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合同模板汇总(通用30篇)
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1)在得到*公司首次通知后,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从而使*公司免受损失;
(2)进一步赔偿*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6.2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若无论因何种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发票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1)供应商应立即负责从*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并承担费用,并应立即退还*公司已就此等货物支付的价款;
(2)供应商应立即对存在瑕疵的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供应商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3)*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 在*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公司设计货物在*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8.2 在*公司指定场地新开张的经营铺位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自该铺位开张日起二个月内销售率达不到甲方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收回货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展示、陈列及标价
19.1若在订单或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
19.2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清场和撤样
(1)供应商应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公司有权代为清场及撤样,引起的费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展示与陈列:
(1)*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2供应商为促进销售派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促销人员,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供应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员提供*公司其他供应商相关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公司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供应商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常
20.3 供应商人员在未经*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公司范围进行拍照、摄像活动。否则*公司将按第20.2条对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保密义务
21.1 *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 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 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购部、*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1采购条件确认书
附件2*有限公司订单
附件3实收商品验收单 ( 即实收商品对账单 )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公司损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盖章处)
授权签字代表(姓名):
授权签字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供应商名称(盖章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购买方:
签定地点:
销售方:
签定时间: 年 月日
第一条:零件名称、零件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期限
第三条: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质量三包期限一年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方法及保密要求: 技术质料由定作方提供,承揽方不得引用定作方图纸,为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按图纸标准验收
第六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无包装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自提第八条: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无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支票结算,货到付全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执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无
甲方(受托方):
乙方(竞标方):
甲方受XX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水果/蔬菜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
二、质量要求:
三、产地规格要求: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 )。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 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50%,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民润生鲜配送中心(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楼)。从20xx年 月 日起到 月 日。水果每天早上5点至7点30分。蔬菜下午5点至晚上11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5 %)。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民润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民润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 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0.2 %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 期:日 期:
供 方:
需 方:
1、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就下述采购业务达成如下条款:
2、以上实际供货价格系指包括全部设备价、税费、包装费、运输、安装、调试、必不可少的部件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质量保证
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
合同货物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供方承担责任;合同货物交货后,除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外供方概不负责。
交货(或安装)时间、地点
1、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达(或安装)至以下指定地点: ,并配合需方做好验收工作。
2、在交付时,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发票、保修凭证等一切相关资料及配件。
售后服务
上述产品的免费保修期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 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 供方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验收
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组织验收。
货款的支付
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持供需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一次性结清货款。
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在合同货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交付期十天(含十天)以上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2.供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合同义务后,需方无故拒签 (遇不可抗力除外),每逾一天,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合同价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需方要求推迟履行合同的,必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3.供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或造成的损失额供方必须作出相应赔偿。
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签定的供货补充协议和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经供方和需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主体,具有广泛性
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放宽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专业户、承包经营户有了很大发展,因此,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主体,不仅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而且还包括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经营户。
2.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具有较强的季节性 目前,我国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比较大,农副产品的丰、歉收,在很大程度上受着自然条件的影响。如小麦、稻谷、瓜果、蔬菜等的播种和收获,都有很强的季节性,如果错过收获季节或遇到某种自然灾害,都要影响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因此,在签订和履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农副产品生产的季节性。
3.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营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副产品收购单位、合同经济组织等法人和非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以及个休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专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个人。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 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 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 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乙方供应蔬菜等农产品;
二、供应农产品品种主要有:茄子、青椒、黄瓜、西红柿等;
三、乙方应提前一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供货要约,甲方应及时供应货物;
四、甲方供给乙方的农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五、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商定具体供货价格,双方不得随意抬价、降价;
六、甲方应尽最大能力保障乙方的货源充足,不得恶意中断对乙方的供货,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供货中断,甲方应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七、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应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进店费、条码费等非经营性费用由双方具体商定;
九、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产品销售管理方面的监督,并
保证积极履行甲方提出的合理、可行建议;
十、甲方应对出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负责积极协调处理;
十一、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以上协议,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十二、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积极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时间: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委托___________代购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购合同。
二、代购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需一切材料由乙方代购,代购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施工规范及甲方招标文件及相应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场的所有材料必须报甲方现场代表复检备案,具备相应的质检报告后方能在工程中使用。
三、材料质量要求
乙方代购材料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合同价款
按________________元包干。
五、结算方式
按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将材料费支付给乙方。乙方材料发票必须正规、有效,且需提供材料销货清单,材料发票上购货单位名称为重庆元方实业有限公司。________元以上的材料款由甲方直接支付;________元以下的材料款由供货单位出具书面委托后,可由甲方直接付给乙方。
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修
乙方代购屋面防水材料保修期为________年,其余为________年;材料保修金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扣除,待________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本合同________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需方(以下称甲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用于 的不锈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 乙方按照甲方订货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1:不锈钢地脚线及修边线。 2:信报箱。 3:电梯门套。
三、 数量、单价及合同预算金额
备注:
1、 以上表格所涉及的数量、尺寸、规格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加工
图纸为准,此图纸将作为附件一附于此份合同后。
2、此报价包括为成品加工价,已含括刨坑、磨边、抛光等加工费用。同时此报价已含贴膜、包装及到广州运费。不含税,如需含税则另加5%。
3、以上三类产品中,地脚线、修边线及信报箱仅供材料,不包安装。电梯门套为包工包料。
四、加工及验收: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提供完整,尺寸
准确无误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给乙方按图加工。不锈钢材质按304执行,所有供货不锈钢板的板材材质及厚度必须符合GB1220—92「84」及oCr18Ni9等国家及行业标。包装采用保护胶纸保护、纸皮(或泡沫纸)包装(运输途中产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交由甲方负责保管。
五、验收手续:供货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只对外观可视
面进行有无表面保护膜破损导致划伤或挤压变形验收及对数量进行核对签收,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工艺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
六、乙方送到现场之货物,甲方授权 为指定签收人,若授权有变更,以甲方书面函告为准。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 订金给乙方,定金最后一批货款冲抵结清。 (2)乙方在发货前把发货数量清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后签字回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货单确认的当天发货。货到工地后经甲方抽样验收后,如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1、2项材料则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给乙方。如所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3项材料,那么乙方需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 (3)甲方付款方式可为支票或网银结算,收款帐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支付现金的收取人必须出具乙方授权委托、收款并须加盖公章。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支票或汇款结算的金额时,必须提供等额的相应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项。
九、乙方责任及违约责任:按时保证质量交货,提供产品质量合格
证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视为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之权力。乙方产品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暂定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乙方产品若连续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及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甲方责任及违约责任:负责工地现场的数量清点验收。按合同
规定日期支付货款,否则每日按逾付金额的1‰偿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
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
害、战争、瘟疫)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货物的处理方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十二、 图纸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所有图纸,乙方需安排设计到现场测量出图,在接到甲方要求一天内到场,在每批加工图纸上须经甲方盖章或其委托人签名方为有效。
2、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需变更时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承受的实际损失(当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指令时,乙方已经开始生产的,应立刻停止生产,否则甲方不予以承担责任及损失)。
3、因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不清楚,经乙方审查(须在收到图纸后二个工作日完成)书面通知仍不能修改,致使乙方无法生产的,乙方供货期顺延,乙方无需承担由此造成逾期交货之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按甲方确定图纸或技术要求加工的,乙方须对此承
担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人工、施工措施、辅助材料、业主方索赔等费用(如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三、双方主要职责
(1) 甲方:提供所需铝板的规格、尺寸、数量、并确定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货到现场后的验收、保管和按合同约定付款等。
(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尺寸清单、供货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不锈钢。
十四、产品的图纸变更: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品加工图纸变更需双方确认。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
十五、争议解决:
基于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乙、甲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附件为合同正文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相同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 表 人:(签章) 代 表 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伊犁润鼎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县镇乡 村种植户
为充分发挥霍城县葵花籽产业的优势,依靠科技解决打瓜籽生产中存在的种植水品低、产品质量差等问题,伊犁润鼎食品有限公司于20xx年霍城县种植户签订15000亩优质葵花籽种植合同(预计产量为3000吨),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20xx年的种植合同书,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种植SH363系列葵花籽,乙方种植种子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种植或由甲方提供(种子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葵花籽必须按“优质葵花籽生产栽培规程”要求种植葵花籽,“优质葵花籽生产栽培规程”由甲方免费提供。品种必须按“规程”要求的品种种植。如不符合甲方收购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
三、收获后的凉晒工序必须按“栽培规程”提出的方法凉晒,确保葵花籽外观质量的稳定性。由于乙方凉晒方法不当,造成葵花籽质量差,甲方有权拒收,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质量要求:
1、葵花籽原料收购标准按原料执行标准GB11764-20xx验收。
1、瓜籽着色完全,品相光亮。
2、葵花籽必须过比重机,不良瓜籽不能超过3%(锈斑、虫蛀、空壳等其它杂质),坚决不收霉变、冻板、坏籽的葵花籽。
2、按“规程”要求凉晒,水份不超过11%。
3、铅粒重每百克不能高于280粒。
五、甲方收购乙方的打瓜籽,保底价为8元,如市场行情出现上涨,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购;如市场行情出现下跌,甲方则按保底价格收购。
六、结算方式:经甲方检验达到验收标准后入库,甲方在本月内结算清本月货款。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签订生效。
甲方(盖章):伊犁润鼎食品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寄存方):
乙方(寄卖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商品寄卖协议:
一、 乙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委托甲方卖出:
寄卖品名称、寄卖品价格、寄卖品特征(规格、质地、货号、数量)、以商品明细单为准。
二、 寄卖的佣金提取:
以寄卖品卖出价格的10%作为佣金。每月结算一次,当现结清。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1条 甲方自愿将玉石饰品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代理出售,乙方为出售玉石饰品而采取的必要步骤无须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
第2条 甲方承诺该玉石饰品为其合法拥有,并具备合法出售的资格。如因此造成的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3条 甲方保证玉石饰品的品质达到A货标准,关附带鉴定证书,与质量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4条 寄卖期内玉石饰品的摆放和展示货柜由甲方负责提供。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1条 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玉石饰品行使代理权,每件商品售出后,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
第2条 乙方从甲方接收该玉石饰品后,到合同期限止对该玉石饰品的财产安全负责。
五、特别约定:在寄卖期内,甲方允许乙方在玉石饰品的原价格的基础上,打7折进行销售。
六、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2x年4月1日至2xx年3月31日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协商提供代购商品服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并达成以下事宜。
一、乙方责任
1、提供指定厂家及单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出厂价________________。
2、代购商品均提供厂家发票及商品检验证明。
3、乙方承诺应商品质量问题负责协调厂家调换货及退货,如应商品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追究商品厂家及代购人相关责任。
4、如商品价格有变动以厂家出厂价的价格调动。
5、提供商品按指定时间内配送到店。
二、甲方责任
1、应代购商品操作环节繁琐,甲方订货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配货。如因此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当场验收商品清单确认数量,签字确认后乙方不对商品数量有误承担责任。
3、甲方在确认以上指定厂家商品、单品及数量与乙方提供现金结算方式。
三、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协议期限
______月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月_____日。此协议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就_________用户试用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用于乙方试用_________天。
(2)甲方可在试用期(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收取试用押金RMB_________元,甲方开出收据,于试用期结束,全部退还给乙方。
(3)试用中,如有配件、包装、外壳的缺失或损坏,甲方应从乙方的押金中一律扣除相应钱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4)乙方到期交还试用品时,甲方应予以当场测试完好后,方能全额退给押金。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在试用前必须向甲方交付押金RMB_________元。
(2)乙方在试用期内必须为甲方保管好_________产品本身,所有配件及包装。
(3)在试用期间该产品因质量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使用或因此引起的其它硬件的损坏,甲乙双方按普通用户_________服务协议及保修条列处理(详见附件)。
(4)乙方应在试用结束后的_________日内把试用品归还甲方,逾期试用品视同以_________元价格售出。
三、试用开始时间从签署用户试用协议的第二天生效。如果_____的试用表现让乙方满意,需要购买该试用品:统一价格为____元。
四、双方以互相理解的基础签订此合约,在发生争议或意外事件的情况下应本着互相尊重的原则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否则应根据对方的损失情况协商赔偿。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路由器产品服务承诺(略)
甲方:__ __
乙方:_________
为让乙方有更好的机会体验卡西欧电子词典,双方在共同商议之后,本着诚信、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试用机型
品牌 ;价格 ;
二、试用时间:___ ___年__月 日 至___ ___年__月 日。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一台指定型号电子词典试用,并保证所提供试用产品为合格产品。
(2) 试用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产品试用的相关问题。
(3) 在乙方试用产品期间,甲方拥有该产品的合法所有权,试用截止日期后乙方不得无故或寻找任何借口留置试用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缴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该设备价款、交通费、设备折旧费(10元/天)等。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可在试用甲方提供产品前检验试用产品是否为合格产品。
(2) 试用期间,乙方承担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产品职责,保证产品功能完好、外观和标签完整无破损、零配件和说明书完整等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试用产品转移、拆卸、转借、出租或赠与他人,更不可用做其他商业用途。
(3) 乙方必须承担按时归还试用产品,并保证产品完整的义务。如未能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归还,甲方有权按照第三.(3) 条约定追缴相关费用。
(4) 试用期间,乙方可以退还甲方产品,但必须保证产品外观、功能等相关完好无损。
五、故障判定及责任区分
双方应本着公平、互信的原则制定共同的产品质量判定标准,并依据执行,若有不尽之处,再友好协商判定。
(1) 试用期间,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修理。如因乙方人为因素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出现以下情况下,乙方自动按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价款购买该设备:
① 将设备遗失、拆卸,转借、出租或赠与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用做其他商业用途。 ② 产品的功能受损、外观破损、资料遗失、配件不全,造成产品无法修复。 ③ 超过试用期未将设备归还给甲方。
(3)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产品遭受损失而没有明确责任人时,则由乙方小组成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六、纠纷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属于卡西欧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日期: 20xx.11.25
甲 方: 齐康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经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秉着诚信的宗旨和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以先缴费再分期退费形式,免费赠送乙方全套疾病易感基因检测,并提供终身健康管理服务。
2、乙方成为齐康泰会员后,齐康泰其它健康产品会员及家属均享受优惠待遇。
3、甲方为会员提供健康安全系列食品的供应、配送及指导意见等义务。
4、甲方有义务为会员提供丰富多彩会员活动及健康宣传动员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认真填写入会检测申请表,了解受检者知情同意书的内容。
2、乙方按甲方要求缴纳前期会员全套疾病易感基因检测费用16980元 。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三个月内实现介绍两位与您同等会员入会。
4、乙方有义务积极参与齐康泰会员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会员返款方式和入会须知
1、乙方交于甲方基因体检费用16980元/人(疾病易感基因体检套餐,目录附后)。
2、基因体检费用分10期退还,每个月返回10%即1698元,10个月返完。
3、如果乙方在三个月内没有实现介绍两位会员做基因体检,并无签订协议合同,甲方只需付乙方三个月的费用(即退回5094元)。
第三条、会员资格及待遇
1、 会员完成终身只需一次DNA体检(基因体检)后,就等于拥有基因身份证(人体使用说明书一份)。
2、 会员及家人终身享受齐康泰提供的健康管理咨询服务。
3、 会员终身享受健康安全系列食品8.5-9折优惠待遇。
第四条、补充与附件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成为甲方会员,并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终身。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部分产品订单转让等有关事宜,经充分、有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价款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将尚未完成的订单(详见附件一未完成订单清单及价款、附件二全部未完成订单复印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将上述订单之原件全部移交乙方(原件形式可以包括签字盖章文本或者传真文本),乙方应同时出具相应的收据。
二、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乙方自收到甲方移交的全部订单原件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乙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由甲方指定。
三、订单的完成
1、订单仍以甲方名义向第三方履行,甲方并应代为收受第三方支付的上述订单项下货款。
2、乙方应按照订单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3、甲方应及时足额将代为收取的货款转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四、保密
乙方因受让上述订单所获取的甲方客户信息、技术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善尽保密义务:
1、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与上述订单项下客户联系,或向第三方泄密。
2、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技术资料,或向第三方泄密。
五、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乙方逾期支付订单转让价款的,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以代为收取的订单项下货款抵扣转让价款及违约金;如逾期付款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本合同项下订单转让总价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逾期转付订单项下货款,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不可抗力: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情况的,不属于甲、乙方违约,双方均应善尽通知义务,避免损失扩大。
2、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法定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件:
附件一:未完成订单清单及价款;
附件二全部未完成订单复印件。
根据__________年________字________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品名: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
计量: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
全年合同 分月数量
一月:________________
二月:________________
三月:________________
四月:________________
五月:________________
六月:________________
七月:________________
八月:________________
九月:________________
十月: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月: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月:________________
需方到站:整车
合同条款
1.精矿中含有价金属之计价。精矿水份、交货地点均按部颁标准(yb113-82pb)、(yb114-82zn)与株冶原料进厂质量标准执行。精矿中含as≤0.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矿主成份40%>_____≥38%按300元/吨金属计价,锌精矿含ag计价、s不计价;铅精矿含au、ag按国家规定档次价的50%计价。精矿主成份小于35%者只付运费,不付货款。
2.精矿中含杂质最高不得超过如下界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精矿粒度不符或含杂质超过界限时,卸车前发现未造成生产损失者,作退货处理,并据实核收转运、场地等有关费用。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
3.精矿中含杂质超过部颁标准,而小于(2)款界限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内原料,供方凭出厂质量证明书及铁路运单向需方托收85%之基价,货到验收后需方将结算尾款汇给供方。计划外原料,货到验收后,凭需方检验单和供方发票结算。
5.精矿中不得有外来夹杂物,凡掺杂使假的参照国务院89-61号文件规定,不予计价结算;成团结块者,所增加的费用由供方负责,每车另收损失费300元,错发矿种未造成生产损失者,按实发矿种价值的3%核收损失费;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结算。
6.供需双方遇停电停产检修均可停发停进,但须在月前电告对方,若遇不可抵抗之灾害亦可紧急停发停进,但须即时电告对方。
7.精矿必须敞开散装,整车进株冶专用线,按月合同数均衡发运。强行包装发运进厂者按30元/吨矿量核收解包转运费并终止执行合同。零担进运进厂的按200元/吨矿量核收费用。
8.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修改或废止。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自签订之日起至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
需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的原则)
有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企业建站,中国企业_______网企业信息登录、企业信息发布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做相应赔偿。
2 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作为乙方的代理商,甲方应遵循乙方提供的业务相关内容及价格体系;服从乙方的管理和关于代理商的有关规定;统一佩带乙方提供的员工胸牌;使用乙方提供的统一发票。且不得私自变动服务项目及服务项目相应价格。
4 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因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产生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造成乙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应由甲方做相应赔偿。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为甲方及时提供企业建站、中国企业_______网企业信息登录、企业信息发布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提供技术支持。
2 乙方应定期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 如发现甲方不能完全遵守本合同内容,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4 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客户信息内容在因特网(协议期限内)发布。
5 乙方有权变动服务内容和价格体系,非特殊情况乙方均会通知甲方。
6 如因乙方未能按协议期限内完成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乙方应 对甲方作出相应赔偿及向客户赔礼道歉。
三、违约责任:
1 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
2 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四、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应对此表示认同。
五、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如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有效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盖章后生效。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表达各自意愿和共赢的基础上,就发展温郁金种植、建立附属分支温郁金种植基地,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温郁金种植技术、指导生产与田间管理。
2、甲方负责乙方技术培训(由甲方统一安排)。
3、甲方负责统一收购乙方种植的温郁金产品,并实行保护价(按人民币算),市场价每公斤低于保护价的,按保护价收购。
a.干净我术、姜黄鲜块每公斤 元;
b.干净郁金鲜品每公斤 元,干品每公斤 元。
4、甲方负责统一调配化肥、农药(款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种植面积不低于____亩,超过____亩者,甲方可根据协议收购价奖励5%,基地建设应按甲方《无公害温郁金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
2、乙方必须认真遵照甲方指导的技术实施种植与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无公害温郁金生产技术规程》,严禁滥用化肥生国农禁止使用的农药,一旦查明或检出,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种植的产品(温郁金、我术、姜黄)应无条件归甲方收购,决不卖给他方,如发现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50%的种子款外,乙方应赔偿甲方所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乙方供甲方收购的产品应按甲方《无公害温郁金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原材料进货(收购)检验制度》进行,保证收购产品不留根须、地茎、不含泥土杂质,干净、干燥。
5、乙方基地属甲方分支基地,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郁金种子事项:
1、温郁金种子由甲方根据乙方申请的种植面积,由甲方统一品种(源生1号)实施安排购买。
2、乙方申请温郁金种植面积 亩,需购买源生1号种子 公斤,合计人民币 元。
3、付款方式:乙方首先预付 %,折算人民币 元,剩余款 元,由甲方收购时从乙方收购款中一次性扣除结清。
四、地址:
由乙方送往甲方公司所在地,以本协议书为凭实收实算实结,公司所在地:四都乡梅溪村。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擅自将甲乙方提供种子种植的产品出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乙方索赔50%的种子款。
2、甲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磋商钳子解决。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本合同标的物为
3、乙方承诺如下:
(1)乙方在十月一号之前发鸡苗。
(2)乙方喂养一个月,体重不得小于六两。
(3)乙方给鸡苗做全部疫苗,以后甲方喂养的存活率在95%以上。
(4)鸡蛋颜色为褐色。
(5)免费提供养殖技术,后期技术问题有技术员帮忙解决,上门服务免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至
三、供货及验收
1、甲方向乙方购买鸡苗,由乙方送鸡苗至
4、乙方送鸡苗途中发生的损毁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5、乙方将鸡苗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检验后收货,具体步骤如下:
(1)鸡苗到后,乙方点数壹仟只六两以上的鸡苗。
(2)鸡苗不合格(包括鸡苗质量不合约定、型号不符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鸡苗、退鸡苗,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货款支付
货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额的50%作为定金。
23、乙方在收款时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五、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补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应在约定交货时间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状况进行评估,如果甲方根据评估认定乙方不能继续履约,可解除本合同,并于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根据甲方(项目部)认定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的,应承担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总数量短缺或其他应当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6、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如因乙方伪造数据、改变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等,而制作付款申请书请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保修期限及责任
七、其他约定
八、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九、其他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交给对方相关资料备案:
(1)乙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
(4)乙方提交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签订,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债权债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帐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同时使用,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矛盾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__ __
乙方:_________
为让乙方有更好的机会体验卡西欧电子词典,双方在共同商议之后,本着诚信、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试用机型
品牌 ;价格 ;
二、试用时间:___ ___年__月 日 至___ ___年__月 日。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一台指定型号电子词典试用,并保证所提供试用产品为合格产品。
(2) 试用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产品试用的相关问题。
(3) 在乙方试用产品期间,甲方拥有该产品的合法所有权,试用截止日期后乙方不得无故或寻找任何借口留置试用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缴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该设备价款、交通费、设备折旧费(10元/天)等。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可在试用甲方提供产品前检验试用产品是否为合格产品。
(2) 试用期间,乙方承担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产品职责,保证产品功能完好、外观和标签完整无破损、零配件和说明书完整等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试用产品转移、拆卸、转借、出租或赠与他人,更不可用做其他商业用途。
(3) 乙方必须承担按时归还试用产品,并保证产品完整的义务。如未能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归还,甲方有权按照第三.(3) 条约定追缴相关费用。
(4) 试用期间,乙方可以退还甲方产品,但必须保证产品外观、功能等相关完好无损。
五、故障判定及责任区分
双方应本着公平、互信的原则制定共同的产品质量判定标准,并依据执行,若有不尽之处,再友好协商判定。
(1) 试用期间,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修理。如因乙方人为因素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出现以下情况下,乙方自动按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价款购买该设备:
① 将设备遗失、拆卸,转借、出租或赠与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用做其他商业用途。 ② 产品的功能受损、外观破损、资料遗失、配件不全,造成产品无法修复。 ③ 超过试用期未将设备归还给甲方。
(3)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产品遭受损失而没有明确责任人时,则由乙方小组成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六、纠纷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属于卡西欧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日期: 20xx.11.25
日期:
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在中国上海_________(以下称寄售人),与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在_________(以下称代售人),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1、寄售人将不断地把_________(货物)运交给代售人代售。货物价格为市场CIF市价,约隔90天运交一次。
2、代售人在征得寄售人对价格、条款等到同意之后,必须尽力以最好价格出售寄售商品。
3、开始阶段,每次船运货物的价格不得超过_________美元,代售人未偿付的货款不能超过_________美元。
4、寄售人对赊销造成的坏账不负任何责任,代售人在任何时候均负有支付寄售人货款的义务。
5、代售人将接受寄售人开立的以代售人为付款人的90天远期汇票,年利_________%。
6、代售人以签字信托收据从寄售人银行换取包括提单在内的装运单据。
7、寄售人负担货物售出之前的保险费和仓储费。
8、寄售人必须遵守_________政府的规章。
9、本协议英文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双方确认上述内容,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立约,以资证明。
寄售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售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产品供货合同范本二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浙江酒水饮料贸易有限公司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杭州金色时光娱乐ktv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应的同类品牌酒水。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冰纯嘉士伯(--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2.小百威(--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3.大百威(--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正)。
4.威龙干红(--ml×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5、西湖啤酒(--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6、燕京啤酒(--ml×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7、青岛啤酒(--ml×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8、茅台迎宾酒(--ml×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金20万元。
五、协议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XX年2月2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注:乙方必须对甲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法人签章______
日期XX年2月8日日期XX年2月8日
合同编号:7594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产品名称
品种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售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RGHZXS—01#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干制灰枣
规格: 一级
数量: 495kg
单价: 35元/kg (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详见附件)
总价: 17325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万柒仟叁佰贰拾伍元整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GB/T5835—20xx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二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在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2、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指定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二0xx年 月 日
甲方:内蒙古鄂尔多斯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地址:
一、 产品名称、型号:
保质期半年,配件符合原机配件。
二、 交(提)货地点、时间及费用承担:汽运至鄂尔多斯热电厂,一周内交货,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三、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接收货物后及时验收,并在15日内提出质量异议,否则,视为通过验收。
四、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五、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例执行。
六、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执,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编号: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商标,商标所有人为 甲方 。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 吨,年销量不低于 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 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向乙方提供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 吨,订货应提前 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 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签于北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的有关规定,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有权授予希望成为运动员经纪人的个人代理人资格,运动员可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以他的名义在竞赛日程安排及赞助等商业活动中行使权利。本合同中,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是甲方,将被授予代理人资格的个人是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合同中,以下词语表达的意思为:
1.1 委托代理是基于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授权代理运动员的权利范围之内;
1.2 运动员是指属于____单项联合会的运动员;
1.3 国际____联合会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是指;_________________。
1.5 国际____联合会条例是指国际____联合会生效的各种适用条例,包括修改后的法规条例。
第二条 资格授予
一旦签订本合同,代理人则有资格代理该联合会属下的运动员,并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第三条 合同期限
代理人代理运动员的资格年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 代理权限
4.1 代理人在获得资格后,只能在运动员签订了有效的书面委托合同之后,方可代理该运动员;
4.2 运动员年龄在18岁以下者,与之签订的委托合同必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签字。
第五条 代理人的义务
作为获得资格的代理人同意:
5.1 遵守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的有关条例。
5.2 帮助运动员遵守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关于资格的适用条例。
5.3 避免发生利益冲突。
5.4 代理运动员的原则是不影响运动员的训练和参加比赛。
5.5 尽一切努力保证运动员履行合同,参加比赛。
5.6 对运动赛程安排了如指掌,与运动员的教练员、所在俱乐部、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一起,共同协商和制定该运动员的竞赛安排。
5.7 尊重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的竞赛日程安排以及其制定的优先权体制(参见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的相关条例)。
5.8 尽一切努力保证运动员遵守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的竞赛日程安排,以及参加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向运动员及其代理人发出的通知的重要会议。
5.9 保证被代理运动员必须参加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制定的比赛。
5.10 保证解决争议的方式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遵守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5.11 服从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由其条例作出的处罚。
5.12 与使用违禁药物或技术的运动员终止合同,并向国际_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报告这一事实。
合同编号:SR200812001
订货单位(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供货单位(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2、订货条款:
1) 付款方式:电汇乙方指定帐户;
2) 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银行底单传真件)后发货;
3) 交货方式及运费:快运,由乙方承担;
4) 售后服务:一年内非人为故障免费维修,一年后按实际发生故障收取维修费,终身维护;
5) 其他:(根据具体产品更改)
6) 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开具17%增值税发票;
7) 经济责任:按经济合同法和合同条例执行;
8)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 本订货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订货方(甲方)盖章: 供货方(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0 年1 月 1 日签订日期:200 年1 月 1日
附乙方帐户资料: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E-mail:
工业类产品购销合同
买方: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项: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金额: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重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交货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到货
合计
合计总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技术标准:按标的物最高质量标准进行制造的验收;必须全部为新货,本合同对货物部件有特别要求或附有技术类协议的,还应符合特别要求及技术类协议要求。
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自买方实际使用之日起 12 个月(以买方使用记录为准);在质保期内非因买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必须免费更换,质保期自免费更换后重新开始计算。出现问题时,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答复,三天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如卖方在收到买方要求处理质量问题的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未到现场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买方有权停付一切货款,同时本合同所提供设备的质保期一律变更为终身质保。
第四条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供方承担;运输、交货完毕前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天内附清单、合格证等必需文件全部交货完毕(如有变更则以买方电传为准)。
第六条检验:货到初验。质量最终以实际使用后双方约定的质保期满时的验收结论为准;合同约定按重量计价的,以买方实际过磅重量结算,实际重量正负不超过合同约定的1.5%,超出吨位不予补偿,不足部分在1.5%至3%以内的乘单价扣除。差重超过3%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降价使用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款到生效,供方发货,并开具金额17%增值税票。
第八条合同解除:卖方逾期供货或所供货物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卖方每延迟壹天交货,按总货款0.5%计违约金并从货款中扣除;如因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由卖方赔偿买方的损失,并承担总价款30%的违约金,因此解除合同时,退还全部已付货款。卖方售后服务不及时或不尽责,每迟延一天承担总货款0.5%有违约金。末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必需文件的,视为质量不合格。卖方不按约定足额提供增值税发票,逾期超过二十天,应向买方承担所欠发票税额30%违约金。
第十条卖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如有恶意串通损害买方利益,以及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的行为,本合同无效,卖方产品价值全部赔偿给买方,用于弥补买方损失,不足部分,卖方仍需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除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裁决。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卖方发货时,需提供发货清单、合格证书等必须文件,随货物同行到买方厂内。本合同壹式肆份,末按约定提供,按迟延交货处理。
第十三条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买方三份卖方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邮政编码:
卖方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邮政编码: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
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b.其他结算方式:__支票、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货运 ;
1)乙方自行提货的,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交付点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2)甲方送货的,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点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五条 计量及标准:
1. 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 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六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 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运输资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政府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应当承担乙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 乙方未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或数量提货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效力及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从20xx年10月15日起到20xx年11月15日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注册营业地点: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
注册营业地点:
经协商,双方就乙方生产、供甲方销售并且根据甲方要求设计、标明为" "品牌的家用电器(简称定牌产品)定牌合作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合作的产品、数量及定单
1.1 定牌产品品名、规格、型号、目标总量、品名规格型号、时段、单位、总量。
1.2 甲方每月向乙方书面发出____个月以上预期量的滚动订单。乙方根据订单预备____天材料和零件。
1.3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下达下个月的订单,包括品种、数量、交货时间、顺序等。乙方除非向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该月订单。订定下达后不能变更,除非乙方同意变更。
1.4 乙方应在甲方下达订单____天内,向甲方提供下月的日排产计划。
第二条 产品包装与标识
2.1 定牌产品使用甲方________注册商标,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乙方未经同意不能使用________注册商标,也不能将甲方注册商标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商标、铭牌或公司名称。
2.2 甲方应获得合法的"________"注册商标使用权,并向乙方提供该注册商标的审批证明文件。
2.3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标明_______品牌。
2.4 产品背脊标识的产地为____,厂址为________。
2.5 如果甲方发现有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有对甲方商标、标记的侵权行为,应立即通知乙方停止为其生产。当侵权实施已经发生,乙方未获准甲方同意不要擅自处理侵权产品。
2.6 定牌产品仅允许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企业销售,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销售。
第三条 质量保证
3.1 产品标准:
3.1.1 乙方生产过程须符合甲方的质量控制规范(见附件1)要求。
3.1.2 乙方生产的定牌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符合验收标准。
3.2 产品质量:
3.2.1 所有定牌产品都须获得认证。
3.2.2 安全认证由_______方完成,认证费由_______方承担。
3.2.3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在产品的机身、外包装上进行出厂编号。
3.2.4 乙方应进行严格的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品质与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规定的内容相符。
3.2.5 甲方可以通过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同时有权利不定期检查预定牌产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
3.2.5 乙方生产定牌产品在设计、规格、替代原材料及部件等方面如有变更,事前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甲方提出任何变更要求,需乙方书面同意。
3.2.6 如果定牌产品在交货后____月内某一个型号出现批量性故障和缺陷由乙方负责,缺陷率的判定和计算方法,在本合同的附件1"质量异议认定"中详细规定。
3.2.7 甲方有义务将市场产品信息反馈给乙方,为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材料。