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建造合同(精选27篇)
第一条 规格和船级
1.说明书:
该船应有建造方的船体编号第___号,并按本合同的条款,说明书和总布置图(统称说明书)建造、装机和完工,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并附于本合同之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主要规格:
全 长:___________ 总 吨 位:__________
两柱间长:___________ 主 机:__________
型 宽:___________ 航 速:__________
型 深:___________ 续 航 力:__________
设计吃水:___________ 定 员:__________
上述主要规格的详细说明及定义、检验方法和计算均附列说明书中。
3.船级和规范:
该船包括其机器、设备、仪器应按_____规范建造,并由_____监造(下称船级社)应授予船级和_______标志。
该船应符合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说明书中所指定船级社的规范并达到其标准要求。
为入级并符合上述规范和达到要求条件所需的全部费用均由建造方支付。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决定将该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责任由建造方承担。
5.登记:
根据_____法律在_____国的港口,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船和验收时间,该船应由买方登记,其费用由买方自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1.合同价格:
该船的购买价为__________日元(¥______),这是建造方应收的净价(下称合同价),此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买方提供的设备,并可按本合同项下的规定,予以上下调整。
2.货币:
本合同项下由买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项应为可自由兑换的日元。
3.付款条件:
由买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价如下:
(1)第一期:
_____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日元(¥_____)。
(2)第二期:
该船铺龙骨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日元(¥_____)。
(3)第三期:
该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日元(¥_____)。
(4)第四期:
交付该船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日元(¥______),再加上或减去由于合同价调整而增加或减少的所需的部门金额。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_____已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_银行(下称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2)第二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该船已铺龙骨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_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3)第三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该船已下水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建(轻包)甲方房屋建设2幢,建筑面积约1920平方,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负责房屋建筑材料(砖、钢筋、水泥、石子、河沙等)。
2、乙方负责房屋建筑轻包为主,并负责钢筋工、泥水工、木工等。并负责场地看护,解决食宿(包括施工人员)。
3、浇筑时按甲方要求,其它建筑方面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规范施工。
2、施工日期自20xx年9月1日开工起180天完工。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共计费用(轻包工)约48万元,工程结算待竣工后按实结算。工程开工后基础做平付25%,每做好一层付15%,结顶后付10%,工程竣工后扣留总结算价的5%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四、质量保留金
工程全部完成后,甲方扣留工程总结算价的5%为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留金。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后1年,期满,经甲方验收有工程缺陷时,乙方按合同标准修复缺陷或按缺陷情况扣除修补费用于修补工程缺陷;工程无缺陷的按本协议分期付款时退还质量保留金。
五、事故责任
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人员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等造成的后果、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其它条款
施工期间,乙方应按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做好“三度一排”,确保道路正常通车。 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建筑材料应妥善保管,以防流失、扬尘扬沫。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地点:
2、承包范围:
3、工程承包面积约(按工程实量单结算)
4、工程单价:(大写)__
5、安装垃圾的清理与外运:
二、施工准备
(一)甲方
1、负责产品运输进场,选择合适的堆放地点。
2、为乙方进场提供方便和施工技术指导。
(二)乙方
1、负责进场前道路、运输设备及施工用电的协调准备工作。
2、组织施工人员、配件、施工机具的进场,提供收货人并到甲方备案,持乙方《身份证》及时验收安装材料。
3、编制人员计划及施工计划,如实提供工人数量人,填写《职工情况登记表》
4、负责给工人办理安全保险,送甲方备案。
5、提供工地需要的证件及材料。
三、工程期限
1、根据工程需要,商订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_日止;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按周对乙方进行考核,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罚款50~500元、直至解约清退。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不能提供产品进场的;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的;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或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4)未按照合同规定拨付进度款,影响工程进度的;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四、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到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考核。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如遇到产品堆放位置的确定,吊运方式、器械利用有关事宜的协调,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2、甲方除产品提供给乙方外,不提供任何配件、工具,乙方自理的配件必须合格,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与工地负责人联系逐层验收,并将工地认可的《临时结量单》送到甲方备案,作为拨付进度款的依据。工程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进行验收,并在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结量单上签字,作为结款依据。
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5、严格按照工地的规定,出现安全、偷盗等问题乙方自己承担。
6、施工过程中出现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制止或经济处罚,严重者甲方有权将直接责任人清除出场。
五、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1、有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和指标
2、除甲方供应之外的其他材料和设备由乙方自己采购。
3、由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不符合质量的要求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用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施工期间乙方凭工地签字的《临时结量单》向甲方申请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合同价款的__%,此款乙方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申请工程进度款应付《工程款分配表》),中途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2、工程完工后工程价款达到%,剩余%的工程款年底前逐步支付给乙方。在交工验收后,滞留__%的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恶意拖欠工程进度款,严重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七、工程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相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在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并负全责。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照合同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应赔付甲方__%的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须顺延外,还应支付乙方的实际损失。
2、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合同规定赔付乙方__%的违约金。
九、纠纷解决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应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认可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自动终止。
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5、附《田邦农科现场安装管理制度》、《施工方案》、《安装技术交底》作为该合同附件。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电话:电话:
__年_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路建造(加层)房屋一栋,框架共三层。预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采用包工形式由乙方泥木共同承建,为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规定,经甲方乙双方协商民,达成以下条例:
一、确保工程质量,泥木施工时互相配合,确保进度和质量,做到模板平整,柱子垂直,墙体平整垂直。
二、施工范围:木工自带模板、铁钉等材料。 泥工:做墙、粉刷、扎钢筋、浇水泥等。
注:(四周做墙)内、外粉刷,卫生间墙体及粉刷,不粉刷天棚、楼面、楼梯子。(商品水泥)
三、付款与结算方式:
浇完一层楼面,甲方预付泥工本层70%,墙面粉刷完,付20%,全部结束再付清10%,木工付本层的90%,房屋结束后,按房屋的投影建筑面积,泥工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木工按 元/平方米计算。
四、建筑施安全
乙方应要求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如因施工人员违反建筑
五、每层浇水泥时甲方应结乙方每人补助中餐生活费20元,伙食由乙方自理。
六、未尽事,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泥工:
年月日:
木工:
长春图书馆分馆是长春图书馆在馆外设立的读者服务场所,在业务上接受长春图书馆的指导与检查,在行政上隶属其主管部门。为确保分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明确长春图书馆与分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长春图书馆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负责对分馆进行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
2、负责技术支持,包括:计算机管理软件的选择、安装、技术指导、维护等;
3、首次提供图书500册;提供较新期刊1000册;
4、定期为分馆流通图书、期刊;
5、不定期为分馆提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刻录光盘等资源。
二、分馆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提供一处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的馆舍;
2、保证年购书经费在20xx元以上或筹集有利用价值的书刊200册以上;
3、设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分馆工作人员调离时,应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清点藏书,办理交接手续;
4、分馆需与长春图书馆办理集体借书手续,每次可借200—500册书刊;
5、每年开馆时间不少于100天,每年发展读者不少于100人;
6、每年组织读者活动不少于2次。
7、书架(单面6层,每个书架可放置图书400册)需5个以上;期刊架(单面6层,每个期刊架可放置期刊24种)需2个以上,并配备相应的报纸架、阅览桌椅等专用设备;
8、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配置计算机,并通过网络与长春图书馆实现资源共享;
9、做好各项业务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长春图书馆,确保统计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一方未能遵守,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
四、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双方对协议无异议,可自动延长
五、协议解除之后,分馆需返还长春图书馆为其配置的相关设备及文献。损坏或丢失设备需按原价进行赔偿;丢失、损坏长春图书馆的书刊需按长春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本协议未列事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长春图书馆 分馆
公章公章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条件
乙方通过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或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并按相关规定能在省建设厅办理乙方在甲方执业的注册登记。
二、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三年。即从建造师注册成功之日起(以建设部网上公告时间为准,下同)满三周年止。从注册成功起,每12个月为一个付费期,如需提前解聘,需在每个付费期结束前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知情。
三、聘用期间费用及付款方式
1.聘用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税后)1.8万/年作为基本服务费。
2.服务费支付方式,乙方交齐相关资料给甲方,甲方付给乙方5千元
定金(注册成功后该定金自动转为基本服务费的一部分),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确保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将乙方建造师注册成功,如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建造师注册未成功,则聘用日期自本协议签订满三个月开始计算,甲方在聘用期开始计算7个工作日内将聘用工资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将乙方建造师注册成功。自注册成功之日起的第一个星期内甲方付给乙方第一年的余款1.3万元整。第二、三年的聘用费用按合同规定,在签订合同日期的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每年的建造师年检费及继续教育费用及地点由甲方负责。
四、聘用期间劳动关系和工伤处理方案(第四点去掉)
聘用期间,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非甲方项目招投标或备案检查等甲方工作需要,不在甲方办公,涉及乙方在外的一切经营法律责任、债权债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聘用期间服务范围及相关费用
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仅用于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不用于承接工程项目。不得外借乙方证件及将乙方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企业。
六、聘用期间风险责任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被吊销,甲方按注册人二级建造师当年基本服务费标准发放聘用工资,直至乙方重新注册成功为止,重新注册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由甲方负责成功办理乙方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年检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聘用乙方期间,应及时传达建造师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信息,积极支持和组织其业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3、按时足额支付聘用费用;如甲方不按期支付聘用费用,由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甲方还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改为1万元)整。
4、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各类证书等完好无损,成功注册后
及时将毕业证交付乙方本人。毕业文凭(原件)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伍万元(改为5000元),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证件印章丢失的,甲方应负责全力为乙方挂失和补办,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给予配合。补办期间,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甲方应按该协议标准人民币1.8万/年的协议费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直到证书能正常使用为止。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在注册(变更)成功公告后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及交付建造师注册印章(十个工作日内),视为违约。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损失。乙方在聘用期间依法履行建造师职务时,有权要求得到甲方的支持和保护。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聘用期限,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九、合同的解除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
工作安排。
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转注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格证、注册证等),不得无故刁难。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被依法撤销的。(2)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规定的。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乙方因乙方自身原因被依法取消建造师资格的。
(2)乙双方违反合同第八条规定的。
(3)乙方在除甲方以外的单位注册本职业资格,或通过任何途径伤害甲方名誉或泄漏甲方商业秘密。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如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达到本合同解除条件或聘用期正常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开具乙方解聘证明,不得无故刁难。
2、甲方不承担聘用期间内乙方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
3、聘用期内,若乙方自身工作或学习需要临时使用证件,可要求甲方及时配合借用,但使用时间应以不影响甲方工作为前提。特殊情况,由甲
乙双方协商处理。
4、乙方可将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自行保管,如因甲方工作需要必须经得乙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湖南 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数量:约立方米,以正式现场收方为准。
二、工程承包范围:
甲方将桩基工程、基础地梁、承台 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不包含土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变更通知等规定要求为依据。如甲方另有增加工程,甲乙双方另外协商。甲方提供乙方能顺利施工的条件。
三、工程承包形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含所有检测费用承包给乙方施工。
四、工程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确定的'工期进行施工,否则将按第十二条第2款相 关规定予以处罚。(以下工期为有效工期)
(一)、工程施工阶段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预计日期:年 月 日
(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二)工期顺延条件: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并经甲方项目 部签章认可后,工期方可顺延。其余任何理由均不能作为工期顺延的条件。
1、按合同约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长工期。
4、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
(三)如甲方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及因甲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甲方承担包括乙方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台班费等在内的所有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现行国家及湖南省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等级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1、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非甲方地质原因(软弱地层或破碎带)造成的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整改、加固等技术补救措施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职能部门协调及设计增加费用。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质量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3、由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和甲方代表、监理签字认可后,才准使用。
4、该工程的主要材料的品牌由甲方指定(合同已明确主材品牌)。
5、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监理公司及相关部门。在工程结算完成以前必须递交合格的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公司,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结果应送甲方、监理公司和相关部门备案,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公司、相关部门、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待处理方案确定后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8、本工程除按国家法律规定通过下相关部门监督外,采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制度,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复检,建设单位审核,均应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工程量收方时,必须由建设方及监理方三人以上在场时方可进行,并做好施工现场记录。
9、开工前乙方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送交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公司(甲方聘任,下同),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发出《开工通知书》后方可开工。
10、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桩头进入持力层,达到设计要求,必须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公司指定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确认,每桩均应办理签证手续,并做完整的施工技术记录。
六、文明、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操作规程和省市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做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工作。要有严格详细的安全保证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期间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值班,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财产、工程安全事故必须在十二小时内书面报告给甲方,并积极主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对甲方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质量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因文明安全事故问题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承担。
2、桩基施工完成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移走所有设备及周转材料。
七、工程结算方式:
1、本工程桩基础按(r+a)×Π×L+扩底体积施工图桩径尺寸加护壁尺寸加扩底尺寸,乘以实际收方长度计算体积,实桩单价按950元/立方米,按实结算。空桩单价按280元/立方米,按实结算。
2、桩基承台、独立承台及地梁按实际地面面积 元/平方米,按实结算。
3、以上单价不含水电费,不含税金。劳保基金由甲方负责。
八、工程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3日内向甲方交纳2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保证金,乙方完成所承包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的50%工程量,甲方返还50%工程保证金给乙方,乙方所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返还全部工程保证金给乙方。
九、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为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在乙方完成桩基工程量的50% ,经甲方审核后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60%的工程款。在完成桩基工程量的100%后。
2、经甲方认同乙方递交的结算结果付桩基工程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5%质保金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3、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15天内提交工程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5天内审核完毕,若因乙方延期递交结算书而导致甲方无法审核,视为乙方认同甲方的结算结果,若因甲方延期审核结算书而导致乙方无法结算,视为甲方认同乙方递交的结算结果。
4、如甲方付款延迟,则按应付款的 %乘以天数计算滞纳金。
十、材料、设备的品牌及供应:
1、钢材采用链钢、湘钢、韶钢三大品牌。
2、水泥采用世达、金雷、海螺三大品牌。
3、钢材、水泥使用的品牌、型号、规格需经甲方认可才能使用。
4、工程所用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实验,并出具相关的合 格检测报告和依据;
十一、桩基工程验收及签证:
1、除一般技术性隐蔽签证以外,所有涉及到有关经济签证资料(包括隐蔽工 程验收资料,人工、材料、机械等单价签证等)乙方上报给甲方,签证程序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2、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十二小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并提交 相应的自检材料。甲方现场代表接到通知十二小时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未经甲方验收自行隐蔽的,甲方有权要求复查,其返工损失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十二小时内未进行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隐蔽。
3、工程初验收:工程初验收由乙方会同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初验收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房建专业),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注册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注册期限为 壹 年,每年薪金为: 元整,薪资支付方式为:壹年一付。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乙方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4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些证明材料。
在当日验证完成双方签定本合同后,甲方即付给乙方 元整,并报销原返程车旅费。乙方的身份证和毕业证甲方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归还(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第二年若甲方继续聘用乙方,第二年薪金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乙方姓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
三、甲方办理注册期限为50个工作日,超过 50 个工作日视同注册成功,必须付给上述款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注册时,乙方应将已收到的薪资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收回全部证件(甲方均应出具有效书证予以证实)。若是甲方单位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注册的,则退还首付款的50%。
四、聘用期间,若国家开通对建造师继续教育,乙方在聘用期内的继续教育(含继续教育期间标准的差旅住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如因甲方需要乙方到公司配合的,甲方应提前与乙方协商,报销原返程车旅费、食宿费。
五、完成注册后,乙方只作为甲方资质升级和年检之用,乙方的“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交由甲方妥善保管,其注册章及其他证书原件应交还给乙方。在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年检或有关部门检查时,若需有关证书原件、印章等,乙方应及时配合提供,不得延误。
若超出以上范围,甲方要使用乙方证书或印章时,则应经双方协商,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付给相应报酬或津贴。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私自使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若有其他需要注册的证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甲方保证乙方资格证件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七、解聘:乙方必须在聘用合同的壹年期满后,才可转注,在合同期满时,甲方应提前30天出具乙方的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也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说明具体情况,并应退还已收的辞聘后期间的薪资,且甲方不再负担其再教育学习费用。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应支付剩余期间的薪资。
八、续聘: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违约责任:
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甲方没有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延期的薪金,且由甲方办理转注手续,直至乙方能转注为止。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金额如下:若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负责补办,如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进行赔偿;由于大学文凭(原件)无法补办,若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伍万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12
二级建造师聘用合同
十、本合同所指薪资均为税后金额,如需缴税,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双方如有争议或纠纷时,可协商或提请仲裁部门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程需要,现委托乙方承建本水井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签订合同如下:
一、 合同名称:荥阳市槐树洼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机井工程
二、 工程位置:荥阳市槐树洼村
三、 供水井数:五眼
四、 承包范围:
预计井深240米,井颈500mm,377mm螺纹管,工程包括内容:裸眼钻探、电测判层、确定井位、扩孔成井、井管安装、换浆洗井、抽水试验、取水化验、资料提交(按照现场监理的要求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五份2正3负)。
五、 预计工期乙方进场开工日算起35日。
六、 工程造价850元每米,乘以钻井深度,以上单价不包括税金(需提供材料发票)。
七、 付款:乙方进场开钻5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五万元整,工程施工到240m甲方向乙方支付五万元整,工程完工后付款80%,经业主验收后付款到95%,剩余5%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一年内若水井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偿维修)。
八、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保证钻井施工现场三通(路、水、电)一平施工场地。 负责施工场地,道路、污水排放、占地青苗赔偿合因工程甲方对工程施工有意见,可以及时向乙方负责人反映,工建设与当地发生的一切事宜。 程竣工后五日内应及时组织验收。甲方负责钻井期间污水坑开挖现场平整。 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要加强劳动纪律、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乙方责任:
爱护甲方公共设施,不得于当地群众发生矛盾冲突,责任后果自负。 负责全部成精材料的准备合运输包括水、电等费用。 负责钻探施工设备,工具的准备,并运输至工地。 钻井必须保证成井至甲方要求的出水量,若达到合适出水量,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若未能达到合同要求(干眼),乙方重新施工,期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进场后及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安全教育、安全警示、安全设施,若行为不当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违法行为包括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按合同技术要求,工程项目如期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
九、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分乙方两份。
十一、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生效任何乙方不得违约,若任何一方不是由国家政策方面原因,而单方中断合同时,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赔偿费为合同额的30%。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接受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交通部交水发【】360号文件精神,为保障运输安全,促进水运业发展,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船名为 号 总吨 载重吨(客位)(内河 级) 千瓦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和安全管理,委托期间,乙方资产所有权不变;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营运,并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乙方应按营收的 %或按 元/月(年)向甲方缴纳委托经营管理费,交费方式或
三、为增强抗风险能力,甲方向乙方收取风险保证金,具体标准及结费方式
四、接受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被委托船舶从业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负责对委托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船舶维修保养和安全落实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驻港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方案,并且督促乙方实施整改)。
3、帮助提供货源信息,组织货物配载,安排船舶运输。
4、代开票证和代结运费;代购燃、油料和机械配件;代向管理机关征收和解缴船舶税金和航运规费。
5、代办船舶年检、年审事宜;代办船舶、船员保险。
6、帮助协调委托人在经营中的纠纷,处理海损及商务质量事故,并承担被委托方在委托管理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
7、接受委托方不得再转委托。
五、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被委托的船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接受委托方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和干涉委托方的名誉和正当利益。
2、服从接受委托方的监督管理,按章缴纳国家各项税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3、委托管理期间,船舶发生重大海损事故,应及时向接受委托方报告,船舶需要维修或报停,应在十日内提前报备接受委托方。
4、乙方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的义务,不因将船舶已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而改变。
六、委托经营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需延签的,另行签订。
七、本合同生效及终止时一个月内双方交清标的物,并至审评机关办理有关证书和相关手续。
八、委托管理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则赔偿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元人民币。
九、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或意外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当地航管机构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委托期间,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十一、其它违约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签字盖章,至省港航局审批后生效。
接受委托方: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船舶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称发包人):
乙方(称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华容县治河渡镇中心小学食堂 建筑面积:385平方。(详见蓝图)
二、 基础工程
1、 主体工程
施工图中现浇柱、梁、板、天沟、雨篷、预制构件、楼梯、木模工。
2、 防水工程
卫生间防水用聚氨酯涂膜,屋面下水管瑶敷设。
3、 装饰工程
梯级瓷砖、外墙瓷砖、外墙漆、内外粉饰。
4、 水电工程
按工装要求水电铺设到位,按甲方要求。
三、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2、 内墙粉饰必须平整,棱角分明。
四、 工程承包范围方式及价格
1、 承包方式:按照施工图、变更图、水电工、明沟散水一次性包工给承包人。
2、 承包设备:机械设备、顶木、脚手架、钢筋工、木模工、模板、外贴、防护网、钉子、铁丝等。
3、 承包价格:本工程按照施工图及房屋建造合同书每平方为叁百元整(¥300元)。
五、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搞好水电到位,图纸三份。 买好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协助甲方协调周边的关系。
六、 工期及顺延:
1、 开工日期古历20xx年12月20日,竣工时期古历20xx年2月21日,合同工期总天数50天。
2、 如遇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误工时,施工日期顺延。
七、 付款方式:
工程款按施工进度分期付款(现金支付)
机械设备 内粉饰完工付叁万元整。 外粉外贴完工后付叁万元整。 余款竣工验收合格,留足保证金一年后付清,保证金为总工资3%。
八、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之时失效。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委托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甲方将座落 村 号楼共 间民用楼房,以包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建造,乙方不得转让承包权。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屋样标准: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房屋图纸尺寸标准施工,四周表面按图样做完成,不得随意修改。如需要更改图纸,甲方要提前与乙方协商调整,增加的工程量,其款项需由甲方承担。
二、施工人员职责:在施工期间,所有设备及设施等要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责。
三、施工质量:工程施工时,要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合格,在甲方做好屋顶防水工程的情况下,出现漏水、渗水等,甲方要求乙方维修,在施工完工后,付清剩余工程款。
四、施工保险:保险费 元由甲方支付,如发生事故由乙方向保险公司赔偿,施工人员的生活住宿一切由乙方自己安排。
五、工程施工人员工程量以及辅助材料:木工、泥工、钢筋工、搞架工、民工由乙方负责安排,整个工程从±0.00开始,包括楼梯、现浇项、内外墙和卫生间全部海绵拖,地面抹平全部现浇。
六、钢筋地梁、电焊条扎丝二层起钢筋对结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时间:工程在 个月内主体顺利完工,除特殊天气无法施工外,必须按甲方提出时间内完工。
八:每间___元, 间总计__ 元,包括盖好琉璃瓦、墙面贴灰饼,墙面不得超过 公分。
付款方式: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并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分期付给乙方。
第一期:开始控土、扎丝、买电焊条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二期:地梁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三期:架空层搭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四期:阁楼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五期:一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六期:二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七期:三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八期:四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九期:顶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十期:粉刷中途时每间付款___元;
其余款项在工程结束后 天内付清。
签订日期:
一、屋样标准: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房屋图纸尺寸标准施工,四周表面按图样做完成,不得随意修改。如需要更改图纸,甲方要提前与乙方协商调整,增加的工程量,其款项需由甲方承担。
二、施工人员职责:在施工期间,所有设备及设施等要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责。
三、施工质量:工程施工时,要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合格,在甲方做好屋顶防水工程的情况下,出现漏水、渗水等,甲方要求乙方维修,在施工完工后,付清剩余工程款。
四、施工保险:保险费xx元由甲方支付,如发生事故由乙方向保险公司赔偿,施工人员的生活住宿一切由乙方自己安排。
五、工程施工人员工程量以及辅助材料:木工、泥工、钢筋工、搞架工、民工由乙方负责安排,整个工程从±0.00开始,包括楼梯、现浇项、内外墙和卫生间全部海绵拖,地面抹平全部现浇。
六、钢筋地梁、电焊条扎丝二层起钢筋对结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时间:工程在 个月内主体顺利完工,除特殊天气无法施工外,必须按甲方提出时间内完工。
八:每间___元, 间总计__ 元,包括盖好琉璃瓦、墙面贴灰饼,墙面不得超过 公分。
付款方式: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并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分期付给乙方。
第一期:开始控土、扎丝、买电焊条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二期:地梁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三期:架空层搭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四期:阁楼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五期:一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六期:二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七期:三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八期:四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九期:顶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十期:粉刷中途时每间付款___元;
其余款项在工程结束后 天内付清。
委托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甲方将座落 村 号楼共 间民用楼房,以包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建造,乙方不得转让承包权。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屋样标准: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房屋图纸尺寸标准施工,四周表面按图样做完成,不得随意修改。如需要更改图纸,甲方要提前与乙方协商调整,增加的工程量,其款项需由甲方承担。
二、施工人员职责:在施工期间,所有设备及设施等要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责。
三、施工质量:工程施工时,要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合格,在甲方做好屋顶防水工程的情况下,出现漏水、渗水等,甲方要求乙方维修,在施工完工后,付清剩余工程款。
四、施工保险:保险费 元由甲方支付,如发生事故由乙方向保险公司赔偿,施工人员的生活住宿一切由乙方自己安排。
五、工程施工人员工程量以及辅助材料:木工、泥工、钢筋工、搞架工、民工由乙方负责安排,整个工程从±0.00开始,包括楼梯、现浇项、内外墙和卫生间全部海绵拖,地面抹平全部现浇。
六、钢筋地梁、电焊条扎丝二层起钢筋对结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时间:工程在 个月内主体顺利完工,除特殊天气无法施工外,必须按甲方提出时间内完工。
八:每间___元, 间总计__ 元,包括盖好琉璃瓦、墙面贴灰饼,墙面不得超过 公分。
付款方式: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并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分期付给乙方。
第一期:开始控土、扎丝、买电焊条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二期:地梁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三期:架空层搭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四期:阁楼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五期:一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六期:二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七期:三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八期:四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九期:顶层水泥捣好时每间付款___元;
第十期:粉刷中途时每间付款___元;
其余款项在工程结束后 天内付清。
签订日期: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建方):
身份证号: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
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 建筑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笑嘻嘻住宅楼
2.地点:新湾村三组新德公路旁
二. 建筑设计要求: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2.本工程为砖混结构住宅三层建筑,面积总计约 m2。
3.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主体、墙体、梁、柱、楼梯、楼面、内磨砂外贴砖、钢筋绑扎、楼梯及地面混凝土浇灌。
4.外装修:外墙面均为瓷砖勒缝贴面,外扬天面磁粉装饰,顶层散水处理。
5.内装修:内墙面均为水泥砂浆抹面,所有房间地面均为水泥地面。
三.工程造价及承包施工方式:
1.每平方米 元,包括主体、墙体、梁、柱、楼梯、楼面、内磨砂外贴砖、钢筋绑扎、楼梯及地面混凝土浇灌。
2.甲方将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建筑。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所有人工的吃饭、住宿、抽烟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 施工安全:
1.安全责任: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建筑业规定的操作要求精心施工,如出现死亡、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果施工人员需要参加生命财产、机械设备、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
五、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平整,垂直误差不超过2厘米。墙体粉刷:阴阳角垂直,墙面误差率不超过3毫米。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建筑材料。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如果甲方图纸或方案有改动,甲方应提前向乙方说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七.建房工期:
建房工期为 天, 自 年 月 日开始施工算起。开工起 个工日完工。
八.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将按工程进度付款。
1.建筑人员及设备进场付 元。
2.每一个楼层完工付 元。
3.其余款项待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次付清。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违约责任:任一方违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伍仟元整,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全面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改造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镇综治工作中心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 镇人民政府院内;
三、承包方式:总承包,承包金额壹拾万零叁仟圆整。
四、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五、工 期: 20天
六、承包范围:
(一)新铺6间地板砖(包括外走廊);
(二)花岗岩楼梯,不锈钢栏杆;
(三)室内批白,室外立邦漆;
(四)室内线路安装;
(五)所有门窗更换;
(六)二层走廊塑钢封闭;
(七)外不锈钢门一合;
(八)卫生间改造(包括下水管)
七、甲方责任: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条件。
八、乙方责任:服从甲方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负责除水、电外的一切费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 x(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x x 市x x区地号土地内定名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x 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贷款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 ,甲方绝无异议。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x x x法院为管辖法院。
立契约书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电话:
x x x x年x月x日
船号:__________
本合同由依照________法律组建和存在,并以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以中国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船厂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兹证明
鉴于本合同所含的双方的约定,卖方同意设计建造、下水、装配、完成一艘______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出售给买方,具体细节,将在第一条中说明。本船将悬挂______旗,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和接收前述船舶,并根据以下条款中所述金额付款。
第一条 说明和船级
1.说明
本船入级下述船级社,在设计吃水__________米时, 载重量_____公吨的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本船的卖方船号为__________,其建造、安装和完成应按下列技术规格书进行:
(1)技术规格书(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布置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舯剖面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厂商表(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随附技术文件由本合同双方签字(以下合称为说明书),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
2.船级和规范
包括机器和设备在内的本船建造,应该按照 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以下简称船级社)获得 标记记录并且符合说明书所规定的规则和规范。
买方应和船级社商定指派一名或多名代表监造师(以下称监造师),在卖方的船厂对本船进行监造。
所有和船级社有关的和为满足合同签字日前颁布的在本合同所要求的说明书中叙述的与规则、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船舶建造的专利权使用费(如果有),除非另有规定及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均由卖方支付。为建造本船过程中所用的关键图纸、材料和工艺无论何时均需按照说明书叙述的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实施检查和实验。
船级社关于是否符合船级规范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船主要技术参数和尺度
(a)船体:
总 长: 约__________m
两柱间长:__________m
型 宽:__________m
型 深:__________m
设计吃水:__________m
(b)推进装置
本船按说明书应配备一台__________型主机。
4.保证航速
卖方保证按说明书要求本船的装载条件下的试航速度经修正后不低于__________节。
试航速度应根据风速及浅水效进行修正。速度修正的方法应按说明书中的规定。
5.保证燃油消耗
卖方保证主机的燃油消耗在台架试验、正常连续输出工况以及燃油值为__________千卡/千克时,不超过__________克/马力。
6.保证载重量
卖方保证本船的载重量在满载吃水__________m,海水比重1.025的情况下,不少于__________公吨。
本合同使用的载重量一词,应符合说明书里的有关定义。
本船的实际公吨载重量应由卖方计算并经买方校核,所有为此计算所需的测量应在买方监造师或买方授权者在场时进行。
如果卖方和买方对此计算和/或测量有分歧,应以船级社的决定为准。
7.分包
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负责将本船任何一部分的建造分包给经验丰富的分包商,但此类分包的提交和最后上船安装工作应在卖方的造船厂完成,卖方仍应对分包工作负责。
8.注册
本船应在交船及验收后,由买方根据 法律注册登记,一切费用由其自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期限
1.合同价格
本船购买价格为__________万美元(USD ),由卖方净收得(以下称合同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提及的买方供应品的费用,并将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如有,作加减帐处理。
2.币种
本合同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均应以美元支付。
3.支付期限
合同价格应由买方按以下分期款项向卖方支付:
(1)第一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应在本合同生效时或之前并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和本合同附件A相符的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退款保函,并且卖方已收到本条第6款提及的由第一流国际银行签发的付款保函的同时由买方支付。
(2)第二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在卖方船厂开工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买方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说明本船已在卖方车间开工,要求立刻支付本期款项。
(3)第三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第一只分段铺龙骨后三(3)跟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第一只分段已铺龙骨,并要求买方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4)第四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下水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本船已下水,并要求买方在本船下水后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5)第五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加上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对本合同价格的修改或修正而导致的加减帐,应在交船日到期并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卖方应在预定交船日十(10)天前用电传或传真向买方发出本期款项的付款要求。
4.支付方法
(1)第一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1)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帐户,或其它由卖方临时指定的收汇行。
(2)第二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2)规定, 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3)第三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3)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4)第四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4)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5)第五期(交船时付款)
买方应在预定交船日至少三(3)个银行工作日之前,在卖方指定银行以买方名义存不可撤消的现金存款。有效期为三十天,数额为本期款项(按本合同条款,金额可能作调整)。同时出具一份不可撤消的指示,声明一旦卖方向该银行提交由买方凭买方授权代表和卖方签发的交船和接船协议书的副本,该存款归卖方所有。如有利息,归买方所有。
如果本船交船在上述三十天内没有实施,买方有权于到期日撤回该存款及利息。但是卖方通知买方新的交船日期后,买方应根据上述同样条件进行现金存款。
5.预付款
买方有权在本船交船前支付任何预付款,并至少应于三十(30)天前,书面通知卖方预付款项,此预付款项不包括本船的任何价格调整。
6.交船前支付分期付款的担保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时向卖方提交一份由第一流国际银行(以下称保证人)签发符合附件B格式的以卖方为受益人,并为卖方银行和卖方信可的不可撤消、无条件的执行保函,此保函保证买方履行支付合同价的第二、三和第四期款项的义务。
7.退款
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的所有款项都具有预付款性质。若买方解除或取消合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解除及取消合同的条款时,卖方则需按买方指定的帐户电汇退还买方按本合同付给卖方的全部美元金额,其中包括从电汇付款日开始到退款为止的利息(利息根据有关条款的规定)。
卖方应该在合同签订日同时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北京中国银*总行银行部签发的与附件A格式一致的退款保函,作为对买方的保证。
如果双方对卖方偿还买方已付的一期或数期款项的义务和对买方要求中国银*总行退款有所争议,应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由卖方或买方提请仲裁。中国银*总行应停止或延迟付款,直至买卖双方间的仲裁裁决公布,除非按照英国法律仲裁裁决由卖方退款和按英国法律卖方已放弃或不在实施任何上述权时,中国银*总行没有义务付款。如果卖方不履行裁决或判决,则中国银*总行应付清仲裁裁决范围内规定的退款金额。
第三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本船的合同价格应随以下条款的规定而予以调整。双方理解,任何合同价格的减少,是由损失的补偿而非罚款的方式来实现的:
1.交船
(1)如果交船日期延迟至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期后的第30天的午夜12时之前,合同价格不作变动。
(2)如果交船日期自第七条所述日期之后延迟超过30天,则从交船日起的第三十天午夜12时起算。每迟一天合同价格减少________美元(USD )。
除非双方对此另有协定,对延迟交船损失的补偿应从第五期合同价格的分期款项中扣除。但不论如何,最大延迟天数不应超过____天包括买方同意在延迟( )天后接船,如本条1(3)所述,即扣除的最大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
(3)如果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延迟了( )天(为允许延迟天数加上不允许延迟天数的总和),买方可自行选择,根据第十条所述,解除或撤消合同。如果超过,买方还未按第十条款通知取消合同,卖方可在此 ( )天后任何时间,将卖方估计的交船时间书面通知买方并要求买方选择。在此情况下,买方在收到通知的三十(30)天内或者取消本合同,或者同意在商定的新交船日接船,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本船未能在双方同意的新交船期交船,买方仍有权根据上述相同条款取消本合同。
(4)如果交船日期如第五、六、十一、十二和十三条所述而被延迟,则不应被视为延误交船,合同价格也不应降低,如果交船日由于第八条所述的允许延迟原因而延迟,则价格不作调整或减少。
(5)如果本船将早于本合同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提交,则卖方应以电传通知买方,且该通知至少在预计新的交船日前天发出。买方按下述情况支付卖方一定数额的奖金。
如果在规定交船日前十五(15)天内交船,合同价格保持不变。如果比规定交船日期提前十五(15)天以上交船,在提前十五天的基础上,每提前一整天,在合同价上增加 美元(USD )作为奖金,由提前交船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合同的第五期付款中。但增加的总数不应超过美元(USD )。
实际交船期是在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期之后,允许的延长交船期之前,卖方无权得到本条款1(5)所规定的奖金。
(6)如果卖方未能按其宣布的新的计划交船日交船,则卖方仍可在此之后的某一天交船。
在此情况下,为了确定对买方的违约赔偿(根据本条第1款(1))和买方取消本合同的权利(根据本条第1款(3)),卖方新确定的交船日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视为替代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原交船期。买方的上述违约索赔和取消合同的权利仍按第三条1(1),1(2)和/或1(3)的范围内执行。无论如何,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期(而不是卖方确定的新的预计交船日期)应视为买方有权违约索赔和解除本合同和卖方由于延迟交船违约赔偿责任的期限,如第三条1(1),1(2)和1(3)所述。
如果卖方实际上是在新的计划交船日之后但在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之前交船,卖方仍然可以按照第三条第1款(5)的规定获得奖金。
2.航速不足
(1)如果实际航速(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比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低0.3节,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本船的实际航速(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低于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0.3节,从0.3节算起(包括0.3节),本合同价格应作如下减少:
(3)如果实际速度(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确定的速度)低于保证速度( 节)1节以上,则买方可自行选择根据第十条拒绝接船和取消合同,或根据上述方式减少船价后接受本船,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__________美元(USD )。
3.燃油消耗量
(1)如果造机厂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本合同及说明书规定的保证燃油消耗值等于或少于百分之____(___%),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值大于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那么__________%以上的油耗按每超1%,合同价格减少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不足百分之一的部分按比例计算)。
(3)如果台架试验测得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大于10%,即油耗超过__________克/制动马力/小时,买方有权作出选择,按第十条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或减少船价后接受本船,最高减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4.载重量
(1)如果根据技术说明书在规定的设计吃水状态下测得的实际载重量比保证载重量(_____吨)低________吨以内,则合同价格不予减少。
(2)如果载重量不足超过______吨,每超过1吨,合同价格则减少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3)如果本船实际载重量低于保证载重量________吨以上,则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十条所述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也可减价接受本船,合同价格减少最大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4)如果本船的实际载重,在规定设计吃水状态下,超过__________吨的保证载重量,超过载重__________吨以下,合同价格不予增加,超过__________吨的每1足吨合同价格增加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由于载重量增加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第五期付款中,但增加的数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5.解除合同的效力
双方在此明确并同意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如果买方按合同本条条款规定解除本合同,买方仅享有第十条所规定的权利和赔偿,无权享有上述或其他地方所叙述的任何补偿或赔偿。
第四条 监造和检查
1.买方监造师的指派
买方将自费按时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以下称为监造师)。监造师应由买方书面委任,并常驻在卖方的船厂,负责对在建船及其主机、辅机进行检验和监造。卖方保证为监造师进入中国按时办妥必要的签证,监造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买方负责给予卖方申办签证通知。
2.图纸认可
本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 天之内共同商定需送交买方认可的图纸清单(以下清单)。在监造师抵达卖方船厂之前,清单中规定的图纸应寄送至买方,买方应在收到后( )天内(不包括邮寄时间)将认可或注解的图纸寄回卖方。
在监造师抵达卖方船厂的同时,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陈述授权监造师可代表买方认可或不认可清单中所列的但尚未寄送给买方的图纸。监造师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 天内将这些图纸连同认可或注解一并返回。
如果监造师或买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通知卖方认可或不认可,则视为这些图纸已被自动认可。
经买方或监造师认可的图纸应视为最终的图纸,其任何改变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3.监造师的监督和检查
对本船的机械设备及舾装的必要检查由船级社和/或卖方的检查小组在整个建造过程中实施,以确保本船完全按照合同和说明书进行建造。
在交船前的所有时间内,监造师有权按照双方商定的试验清单参加试验及在卖方船厂、分包厂或任何加工地或本船有关材料的储存地检查本船及其机器、附件。如果监造师发现本船的建造或材料或生产工艺不符合或将不符合合同或说明书的要求,监造师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如果同意买方的意见,则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立即改正。买方应向卖方承诺和保证,监造师按照双方同意的检查步骤、日程和一般的造船惯例进行检查,并使建造成本的增加和建造误期时间减少到最低程度。
卖方应在其造船厂或就近处免费提供买方监造师的办公室和其他必要的设施。在本船建造期间直到交船日,监造师可自由出入本船及其机器、附件及和本船有关的施工场地和材料加工储放场,包括卖方的船厂、车间、仓库,从事本船施工的卖方分包商和材料仓库。如果卖方分包厂在本市以外地区,那么前往该处的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监造师在市内的交通由卖方提供。
4.卖方的责任
在本合同项下买方雇佣的监造师均被视为买方的员工,买方、监造师或买方的雇员或代理人在船上/或卖方或分包商的厂区,参与建造本船而发生人员受伤,包括伤亡在内,只要不是因卖方、卖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方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造成,卖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只要不是因卖方、卖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方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所致,买方监造师、买方雇员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财物的损坏、灭失等,买方概不负责。
5.薪水及费用
按本条,监造师或由买方雇佣的雇员的薪水及日常开支,均由买方自理。
6.进度报告
买方有权在本船建造期间任何时候要求卖方报告本船进度情况。
7.监造师的更换
卖方有权书面要求买方更换对建造本船不称职和不满意的监造师,并说明理由。如有必要,买方将派员至卖方船厂调查此事,如果买方认为卖方要求合理,即应尽快更换。
第五条 修改、变更和加帐
1.如何实施
本船建造所依据的说明书和图纸,可在本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后的任何时候予以修改或变更,如果这类修改或变更或累积修改根据卖方的合理判断不会严重影响卖方所承担的其他义务,且买方同意按下述规定调整合同价格、交船时间和本合同其它条款(如果有)。在上述条件下,卖方同意尽力满足买方的此类合理要求,使上述修改和/或变更以合理的费用和合理可行的最短时间内完成。此类修改或变更的协议应包括一份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如果有)的协议和交船时间推迟或提前的协议,并向卖方提供卖方满意的附加保证,或合同的其他更改或由于更改而改变说明书的协议。上述修改协议或变更说明书应由双方互换鉴定书或电传而生效,双方交换的函件或电传应作为建造本船说明书的修改部分,并作为本合同和说明书的一部分。在修改和/或变更说明书的协议达成后,卖方应按此对本船的建造进行修改,包括任何增减项目和建造相关的工作。如果双方因无论何种原因未就调整合同价格、或延长交船时间或提供卖方附加保证或修改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则卖方没有义务接受买方的任何修改要求。
2.规范、规则等的改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如果船级社及其他授权的法定机构修改或更改本合同和说明书中规定的规范规则时,买方或卖方在收到更改通知后应完整地以书面形式传给对方,买方收到卖方(或反之)上述通知后天内,买方应书面将本船修改或变更的决定(如果有)通知卖方,并由买方自行决定是否在本船上实施修改或变更并传达该卖方。假如买方首先同意下述条款,卖方应及时对本船进行修改和更改。
a)关于实施此类修改或变更所发生的成本而引起的本船合同价格的增减;和/或
b)关于实施修改或变更而引起的交船时间的延长;和/或
c)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的保证载重量的航速的增减;和/或
d)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本合同或说明书或两者的任何改变;
e)由于合同价增加而向卖方提供卖方满意的附加保证。
有关条款修改或变更的协议,应按上述有关说明书和/或图纸的同样方式处理。
(2)如果不论何种原因,双方不能就合同价格和调整,或交船期的延长,或保证航速和载重量的增减,或向卖方提供附加保证,或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如有)未能达成协议,则卖方有权根据合同及说明书的有关条款继续建造本船,买方也应继续遵守未作任何修改的合同及说明书的条款。
3.材料和/或设备的代用
如果按本合同或说明书的需要用于建造本船的材料和/或设备无法及时采购而满足交船,在卖方提出合适证据并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以提供达到船级社和建造本船所适用的规则、规范要求的材料及设备。
4.买方供应品
买方应在卖方指定时间内,将说明书中规定的由买方自费提供的供应品提交给卖方船厂。
如果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该供应品提供给卖方,且将影响交船,则本船的提交按所延迟的日期相应推迟。买方应赔偿由于其供应品延迟而使卖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损害。此赔偿款在交船时结清。
如果买方供应品交付延期 ( )天,则卖方为不损害自己的权益,有权在不将该项目安装到船上去的情况下继续建造本船,买方应接受按此完工的船舶。
在买方供应品送交卖方后,卖方应负责按说明书规定将项目存储和处理并安装到船上,不另收费。
在买方供应品运达后,双方应负责共同开箱检查,如果发现损坏且无法安装,则卖方有权拒收该买方供应品。
第六条 试航
1.通知
卖方以书面或电传并经书面确认的方式至少提前三十(30)天发出通知,并提前七(7)天确切通知买方和监造师关于本船按照规格书所述进行试航的时间和地点,买方和监造师要立即认可已收到该通知。买方代表和/或监造师应在船上见证该试航,并在试航期间检查本船的性能。若买方和监造师收到通知后,买方代表无法参加本船试航,本船的交船日期将因此根据买方代表迟到的天数做相应的延长。如在上述通知收到后,买方代表无法参加本船试航引起试航延迟七(7)天以上时,买方将被视为放弃参加本船试航的权利,卖方可在无买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自行试航,对此,买方必须在卖方和船级社会签的证书基础上于试航后并对本条提及的修正处修改后方接受本船。该证书用以证明本船符合合同和规格书要求,并在各方面均是满意的。卖方特此保证为买方代表按时办妥必要的入境签证,否则,试航将推迟至买方代表抵达卖方船厂时为止,由此引起的延迟不得作为本合同第八条中的允许延迟。但是如果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和/或规定,卖方无法接受买方代表的国籍和其他个人资料,那么应卖方电传要求,买方应立即更换该代表或数名代表。否则本合同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期,若气候恶劣,该试航将推迟至气象条件许可时的次日进行。本合同双方理解到,试航所在的中国水域,其气象条件多变,而且事前并无警报。为此,本船试航期间若气候突变恶劣,阻碍试航继续进行,同意将本船的试航中止和推迟至天气好转的次日进行,除非买方以电传方式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以天气突变前所作的试航为基础接受本船。如果因气候恶劣而推迟试航,该延迟应视为本合同第八条中的允许延迟。
2.如何实施
(1)凡与试航有关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在本船试航期间和试航时,卖方必须自费提供必要的船员以符合安全航行的条件。试航应按规格书规定的方式进行,并满足规格书规定的性能。
试航路线由卖方确定,试航应在配备有速度测定设施的试航水域内进行。
(2)为满足规格书规定的试航条件,卖方应为本船提供所需的水、燃油和油脂,买方提供润滑油和液压油。双方提供的上述物品均应符合主机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在试航和试验期间所消耗的水、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油脂类费用由卖方承担。
3.试航载重吃水
买方根据本条第二款(2)规定提供试航所需供应品外,卖方应提供本船所需的淡水和试航所需的备品,使本船达到规格书规定的试航载重吃水所需的压载(淡水、海水或其他规定的压载物)由卖方付费。
4.验收或拒验的方法
(1)当卖方通知本船试航结束时,买方或买方的监造师应在此之后六(6)个工作日之内,以电传并用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卖方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2)但,若试航结果表明本船或本船任一部分包括其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格书要求,卖方应会同监造师检查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故障进行修改,若有必要重新进行试航,买方不承担额外费用。当卖方通知这些修改和/或重新试航完成时,买方应在此六(6)个工作日内根据卖方所作的修改和更正后和/或重新试航的情况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3)如果买方未能在上述(1)和(2)款规定的六(6)个工作日之内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接受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买方应被视为已接受本船。
(4)本合同双方若对本船试航、试验的结果产生任何分歧、则应按地十三条规定的仲裁办法予以解决。
(5)买方不能因试航和/或进一步试航后有保留意见或备注而拒绝接受本船。卖方必须在按本合同交船前完成此类修改(如果这些修改被卖方接受)。
5.剩余消耗品的处置
在买方接船时,本船还剩有卖方为试航提供的燃油、淡水或其他消耗品,买方同意以交船港的现行市场价向卖方购买上述物品,买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3(5)和4(5)规定付款。
买方应自费为试航提供润滑油和液压油,买方将以原价偿还上述试航实际消耗的润滑油和液压油,卖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3(6)和4(6)规定付款。
6.验收的有效性
按上述规定,只要本船符合本合同和说明书,买方以书面或电传通知卖方接船应为最终的和有约束力。如果卖方符合下述其他条款规定的全部程序交船,买方不得拒绝卖方正式提交本船的要求。
第七条 交船
1.时间和地点
根据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完成试航(或可能的重新试航)并为买方接受后,按技术说明书要求,本船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或之前在安全系泊状态下由卖方在卖方船厂连同所有入级证书和法定证书交给买方,如果本船建造或本合同的履行因本合同许可的原因延迟交船,上述日期可予以顺延。
上述日期或按合同条款延迟的交船日期称之为交船日期。
2.何时和如何实施
如果买方和卖方各自履行了其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本船的交付应在卖方向买方提交确认交船的交接船证书以及买方向卖方接船证书的同时立即生效,交接船文件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
3.应提交给买方的文件
在买方接受本船时,买方应将下列文件(取决于第五条2中的内容),连同交接船证书提交给买方。
(1)卖方按说明书进行的本船试航报告;
(2)本船设备、属具含说明书规定的零备件等的清单,由卖方制定;
(3)卖方按第六条第五款指定的消耗材料、储备品清单;
(4)卖方按说明书制定的本船完工图;
(5)卖方提供的载重量和倾斜试验报告;
(6)按合同和说明书要求在本船交付时需提供以下全部证书:
……
各类证书需由有关当局或船级社出具。本船需满足本合同签字时业已生效的有关规范规则。所有证书应有一份原件交本船留存,二份副本交买方。
如果在交船时船级社或卖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无法出具完整的证书,卖方需提供船级社或卖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具的临时证书,而在临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卖方应将正式证书提交买方,对此,买方应予以接受。
(7)卖方出具保证声明,即本船的任何留置权、费用、索赔、其他妨碍买方所有权的事项均不存在或已结清。特别是本船的交船港所在省或国家的赋税或费用绝对无关,也与卖方在交船前在其分包商、雇员和船员在本船试航或其他场合中发生的全部债务绝对无关。
(8)卖方开具的商业发票。
(9)卖方提供的销售帐单。
4.产权和风险
本船的产权和风险只在交船时才转移至买方。如上所述,双方在充分理解交船之前,本船和其他设备的产权完全为卖方所有,卖方承担风险。
5.船舶的驶离
买方在本船交付和接受后即拥有本船,并在本船交付和接受后七(7)天内将本船驶离卖方的码头。若买方未能在上述七(7)天内将本船驶离卖方的码头,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在此后的任何时间立即移开本船,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船舶停泊费。
6.本船招标
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无法在本船按合同和说明书建造完成后接船,卖方有权在上述所有必备程序完成后招标出售本船。
第八条 交船时间的推迟和延长
1.推迟原因
在实际交船前的任何时候,本船的建造和交船前所履行的条款(包括分包商的)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诸如战争、封锁、革命、暴动、战争动员、国内骚乱、暴乱、罢工、破坏、工厂关闭、当地气温超过35℃、天灾、公害、瘟疫或其他流行病、地震、潮汐、台风、飓风、风暴或其他非卖方或其分包商所能控制的原因(视情况而定),以及任一描述的不可抗力,无论其性质前面是否指明,或卖方遭受损失或卖方工厂或其分包厂或本船的任何部分遭受火灾、洪水或其他有可能非卖方或其他分包商所能控制的原因或由于设备和/或材料供应厂商破产,由于上述不可抗力的原因所产生的推迟时,卖方对此类推迟不承担责任,本船交付日期予以顺延,船价不得有任何扣减,但总的延长时间不应超过所有此类推迟的总和并受本条第三款中买方取消合同的权利和本合同所有关于所有权和允许推迟交船时间的相关条款的制约。
2.推迟通知
在卖方认为有权按本合同宣布推迟交船时,卖方应在推迟发生之日起七(7)天内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通知买方推迟的日期和原因。
同样,此类推迟结束后七(7)天内,卖方应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买方推迟的终止时间,并确定由于此项延迟原因引起的本船交付的最大推迟日期。买方在收到该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能对卖方要求推迟交船作出反应,则被视为买方放弃反对推迟的权利。
3.超时推迟而取消合同的权利
如果所有允许推迟和非允许推迟的累计时间达到或超过( )天,但不包括第十三条所述的由于仲裁或买方违约或买方供应品延付引起的推迟,也不包括第五、六、十一和十二条中允许的延长或推迟交船的日期,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根据本条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以电传方式通知卖方取消本合同,该取消通知需经书面确认。卖方可在上述累计推迟时间之后的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买方作出选择,这时买方在收到该要求后三十天内通知卖方其取消意图,或同意将交船日期延长至双方同意的日期,在此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再发生本合同规定的推迟而引起取消,买方仍有权按上述有关条款取消合同。
4.允许推迟的定义
由本条第一款所述的原因导致的推迟,但不包括本合同条款所允许的任何其他交船日期的延长应理解为(并在此称为)允许推迟,并区别于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需调整船价的非允许推迟。
第九章 质量保证
1.材料和工艺的保证
在卖方将本船交付给买方后12个月内,卖方保证对本船、其船体、机械设备及其所有部件和所有由卖方和/或本合同中的其分包商制作完成或提供的包括材料、设备(但由买方或以买方名义提供的任何部件除外)发生因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和/或制作工艺错误引起的缺陷承担责任。
2.缺陷的通知
买方发现属于本保证范围内据以索赔的缺陷或偏差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方。在买方的书面通知中应详细说明缺陷的性质和由此引起损坏的程度。卖方在保证期到期后三十天内未收到缺陷通知,卖方对保证期到期之前发现的缺陷不承担义务。在保证期到后三十天内应电传通知发生的缺陷,需要说明缺陷的性质和损坏的程度,则随后的索赔视为符合要求。
3.缺陷的修复
卖方应自行对本条所保证的本船或设备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缺陷进行必要的修复和/或更换。这些修复和/或更换应由卖方完成。
但是,如果卖方不能修理本船,如果卖方的更换材料、部件的运输将影响或推迟本船运行,那么在此情况下,买方可自行选择在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换,但买方无论如何应首先尽快地用书面通知或书面确认的电传,告知买方将要修理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本船及其运行没有推迟,其运行未受损害,卖方有权由自己的代表或船级社代表,核实买方提出的缺陷的性质和范围。在此情况下,卖方在检验结束后,应迅速用电传通知买方,承认或拒绝这类缺陷属其担保提供范围。在一般情况下,随后指派的保证工程师,将代表卖方。
出现下列情况,卖方应立即将包括此类修理或更换含运输费的实际成本,或按日本、韩国、新加坡主要船厂实施类似修理或更换的平均费用包括其运输费用取其低者以美元电汇给买方。
(1)卖方承认按本条应补救的缺陷,或
(2)卖方在收到买方缺陷通知后三十天内,不接受也不拒绝上述缺陷,也不请求仲裁。
任何争议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卖方的责任范围
卖方对在上述担保期满后发现的缺陷不负责任。
卖方对由于本条第一款所述原因引起缺陷或损坏负责,卖方责任局限于上面第一款中规定的担保期内,由于一般磨损或不是由于上面第一款中规定的缺陷而导致的该船设备损坏,卖方无义务修理。发生在海上或其他地方的火灾、意外事故、或错误处理事故、疏忽或故意疏忽,是由买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包括该船官员、船员、乘员或在该船上工作的人员引起的,而不是卖方及其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引起的,因而造成该船及设备损坏,卖方不负责任。同样,对于那些由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以外其他人的修理或更换而造成的本船设备任何部件的损坏,卖方不负责任。
根据本合同条款,卖方将本船交给买方后,解除了本合同所述的一切责任和义务(保留第九条所明确规定的对买方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材料、设备、设计缺陷或其他缺陷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由于卖方忽略或错误导致的损失的责任或义务。卖方不负责买方在本船所承担的义务中的间接损失或特定损失或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浪费时间,损失利润或收入或滞留费用在内的费用。
本条担保及卖方责任与义务是专有的和不可替代的,于此表示买方放弃了其他补救、保证、担保或责任,无论这些权利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由法律赋予还是其它(包括但不限于适用性、适销性和间接损坏方面的责任)规定的,是否由卖方疏忽所引起的。该担保不能延长、变更或改变,除非买卖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
5.保证工程师
卖方应指派一名或二名保证工程师作为卖方代表,从本船交付之日起为该船服务十二(12)个月。买方及其雇员应给予该保证工程师充分的合作以便其履行卖方代表在船上的职责。买方应按照该船轮机长待遇给予保证工程师,并应向其提供食宿,卖方和/或保证工程师对此不承担费用。
买方应每月向保证工程师支付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作为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工资。买方还应承担在服务期满后飞返中国的旅费及保证工程师在履行其职责时与卖方面通讯联系的费用以及(如有)其医药费和住院护理费。买方及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有责任向卖方和/或保证工程师和/或卖方赔偿保证工程师的个人伤害,包括死亡、或保证工程师财产的破坏、损失或缺损,如果该死亡、伤害、损失和/或缺损是由于买方,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或其雇员和/或代理人的重大疏忽或故意失误造成的。
有关本款细节,合同双方应按照本款内容在交船时另行签订一份协议。
第十条 买方的取消、拒收和解约
1.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给卖方的付款为预付款。如果买方行使其根据本合同条款准许的取消和/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买方应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方。这种取消和/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应于卖方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2.届时,卖方应立即以美元向买方退还其因本船而向卖方支付的所有款项,除非卖方对买方的取消和/或解除有争议而提请仲裁。如果卖方对买方上述的取消和/或解除本合同有争议而提请仲裁,或卖方对仲裁裁决提起上诉时,卖方不退款,买方也无权要求中国银行根据退款保函退款,直至仲裁庭的裁决生效,裁定买方-胜诉,买方的取消和/或解除是合法的,并由仲裁庭通知卖方为止。 如果买方由于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累计推迟()天或因第三条1(3),2(3),3(3)或4(3)的规定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卖方有退款义务,那么卖方应以美元按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利率一并付给买方。利息自该款项被中国*行纽约分行收到之日或卖方根据第二条4(2),4(3)或4(4)指定的其它银行帐户收到买方付款之日起计算至卖方向买方电汇退款之日止。但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总损失而实施取消或解除本合同,那么应根据此要求的数额向买方退款,不计利息。
3.在卖方向买方作此退款后,本合同各方对他方的责任、义务将完全解除。
第十一条 买方违约
1.违约定义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买方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1)根据第二条规定,第二期或第三期或第四期款项到支付期,并收到卖方按第二条提出的付款通知后,买方未予支付;或
(2)买方在收到卖方根据第二条的规定提出的付款要求后未根据第二条第3(5)和4(5)向卖方支付第五期款项;或
(3)卖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时提交本船,而买方没有接船。
2.违约通知
若买方因上述付款或履行义务违约,卖方应于本条第一款所述之违约发生之日,用电传通知买方,买方应立即用电传向卖方确认上述通知已收到。若买方在三(3)个日历日内不向卖方发出电传确认,应视为买方已按时收到上述通知。
3.利息和费用
(1)如果买方对于本条第1(1)和/或1(2)规定的进度款项付款违约,自付款到期日后的15天期间,买方应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支付分期付款利息,十五(15)日之后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直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如果买方未按本条第1(3)规定接收该船,应视为买方第五期进度款付款违约,并应支付按前述利率计算的利息,自第七条第7款规定的准备交船之日起算(包括当时在内)。
(2)如果买方违反了前述1(1)、1(2)或1(3)的规定,除本合同有关规定条款外,买方不应支付卖方因买方违约而支出的成本、费用和开支。
4.交船前违约
(1)若买方出现本条第1(1)、1(2)或1(3)所规定的违约,可根据卖方选择,将交船日按买方违约持续时间推迟。
(2)若买方出现本条第1(1)、1(2)或1(3)所定义的违约,并持续十五(15)天,卖方可行使下列权利和补救措施。
(i)卖方根据本条第2款已用书面确认的电传(或传真)向买方发出违约通知,卖方有权自行选择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在买方收到取消或解除的电传通知后,所有买方供应品归卖方所独有,本船及其设备、机器应由卖方单方出售或采取其他措施;和
(ii)(适用于买方对本条1(1)所定义的违约)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第五期款项、利息以及根据本合同规定出售本船所花费成本和/或费用,有权宣布未付的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款项到期,在宣布后,卖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按其签发的保函条款立即支付所有未付的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款项。
5.本船的出售
(1)当按上述规定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后,如果认为适当,卖方完全有权建成或不建成本船,在此状态下卖方可公开或私下出售本船,采取自己认为合适的方法而无须对买方由此招致的损失或损害负责。
若出售本船,卖方应用电传或书面通知买方。
(2)若出售已完工的本船,卖方出售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由于买方违约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未付的各期款项和/或合同价格差额及利息,利息按前述相关条款的规定,其利息计算自各到期日起算至售船收益日止。
(3)若出售未完工的本船,卖方出售本船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成本,由于买方违约对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建造本船所有成本(这里所指的建造成本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和/或卖方为设备和/或未安装到船上的材料所付费用);和/或卖方已支付和/或要支付的本船任何费用、开支、消费和/或专利税减去卖方保留的分期款项,并补偿卖方因取消和解除本合同遭受的合理数额的利润损失。
(4)在上述任何一情况下,若售船收益超过前述按照规定所需支付的总额时,卖方应立即将超过部分无息付给买方。但付给买方的各款项,如果有,数额不应超过买方已支付的各期款项的总额和买方供应品的成本。
(5)若售船收益不足支付前述应付款项的总额,买方应按卖方要求立即支付其差额。
第十二条保险
1.保险范围
自本船第一只分段上船台之日起至本船完工、交付及买方接收之时止,卖方应自费向中国一流保险公司投保本船及运至船厂用于建造、安装到本船上的所有机器、材料、设备及舾装件,包括买方供应品。
到交船日,保险总额应该至少等于,但不限于买方付给卖方各期价款的总额,其中包括买方供应品的价值。上述保险单应以卖方名义出具,此保险单下的一切损失向卖方支付。
2.保险赔偿费的使用
(1)部分灭失
如果本船在交付和买方接收前,本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原因遭受损坏,且该损坏未对本船造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卖方将凭本条第1款所指定的保险单获得保险赔偿,并将其用于修理损坏部分,以满足说明书中所列的船级社及其他团体、当局的要求,也不向买方追加额外费用,买方应按合同接收按本合同及说明书完成的本船。
(2)全损
若本船认定为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则卖方应当:
(i)根据合同双方协议,按本合同条款继续建造。在此情况下,按前述保险单所得保险赔偿应用于重新建造和/或修理本船损坏部分和/或重新配备买方供应品,而不向买方加帐。但是合同双方须首先书面同意因重建工作实际需要,交船日期合理顺延及包括合同价格在内的合同其他条款的调整。
(ii)如果出于各种原因,合同双方未能对上述事项达成协议时,卖方应立即不计利息地向买方退还买方按本合同已向卖方支付的所有分期付款以及买方船上供应品保险赔偿金额,至此本合同被视为已取消,合同各方对他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到此终止。
在收到有关本船实际或推定全损的电传通知后三十(30)天内,买方应根据本款内容书面或电传通知卖方对此是否同意,若买方未对卖方作出此类通知,则将视为买方对此不同意。本合同将视为被取消和解除,买方获前述退款,且应适用本条条文。
3.卖方保险责任的终止
卖方对本船的保险责任在本船交付和为买方接受时即告停止和结束。
第十三条 争议和仲裁
1.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交船期的变更
若就交船的争议问题提请仲裁时,卖方无权延长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期,买方也无权在规定的交船日期或卖方新定交船日期推迟接收本船。如果出于仲裁而影响本船建造,卖方可以延长第七条所定的交船日期,仲裁裁决应包括允许推延交船日期的期限。
第十四条 转让权
合同双方都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其他个人、商号、公司、或法人团体,除非事先征得双方同意。
第十五条 税务和关税
1.税务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中国境内的税务,如果有,包括印花税(如果有的话)应由卖方负担。卖方在中国境内或其他地方获得的用于建造本船的设备或装备,其税务和/或关税应由卖方负担。
2.关税
根据合同/或说明书条款将要或可能由买方从国外提供安装到本船的材料和设备以及由买方从国外提供本船航行用的备件、食品、物资在中国境内征收的关税以及出口本船或其部件、设备的出口关税费用(如果有),应由卖方向买方补偿并保证买方利益不受损害。
除上述的税务和关税外,其他的税务和关税,如果有,应有买方负担。
第十六条 专利、商标和版权
本船的机器和设备可能印有专利号、商标和厂商名称。卖方应保证买方不受专利责任或各种性质与种类的专利侵权的索赔,其中包括履行本合同用于本船的已获专利或可获专利的发明而支出的费用,也包括可能有的诉讼费用和开支。
本条所述内容不应理解为可以转让本合同有关设备的专利权、商标号和版权。上述权利应完全归其真实、合法所有人持有。当本合同其他条文相反,卖方基于本条的责任,将不随任何具体期限届满而终止。
卖方在此承担的保护范围不包括由买方提供给卖方的设备或部件。
第十七条 通知
所有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地址变更,变更方应用挂号信通知对方。若未给对方以变更通知,则对方以前知道的地址,将被视为是正确的地址。
所有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要求、请求、说明书、建议和通讯,在到达对方地址后即视为已递交、答复确认电传或传真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递交。
所有有关本合同的通知、通讯、说明书和图纸应用英文书写,本合同双方无义务将其译为其他语言。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具备下列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与说明书已签字;和
(2)卖方收到根据本合同第二条3(1)和4(1)规定的第一期分期付款;和
(3)卖方收到根据第二条第6款由买方一流国际银行出具的并由中国银行及卖方认可的保函;形式如合同附件B。
(4)买方收到根据第二条第7款由中国银*总行银行部出具的退款保函,形式见本合同附件A。
不论什么理由,上述各项条件中有一项或几项没有实现,则本合同应视为无效,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第十九条 解释
1.适用法律
双方同意本合同和每一条款均按 国法律解释并有效。
2.不一致性
本合同说明书中所有文字和要求是用来阐述、解释和完善本合同的要求的。但如果说明书的文字和要求与合同条文不一致的解释,在此情况下,应以本合同条文为准。说明书与图纸也是互相解释的。如果有的内容,图纸上标明但说明书未作规定或说明书有规定而图纸上未标明,应视为两者都包含此内容。如果说明书与图纸相矛盾,以说明书为准。
但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同意对说明书进行的修改,可能会引起合同与说明书不一致或矛盾时,则以修改或变动为准。
3.定义
没有指明银行日或工作日的日应理解为日历日。
在此证实,有关各方于本文开头写明的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造方: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____法律组建并营业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______公司(下称建造方)为甲方和根据__________法律组建并营业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________公司(下称买方)为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鉴于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约定,建造方同意按下面所订的条款在________________(下称船厂)建造、下水、装机、完工,并向买方出售和交付壹(1)艘________________船,详见本合同第一条(下称该船)买方同意按下述所订条款条件向建造方购买,从建造方接收该船并支付款项。
第一条 规格和船级
1.说明书:
该船应有建造方的船体编号第______号,并按本合同的条款,说明书和总布置图(统称说明书)建造、装机和完工,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并附于本合同之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主要规格:
全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吨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两柱间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机: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宽: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航速:____________________
型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续航力: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吃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员: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主要规格的详细说明及定义、检验方法和计算均附列说明书中。
3.船级和规范:
该船包括其机器、设备、仪器应按__________规范建造,并由__________监造(下称船级社)应授予船级和______________标志。
该船应符合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说明书中所指定船级社的规范并达到其标准要求。
为入级并符合上述规范和达到要求条件所需的全部费用均由建造方支付。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决定将该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责任由建造方承担。
5.登记:
根据__________法律在__________国的港口,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船和验收时间,该船应由买方登记,其费用由买方自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1.合同价格:
该船的购买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____________),这是建造方应收的净价(下称合同价),此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买方提供的设备,并可按本合同项下的规定,予以上下调整。
2.货币:
本合同项下由买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项应为可自由兑换的日元。
3.付款条件:
由买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价如下:
(1)第一期:
__________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日元(¥__________)。
(2)第二期:
该船铺龙骨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日元(¥__________)。
(3)第三期:
该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__________)。
(4)第四期:
交付该船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_日元(¥____________),再加上或减去由于合同价调整而增加或减少的所需的部门金额。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__________已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________银行(下称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2)第二期:共11页,当前第1页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以包工包料(大包干)的形式委托乙方设计并施工建造钢质1800吨级自航自卸机动驳船壹艘,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自航自卸船建造施工的具体有关事宜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船舶的主要尺寸及技术要求:
船体总长70.8m,船体型宽12.8m(均不包括护舷材长度、宽度),船体型深3.0m,船舶建造质量及主要材料产地、规格、型号、各种机械及电气设备的产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船舶建造设计及施工规范和用户要求施工。
二、建造工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为210天,即从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7月3日止全部竣工验收交船。每提前一天交船由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200元,每推后一天交船由乙方赔偿甲方人民币200元。
三、船舶总造价:
经甲乙双方协商,船舶总造价贰佰柒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小写¥2,799,999元)大包干。不论市场材料价格变化、材料品种及规格短缺等原因的影响,而上述船舶的总造价不变,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船舶建造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验收,实行质量三包。主要材料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所需用的型号、品牌、规格、质量的具体要求请按合同附本的内容执行,合同附本内没有明确的部分按有关规范要求执行。交船后6个月内实行免费维修,如属施工质量问题影响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油漆质量要求:船体底板、外围身板、货舱内流水槽板全部刷上海生产的(光明牌)830—1型船舶专用铝粉沥青船底防锈漆两遍,刷931型(光明牌)黑棕沥青船底防腐漆两遍,甲板和船舱内、货斗走道、二层甲板、顶甲板采用湖南造漆厂生产的湘江牌油漆,红丹防锈漆壹遍,铁红面漆壹遍,围壁及舾装部位刷红丹防锈漆壹遍,中绿面漆两遍,机舱与驾驶室刷红丹面防锈漆壹遍,天兰面漆两遍,餐厅、厕所、厨房、住宿区刷红丹防锈漆壹遍,驾驶室前围板刷红丹防锈漆壹遍、白色面漆两遍,甲板延边及木门刷橘黄油漆两遍。
五、船体制作质量要求:
船体外部焊接部位必须剖口,焊接必须牢固,船体焊接需按规定做油浸试验。船体制作时不得出现凹凸现象,板面必须平直,弧面必须平直,弧面要求圆滑,全船所有加强连接板,厚度不能低于6mm,桁架角钢必须到位,舾装部位板面连接要求采用折边连接,外平面采用间接焊接,内平面折边外满焊,系缆桩系底板不能低于10mm,底座6mm,底板舱内要求加固。锚机底板不能低于10mm,锚机底板舱内加固、加立柱到实肋板,货斗走道板面连接处要求双面满焊,焊条全部采用株洲生产的湘江牌电焊条。
六、装修质量要求:
基础木方需平直,安装时要求紧固,吊顶要求平直、顶面和墙面采用胡桃板做面板,五厘板做衬板,底衬板必须用圆钉与木方连接,面板与底衬板必须先胶接后用气钉。板面用小木方制成田字结构,最后用清漆涂刷两遍。
七、安全文明施工:
在船舶建造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机操人员、特种行业施工人员要持证上岗,因违章作业及操作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船舶出厂检验:
乙方在应船舶未出厂前按规定向船检机关申报船检,经船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发放航行证书,并交齐船舶出厂检验的各项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九、试航、试车
由甲方在试车前七天派驾驶、轮机人员准备试车试航工作。
试车、试航所用润滑油、柴油由甲方提供。
十、付款方式
船舶全部竣工验收交船后(除2万元质保金在船舶运行6个月后支付)一次性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在船舶建造施工过程中如属乙方不按国家有关规范、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及合同附本的要求施工,单方作主、私自修改船舶结构、尺寸,修改材料及设备型号、品牌、规格或者以各种借口停工而影响施工质量或工期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人民法庭提出诉讼,如甲方资金不按合同工期支付,乙方享有同等权利向甲方索赔。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由各自承担法律责任,需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甲方:
乙方:
建造本合同说明的一艘,经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船舶建造合同。
第1条船型、数量和工程编号
本合同工程船为钢质船体,柴油机动力装置,单螺旋桨推动。共建造一艘。工程编号:____________。
第2条技术依据
2.1、船舶根据乙方提供的经送审的(CCS审图中心许可)船、机、电完整设计建造图纸,及详细生产设计图纸及光盘。甲方按现有的设备、设施、场地等条件进行建造。
2.2、以下技术文件和其它有双方认可的并由双方签署,同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21、技术说明书。
2.22、主要技术图纸。
总布置图/机舱布置图/基本结构图/解剖面图/电力负荷计算书/线型图/容积图。
2.23、主要机电设备及制造商表;船、机、电供应品明细表。
2.3、用来建造和安装在船上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救生设备及辅料均有乙方提供,并应是船检认可的船用产品。(如钢板预处理、钢管镀锌,按船舶检验要求及规范购置舾装件及提供加工完整舵、轴系统等标准件。)所有的材料设备运至厂。
2.4、船舶建造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采用的工厂造船标准及工艺,须经船检部门认可。
第3条建造规范依据
3.1、满足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当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高于船检造船规范和有关修改通报时,应以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为准及CSQS标准。
3.2、船舶应符合技术说明书指明的公约、规则和要求(以下通称“规章要求”),包括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龙骨安放完毕前的规章要求。
第4条船舶规格及时间
4.1、船体:
总长:______米;船长(两柱间):______米;型宽:______米;型深:______米;设计吃水______米。
4.2、主推进装置:
柴油机一台,最大持续功率为KW,机舱内辅助机械、甲板机械等按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并安装。
4.3、船速:试航速度不小于节。(与甲方无关)
4.4、建造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船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5条价格与付款
5.1、合同价格:
本合同造船总价约为人民币整。
5.1.1、本合同中第2.3条款合计人民币为____________万元整。
5.1.2、本合同中的造船工时价预估人民币____________整。按船舶建造后的实际空船重量结算约。
5.1.2.1、甲方承担船舶辅助吊车费、胎架及支撑费、搭拆脚手架费、码头费、无损探伤费、管系酸洗、施工需要的设备/专用工具费、各项试验/试航费(不包括所需油料)。
5.1.2.2、甲方承担船舶的所有冷作、电焊、涂装、舾装、室内装修、管系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的人工费用及必须的零碎机加工费用。
5.1.2.3、甲方承担船舶耗用的焊条、焊丝、碳棒、陶瓷垫片、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气体。
5.1.3、本合同中除5.1.1款项外的其它费用预估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5.1.3.1、船台费———万元/艘,施工设计费、放样费、舾装件、尾、舵轴系统及主要机械加工另计。
5.1.3.2、船舶检验费、拖轮费、巡航费、下水费按实际结算,保险费按船舶总价(按———万元计算)的______‰(按甲方公司保险条款要求,费用按实际由甲方代付乙方承担,受益人为甲方),税金按建造工时总价的——支付(按最终决算销售完税额——支付),上述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
5.1.3.3、乙方自带的设备、材料码头至作业区域的运费及上下车费,每吨按______元另行计算。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
5.2、付款:
5.2.1、合同签订乙方应先支付给甲方定金造船总价的______%,三个工作日内汇入。
5.2.2、第二期付款:开工之日,乙方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______%。
5.2.3、第三期付款:开工之日起______天,乙方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______%。
5.2.4、第四期付款:下水前一天,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______%。
5.2.5、在试航前______天,双方将产生的加减帐项目清算,确定船舶的最终造价,船舶法律交接时,乙方支付甲方余款的全部。
5.2.6、在建造过程中如不正常过度浪费,下料不当(不超过______%),所损失费用按实际由甲方承担,废料归甲方所有。
5.2.7逾期天按正常结算交付,超期每天按元/天,以______天为限。
第6条监造
6.1、乙方驻厂监造代表及其权利
6.1.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派出监造代表驻厂,参加船舶监造。监造代表应由乙方正式任命并指定首席代表。
6.1.2、船舶建造过程中,双方商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在甲方检验后,提前小时提交检验通知单。监造代表接到通知单后,无故不参加检验和试验时,甲方可在验船师出席的情况下进行检验,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2、甲方职责:
6.21、甲方应为接船人员提供办公场所,交通、住宿、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7条工程变更和修改
7.1、船舶在施工设计和建造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本船工程内容、材料及设备配套,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经船检认可后,达成修改工程协议。修改工程协议为合同组成部分,由此修改或变更而引起本合同交船期的变动,价格的调整等问题,均以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修改工程单为准,费用另行结算。
7.2、本合同签定后,如船检要求或船舶施工需要符合其他法定而进行修改的,甲方应立即用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双方应为此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7.3、乙方自带的设备、材料的CCS证书,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8条试航和试验
8.1、通知:
甲方在试航前______天应以书面方式将试航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船舶试航的通知______天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收到通知。如乙方代表无故未能参加试航,甲方可在没有乙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执行试航计划。试航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下水后不作进坞处理。但在下水时造成船体及设备损伤,所有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8.2、试航方法:
试航按双方认可的试航大纲进行,如任何一项试验项目不能满足合同或技术说明书及船检的要求,甲方须进行再试验和/或试航,并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相应费用。
8.3、接受船舶:
船舶试航结果满足试航大纲、技术说明书及船检的要求,拆检项目完成,缺陷修复,负责相应的证书,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船舶。
第9条船舶交接
9.1、船舶技术交接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船舶的技术交接时间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天内(按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实际开工日期算起),交接地点为甲方码头。
9.2、技术交接前,全船的货舱、机舱、生活区及公共场所、及其他各舱,全部清洁干净。各机电设备完好运作。
9.3、技术交接毕,双方签署船舶技术交接证书。确认技术转交乙方。
9.4、船舶技术交接文件:
9.4.1、船舶技术交接毕,甲方应将技术说明规定的正式文件及下列文件一式二份交给乙方:
1)符合合同、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试航报告。
2)符合技术说明书要求的船舶设备清单,船舶设备证书。
3)船舶建造证书。
4)船舶质量说明书。
5)船舶检验证书。
6)其他文件,如乙方需要的。(乙方自带的设备及材料清单或证书除外)。
9.5、船舶的法律交接
在乙方支付全部造船款后,双方在甲方码头完成船舶的法律交接,签署船舶法律交接证书。法律交接时的船舶状况应与技术交接时的船舶状况一致,正常的磨损除外。
9.6、产权与风险
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前,该船的产权与风险属于甲方,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后,移交给乙方。
第10条船舶安全
10.1、船舶在厂期间,甲方应对船舶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消防管理。乙方自负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资格认可。
10.2、船舶在厂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如发生失火或全部或部分损害,甲方应即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即时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事故报告。由于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原因则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事故报告,并作出相应的措施和处理。
第11条交船时间延误
11.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到船舶完工的期间,由于下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地震、海啸、洪水、台风或因自然灾害使船舶严重破坏或造成的交船延误。应视为不可抗拒或充许延误。
11.2、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返工,而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按现行船舶修理标准收取费用,并顺延周期。
11.3、如因船舶设计、材料、设备等原因引起船舶无法验收,由乙方负责处理,造船周期顺延;如因甲方施工质量原因引起船舶无法交验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12条质量保证
12.1、材料、设备、工艺及设计的保证:
船舶技术交接后固定件十二个月,运动机械设备六个月内。甲方对船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凡是由于施工质量及材料、设备缺陷、安装工艺问题,而引起的各种故障、损坏,甲方保证免费修理和更换。乙方应严格按船舶操作规程作业。否则由此引起的各种故障及损坏由乙方自负。乙方自备设备及材料或安装调试的工程由乙方自负。
12.2、关于故障的通知:
一旦发现属于保证范围内的任何故障,乙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故障损坏的性质及程度,甲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答复乙方进行处理。
12.3、甲方接到乙方关于船舶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提出处理意见。如果船期不受影响,或船舶仍能安全航行,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处理意见。如果对故障的性质发生争议,须经当地验船师证实,如属于保修范围内故障,由甲方尽快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13条其他事宜
13.1本合同双方之间引起的'任何争执,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或人民法院起诉。
13.2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单方面均不准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14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装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3承包内容:钢结构房屋建造(工程包含:钢结构框架焊接, 墙体与粉刷砌墙;顶棚制作,顶棚材料为:页格棉。
1.4工程总量:
1.5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20xx 年 12 月 5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12 月 8 日;
第2条甲乙方工作
2.1 开工前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以不影响
施工为原则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等设施,施工期间水费、电费由甲方负责。
2.3开工前
2.4甲方指派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甲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3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3.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害,其返工费用及赔偿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4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第5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5.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5.2因甲方或乙方其他情况的需延期开工、停建或
缓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6条保修
6.1本合同保修期为竣工之日算起,为期年。保修范围为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承包的项目及内容。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12小时内相应,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附则
16.1本合同壹拾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16.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6.3附件资料:全部施工图(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以甲方聘用乙方出任甲方指定企业顾问的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 合作期限: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壹年,从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止。
第三条: 合同款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 本合同款计算以合同期限为依据按年计算,费用为人民币 8000 元/年,大写: 仟元整/年(税后)。
2、 双方协商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8000 元,大写: 捌仟 元整(税后)。
3、 付款方式: (1)甲方于合同签定当日支付乙方顾问服务费人民币3000 元,大写: 叁仟 元整。 (2)顾问服务费用余款人民币 5000元,大写: 伍仟 元整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成功注册当日一次支付(税后),并电汇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卡中。
卡号:
乙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企业。
2、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
3、须为乙方提供注册成功后的注册章原件,注册证书复印件。(网上公告领章之日 起一个月内)
4、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5、甲方仅将乙方证书仅限于企业资质申报,年审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用,除此之 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关资料挂靠工程或其它不在协议内容中的赢利性行为,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6、 甲方承担为乙方指定的顾问企业的违反本合同顾问工作范围的连带经济、法律责任
7、 甲方应无条件在顾问期满后为乙方变更提供必要协助,并为注册人变更注册提供 便利条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协助办理。
8、 甲方确保乙方所提供材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合法使用性。
9、 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实时了解所提供顾问工作范围内内容,甲方须给予全力配合。
10、乙方的注册费用由甲方承担。
11、合同期满后,甲方负责完整无误退还乙方所提供的顾问材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不予退还。
12、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证件或材料的复印件,否则,由此对乙 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需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办理书面签收,并加盖甲方公章。具体清单如下:
(1)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大小一寸彩色相片各4张;
(3)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一份;
(4) 注册建造师现有注册单位解聘证明和考试合格证及执业资格证
(5) 个人简历一份;
(6) 学历证书原件及验证原件一份;(当日验收完毕归还)
(7) 尽力提供其他顾问所必需材料。
2、 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 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
3、 乙方不得无故中途毁约。
4、 聘用期间,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乙方自愿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所发生的 与自身人身及安全等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 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及安全生产考核业务需要时, 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和考试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建设部临时性突发检查除外),乙方应根
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按每天300元人民币补偿(车费凭车票报销),该费用不在合同价款范围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承担顾问材料的合法使用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企业在工程项目施 工中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甲方企业承担。与乙方一概无关。
2、 乙方如无故违约,则顾问材料将不予以退还(如乙方提前与甲方沟通并进行书 面协商,此条款作废)。
3、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应 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损失按如下方法计算: (1) 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相关 手续和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2) 资格证、注册证被吊销:甲方除按人民币80000.00元整,大写:捌万元整对乙 方进行赔偿外,还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标准为单证,双注册证赔偿需翻倍)。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 如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顾问费3000元,甲方在收到退 还款的当日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注册成功后,此3000元顾问费自动转为应给乙方的报酬一部分,注册成功后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其余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复印件由甲方保管,合同期满一周内一次性交给乙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发生的 所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解聘、续聘: 甲、乙方双方不得提前提出解聘的。聘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商量是否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九条: 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及相关费用付清及注册 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执业手册原件、建设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原件等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完整交还乙方后失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签字) 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船号:__________
本合同由依照________法律组建和存在,并以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以中国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船厂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兹证明
鉴于本合同所含的双方的约定,卖方同意设计建造、下水、装配、完成一艘______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出售给买方,具体细节,将在第一条中说明。本船将悬挂______旗,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和接收前述船舶,并根据以下条款中所述金额付款。
第一条 说明和船级
1.说明
本船入级下述船级社,在设计吃水__________米时, 载重量_____公吨的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本船的卖方船号为__________,其建造、安装和完成应按下列技术规格书进行:
(1)技术规格书(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布置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舯剖面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厂商表(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随附技术文件由本合同双方签字(以下合称为'说明书'),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
2.船级和规范
包括机器和设备在内的本船建造,应该按照 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以下简称'船级社')获得 标记记录并且符合说明书所规定的规则和规范。
买方应和船级社商定指派一名或多名代表监造师(以下称'监造师'),在卖方的船厂对本船进行监造。
所有和船级社有关的和为满足合同签字日前颁布的在本合同所要求的说明书中叙述的与规则、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船舶建造的专利权使用费(如果有),除非另有规定及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均由卖方支付。为建造本船过程中所用的关键图纸、材料和工艺无论何时均需按照说明书叙述的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实施检查和实验。
船级社关于是否符合船级规范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船主要技术参数和尺度
(a)船体:
总 长: 约__________m
两柱间长:__________m
型 宽:__________m
型 深:__________m
设计吃水:__________m
(b)推进装置
本船按说明书应配备一台__________型主机。
4.保证航速
卖方保证按说明书要求本船的装载条件下的试航速度经修正后不低于__________节。
试航速度应根据风速及浅水效进行修正。速度修正的方法应按说明书中的规定。
5.保证燃油消耗
卖方保证主机的燃油消耗在台架试验、正常连续输出工况以及燃油值为__________千卡/千克时,不超过__________克/马力。
6.保证载重量
卖方保证本船的载重量在满载吃水__________m,海水比重1.025的情况下,不少于__________公吨。
本合同使用的'载重量'一词,应符合说明书里的有关定义。
本船的实际公吨载重量应由卖方计算并经买方校核,所有为此计算所需的测量应在买方监造师或买方授权者在场时进行。
如果卖方和买方对此计算和/或测量有分歧,应以船级社的决定为准。
7.分包
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负责将本船任何一部分的建造分包给经验丰富的分包商,但此类分包的提交和最后上船安装工作应在卖方的造船厂完成,卖方仍应对分包工作负责。
8.注册
本船应在交船及验收后,由买方根据 法律注册登记,一切费用由其自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期限
1.合同价格
本船购买价格为__________万美元(USD ),由卖方净收得(以下称'合同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提及的买方供应品的费用,并将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如有,作加减帐处理。
2.币种
本合同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均应以美元支付。
3.支付期限
合同价格应由买方按以下分期款项向卖方支付:
(1)第一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应在本合同生效时或之前并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和本合同附件'A'相符的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退款保函,并且卖方已收到本条第6款提及的由第一流国际银行签发的付款保函的同时由买方支付。
(2)第二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在卖方船厂开工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买方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说明本船已在卖方车间开工,要求立刻支付本期款项。
(3)第三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第一只分段铺龙骨后三(3)跟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第一只分段已铺龙骨,并要求买方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4)第四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下水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本船已下水,并要求买方在本船下水后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5)第五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加上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对本合同价格的修改或修正而导致的加减帐,应在交船日到期并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卖方应在预定交船日十(10)天前用电传或传真向买方发出本期款项的付款要求。
4.支付方法
(1)第一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1)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帐户,或其它由卖方临时指定的收汇行。
(2)第二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2)规定, 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3)第三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3)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4)第四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4)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5)第五期(交船时付款)
买方应在预定交船日至少三(3)个银行工作日之前,在卖方指定银行以买方名义存不可撤消的现金存款。有效期为三十天,数额为本期款项(按本合同条款,金额可能作调整)。同时出具一份不可撤消的指示,声明一旦卖方向该银行提交由买方凭买方授权代表和卖方签发的交船和接船协议书的副本,该存款归卖方所有。如有利息,归买方所有。
如果本船交船在上述三十天内没有实施,买方有权于到期日撤回该存款及利息。但是卖方通知买方新的交船日期后,买方应根据上述同样条件进行现金存款。
5.预付款
买方有权在本船交船前支付任何预付款,并至少应于三十(30)天前,书面通知卖方预付款项,此预付款项不包括本船的任何价格调整。
6.交船前支付分期付款的担保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时向卖方提交一份由第一流国际银行(以下称'保证人')签发符合附件'B'格式的以卖方为受益人,并为卖方银行和卖方信可的不可撤消、无条件的执行保函,此保函保证买方履行支付合同价的第二、三和第四期款项的义务。
7.退款
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的所有款项都具有预付款性质。若买方解除或取消合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解除及取消合同的条款时,卖方则需按买方指定的帐户电汇退还买方按本合同付给卖方的全部美元金额,其中包括从电汇付款日开始到退款为止的利息(利息根据有关条款的规定)。
卖方应该在合同签订日同时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北京中国银行总行银行部签发的与附件'A'格式一致的退款保函,作为对买方的保证。
如果双方对卖方偿还买方已付的一期或数期款项的义务和对买方要求中国银行总行退款有所争议,应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由卖方或买方提请仲裁。中国银行总行应停止或延迟付款,直至买卖双方间的仲裁裁决公布,除非按照英国法律仲裁裁决由卖方退款和按英国法律卖方已放弃或不在实施任何上述权时,中国银行总行没有义务付款。如果卖方不履行裁决或判决,则中国银行总行应付清仲裁裁决范围内规定的退款金额。
第三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本船的合同价格应随以下条款的规定而予以调整。双方理解,任何合同价格的减少,是由损失的补偿而非罚款的方式来实现的:
1.交船
(1)如果交船日期延迟至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期后的第30天的午夜12时之前,合同价格不作变动。
(2)如果交船日期自第七条所述日期之后延迟超过30天,则从交船日起的第三十天午夜12时起算。每迟一天合同价格减少________美元(USD )。
除非双方对此另有协定,对延迟交船损失的补偿应从第五期合同价格的分期款项中扣除。但不论如何,最大延迟天数不应超过____( )天包括买方同意在延迟( )天后接船,如本条1(3)所述,即扣除的最大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
(3)如果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延迟了( )天(为允许延迟天数加上不允许延迟天数的总和),买方可自行选择,根据第十条所述,解除或撤消合同。如果超过( ),买方还未按第十条款通知取消合同,卖方可在此 ( )天后任何时间,将卖方估计的交船时间书面通知买方并要求买方选择。在此情况下,买方在收到通知的三十(30)天内或者取消本合同,或者同意在商定的新交船日接船,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本船未能在双方同意的新交船期交船,买方仍有权根据上述相同条款取消本合同。
(4)如果交船日期如第五、六、十一、十二和十三条所述而被延迟,则不应被视为延误交船,合同价格也不应降低,如果交船日由于第八条所述的允许延迟原因而延迟,则价格不作调整或减少。
(5)如果本船将早于本合同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提交,则卖方应以电传通知买方,且该通知至少在预计新的交船日前( )天发出。买方按下述情况支付卖方一定数额的奖金。
如果在规定交船日前十五(15)天内交船,合同价格保持不变。如果比规定交船日期提前十五(15)天以上交船,在提前十五天的基础上,每提前一整天,在合同价上增加 美元(USD )作为奖金,由提前交船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合同的第五期付款中。但增加的总数不应超过 美元(USD )。
实际交船期是在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期之后,允许的延长交船期之前,卖方无权得到本条款1(5)所规定的奖金。
(6)如果卖方未能按其宣布的新的计划交船日交船,则卖方仍可在此之后的某一天交船。
在此情况下,为了确定对买方的违约赔偿(根据本条第1款(1))和买方取消本合同的权利(根据本条第1款(3)),卖方新确定的交船日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视为替代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原交船期。买方的上述违约索赔和取消合同的权利仍按第三条1(1),1(2)和/或1(3)的范围内执行。无论如何,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期(而不是卖方确定的新的预计交船日期)应视为买方有权违约索赔和解除本合同和卖方由于延迟交船违约赔偿责任的期限,如第三条1(1),1(2)和1(3)所述。
如果卖方实际上是在新的计划交船日之后但在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之前交船,卖方仍然可以按照第三条第1款(5)的规定获得奖金。
2.航速不足
(1)如果实际航速(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比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低0.3节,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本船的实际航速(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低于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0.3节,从0.3节算起(包括0.3节),本合同价格应作如下减少:
小于0.3节 USD
大于等于0.3节小于0.4节 USD
大于等于0.4节小于0.5节 USD
大于等于0.5节小于0.6节 USD
大于等于0.6节小于0.7节 USD
大于等于0.7节小于0.8节 USD
大于等于0.8节小于0.9节 USD
大于等于0.9节小于1节 USD
(3)如果实际速度(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确定的速度)低于保证速度( 节)1节以上,则买方可自行选择根据第十条拒绝接船和取消合同,或根据上述方式减少船价后接受本船,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__________美元(USD )。
3.燃油消耗量
(1)如果造机厂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本合同及说明书规定的保证燃油消耗值等于或少于百分之____(___%),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值大于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那么__________%以上的油耗按每超1%,合同价格减少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不足百分之一的部分按比例计算)。
(3)如果台架试验测得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大于10%,即油耗超过__________克/制动马力/小时,买方有权作出选择,按第十条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或减少船价后接受本船,最高减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4.载重量
(1)如果根据技术说明书在规定的设计吃水状态下测得的实际载重量比保证载重量(_____吨)低________吨以内,则合同价格不予减少。
(2)如果载重量不足超过______吨,每超过1吨,合同价格则减少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3)如果本船实际载重量低于保证载重量________吨以上,则买方可根据本合同第十条所述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也可减价接受本船,合同价格减少最大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4)如果本船的实际载重,在规定设计吃水状态下,超过__________吨的保证载重量,超过载重__________吨以下,合同价格不予增加,超过__________吨的每1足吨合同价格增加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由于载重量增加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第五期付款中,但增加的数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5.解除合同的效力
双方在此明确并同意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如果买方按合同本条条款规定解除本合同,买方仅享有第十条所规定的权利和赔偿,无权享有上述或其他地方所叙述的任何补偿或赔偿。
第四条 监造和检查
1.买方监造师的指派
买方将自费按时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以下称为监造师)。监造师应由买方书面委任,并常驻在卖方的船厂,负责对在建船及其主机、辅机进行检验和监造。卖方保证为监造师进入中国按时办妥必要的签证,监造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买方负责给予卖方申办签证通知。
2.图纸认可
本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 天之内共同商定需送交买方认可的图纸清单(以下'清单')。在监造师抵达卖方船厂之前,清单中规定的图纸应寄送至买方,买方应在收到后( )天内(不包括邮寄时间)将认可或注解的图纸寄回卖方。
在监造师抵达卖方船厂的同时,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陈述授权监造师可代表买方认可或不认可清单中所列的但尚未寄送给买方的图纸。监造师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 天内将这些图纸连同认可或注解一并返回。
如果监造师或买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通知卖方认可或不认可,则视为这些图纸已被自动认可。
经买方或监造师认可的图纸应视为最终的图纸,其任何改变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3.监造师的监督和检查
对本船的机械设备及舾装的必要检查由船级社和/或卖方的检查小组在整个建造过程中实施,以确保本船完全按照合同和说明书进行建造。
在交船前的所有时间内,监造师有权按照双方商定的试验清单参加试验及在卖方船厂、分包厂或任何加工地或本船有关材料的储存地检查本船及其机器、附件。如果监造师发现本船的建造或材料或生产工艺不符合或将不符合合同或说明书的要求,监造师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如果同意买方的意见,则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立即改正。买方应向卖方承诺和保证,监造师按照双方同意的检查步骤、日程和一般的造船惯例进行检查,并使建造成本的增加和建造误期时间减少到最低程度。
卖方应在其造船厂或就近处免费提供买方监造师的办公室和其他必要的设施。在本船建造期间直到交船日,监造师可自由出入本船及其机器、附件及和本船有关的施工场地和材料加工储放场,包括卖方的船厂、车间、仓库,从事本船施工的卖方分包商和材料仓库。如果卖方分包厂在本市以外地区,那么前往该处的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监造师在市内的交通由卖方提供。
4.卖方的责任
在本合同项下买方雇佣的监造师均被视为买方的员工,买方、监造师或买方的雇员或代理人在船上/或卖方或分包商的厂区,参与建造本船而发生人员受伤,包括伤亡在内,只要不是因卖方、卖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方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造成,卖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只要不是因卖方、卖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方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所致,买方监造师、买方雇员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财物的损坏、灭失等,买方概不负责。
5.薪水及费用
按本条,监造师或由买方雇佣的雇员的薪水及日常开支,均由买方自理。
6.进度报告
买方有权在本船建造期间任何时候要求卖方报告本船进度情况。
7.监造师的更换
卖方有权书面要求买方更换对建造本船不称职和不满意的监造师,并说明理由。如有必要,买方将派员至卖方船厂调查此事,如果买方认为卖方要求合理,即应尽快更换。
第五条 修改、变更和加帐
1.如何实施
本船建造所依据的说明书和图纸,可在本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后的任何时候予以修改或变更,如果这类修改或变更或累积修改根据卖方的合理判断不会严重影响卖方所承担的其他义务,且买方同意按下述规定调整合同价格、交船时间和本合同其它条款(如果有)。在上述条件下,卖方同意尽力满足买方的此类合理要求,使上述修改和/或变更以合理的费用和合理可行的最短时间内完成。此类修改或变更的协议应包括一份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如果有)的协议和交船时间推迟或提前的协议,并向卖方提供卖方满意的附加保证,或合同的其他更改或由于更改而改变说明书的协议。上述修改协议或变更说明书应由双方互换鉴定书或电传而生效,双方交换的函件或电传应作为建造本船说明书的修改部分,并作为本合同和说明书的一部分。在修改和/或变更说明书的协议达成后,卖方应按此对本船的建造进行修改,包括任何增减项目和建造相关的工作。如果双方因无论何种原因未就调整合同价格、或延长交船时间或提供卖方附加保证或修改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则卖方没有义务接受买方的任何修改要求。
2.规范、规则等的改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如果船级社及其他授权的法定机构修改或更改本合同和说明书中规定的规范规则时,买方或卖方在收到更改通知后应完整地以书面形式传给对方,买方收到卖方(或反之)上述通知后( )天内,买方应书面将本船修改或变更的决定(如果有)通知卖方,并由买方自行决定是否在本船上实施修改或变更并传达该卖方。假如买方首先同意下述条款,卖方应及时对本船进行修改和更改。
a)关于实施此类修改或变更所发生的成本而引起的本船合同价格的增减;和/或
b)关于实施修改或变更而引起的交船时间的延长;和/或
c)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的保证载重量的航速的增减;和/或
d)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本合同或说明书或两者的任何改变;
e)由于合同价增加而向卖方提供卖方满意的附加保证。
有关条款修改或变更的协议,应按上述有关说明书和/或图纸的同样方式处理。
(2)如果不论何种原因,双方不能就合同价格和调整,或交船期的延长,或保证航速和载重量的增减,或向卖方提供附加保证,或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如有)未能达成协议,则卖方有权根据合同及说明书的有关条款继续建造本船,买方也应继续遵守未作任何修改的合同及说明书的条款。
3.材料和/或设备的代用
如果按本合同或说明书的需要用于建造本船的材料和/或设备无法及时采购而满足交船,在卖方提出合适证据并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以提供达到船级社和建造本船所适用的规则、规范要求的材料及设备。
4.买方供应品
买方应在卖方指定时间内,将说明书中规定的由买方自费提供的供应品提交给卖方船厂。
如果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该供应品提供给卖方,且将影响交船,则本船的提交按所延迟的日期相应推迟。买方应赔偿由于其供应品延迟而使卖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损害。此赔偿款在交船时结清。
如果买方供应品交付延期 ( )天,则卖方为不损害自己的权益,有权在不将该项目安装到船上去的情况下继续建造本船,买方应接受按此完工的船舶。
在买方供应品送交卖方后,卖方应负责按说明书规定将项目存储和处理并安装到船上,不另收费。
在买方供应品运达后,双方应负责共同开箱检查,如果发现损坏且无法安装,则卖方有权拒收该买方供应品。
第六条 试航
1.通知
卖方以书面或电传并经书面确认的方式至少提前三十(30)天发出通知,并提前七(7)天确切通知买方和监造师关于本船按照规格书所述进行试航的时间和地点,买方和监造师要立即认可已收到该通知。买方代表和/或监造师应在船上见证该试航,并在试航期间检查本船的性能。若买方和监造师收到通知后,买方代表无法参加本船试航,本船的交船日期将因此根据买方代表迟到的天数做相应的延长。如在上述通知收到后,买方代表无法参加本船试航引起试航延迟七(7)天以上时,买方将被视为放弃参加本船试航的权利,卖方可在无买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自行试航,对此,买方必须在卖方和船级社会签的证书基础上于试航后并对本条提及的修正处修改后方接受本船。该证书用以证明本船符合合同和规格书要求,并在各方面均是满意的。卖方特此保证为买方代表按时办妥必要的入境签证,否则,试航将推迟至买方代表抵达卖方船厂时为止,由此引起的延迟不得作为本合同第八条中的允许延迟。但是如果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和/或规定,卖方无法接受买方代表的国籍和其他个人资料,那么应卖方电传要求,买方应立即更换该代表或数名代表。否则本合同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期,若气候恶劣,该试航将推迟至气象条件许可时的次日进行。本合同双方理解到,试航所在的中国水域,其气象条件多变,而且事前并无警报。为此,本船试航期间若气候突变恶劣,阻碍试航继续进行,同意将本船的试航中止和推迟至天气好转的次日进行,除非买方以电传方式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以天气突变前所作的试航为基础接受本船。如果因气候恶劣而推迟试航,该延迟应视为本合同第八条中的允许延迟。
2.如何实施
(1)凡与试航有关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在本船试航期间和试航时,卖方必须自费提供必要的船员以符合安全航行的条件。试航应按规格书规定的方式进行,并满足规格书规定的性能。
试航路线由卖方确定,试航应在配备有速度测定设施的试航水域内进行。
(2)为满足规格书规定的试航条件,卖方应为本船提供所需的水、燃油和油脂,买方提供润滑油和液压油。双方提供的上述物品均应符合主机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在试航和试验期间所消耗的水、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油脂类费用由卖方承担。
3.试航载重吃水
买方根据本条第二款(2)规定提供试航所需供应品外,卖方应提供本船所需的淡水和试航所需的备品,使本船达到规格书规定的试航载重吃水所需的压载(淡水、海水或其他规定的压载物)由卖方付费。
4.验收或拒验的方法
(1)当卖方通知本船试航结束时,买方或买方的监造师应在此之后六(6)个工作日之内,以电传并用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卖方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2)但,若试航结果表明本船或本船任一部分包括其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格书要求,卖方应会同监造师检查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故障进行修改,若有必要重新进行试航,买方不承担额外费用。当卖方通知这些修改和/或重新试航完成时,买方应在此六(6)个工作日内根据卖方所作的修改和更正后和/或重新试航的情况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3)如果买方未能在上述(1)和(2)款规定的六(6)个工作日之内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接受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买方应被视为已接受本船。
(4)本合同双方若对本船试航、试验的结果产生任何分歧、则应按地十三条规定的仲裁办法予以解决。
(5)买方不能因试航和/或进一步试航后有保留意见或备注而拒绝接受本船。卖方必须在按本合同交船前完成此类修改(如果这些修改被卖方接受)。
5.剩余消耗品的处置
在买方接船时,本船还剩有卖方为试航提供的燃油、淡水或其他消耗品,买方同意以交船港的现行市场价向卖方购买上述物品,买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3(5)和4(5)规定付款。
买方应自费为试航提供润滑油和液压油,买方将以原价偿还上述试航实际消耗的润滑油和液压油,卖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3(6)和4(6)规定付款。
6.验收的有效性
按上述规定,只要本船符合本合同和说明书,买方以书面或电传通知卖方接船应为最终的和有约束力。如果卖方符合下述其他条款规定的全部程序交船,买方不得拒绝卖方正式提交本船的要求。
第七条 交船
1.时间和地点
根据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完成试航(或可能的重新试航)并为买方接受后,按技术说明书要求,本船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或之前在安全系泊状态下由卖方在卖方船厂连同所有入级证书和法定证书交给买方,如果本船建造或本合同的履行因本合同许可的原因延迟交船,上述日期可予以顺延。
上述日期或按合同条款延迟的交船日期称之为'交船日期'。
2.何时和如何实施
如果买方和卖方各自履行了其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本船的交付应在卖方向买方提交确认交船的交接船证书以及买方向卖方接船证书的同时立即生效,交接船文件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
3.应提交给买方的文件
在买方接受本船时,买方应将下列文件(取决于第五条2中的内容),连同交接船证书提交给买方。
(1)卖方按说明书进行的本船试航报告;
(2)本船设备、属具含说明书规定的零备件等的清单,由卖方制定;
(3)卖方按第六条第五款指定的消耗材料、储备品清单;
(4)卖方按说明书制定的本船完工图;
(5)卖方提供的载重量和倾斜试验报告;
(6)按合同和说明书要求在本船交付时需提供以下全部证书:
……
各类证书需由有关当局或船级社出具。本船需满足本合同签字时业已生效的有关规范规则。所有证书应有一份原件交本船留存,二份副本交买方。
如果在交船时船级社或卖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无法出具完整的证书,卖方需提供船级社或卖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具的临时证书,而在临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卖方应将正式证书提交买方,对此,买方应予以接受。
(7)卖方出具保证声明,即本船的任何留置权、费用、索赔、其他妨碍买方所有权的事项均不存在或已结清。特别是本船的交船港所在省或国家的赋税或费用绝对无关,也与卖方在交船前在其分包商、雇员和船员在本船试航或其他场合中发生的全部债务绝对无关。
(8)卖方开具的商业发票。
(9)卖方提供的销售帐单。
4.产权和风险
本船的产权和风险只在交船时才转移至买方。如上所述,双方在充分理解交船之前,本船和其他设备的产权完全为卖方所有,卖方承担风险。
5.船舶的驶离
买方在本船交付和接受后即拥有本船,并在本船交付和接受后七(7)天内将本船驶离卖方的码头。若买方未能在上述七(7)天内将本船驶离卖方的码头,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在此后的任何时间立即移开本船,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船舶停泊费。
6.本船招标
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无法在本船按合同和说明书建造完成后接船,卖方有权在上述所有必备程序完成后招标出售本船。
第八条 交船时间的推迟和延长
1.推迟原因
在实际交船前的任何时候,本船的建造和交船前所履行的条款(包括分包商的)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诸如战争、封锁、革命、暴动、战争动员、国内骚乱、暴乱、罢工、破坏、工厂关闭、当地气温超过35℃、天灾、公害、瘟疫或其他流行病、地震、潮汐、台风、飓风、风暴或其他非卖方或其分包商所能控制的原因(视情况而定),以及任一描述的不可抗力,无论其性质前面是否指明,或卖方遭受损失或卖方工厂或其分包厂或本船的任何部分遭受火灾、洪水或其他有可能非卖方或其他分包商所能控制的原因或由于设备和/或材料供应厂商破产,由于上述不可抗力的原因所产生的推迟时,卖方对此类推迟不承担责任,本船交付日期予以顺延,船价不得有任何扣减,但总的延长时间不应超过所有此类推迟的总和并受本条第三款中买方取消合同的权利和本合同所有关于所有权和允许推迟交船时间的相关条款的制约。
2.推迟通知
在卖方认为有权按本合同宣布推迟交船时,卖方应在推迟发生之日起七(7)天内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通知买方推迟的日期和原因。
同样,此类推迟结束后七(7)天内,卖方应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买方推迟的终止时间,并确定由于此项延迟原因引起的本船交付的最大推迟日期。买方在收到该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能对卖方要求推迟交船作出反应,则被视为买方放弃反对推迟的权利。
3.超时推迟而取消合同的权利
如果所有允许推迟和非允许推迟的累计时间达到或超过( )天,但不包括第十三条所述的由于仲裁或买方违约或买方供应品延付引起的推迟,也不包括第五、六、十一和十二条中允许的延长或推迟交船的日期,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根据本条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以电传方式通知卖方取消本合同,该取消通知需经书面确认。卖方可在上述累计推迟时间之后的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买方作出选择,这时买方在收到该要求后三十天内通知卖方其取消意图,或同意将交船日期延长至双方同意的日期,在此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再发生本合同规定的推迟而引起取消,买方仍有权按上述有关条款取消合同。
4.允许推迟的定义
由本条第一款所述的原因导致的推迟,但不包括本合同条款所允许的任何其他交船日期的延长应理解为(并在此称为)允许推迟,并区别于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需调整船价的非允许推迟。
第九章 质量保证
1.材料和工艺的保证
在卖方将本船交付给买方后12个月内,卖方保证对本船、其船体、机械设备及其所有部件和所有由卖方和/或本合同中的其分包商制作完成或提供的包括材料、设备(但由买方或以买方名义提供的任何部件除外)发生因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和/或制作工艺错误引起的缺陷承担责任。
2.缺陷的通知
买方发现属于本保证范围内据以索赔的缺陷或偏差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方。在买方的书面通知中应详细说明缺陷的性质和由此引起损坏的程度。卖方在保证期到期后三十天内未收到缺陷通知,卖方对保证期到期之前发现的缺陷不承担义务。在保证期到后三十天内应电传通知发生的缺陷,需要说明缺陷的性质和损坏的程度,则随后的索赔视为符合要求。
3.缺陷的修复
卖方应自行对本条所保证的本船或设备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缺陷进行必要的修复和/或更换。这些修复和/或更换应由卖方完成。
但是,如果卖方不能修理本船,如果卖方的更换材料、部件的运输将影响或推迟本船运行,那么在此情况下,买方可自行选择在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换,但买方无论如何应首先尽快地用书面通知或书面确认的电传,告知买方将要修理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本船及其运行没有推迟,其运行未受损害,卖方有权由自己的代表或船级社代表,核实买方提出的缺陷的性质和范围。在此情况下,卖方在检验结束后,应迅速用电传通知买方,承认或拒绝这类缺陷属其担保提供范围。在一般情况下,随后指派的保证工程师,将代表卖方。
出现下列情况,卖方应立即将包括此类修理或更换含运输费的实际成本,或按日本、韩国、新加坡主要船厂实施类似修理或更换的平均费用包括其运输费用取其低者以美元电汇给买方。
(1)卖方承认按本条应补救的缺陷,或
(2)卖方在收到买方缺陷通知后三十天内,不接受也不拒绝上述缺陷,也不请求仲裁。
任何争议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卖方的责任范围
卖方对在上述担保期满后发现的缺陷不负责任。
卖方对由于本条第一款所述原因引起缺陷或损坏负责,卖方责任局限于上面第一款中规定的担保期内,由于一般磨损或不是由于上面第一款中规定的缺陷而导致的该船设备损坏,卖方无义务修理。发生在海上或其他地方的火灾、意外事故、或错误处理事故、疏忽或故意疏忽,是由买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包括该船官员、船员、乘员或在该船上工作的人员引起的,而不是卖方及其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引起的,因而造成该船及设备损坏,卖方不负责任。同样,对于那些由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以外其他人的修理或更换而造成的本船设备任何部件的损坏,卖方不负责任。
根据本合同条款,卖方将本船交给买方后,解除了本合同所述的一切责任和义务(保留第九条所明确规定的对买方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材料、设备、设计缺陷或其他缺陷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由于卖方忽略或错误导致的损失的责任或义务。卖方不负责买方在本船所承担的义务中的间接损失或特定损失或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浪费时间,损失利润或收入或滞留费用在内的费用。
本条担保及卖方责任与义务是专有的和不可替代的,于此表示买方放弃了其他补救、保证、担保或责任,无论这些权利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由法律赋予还是其它(包括但不限于适用性、适销性和间接损坏方面的责任)规定的,是否由卖方疏忽所引起的。该担保不能延长、变更或改变,除非买卖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
5.保证工程师
卖方应指派一名或二名保证工程师作为卖方代表,从本船交付之日起为该船服务十二(12)个月。买方及其雇员应给予该保证工程师充分的合作以便其履行卖方代表在船上的职责。买方应按照该船轮机长待遇给予保证工程师,并应向其提供食宿,卖方和/或保证工程师对此不承担费用。
买方应每月向保证工程师支付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作为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工资。买方还应承担在服务期满后飞返中国的旅费及保证工程师在履行其职责时与卖方面通讯联系的费用以及(如有)其医药费和住院护理费。买方及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有责任向卖方和/或保证工程师和/或卖方赔偿保证工程师的个人伤害,包括死亡、或保证工程师财产的破坏、损失或缺损,如果该死亡、伤害、损失和/或缺损是由于买方,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或其雇员和/或代理人的重大疏忽或故意失误造成的。
有关本款细节,合同双方应按照本款内容在交船时另行签订一份协议。
第十条 买方的取消、拒收和解约
1.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给卖方的付款为预付款。如果买方行使其根据本合同条款准许的取消和/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买方应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方。这种取消和/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应于卖方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2.届时,卖方应立即以美元向买方退还其因本船而向卖方支付的所有款项,除非卖方对买方的取消和/或解除有争议而提请仲裁。如果卖方对买方上述的取消和/或解除本合同有争议而提请仲裁,或卖方对仲裁裁决提起上诉时,卖方不退款,买方也无权要求中国银行根据退款保函退款,直至仲裁庭的裁决生效,裁定买方胜诉,买方的取消和/或解除是合法的,并由仲裁庭通知卖方为止。 如果买方由于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累计推迟()天或因第三条1(3),2(3),3(3)或4(3)的规定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卖方有退款义务,那么卖方应以美元按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利率一并付给买方。利息自该款项被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收到之日或卖方根据第二条4(2),4(3)或4(4)指定的其它银行帐户收到买方付款之日起计算至卖方向买方电汇退款之日止。但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总损失而实施取消或解除本合同,那么应根据此要求的数额向买方退款,不计利息。
3.在卖方向买方作此退款后,本合同各方对他方的责任、义务将完全解除。
第十一条 买方违约
1.违约定义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买方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1)根据第二条规定,第二期或第三期或第四期款项到支付期,并收到卖方按第二条提出的付款通知后,买方未予支付;或
(2)买方在收到卖方根据第二条的规定提出的付款要求后未根据第二条第3(5)和4(5)向卖方支付第五期款项;或
(3)卖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时提交本船,而买方没有接船。
2.违约通知
若买方因上述付款或履行义务违约,卖方应于本条第一款所述之违约发生之日,用电传通知买方,买方应立即用电传向卖方确认上述通知已收到。若买方在三(3)个日历日内不向卖方发出电传确认,应视为买方已按时收到上述通知。
3.利息和费用
(1)如果买方对于本条第1(1)和/或1(2)规定的进度款项付款违约,自付款到期日后的15天期间,买方应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 ______%)支付分期付款利息,十五(15)日之后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直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如果买方未按本条第1(3)规定接收该船,应视为买方第五期进度款付款违约,并应支付按前述利率计算的利息,自第七条第7款规定的准备交船之日起算(包括当时在内)。
(2)如果买方违反了前述1(1)、1(2)或1(3)的规定,除本合同有关规定条款外,买方不应支付卖方因买方违约而支出的成本、费用和开支。
4.交船前违约
(1)若买方出现本条第1(1)、1(2)或1(3)所规定的违约,可根据卖方选择,将交船日按买方违约持续时间推迟。
(2)若买方出现本条第1(1)、1(2)或1(3)所定义的违约,并持续十五(15)天,卖方可行使下列权利和补救措施。
(i)卖方根据本条第2款已用书面确认的电传(或传真)向买方发出违约通知,卖方有权自行选择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在买方收到取消或解除的电传通知后,所有买方供应品归卖方所独有,本船及其设备、机器应由卖方单方出售或采取其他措施;和
(ii)(适用于买方对本条1(1)所定义的违约)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第五期款项、利息以及根据本合同规定出售本船所花费成本和/或费用,有权宣布未付的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款项到期,在宣布后,卖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按其签发的保函条款立即支付所有未付的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款项。
5.本船的出售
(1)当按上述规定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后,如果认为适当,卖方完全有权建成或不建成本船,在此状态下卖方可公开或私下出售本船,采取自己认为合适的方法而无须对买方由此招致的损失或损害负责。
若出售本船,卖方应用电传或书面通知买方。
(2)若出售已完工的本船,卖方出售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由于买方违约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未付的各期款项和/或合同价格差额及利息,利息按前述相关条款的规定,其利息计算自各到期日起算至售船收益日止。
(3)若出售未完工的本船,卖方出售本船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成本,由于买方违约对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建造本船所有成本(这里所指的建造成本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和/或卖方为设备和/或未安装到船上的材料所付费用);和/或卖方已支付和/或要支付的本船任何费用、开支、消费和/或专利税减去卖方保留的分期款项,并补偿卖方因取消和解除本合同遭受的合理数额的利润损失。
(4)在上述任何一情况下,若售船收益超过前述按照规定所需支付的总额时,卖方应立即将超过部分无息付给买方。但付给买方的各款项,如果有,数额不应超过买方已支付的各期款项的总额和买方供应品的成本。
(5)若售船收益不足支付前述应付款项的总额,买方应按卖方要求立即支付其差额。
第十二条保险
1.保险范围
自本船第一只分段上船台之日起至本船完工、交付及买方接收之时止,卖方应自费向中国一流保险公司投保本船及运至船厂用于建造、安装到本船上的所有机器、材料、设备及舾装件,包括买方供应品。
到交船日,保险总额应该至少等于,但不限于买方付给卖方各期价款的总额,其中包括买方供应品的价值。上述保险单应以卖方名义出具,此保险单下的一切损失向卖方支付。
2.保险赔偿费的使用
(1)部分灭失
如果本船在交付和买方接收前,本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原因遭受损坏,且该损坏未对本船造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卖方将凭本条第1款所指定的保险单获得保险赔偿,并将其用于修理损坏部分,以满足说明书中所列的船级社及其他团体、当局的要求,也不向买方追加额外费用,买方应按合同接收按本合同及说明书完成的本船。
(2)全损
若本船认定为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则卖方应当:
(i)根据合同双方协议,按本合同条款继续建造。在此情况下,按前述保险单所得保险赔偿应用于重新建造和/或修理本船损坏部分和/或重新配备买方供应品,而不向买方加帐。但是合同双方须首先书面同意因重建工作实际需要,交船日期合理顺延及包括合同价格在内的合同其他条款的调整。
(ii)如果出于各种原因,合同双方未能对上述事项达成协议时,卖方应立即不计利息地向买方退还买方按本合同已向卖方支付的所有分期付款以及买方船上供应品保险赔偿金额,至此本合同被视为已取消,合同各方对他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到此终止。
在收到有关本船实际或推定全损的电传通知后三十(30)天内,买方应根据本款内容书面或电传通知卖方对此是否同意,若买方未对卖方作出此类通知,则将视为买方对此不同意。本合同将视为被取消和解除,买方获前述退款,且应适用本条条文。
3.卖方保险责任的终止
卖方对本船的保险责任在本船交付和为买方接受时即告停止和结束。
第十三条 争议和仲裁
1.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交船期的变更
若就交船的争议问题提请仲裁时,卖方无权延长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期,买方也无权在规定的交船日期或卖方新定交船日期推迟接收本船。如果出于仲裁而影响本船建造,卖方可以延长第七条所定的交船日期,仲裁裁决应包括允许推延交船日期的期限。
第十四条 转让权
合同双方都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其他个人、商号、公司、或法人团体,除非事先征得双方同意。
第十五条 税务和关税
1.税务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中国境内的税务,如果有,包括印花税(如果有的话)应由卖方负担。卖方在中国境内或其他地方获得的用于建造本船的设备或装备,其税务和/或关税应由卖方负担。
2.关税
根据合同/或说明书条款将要或可能由买方从国外提供安装到本船的材料和设备以及由买方从国外提供本船航行用的备件、食品、物资在中国境内征收的关税以及出口本船或其部件、设备的出口关税费用(如果有),应由卖方向买方补偿并保证买方利益不受损害。
除上述的税务和关税外,其他的税务和关税,如果有,应有买方负担。
第十六条 专利、商标和版权
本船的机器和设备可能印有专利号、商标和厂商名称。卖方应保证买方不受专利责任或各种性质与种类的专利侵权的索赔,其中包括履行本合同用于本船的已获专利或可获专利的发明而支出的费用,也包括可能有的诉讼费用和开支。
本条所述内容不应理解为可以转让本合同有关设备的专利权、商标号和版权。上述权利应完全归其真实、合法所有人持有。当本合同其他条文相反,卖方基于本条的责任,将不随任何具体期限届满而终止。
卖方在此承担的保护范围不包括由买方提供给卖方的设备或部件。
第十七条 通知
所有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地址变更,变更方应用挂号信通知对方。若未给对方以变更通知,则对方以前知道的地址,将被视为是正确的地址。
所有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要求、请求、说明书、建议和通讯,在到达对方地址后即视为已递交、答复确认电传或传真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递交。
所有有关本合同的通知、通讯、说明书和图纸应用英文书写,本合同双方无义务将其译为其他语言。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具备下列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与说明书已签字;和
(2)卖方收到根据本合同第二条3(1)和4(1)规定的第一期分期付款;和
(3)卖方收到根据第二条第6款由买方一流国际银行出具的并由中国银行及卖方认可的保函;形式如合同附件'B'。
(4)买方收到根据第二条第7款由中国银行总行银行部出具的退款保函,形式见本合同附件'A'。
不论什么理由,上述各项条件中有一项或几项没有实现,则本合同应视为无效,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第十九条 解释
1.适用法律
双方同意本合同和每一条款均按 国法律解释并有效。
2.不一致性
本合同说明书中所有文字和要求是用来阐述、解释和完善本合同的要求的。但如果说明书的文字和要求与合同条文不一致的解释,在此情况下,应以本合同条文为准。说明书与图纸也是互相解释的。如果有的内容,图纸上标明但说明书未作规定或说明书有规定而图纸上未标明,应视为两者都包含此内容。如果说明书与图纸相矛盾,以说明书为准。
但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同意对说明书进行的修改,可能会引起合同与说明书不一致或矛盾时,则以修改或变动为准。
3.定义
没有指明'银行日'或'工作日'的'日'应理解为'日历日'。
在此证实,有关各方于本文开头写明的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造方:________________
一、建造合同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一)建造(施工)合同的特征 了解
建造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合同,其主要特征表现在:
1.针对性强,先有买主(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
2.建设周期长,资产的建造一般需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
3.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4.建造合同一般是不可撤销合同。
例题:下列关于建造合同的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先有买主,后有标的
B.资产的体积大、造价高
C.资产建设周期长
D.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变更合同
答案:D
(二)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此处以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为准。
例题:建筑工程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份大型资产建造合同。合同规定,以双方约定的基本成本为该资产的实际成本,合同总价款由实际成本加15%来确定,该合同是()。
A.成本确定价款合同
B.成本加成合同
C.固定造价合同
D.浮动造价合同
答案:B
二、合同的分立与合并(分开或者合并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例题:建造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建造合同的()。
A.收入
B.成本
C.会计核算对象
D.风险
答案:C
1.建造合同的分立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2.建造合同的合并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例题: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多项资产,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必备条件的是()。
A.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B.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C.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D.多项资产按一揽子交易合同签订
答案:D
三、合同收入的内容
建造合同的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是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构成合同总收入。
1.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2.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3.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
变更索赔奖励属于建造合同收入,也属于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20xx】24.建造合同收入包括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形成的收入。
A.材料销售收入
B.合同变更、索赔、奖励
C.让渡资产使用权
D.合同变更、劳务作业
答案:B
四、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要准确地进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首先应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如果建造合同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
所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指的是完工的比例能够可靠估计。
(一)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1.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标准
(1)固定造价合同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如果建造合同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
2.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来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第二步,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
必须先计算完工百分比,才能计算收入。
完工百分比的确定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具体来说就是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例1Z102032-1】某建筑业企业与A业主订了一项合同总造价为3 000万元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设期为3年。
第1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75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1 750万元;
第1年合同完工进度=750/(750+1 750)×100%=30%
第2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1 05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700万元。
则:
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750+1 050)÷(750+1 050+700)×100%=72%
此处需要掌握。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这种方法简单,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形象进度。
【例1Z102032-2】某建筑业企业与B交通局签订修建一条150公里公路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60 000万元,建设期为3年。该建筑公司第1年修建了45公里,第2年修建了75里。则:
第1年合同完工进度=45÷150×100%=30%
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45+75)÷150×100%=80%
(3)根据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技术测量确定
了解,无考点。
3.当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这个地方则需要计算的是各年的收入,与完工进度不同。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当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另一种是(当期未完成建造(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即: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实际合同总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
因为当期完成了,则总收入是能确定的。当然实际中不尽然。这种比较简单,考试不考。
4.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不能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
即: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一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例1Z102032-3】某建筑业企业与某业主就一栋工业厂房的建造,签订了总造价为3 5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的工期为3 年。假定经计算后第1年完工进度为30%,第2年完工进度为70%。第3年该厂房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则:
第1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30%=1 050(万元)
第2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70%-1 050=1 400(万元)
第3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1 050+1 400)=1 050(万元)
多项选择题【20xx】72、某建筑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造价为1 000 万元的建造合同,建设期为2年。第1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400万元,双方均履行了合同规定义务,但在第二年末由于建筑企业对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的估计,所以与甲公司只办理了工程款结算360万元,随后甲公司陷入经济危机而面临破产清算,导致其与款可能无法收回,则关于该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合同收入确认方法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B . 1 000万元可确认为合同收入 C.360万元确认为当年的收入 D . 400万元应确认为当年费用 E . 1 000万元可确认为合同费用
答案:CD
选择题【20xx】50. 某造价合同总价为6 000万元,合同工期3年,若第一年完工进去为20%,第二年完工进度为60%,第三年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则第三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为()万元。
A.6 000
B.3 600
C.2 400
D.1 200
答案:C
完工百分比法要求必须结果能可靠估计。
(二)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建筑业企业不能可靠地估计建造(施工)合同的结果时,就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例1Z102032-4】某建筑业企业与B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造价为800万元的建造合同,建设期为2年。第1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300万元,双方均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在年末,建筑公司对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估计。
由于B公司能够履行(已经发生的)合同,估计当年发生的成本均能收回,所以收入可以确认。教材给的说法是确认300万,实则有误,应根据能收回的数额确定。
1.合同成本能够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假定上例中该建筑业企业与B公司只办理工程价款结算220万元,由于B公司陷入财务危机而面临破产清算,导致其余款项可能难以收回。在这种情况下,该建筑公司只能将220万元确认为当年的收入(300万元应确认为当年的费用)。
2.合同成本不能回收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此处不能收回指的是完全不能收回。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房建专业),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注册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注册期限为 壹 年,每年薪金为: 元整,薪资支付方式为:壹年一付。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乙方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4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些证明材料。
在当日验证完成双方签定本合同后,甲方即付给乙方 元整,并报销原返程车旅费。乙方的身份证和毕业证甲方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归还(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第二年若甲方继续聘用乙方,第二年薪金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乙方姓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
三、甲方办理注册期限为50个工作日,超过 50 个工作日视同注册成功,必须付给上述款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注册时,乙方应将已收到的薪资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收回全部证件(甲方均应出具有效书证予以证实)。若是甲方单位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注册的,则退还首付款的50%。
四、聘用期间,若国家开通对建造师继续教育,乙方在聘用期内的继续教育(含继续教育期间标准的差旅住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如因甲方需要乙方到公司配合的,甲方应提前与乙方协商,报销原返程车旅费、食宿费。
五、完成注册后,乙方只作为甲方资质升级和年检之用,乙方的“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交由甲方妥善保管,其注册章及其他证书原件应交还给乙方。在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年检或有关部门检查时,若需有关证书原件、印章等,乙方应及时配合提供,不得延误。
若超出以上范围,甲方要使用乙方证书或印章时,则应经双方协商,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付给相应报酬或津贴。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私自使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若有其他需要注册的证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甲方保证乙方资格证件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七、解聘:乙方必须在聘用合同的壹年期满后,才可转注,在合同期满时,甲方应提前30天出具乙方的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也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说明具体情况,并应退还已收的辞聘后期间的薪资,且甲方不再负担其再教育学习费用。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应支付剩余期间的薪资。
八、续聘: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违约责任:
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甲方没有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延期的薪金,且由甲方办理转注手续,直至乙方能转注为止。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金额如下:若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负责补办,如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进行赔偿;由于大学文凭(原件)无法补办,若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伍万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详见附表一:工程预算书)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 ①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按预算项目总价包干) ②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③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天,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 月日竣工。
6、合同价款(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供应,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并承担管理处各项收费(除施工队押金外)。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 计划,共同审定。
2、指派 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及其他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发生的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在正常施工条件,确保施工工期,如工程质量增加,甲方供应材料受自然条件影响(如遇到台风、暴雨等),相应顺延工期。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南宁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样品、须事先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终定验收日期。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料五天内审批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3、工程进行期间,甲方提出图纸更改或项目增减,甲方需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其发生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将钥匙移交甲方。
5、结算以预算项目总价包干。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若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物品,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并未经得甲方认可,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有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按合同总价的0.001%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应支付赶工措施费(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定)。
3、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市装饰协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保修事项
1、保修期间,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进行可能产生的维修,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准备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甲方自行损坏除外)。
2、保修期外,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其服务费双方另行协商。
3、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半年。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工程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定协议。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建造本合同说明的一艘,经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船舶建造合同。
第1条 船型、数量和工程编号
本合同工程船为钢质船体,柴油机动力装置,单螺旋桨推动。共建造一艘。工程编号:---。
第2条 技术依据
2.1、船舶根据乙方提供的经送审的(CCS审图中心许可)船、机、电完整设计建造图纸,及详细生产设计图纸及光盘。甲方按现有的设备、设施、场地等条件进行建造。
2.2、以下技术文件和其它有双方认可的并由双方签署,同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2 1、技术说明书。
2.2 2、主要技术图纸。
总布置图/机舱布置图/基本结构图/解剖面图/电力负荷计算书/线型图/容积图。
2.2 3、主要机电设备及制造商表;船、机、电供应品明细表。
2.3、用来建造和安装在船上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救生设备及辅料均有乙方提供,并应是船检认可的船用产品。(如钢板预处理、钢管镀锌,按船舶检验要求及规范购置舾装件及提供加工完整舵、轴系统等标准件。) 所有的材料设备运至厂。
2.4、船舶建造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采用的工厂造船标准及工艺,须经船检部门认可。
第3条 建造规范依据
3.1、满足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当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高于船检造船规范和有关修改通报时,应以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为准及CSQS标准。
3.2、 船舶应符合技术说明书指明的公约、规则和要求(以下通称“规章要求”),包括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龙骨安放完毕前的规章要求。
第4条 船舶规格及时间
4.1、船体:
总长: 米; 船长(两柱间): 米; 型宽: 米; 型深: 米; 设计吃水 米。
4.2、主推进装置:
柴油机一台,最大持续功率为 KW,机舱内辅助机械、甲板机械等按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并安装。
4.3、船速: 试航速度不小于 节。(与甲方无关)
4.4、建造时间 年 月 日,交船时间 年 月 日。
第5条 价格与付款
5.1、 合同价格:
本合同造船总价约为人民币 整。
5.1.1、本合同中第2.3条款合计人民币为 ---- 万元整。
5.1.2、本合同中的造船工时价预估人民币 整。按船舶建造后的实际空船重量结算约。5.1.2.1、甲方承担船舶辅助吊车费、胎架及支撑费、搭拆脚手架费、码头费、无损探伤费、管系酸洗、施工需要的设备/专用工具费、各项试验/试航费 (不包括所需油料)。
5.1.2.2、甲方承担船舶的所有冷作、电焊、涂装、舾装、室内装修、管系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的人工费用及必须的零碎机加工费用。
5.1.2.3、甲方承担船舶耗用的焊条、焊丝、碳棒、陶瓷垫片、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气体。
5.1.3、本合同中除5.1.1款项外的其它费用预估人民币 ---- 万元整。
5.1.3.1、船台费---万元/艘,施工设计费、放样费、舾装件、尾、舵轴系统及主要机械加工另计。
5.1.3.2、船舶检验费、拖轮费、巡航费、下水费按实际结算,保险费按船舶总价(按---万元计算)的 ‰(按甲方公司保险条款要求,费用按实际由甲方代付乙方承担,受益人为甲方),税金按建造工时总价的--支付(按最终决算销售完税额--支付),上述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
5.1.3.3、乙方自带的设备、材料码头至作业区域的运费及上下车费,每吨按 元另行计算。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
5.2、付款:
5.2.1、合同签订乙方应先支付给甲方定金造船总价的 %,三个工作日内汇入。
5.2.2、第二期付款: 开工之日,乙方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2.3、第三期付款: 开工之日起 天, 乙方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2.4、第四期付款:下水前一天,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2.5、在试航前 天,双方将产生的加减帐项目清算, 确定船舶的最终造价, 船舶法律交接时, 乙方支付甲方余款的全部。
5.2.6、在建造过程中如不正常过度浪费,下料不当(不超过 %),所损失费用按实际由甲方承担,废料归甲方所有。
5.2.7逾期 天按正常结算交付,超期每天按 元/天,以 天为限。
第6条 监造
6.1、乙方驻厂监造代表及其权利
6.1.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派出监造代表驻厂,参加船舶监造。监造代表应由乙方正式任命并指定首席代表。
6.1.2、船舶建造过程中,双方商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在甲方检验后,提前 小时提交检验通知单。监造代表接到通知单后,无故不参加检验和试验时,甲方可在验船师出席的情况下进行检验,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2、甲方职责:
6.2 1、甲方应为接船人员提供办公场所,交通、住宿、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7条 工程变更和修改
7.1、船舶在施工设计和建造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本船工程内容、材料及设备配套,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经船检认可后,达成修改工程协议。修改工程协议为合同组成部分,由此修改或变更而引起本合同交船期的变动,价格的调整等问题,均以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修改工程单为准,费用另行结算。
7.2、本合同签定后,如船检要求或船舶施工需要符合其他法定而进行修改的,甲方应立即用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双方应为此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7.3、乙方自带的设备、材料的CCS证书,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8条 试航和试验
8.1、通知:
甲方在试航前 天应以书面方式将试航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船舶试航的通知 天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收到通知。如乙方代表无故未能参加试航,甲方可在没有乙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执行试航计划。试航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下水后不作进坞处理。但在下水时造成船体及设备损伤,所有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8.2、试航方法:
试航按双方认可的试航大纲进行,如任何一项试验项目不能满足合同或技术说明书及船检的要求,甲方须进行再试验和/或试航,并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相应费用。
8.3、接受船舶:
船舶试航结果满足试航大纲、技术说明书及船检的要求,拆检项目完成,缺陷修复,负责相应的证书,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船舶。
第9条 船舶交接
9.1、船舶技术交接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船舶的技术交接时间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按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实际开工日期算起),交接地点为甲方码头。
9.2、技术交接前,全船的货舱、机舱、生活区及公共场所、及其他各舱,全部清洁干净。各机电设备完好运作。
9.3、技术交接毕,双方签署船舶技术交接证书。确认技术转交乙方。
9.4、船舶技术交接文件:
9.4.1、船舶技术交接毕,甲方应将技术说明规定的正式文件及下列文件一式二份交给乙方:
1)、符合合同、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试航报告。
2)、符合技术说明书要求的船舶设备清单,船舶设备证书。
3)、船舶建造证书。
4)、船舶质量说明书。
5)、船舶检验证书。
6)、其他文件,如乙方需要的。(乙方自带的设备及材料清单或证书除外)。
9.5、船舶的法律交接
在乙方支付全部造船款后,双方在甲方码头完成船舶的法律交接, 签署船舶法律交接证书。法律交接时的船舶状况应与技术交接时的船舶状况一致,正常的磨损除外。
9.6、产权与风险
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前,该船的产权与风险属于甲方,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后,移交给乙方。
第10条 船舶安全
10.1、船舶在厂期间,甲方应对船舶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消防管理。乙方自负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资格认可。
10.2、船舶在厂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如发生失火或全部或部分损害,甲方应即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即时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事故报告。由于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原因则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事故报告,并作出相应的措施和处理。
第11条 交船时间延误
11.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到船舶完工的期间,由于下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地震、海啸、洪水、台风或因自然灾害使船舶严重破坏或造成的交船延误。应视为不可抗拒或充许延误。
11.2、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返工,而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按现行船舶修理标准收取费用,并顺延周期。
11.3、如因船舶设计、材料、设备等原因引起船舶无法验收,由乙方负责处理,造船周期顺延;如因甲方施工质量原因引起船舶无法交验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12条 质量保证
12.1、材料、设备、工艺及设计的保证:
船舶技术交接后固定件十二个月,运动机械设备六个月内。甲方对船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凡是由于施工质量及材料、设备缺陷、安装工艺问题,而引起的各种故障、损坏,甲方保证免费修理和更换。乙方应严格按船舶操作规程作业。否则由此引起的各种故障及损坏由乙方自负。乙方自备设备及材料或安装调试的工程由乙方自负。
12.2、关于故障的通知:
一旦发现属于保证范围内的任何故障,乙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故障损坏的性质及程度,甲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答复乙方进行处理。
12.3、甲方接到乙方关于船舶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提出处理意见。如果船期不受影响,或船舶仍能安全航行,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处理意见。如果对故障的性质发生争议,须经当地验船师证实,如属于保修范围内故障,由甲方尽快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13条 其他事宜
13.1本合同双方之间引起的任何争执,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或人民法院起诉。
13.2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单方面均不准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14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原告: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_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同被告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发包的_____________项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由被告分四次向原告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当日支付_________万元;本项目二楼、三楼地下室及一楼后包房完工支付_________万元;项目整体完工后三个月至一百天内支付_________万元,并约定如在一百天后支付每延期一天被告应按照_________元/天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滞纳金(违约金);工程验收_________个月后_________天内支付剩余_________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被告却在支付第一笔合同价款和第二笔价款的一半(即_________万元)后以种种理由推拖支付剩余款项。由此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