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首饰定制合同书(通用3篇)
发包方(甲方):___
承包方(乙方):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发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期、合同款价
1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山海关肖庄村外建村民安置房新建工程1—8号楼及会所楼_______ 工程地址:___山海关肖庄村 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甲方定做要求,进行塑钢门窗窗型设计、绘制并提交《塑钢门窗大样图》给甲方确认后,乙方按要求制作、安装塑钢门窗。
1.2 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 :__壹_年,自塑钢门窗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 .3 合同价款
门窗数量:__5000___平方米(门窗按设计洞口尺寸计算,暂估)。 门窗单价:¥__270_元/平方米。(不含特种玻璃及隐形纱窗 ,乙方负责三项检测)。 合同总金额:¥__1350000__元。(暂估,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1 .4 工程款支付:合同发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门窗工程窗框安装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40_%;门窗工程玻璃安装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乙方结算办理完毕同时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的余款(扣留2%的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保修金(结算总价款的2%)。
1 .5 甲方未付清所有工程款项前,乙方保留其制作安装的门窗的所有权。
第二条 主要材料
2 .1 塑材:_
2 .2 玻璃:_
2.3钢 衬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或不履行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10%。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其它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第四条 在施工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电源、水源及安装人员临时住处。
第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价款及保修金支付完毕终止。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
经办人 :
日期 :
编号:____________
定制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送货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定制珠宝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制商品明细
1、商品名称、种类、设计规格、材质、规格、配件、颜色、数量、雕刻内容及位置、单价、总价等详见《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
2、双方确认《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后,一般情况下,甲方不得变更商品定制标准约定。如甲方合理要求而增减商品内容,经乙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
第二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定制商品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价格明细详见《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并以《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最终确认的金额为准。
2、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
第三条 付款
1、因该商品为定制产品,甲方应在其签定《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的当日按全款的30%预付订金,乙方确认《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后,则甲方在收到乙方《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确认信息后24小时内付清定制商品的全部尾款。
2、甲方付清商品全款后,本合同方可生效,乙方开始启动生产程序。
3、如在乙方确认《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后甲方付清尾款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不再定做,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预付订金,但扣除合同全款的20%作为违约金。
4、上述款项均支付至乙方的以下指定账号或以下二维码: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商品交付
(一)交货标准:
1、贵金属产品:标注贵金属品种、含量;
2、钻石:GIA国际认证证书;
3、宝石:国家资质认证机构认证证书。
(二)交货时间:
1、详见乙方确认的《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中关于交货时间的约定。
2、如乙方在定制过程中对定制商品进行变更的,应在重新签定《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后重新确认、计算交货时间。
(三)交货方式:
1、甲方自提。自提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2、邮寄(乙方包邮)。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
收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验收
1、乙方依约将商品送达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验收,如甲方不即时接收全部货物,须支付甲方的来回运费及因此产生的损失。
2、若甲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前7天通知乙方。
3、甲方在收货时应立即对商品的外观、质量等验收完成,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2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在此期限内不验收或认为商品质量有问题却怠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则视为验收合格。
4、如验收时甲方发现商品与《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描述不符或质量有问题,甲方应先行办理收货手续,提供必要证据证明相关情况,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乙方确认情况确实存在后应负责修复或更换有问题的商品零部件,具体处理时限双方协商。
5、乙方所交商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商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有问题的商品零部件,并承担修复、更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商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7、非商品质量原因,而因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损坏,甲方如需要乙方维修的,乙方收取成本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确认《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后未及时足额支付预付订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支付预付订金后,乙方对《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不予确认的,合同不成立,乙方退回甲方所有预付订金。
3、乙方确认《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后,甲方未及时足额付清尾款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不再履行合同,乙方在扣除合同商品全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后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剩余预付订金。
4、《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经双方确认并提交生产后,甲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经双方达成解除合同协议,并由乙方签字确认,解除合同方可生效,否则合同应继续履行,乙方邮寄商品到甲方的指定地址或甲方的身份证地址则视为完成交付(无论何人签收或拒收)。
5、乙方逾期交货或无货可供,使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对甲方赔偿损失。如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的,以第一次送货时间界定送货时间。
6、甲方自提商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
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7、乙方所交商品有与《珠宝产品定制确认书》描述严重不符、质量不符情况的,甲方应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乙方(提供必要证据证明相关情况),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经乙方要求甲方代为处理,甲方应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与描述不符或质量不符的商品,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有问题的商品零部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因本合同商品属于定制类特殊产品,乙方不可避免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产品质量或误差问题,甲方应允许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时间,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规定的时间内尚未解决,乙方则按该质量问题产品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由于本合同商品为甲方定制产品,是针对甲方的个性需求专门设计和制作的商品,交 易完成后不能退货,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予维修或同一处同一类质量问题维修三次以上均不能得到解决,方可退货。
10、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1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必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及文件,可以通过直接送达,或者邮寄、电话通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信函寄出一日后视为送达,其他方式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实际收到时间更早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无故拒收的,仍视为已送达。双方确认并承诺住所地地址及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电话、邮箱等为联系(送达)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或法院、仲裁机构等单位向上述地址之文件送达视为已送达或通知到另一方,送达之日视为文件生效之日。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店铺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发生理解争议的,以乙方解释为准。
3、双方主体资料及相关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特别约定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供方):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之原则,就乙方向甲方定制员工胸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信守。
一、业务细则:
1、业务形式:乙方向甲方定制胸牌,双方约定材料由____方提供,甲方为乙方提供直接交付成成的服务;
2、胸牌(规格:尺寸长宽颜色)(附件一);
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定制数量:实际量体数量为其他:_____。
二、价格结算:
1、单价及业务总额:单价为RMB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正)/套;
上述合同总额为RMB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正);
2、付款方式: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之______作为预付款,甲方开始生产,乙方须在甲方产品送货后3天内将余款全额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货,延迟一日,按合同金额的1______%支付甲方违约金;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延迟一日,按合同金额的_________%交付乙方违约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甲方应征求乙方的同意,不算违约。
三、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全部完成量体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货;
2、交货地点: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方的所在地;
3、运输方式及费用:___________送货上门
四、质量标准: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检测标准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双方确定的封样品执行。
若遇双方出现质量认定争议,以国家相关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为准;
2、若因甲方产品中有部分不合体而严重影响乙方佩戴使用时形象,甲方应积极进行解决;
3、在甲方向乙方交货后的十日内,若乙方发现产品有明显的质量瑕疵,甲方须无条件瑕疵品进行返修并直至合格为止(主:_________若因乙方所供面料的质量原因而导致的来料加工成品质量问题,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质量责任及损失);
五、合同履行:
1、甲方双方若对本合同内容的理解出现分歧时,须以国家行业标准并参照本行业约定俗成的习惯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
2、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调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但双方需对变更或解除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应以诚实信用之原则切实履行本合同所载的各方权利义务,若有违约,违约在先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支付金额为本合同标的总额的____________%。
六、附则:
1、本合同含附件共______页,为不可分割部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完全交货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但须将协商结果以附件形式予以载明。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