,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项目资产在双方约定合同时间内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

6.4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任意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第六节 争议的解决

7.1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协商解决。

7.2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就争议事项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节 协议期限及其他

8.1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涉及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 泄露于第三方。

8.2 甲乙双方均需设定专职联系人负责项目具体工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时终止。在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订日期:

年 月 乙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承租市区房屋合同书 篇2

联合房屋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甲乙双共同修建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仅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修建地点:贵阳市云岩区三桥村三组下五里刚玉厂背后,仅连接甲方住房右面。

第二条修建房屋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该房屋修建用土地原系甲方承包的自留地,乙方在修建该房屋前,已向甲方支付了12800元的土地使用费用。

第三条房屋修建面积约为450平方米。房屋修建的人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已全部结清。

第四条该房屋修建完毕后,由乙方居住和管理。乙方居住和管理,由乙方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和完善,水电等由乙方自行安装,上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该房屋如被国家征占,由甲方办理征占拆迁协议,征占补偿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如需乙方协助的,乙方应当协助。

第六条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征占拆迁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的赔偿单价不得低于在该房屋所在地每个农村户头240平方内的货币补偿单价(即每户240平方内的房屋被征占后,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的每平方米的赔偿单价)。

第七条如遇国家征占,对补偿款的分配方式:

1、如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签订拆迁协议,且赔偿的单价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甲方享有20万元的征占补偿款,剩下的征占补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2、如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签订拆迁协议,每平方的赔偿单价低于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单价的,所有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第八条甲方在领取征占补偿款后,如果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1项约定的情况,甲方直接将20万的分配份额扣除后,在领款之日起24小时内将其余补偿款交付给乙方;如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2项约定的情况,甲方在领款之日起24小时内应当将全部征占补偿款交给乙方,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第九条乙方在未收到甲方或相关部门支付的全部征占补偿款前,有权拒绝搬出该房屋。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除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外,另行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房屋被征占后获得补偿款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约定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市区房屋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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