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 方: 有限公司
受托 方: 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地 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 / 职务:
开户银行 / 帐号: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人 / 职务: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18层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2.1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事宜。
2.2 服务内容
2.2.1 营销策划总体方案论证
协助甲方制定项目营销总体战略、执行策略、年度总体营销推广方向、媒体策略、主要营销阶段计划等。
2.2.2 营销费用的制定
协助甲方制定营销推广费用预算,协助制定本项目整体及各阶段广告宣传策略,具体包括确定广告总体原则、分步目标、诉求点、表现方式、媒体选择及运用策略等。
2.2.3 项目销售价格体系指导
协助完成项目价格论证与确立、层价差与朝向差系数确立、各套房价计算、价格运作阶段计划、价格折扣预算、价格运作策略等。
2.2.4 项目阶段营销方案论证
项目在各阶段销售中,结合市场变化实际、销售进展实际、工程进度实际等,提出相适宜的销售策略与推广策略。
2.2.5 定期销售会议召开
依据销售各阶段不同,定期举行高层销售管理协调会议。总结销售情况,诊断销售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1.1确定合作的基本性质及目的,并提出具体要求。
3.1.2甲方每周二前向乙方提供上一周的以下营销工作资料:成交客户的客户分析统计表、广告费的支出情况、工程进度情况以及乙方进行营销策划顾问工作所需的其他信息及资料。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或不能完成本项目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
3.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2.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成立本项目工作组,从乙方现有人员中抽调具有丰富营销策划经验的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组,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工作。
3.2.2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2.3在接受委托期间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定期列席甲方销售部例会,及时了解销售情况。项目小组其他人员也应及时了解例会内容,并做出反馈。
3.2.4根据甲方要求,对有关营销策划工作进行及时地调整。
3.2.5双方建立周例会,对上周营销策划工作进行总结,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
3.2.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模式及时配合甲方工作。
第四条例行会议及书面文件
乙方的项目工作组核心成员必须每周参加甲方的销售部例会,并书面提交每周的工作计划及一周策划工作总结。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5.1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固定费用方式,具体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万元整。
5.2自本合同正式履行之日起的当月8号前向乙方支付该月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
第六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6.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6.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6.3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的,除需赔付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外,还须另外赔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用作为终止合同违约金。该终止合同违约金须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
7.2若甲方无故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逾期7日的,自第8日起,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以下情事,则依法免除承担民事责任。
9.1不可抗力:
9.1.1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事件;
9.1.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
9.2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10.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10.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 10.5甲乙双方认可自款项结清的同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甲方:乙方: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一、协议双方发行公司(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承销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和地点协议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主旨甲乙双方就乙方负责策划承销(以下简称承销)甲方计划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______种股票事宜。
四、承销方式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商和股票上市推荐人。
由乙方负责组建承销团及总承销有关业务。
甲方本期股票的发行,甲乙方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
五、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发行价格和发行总市值甲方本期发行股票种类为_________(即______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每股发行价为_________元,社会公众股发行额度为_________万股(以国家和省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为准),发行总市值为_________万元.
六、承销期及起止日期本次股票承销期为_________天。
从甲方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起计算,届满后承销结束。
七、承销付款的日期和方式承销期届满_______天内,不管股票是否全部售出,乙方均需将全部股票款项(在扣除承销手续费后)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承销手续费的计算、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______股发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股票承销手续费。
本期股票的承销手续费费率,按国家证监会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确定为股票总发行价格的______%.承销手续费等于总发行股数*股票发行价格*承销手续费费率,由乙方从甲方发行股票的股款中扣除。
九、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要积极协助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发行股票的申报手续,制订股票发行工作时间表。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或需求,从有利于发行出发,积极认真地为甲方提供股票发行和上市及与此有关的全套服务工作,包括股权结构的设置,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股票发行方式,上市时机的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的推荐与工作协调等。
3.乙方负责该期股票的承销业务,包括组建承销团,制订股票发行具体方案,编制招股说明书等报审材料,处理发行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乙方负责推荐甲方本期股票上市,包括编制上市公告书,准备上市申请资料,接受有关方面的询问。
甲方有责任予以协助。
5.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乙方负责做好甲方的股份制改制和上市辅导工作。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在 举办 仪式活动。
二、本次活动时间为 年月 日( (am/pm)时分至 (am/pm)时 分。
三、乙方负责工作:现场布置、音响、演员、礼仪 等,具体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清单》。
四、甲方负责工作:提供搭建设施所需水电、现场搭建时的场地协调、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等。
五、乙方保证于年 月 日前布置好表演区域、舞台及音响及其他设施。
六、合同价款:本次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共计人民币元整(¥)。
七、付款方式: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 3 日内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50%的费用,即人民币 元整(¥);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八、合同的变更
1、活动开始前,任何一方需要对活动内容以及所需设施作临时变动时,须事先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于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所需设施做相应变动的,则双方应签订补充条款,就变更部分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前述设备和服务,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纠正,乙方应当场协调解决。
2、如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酌情扣减相应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相关的损失。
3、如甲方未按前述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活动执行及演出安合同履行地排,并且乙方有权按本合同总标的30%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取消(或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5、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乙方住所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争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南京泽康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注:活动内容及活动所需设施详见《附件清单》,该《附件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