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组件责任分包协议书(推荐两篇)

光伏发电组件责任分包协议书(通用2篇)

光伏发电组件责任分包协议书 篇1

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本溪市恒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或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合同法》要求,为了确保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经济关系,鉴定本合同,双方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 根据乙方用电要求,甲方经过对乙方安装现场实际勘测,科学 合理的制订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方式及容量,确定其项目方案。

二、 乙方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装现场如涉及公共区域,需要提 供物业管理部门证明。法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明。

三、 甲方配合乙方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申请备案,到电业管理部 门办理其项目相关手续,申请国家度电补贴(国家发改委20xx文件,分布式光伏电站度电补贴0.42元)。

四、 甲方负责乙方分布式光伏电站一站式服务,提醒乙方对其电站 日常注意事项。甲方提供5年不包扩设备异常损坏的售后服务。

五、 乙方可以自行管理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可以有偿委托甲方管理 其电站,需要签署甲乙双方分布式光伏电站管理协议备案。

第二条 项目工期

本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月

日施工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甲方协助乙方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备案,等待电业管理部门验收并网。如因天气等原因工期延后,延后日期顺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期,经甲乙双方约定,其违约方违约金额按      元/天计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第三条 项目承包方式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由甲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其项目静态投资为10元/瓦,按合同要求分步付款。如需开具发票,需要乙方提供税赋,普通发票为项目静态投资额的6%,增值税发票为项目静态投资额的17%。

第四条 项目质量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产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国际A类标准,光伏电池组件寿命可达25年,其效率衰减仅为0.8%。项目质量达到供电管理部门的供电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光伏组件等设备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 项目容量方式及合同价格

一、项目容量:根据乙方用电要求,甲方经过对乙方安装现场实际勘测,根据电业管理部门分布式电源接入方案要求,乙方所安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容量为        Wp。其项目形式为(方框内打“√”选择):  1、发电自发自用□ 2、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3、发电全部上网二、乙方所安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静态投资为:¥        万元,  大写为:¥     万     仟     佰     元     角     分。不包括电业管理部门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限

一、 付款方式(方框内打“√”选择):  1、 现金□ 2、 支票□ 3、 汇款□

二、 付款时限: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保证金为项目静态投资额的10%,设计完成一周内乙方向甲方再支付静态投资额的80%,项目验收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静态投资额的10%余款。

第七条 供电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并网备案手续等不包括在项目工 期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有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即项目静态投资额的100%。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补充商榷协议。如无法解决,甲乙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文本数量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其余四份发改委能源处、电业管理部门备案使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本溪市溪湖区姚溪路2号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024-42963188    乙方(盖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光伏发电组件责任分包协议书 篇2

甲方 (站长):

乙方 (员工):

为全面落实光伏电站各项生产目标,更好的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光伏电站生产实际,制定本协议书。

1光伏发电组件分包明细

乙方分包如下编号光伏发电组件:

2 分包责任人职责

2.1 分包责任人对分包光伏发电组件的运行状况负有安全及监督职责。

2.2 分包光伏发电组件平均可利用率和光伏发电组件故障时间作为分包责任人月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2.3 分包责任人对分包光伏发电组件及相关设备应时时监督,对范围内故障机组做到及时处理。

2.4 分包责任人是其分包光伏发电组件的日常巡视、维护、检修及其他专项工作的主要工作负责人和相关工作的验收责任人。

3 双方责权

3.1 甲方依法履行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并按《光伏电站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激励。

3.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不从事任何损害企业利益的活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

4 附则

4.1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光伏电站存放于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由光伏电站档案室保存,一份交乙方保存。

4.2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光伏电站站长) (光伏电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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