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安全生产合同书(通用3篇)

工程分包安全生产合同书(通用3篇)

工程分包安全生产合同书 篇1

为在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________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项目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安全措施与施工方案同时制定、审批。安全措施与施工方案同步执行。安全生产措施与分项工程同步评定,总结经验教训。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地方及上级另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项目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体系,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用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施工现场危险源的监控、各种安全控制措施的监控和实施、以及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进行的安全教育,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5)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7)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电气系统、油库等设施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8)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9)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0)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_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安全生产合同书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劳务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范围

工程名称: 工程范围: 工程劳务承包。

第二条、 工期

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总工期为 195 天。

第三条、 工程劳务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严格按国家现行的公路施工规范和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补充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4.2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服从甲方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第五条、 工程验收及计量

5.1每月对工程量计价一次,在质量优良的前提下给予计量,工程数量以双方实地测量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及指挥部认可为准。

5.2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也不支付劳务费用。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返工;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返工或返工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建设单位工程单价不明确的工程项目,待单价确定后再行计量。

第六条、 工程进度

6.1乙方必须按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及甲乙双方签定的《单项工程进度目标责任书》,完成相应的工作量。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任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2因变更设计需延长工期或改变进度计划的,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6.3因施工中的其它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工程量的,必须报请甲方代表批准延长工期。

第七条、 工程材料

7.1工程材料由建设单位或甲方统购、统供。

7.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30天将工程材料用量清单送交甲方,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用料情况按计划供给。

7.3因甲方无法供给,乙方需自购的材料,乙方必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建设单位的质量标准以市场最低价格购买,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价款的支付

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经建设单位计量的部分,待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扣除材料费后按90%支付给乙方,剩余的10%作为进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进度保证金5%,乙方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退还;质量保证金5%,到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拿到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后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负责向建设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有关工程建设事项,处理工程用地、拆迁等事宜,标定工程用地界限。

9.1.2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指导,编制施工组织计划,贯彻建设单位管理目标,上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变更资料,保管工程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9.1.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资料及施工技术规范,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9.1.4负责按计划向乙方提供各种工程材料。

9.1.5甲方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层次和隐蔽工程进行中检中验。

9.1.6负责按月进行中间计价、上报计价单,单项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性计价,并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9.2乙方责任

9.2.1负责组织适应于本工程施工的设备及人员进场。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承担相关费用。施工机械进场、退场、转送费用自行负责。

9.2.2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各项手续,遵守劳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承担其聘用人员因自身过错给他人造成的民事责任。

9.2.3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接受驻地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员、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保护施工现场桩志、控制点、线,及时申报中检中验有关资料。

9.2.4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立即返修、补救、重做,费用自行承担,因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影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和甲方的处罚,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5甲方统供的施工材料,乙方应按工程进度需要提前向甲方申请用料计划。自己的设备所需配件材料由乙方自理。

9.2.6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或转让给第三方。因转包、分包或转让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9.2.7乙方保证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

9.2.8乙方保证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指令。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工程数量的确定:路基土石方工程以未动工前甲乙双方现场核实认可的数量为准,其余工程以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为准。第5.1条仅作为月进度支付依据。

10.2各分项工程单价均为为成品单价,已包含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即工、料、机直接费和间接费)。

10.3所有构造物工程已包含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基坑清理、支砌、勾缝、抹面等一切相关费用及业主要求的工程质量。

10.4所有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现浇预制构件单价已包含制作、吊运和安装工程量,以及机具、设备费用。

10.5填挖方单价为综合单价,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料场至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土石方调运装卸费用,填方原地基处理和填前碾压,挖松压实和路基填筑碾压等工序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0.6施工进度控制,采取分项目标控制办法,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所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当满足不了工程进度计划,甲方有权划拨施工任务,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增加费用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0.7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施工中乙方必须自觉履行云南龙腾二级公路管理办法,确保质量创优、安全生产,同时注重环保工作。若因乙方监控不严、管理不力,使质量、安全或环保方面出现问题,则所产生的一切处罚由乙方自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0.8施工中一切临时占地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超挖、超填、农田排灌破坏、临时便道、便桥、临时用地、房屋建盖等)。

10.9材料供应及价格:业主统供的材料,由项目部统一运输,所扣材料费为统供价加运输费;由项目部统一定价的材料,项目部只负责定价、办理提料单,其运费和数量签认由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统供的材料必须加强管理,若发生倒卖,导致提料单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将对乙方处以倒卖材料数量的5~10倍的罚款,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10施工安全:工程施工与当地原有道路交叉处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设置醒目的指示安全行车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车辆出入。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通车,乙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保通人员配合甲方保通人员做好安全保通工作,并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安全设施、标语标牌,否则,由此引发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0.11云南龙腾二级公路《技术规范》、甲方的《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和甲乙双方签定的《单项工程进度目标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违约

11.1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2若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工程款的3%,同时承担因其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二条、 其它

12.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安全规范文明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2.2因不可抗力所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必须办理自己所有进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如不按时办理,出现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工程劳务价款。若因乙方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则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安全生产合同书 篇3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项目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安全措施与施工方案同时制定、审批。安全措施与施工方案同步执行。安全生产措施与分项工程同步评定,总结经验教训。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地方及上级另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项目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体系,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用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施工现场危险源的监控、各种安全控制措施的监控和实施、以及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进行的安全教育,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5)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7)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电气系统、油库等设施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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