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土地交换合同(汇编5篇)

双方土地交换合同(精选5篇)

双方土地交换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农历年月日)下午,在和谐、平等、公平的气氛下,就通渭县平襄镇北街北新巷5-8号和通渭县平襄镇北街北新巷5-6号土地交换事宜进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经协商,甲方以相等的土地面积换取乙方临街的土地面积,也就是甲方10.81m×1.9m=20.539m2换取乙方9.42m×2.18m= m2,既西端以乙方南墙壁外缘量取1.9米,东端以甲方北墙外缘量取1.9米,两点一线的面积换取。并在定点位置订分界桩,甲、乙双方不得移动分界桩。

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自来水设施恢复过程中发生的接头费用,一次性付款元。

三、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以团结、和谐、平等的原则,在修建过程中,若甲方先修,乙方南墙与甲方北墙相靠,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若乙方先修,甲方北墙与乙方南墙相靠,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破坏对方的墙面,如若破坏,应予修补、补偿。

四、甲、乙双方在交界处留出不得少于5厘米的空间面积作为沉降缝。

五、甲、乙双方不得侵占已协商好的土地交换面积,如若在楼房修

建时,发现有侵占双方面积的现象,要负法律责任。

六、附件一份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附图一页,盖有双方合缝章有效。

甲方:

签名: 盖章:

乙方:

签名: 盖章:

公证人:

签名: 盖章:

年 日 月

双方土地交换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农历年月日)下午,在和谐、平等、公平的气氛下,就通渭县平襄镇北街北新巷5-8号和通渭县平襄镇北街北新巷5-6号土地交换事宜进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经协商,甲方以相等的土地面积换取乙方临街的土地面积,也就是甲方10.81m×1.9m=20.539m2换取乙方9.42m×2.18m=20.5356 m2,既西端以乙方南墙壁外缘量取1.9米,东端以甲方北墙外缘量取1.9米,两点一线的面积换取。并在定点位置订分界桩,甲、乙双方不得移动分界桩。

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自来水设施恢复过程中发生的接头费用,一次性付款1000元。

三、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以团结、和谐、平等的原则,在修建过程中,若甲方先修,乙方南墙与甲方北墙相靠,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若乙方先修,甲方北墙与乙方南墙相靠,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破坏对方的墙面,如若破坏,应予修补、补偿。

四、甲、乙双方在交界处留出不得少于5厘米的空间面积作为沉降缝。

五、甲、乙双方不得侵占已协商好的土地交换面积,如若在楼房修建时,发现有侵占双方面积的现象,要负法律责任。

六、附件一份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附图一页,盖有双方合缝章有效。

甲方:乙方:公证人:

签名: 盖章:签名: 盖章:签名: 盖章:

年日 月

双方土地交换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地块概况

1、甲方已建区域的东北角、扩建区域的西北角围墙外,土地总面积为534.16㎡。其中甲方所拥有的原街坊路的面积为109.94㎡,属于乙方的土地面积为424.22㎡。

2、现甲方愿意将一宗位于甲方扩建区域东北角、邻接龙山路,面积为424.22㎡的土地与乙方一宗位于甲方已建区域的东北角、扩建区域的西北角甲方围墙外,面积为424.22㎡的土地;进行等面积置换。 3、甲乙双方自愿置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

二、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逐步把置换回来的土地进行回填,并负责修筑块石挡土墙,保证乙方厂区的安全,但我方砌筑的挡土墙的墙脚将坡至原围墙以外 4 米。

2、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之日生效,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扩建区域东北角、邻接龙山路,面积为 424.22 ㎡的土地归乙方所有;乙方位于甲方已建区域的东北角、扩建区域的西北角围墙外,面积为424.22㎡的土地归甲方所有,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三、其他

1、在土地置换过程中,甲方承担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 2、甲乙双方的土地置换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公证单位(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双方土地交换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甲方妻子)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乙方妻子)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将各自的宅基地及地上物交换,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宅基地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四至是东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甲方宅基地上有正房_____间、厢房_____间(写清详细情况),有树_______________棵(有其他物的都写明物品名称和数量、状况)。

二、乙方宅基地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四至是东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乙方宅基地上有正房_____间、厢房_____间(写清详细情况),有树_______________棵(有其他物的都写明物品名称和数量、状况)。

三、甲方、乙方对各自的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没有其他共有权人;

2、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无抵押。

3、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无使用权人。

4、房屋没有其他任何纠纷。

四、甲方双方自愿将各自宅基地房有房子附属物相互转让,相互不补偿(如果有补偿,写清谁补偿谁、补偿款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

五、甲乙双方约定,于本协议生效后20日内相互交换占有,协议生效后30日内相互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时间如不合适,可以双方协商确定)。

六、如果中途一方反悔,不协助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应承担违约赔偿金_______________万元。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妻: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妻: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双方土地交换合同 篇5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人:

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人在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委会官坝二组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26-01-794,用地面积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175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符开清地界,南至:水沟,西至:符明华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详见土地房屋权证)。

第二条 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 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分 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六条 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

第七条 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

第八条 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或实现该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各项权益相关手续或权利凭证,且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1、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商业网点、公寓、住宅等建筑物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2、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筑完毕后,受让人行使对该土地上全部建筑物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5、该土地遇国家或政府征收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补偿均归受让人所有,在取得补偿收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和协助时;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受让人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人该土地的转让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当按应付转让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给付之日止。

2、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向受让交付该土地及该土地权证的,每逾期一天,转让人应当按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受让人除有权向转让人收取违约金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人应当立即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3、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配合协助受让人的,转让人除退还全部转让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人的全部损失(以转让人违约所得为准)。

第十三条 见证人不仅对本协议签订进行见证,并保证转让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转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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